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洁琪 于宁
一审被判极刑,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正在秦城监狱等待生死攸关的二审开庭
《财经》记者 罗洁琪 于宁
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在受查近两年后,日前被山东济南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极刑——“死刑立即执行”。
2月10日,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李培英犯有受贿罪和贪污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贪污罪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贪污赃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决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最后,一审法院对李培英予以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财经》记者了解,现年58岁的李培英于2007年6月被“双规”,2008年2月4日被正式逮捕。该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济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两次延长办案期限半个月,两次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
据接近纪检部门调查组的人士透露,李培英因牵涉上海社保案中的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闻控股)常务副总裁王政而被调查。这是多年来罕见的一审判处极刑的经济要案。
根据一审法院对李贪污犯罪事实的认定,李培英从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涉及理财资金时,该两单位统称首都机场)委托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中民信)的理财资金中,分三次转走8250万元,用于偿还赌债等;而王政的公司在接手首都机场的委托理财时将其计入亏损,实则掩盖了这笔资金的去向。
李培英与王政
李培英出生于1950年10月8日,河北省广平县人,李曾历任民航北京管理局处长、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还担任过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0694)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并于2003年底出任首都机场集团总经理,2007年一月任首都机场集团董事长,2007年6月被免职。
2006年11月2日,华闻控股常务副总裁王政因上海社保案,被上海警方带走。后查明,华闻控股在“新黄浦收购案”中,向上海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行贿1000万元。2007年9月,王政因单位行贿罪名被判刑三年。
王政是人民日报社控股的华闻控股的灵魂人物,其被查之后,华闻控股受到很大影响,面临重组。在危机关头,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下称首都机场集团)出手收购“华闻系”旗下华闻传媒(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93,原名燃气股份)。
王政被刑拘两周后,2006年11月15日,双方即达成协议:首都机场集团斥资11.2亿元收购华闻传媒3亿股,与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华闻控股持股50%)并列第一大股东。此项收购包括两部分:首都机场集团以每股3.2元的价格,从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手中收购2.52亿股,总价8.08亿元;其余4764万股则从二级市场购买,收购价不高于6.50元。在该协议下,首都机场集团将旗下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他媒体资产注入华闻传媒。
知情人士曾对《财经》记者表示,华闻传媒是华闻控股重组的关键一步,因为“华闻系”曾对燃气股份的流通股高度控盘,所以,在二级市场如何退出始终是个难题。首都机场集团还曾考虑在收购传媒资产之后,进而重组华闻控股,由此进入金融、房地产行业。但此后进展并不大。
2007年1月26日,民航总局宣布人事调整,57岁的李培英不再担任首都机场集团总经理,只担任董事长一职。首都机场与华闻控股的重组计划也随之告终。3月15日,人民日报社将华闻控股75%的股权以总价11亿元转让给香港红筹公司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
恰在当年3月间,国家审计署发现李培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3月至5月间,有关部门开始对李培英进行调查;6月初,李培英即被“双规”,并被免去首都机场集团董事长职务。当时在外界看来,这一变故十分突然。
李培英被查之后,华闻控股分管资金运作的副总李中强以及北京北广联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广联)副总裁王磊也被协助调查,首都机场集团与北广联之间的资金往来问题遂露出端倪。知情人士称,李培英与王政的关系很密切,首都机场委托给北广联的理财资金有十多亿元。
