在光与影中舞蹈

2009-04-01 06:38
电影文学 2009年5期
关键词:存在改编形象

潘 慧

摘要文学与影视的关系成为众多学者讨论的话题,他们大都以辩证的方法讨论文学与影视的异同,以及二者的相互影响。本文跳出了对关系研究的模式,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力求有所突破,突出文学的主角地位,将影视视为文学重生的另一块阵地,以此来分析在影视图像时代文学悄然发生发展的另一趋势。因此对文学在影视中的存在与异化,本文试分别以影视作品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和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在屏幕上的形象异化两方面来探讨分析。

关键词改编,形象,存在,异化

一、从作品改编看文学在影视中的存在

文学(主要是小说)和电影可以说都是叙事艺术的典型。文学就是以语言为物质媒介,以文字为基本载体,反映和表达人们审美感知的语言艺术。电影是以影像为基本叙事单位,通过声画的不同组合来表达主题,阐发思想的。较之干文学的叙事载体的单纯,“电影在表面上要丰富许多,比如它可以借助景别,景深、时空转换、镜头组接,切换、音乐、灯光以及各种蒙太奇手法和以感觉形式呈现的节奏、韵律、影调、色彩等手段组成不同的叙事结构,并且随着高科技的加盟,电影在叙事手法上更加变幻莫测。”两种艺术形式最本质的相似性在于叙事,从美学形态上的相似性来看,电影和文学主要的叙事因素都包含着叙事主体、叙事客体、叙事手段三个关键元素。它们都是借助与叙事的感性特质虚构或者再造了一个有别于现实真实世界的虚拟空间,而这个空间是对于现实世界一种美学意义上的重现或者补偿。正是二者存在着这种共同性才可能通过“改编”这一桥梁获得一个共通性。

改编也是创作,但它是在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的创作,因此也有人称之为再创作。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又不同于电影对于原先存在的另一部电影的改编(翻拍),后者相对来说其创造性更多在于技术上的选择与处理,其内容上的创新相对来说偏弱。而前者需要导演、编剧、演员及整个团队的集体智慧创造,这创造首先会基于对原著的理解、接受、认识上。同一部小说或戏剧,在不同的编者的笔下,可以成为风格迥异,甚至连内容都有很大差别的电影作品。正是由于文学和电影都是要求具有丰满情节的叙事艺术,这为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提供了基本的物质基础,但文学和电影在叙事手法上的截然不同,注定了从一部为文学名著到改编成一部经典影片是一条貌似有章可循实际上却是“改编共性”与“编导个性”互动相生的艺术创造过程。

中外许多影评理论家曾经就文学改编谈到自己的心得与见解,美国电影理论家杰佛里·瓦格纳在他的论文《改编的三种方式》中曾经提出影视改编的三种方法,即移植法、近似法和注释法。移植法是几乎不改变小说原著的故事时间和叙事时间顺序,编导者几乎完全忠实于原著的人、情、事的发展流程,这种方法被他戏称为“把古典小说简化成古典连环画册”,近似法是把原著作为一个宏观的故事框架,而在改编过程中更多地体现导演的创意,而使改编后电影的风貌与原著的真实性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也是对于原著的艺术再现,例如布努艾尔的《白昼美人》,罗贝尔·布莱松对陀斯妥耶夫斯基《白夜》的改编,注释法是电影编导者比较钟爱的一种改编方式,它不像第一种方式那样呆板拘谨,也不像第二种方式那样天马行空,而是运用编导者的个人化风格和文学素养,对于原著中的情节和人物重新进行“电影式”的取舍再现,这包括叙事线索的重排,叙事人物的增删,叙事情节冲突的转换与重构等。在我国第五代导演中张艺谋是成功运用此法的导演之一,对于张艺谋而言。所有的小说只是他电影创作起步的基石,小说于他只是提供了一个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故事框架,作品的真正灵魂是导演所赋予的。所以面对每一部小说,张艺谋几乎都做到了“不忠实”于原著,这不但包括不照搬原著的人物构成和人物发展命运、故事情节和叙事线索,而且更多地体现为不忠实于原著的风格和灵魂。因此他的改编制作总是体现着一个导演个人化的艺术风格,他的“伤筋动骨”的改编使人很少想到被他所用的原著,人们更多地觉得这是一部具有原创意义的艺术作品。张艺谋对莫言小说《红高粱》的改编便是成功运用注释法改编文学作品的案例。1987年张艺谋借用这部小说的故事框架重新构成了一部影片,将原著的故事精神改而化之,原著本来是以抗日为基本主线,“爷爷和奶奶”之间的爱情故事为辅线,在改编时,张艺谋中意于小说中所表现的那种生命的骚动不安,热烈狂放,而提炼出另一个电影故事主题,将故事的讲述偏移到对于爷爷奶奶在爱情过程中表现出的生命力的张扬上,因此一部以表现战争和民族精神为重点的小说在张艺谋的镜头下变成了“一支生命的赞歌”。

当然,也并非说电影的制造都得靠对文学文本的改编得来,早期无声电影《摩登时代》便是在没有剧本的情况下产生的经典影片,直到现在还深为观众们所喜爱。但电影作为一类叙事造型艺术它本身就已经在运用文学的表达思维与技巧了。即使没有剧本我们也仍然可以在电影中见到文学的影子。而当下越来越多作者的“触电”更是将文学直接引入到电影中,这既是电影思想与灵魂得到升华的机会,也是文学借助于另一种全新的艺术得以更为普及大众的机会。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最后成为一部好的影视作品这当然是在视听时代文学与电影的双赢。

二、文学形象在屏幕上的异化

小说中人物的形象、性格是靠读者的想象来完成的,这一点与电影中人物形象的塑造并不一样,直观性是电影的第一要求,通过人物的活动、语言来展示人物形象、性格。电影表演又叫“演戏”,戏剧的“戏”只在舞台上完成,而电影则是在真实或虚拟的拍摄场地完成。戏的决定因素则是人物个性形象的塑造。文学强调“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而电影同样需要塑造屏幕上的“典型人物”。中外各类经典电影,都为我们留下了一系列电影典型人物画廊。所谓典型,就是具有高度概括能力并现实了某类本质性特征的人物形象。从名著改编后依然保持了原著特色,并继续获得成功的电影典型形象很多,我国现代文学著作的典型阿Q、骆驼祥子、繁漪、觉新等在电影中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即使非名著改编的电影,一些典型形象也永远根植数代观众的心目中。潘冬子、胡汉三、董永、七仙女等在人们心目中成了永久的艺术典型。电影典型形象的塑造,依然需要在“戏”的典型冲突与典型环境中去展示,去通过一个个独特构思的镜头,从外在与人物内心推动冲突,完成人物个性的典型化。张艺谋的电影典型“我奶奶”、“我爷爷”、“秋菊”都具有独特的个性和生活情感体验,是典型环境中真实人物的再现,人物形象与个性非常独特丰满。

“如果说由于媒介的差异,文学作品尚可以用心理描写、外貌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的话,那么影视作品就必须用人物的行动、语言来完成形象的塑造。要想使人的行动,语言符合其性格特征就必须用一个又一个细节来构建起人物形象的血肉,人物形象由细节累积而成。”因此电影对文学作品改编中,首先要注意原著中有关人物描写的细节,在深入理解每一个细节所起的独特作用的基础上

进行屏幕转化,同时也依据人物性格展开丰富的想象,进一步拓展、丰富细节表现,使原著中的人物形象完整地展现在屏幕之上。但是从实践情况来看,屏幕上的人物形象与原著中的人物形象也不可能是完全地吻合,常常会出现比原著更精彩或者更逊色的情况。这种从文学形象到屏幕形象的转化是否成功也许并不能以是否对原著形象的忠实而作标尺。毕竟电影是具有其本身特质的独立艺术形式,它遵循着电影本身的创作规律与法则,在蒙太奇的世界里对人物形象塑造的要求与效果必然也有别于单纯的文字编排。也许通过两个案例的分析我们更能理解这一点。在此笔者特意选择两个人们耳熟能详的文学形象被改编成屏幕形象的案例:《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和《水浒传》中的林冲。这两个人物的屏幕形象都有别于小说中的形象,而观众对他们的评价则是曹操的形象较之小说有更精彩之处,而林冲的屏幕形象则逊色于小说中的形象。

在小说《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形象历来被认为是最成功的艺术形象之一,但也是争议最多的一个形象。罗贯中遵循“拥刘反曹”的历史倾向,按照“七实三虚”的原则,将曹操塑造成为一个“乱世奸雄”的形象。虽然这一形象也不乏英雄的一面,但奸诈成为其性格的主要特点,使这一人物成为奸臣的象征。而电视剧《三国演义》在对小说中曹操形象进行塑造时,一方面遵循了原著对曹操形象的描写,用大量的情节演绎了曹操“奸邪诈伪阴险凶残”的性格特点,如渲染他杀吕伯奢一家、借粮官王厘之头以稳定军心、杀谋士杨修、梦中杀人等,使曹操的形象符合观众心目中“乱世奸雄”的性格特点;另一方面编者又在曹操形象中注入了新质,这些新质融合了我们对历史人物曹操的新评价,展示了曹操慧眼识英才、统一北方的雄才大略,使这一形象具有封建政治家的品质。这种新的定位使曹操的形象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比如在小说中“祭袁绍”这一节,作者仅用不到二百字进行简单描写,主要回顾了曹操与袁绍的友情,曹操的表现也不过“哭甚哀”而已。编剧对这一段的改编则除了表现曹操对袁绍墓跪拜,又加了两个情节,一是曹操命令:“将沮授、审配、辛评及河北义士的灵牌摆上”,二是命陈琳在袁绍墓前重读当年袁绍所写的讨曹操檄文。此时众将一起跪下劝阻,曹操却执意要念,陈琳只得在战战兢兢中把檄文读完。在这个细节中,曹操敢于将辱及自己祖、父的檄文重新当众宣读,表现了曹操悼念河北义士的宽广胸襟,体现出他作为一个政治家、战略家安抚人心的高超技巧。体现了其性格复杂性的一面,也改变了原著中曹操形象单一的弊病。

小说《水浒传》对林冲的形象塑造是极为成功一例,作者借情节的波澜起伏,展示其性格的前后变化,摇曳生姿。可惜在电视剧《水浒传》中,由于对林冲这一人物性格特征把握欠准,对有关情节裁剪失当,这些极具艺术魅力之处,没有能够很好地表现出来。

大体说来,小说《水浒传》写林冲性格的变化,以其得知高俅派人追杀他到沧州牢城营为开端,以“风雪山神庙”为爆发,以“雪夜上粱山”为发展,以“火并王伦”而完成。脉络非常清晰,层次也很分明。在陆谦等追杀到沧卅l前,对所有的迫害,林冲都持隐忍的态度,只指望有一天能够“挣扎得回来”与亲人相见。这是一个为人朴忠,把人生理想完全寄托于功名之上的壮年军官的一般选择。但当他意识到自己所有的忍让都不能换来最起码的生命保障之后,火山爆发似的反抗之举,以山神庙前痛快复仇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小说中又有林冲在山神庙前复仇之后于亡命途中,赶打柴进的庄客,并抢酒吃醉的一戏,这出戏是必不可少的,它所起的作用,中国传统美学术语叫做。杀势”即金圣叹在本回的回前总评中说:“其势尚犹未尽,故于此处再一点两点,以杀其余怒也。”但在电视剧中则无端割舍了林冲与店家李小二的亲情戏,把酒店主人写成一个与林冲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因此他也就不可能冒死向林冲通报消息,从而就抹去了林冲性格转变的合理开端。再则略掉了林冲打人夺酒,醉卧雪中的情节,从而使惊心动魄的“风雪山神庙”后,不见余波荡漾。继而又删去了朱贵酒店中英雄的慷慨自白,以至于使接踵而至的巨变顿显突兀。

文学形象走向屏幕很难保持原先面貌的一成不变,而在这变的过程中,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导演对人物形象的理解、演员的演技等等致使屏幕形象对文学形象的偏离也产生了更好或是更坏的结果。在上面两个案例中便是如此。但是在更好或更坏的现象背后不可否认的一点是文学形象的固执存在,他必须有一个主导的中心位置,而所有的变化亦围绕此而进行。文学形象在屏幕上的异化有可能走向更丰润更饱满,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走向偏激和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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