理财资金转移之谜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李培英任期内,首都机场实现了大规模擴张。2000年初,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2002年11月,成为首家跨区域的机场集团公司;2003年至2004年间,收购了多个机场;2004年,近200亿元投资的首都机场扩建工程启动。
此后,首都机场又进入金融领域,控股了海南金元证券等机构;2006年中,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开发与机场主业相关联的地产项目。2004年底,首都机场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总资产417亿元,净资产145亿元。
这几年的快速发展以及充裕的资金支持,使李培英有了更大的资金运作空间。但这一机会也因2001年以来的股市转熊而变为危机。据悉,2000年,首都机场集团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将6亿元委托中民信理财,但是在燃气股份这一只股票上就赔了5000万元。
然而,此笔理财款的本金并非完全由中民信支配。据一审判决,李培英分别于2000年8月、9月和2001年4月,分三次私自要求中民信从委托理财款中转出共计8250万元,由其个人控制使用,而中民信以首都机场取款入账处理。由于其形式是首都机场减少理财本金,所以中民信日后就无权向首都机场集团索还。
据知情人士透露,2002年底,由王政担任总经理的北广联公司急需大额资金投资证券项目,找到李培英,希望获得首都机场的资金。最后,双方签订总额为15亿元的委托理财协议,其中包括原由中民信理财的6亿元和后来首都集团追加的9亿元。
作为条件,北广联同意承担首都机场在中民信理财形成的2.62亿余元亏空,作为融资成本平账,并在委托合同中隐去承担亏空的内容。这2.62亿元的亏损,就包括李培英此前从中民信转走的8250万元。这意味着,北广联承担8250万元的亏空后,掩盖了这笔资金的去向;该款即脱离了首都机场的财务控制,首都机场亦对该笔资金失去了收回的账务基础。作为对北广联公司的补偿,李培英承诺降低理财收益率。
一审法院查明,2002年11月,北广联为感谢李培英将首都机场的资金委托其公司理财,送给李一张长城信用卡,并先后分四次总计存入人民币50万元。李培英持该卡个人消费人民币32万元。
据悉,这8250万元构成了李培英被指控贪污罪的关键所在。一审判决认定,李培英将其中的350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赌债。
法院查明,李曾在深圳一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麦炳辉的陪同下到澳门赌博。2001年,李从中民信的理财款中划走3500万元到一辉公司,用于偿还麦为其垫付的赌债。
据了解,该笔款通过单位账号划转,在一辉公司账册中显示为“其他应付款”,二级科目为“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具有可诉性的公司债务。
其中的4000万元系以北京首都机场集团的名义投资入股由李培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创公司),但首都机场集团的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均称对此投资不知情,账上亦无记载。不过,海创公司的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的股东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而不是李培英个人,股权收益也属首都机场集团。2006年,海创公司变更工商登记时,首都机场集团的财务部,法务部和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均出具过相关证明文件。
法院认定,另有750万元给了李济杉(李培英之弟)等,避免他们因黄河集团公司拒绝回购黄河股份公司股份而遭受个人损失。
王雁元系黄河股份公司总经理。他于1998年4月与李培英商定,由李济杉、姚建闽(李培英之友)及王雁元个人出资共计人民币750万元,以隶属首都机场集团的机场商贸公司的名义,购买黄河股份公司500万股股份。三人计划待该公司上市后,由其上级公司黄河集团公司以市价回购从而获利。
但是,黄河集团公司在黄河股份公司上市后,拒绝履约回购机场商贸公司名下的股份。为避免李济杉等人个人遭受损失,2000年8月,李培英从委托中民信理财的资金中转出750万元给上述3人。但是李培英要求将该股权证质押在中民信。后来,经诉讼,该笔款加上赔偿款共计人民币830万元,已由黄河集团公司赔付给机场商贸公司,以“其他应付款”的名义挂账。
李济杉经营过广告公司、高尔夫俱乐部等,曾任北京天竺乡村高尔夫俱乐部的董事长。该俱乐部于2006年开业,占地面积1800亩,距离首都国际机场五分钟车程。
知情人士称,中民信与北广联交接理财资金时,发现有人民币8250万元被李培英转走。李培英解释说该款用于其他项目投资,并已与其他亏空一起由北广联承接。
为掩盖这笔资金的转移,2003年下半年,李培英曾要求中民信调整账目,将以首都机场取款名义转走的8250万元改为以中民信的名义转出并使用,但遭到拒绝。
2005年期间,李培英还曾要求其弟李济杉与华闻控股有关人士起草虚假的股权“转让”“委托持股”协议,制造首都机场集团将其在海创公司4000万元的股份转让给北京中企天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北广联更名后的企业名称)、中企天公司再委托首都机场集团代持该股份的假象,因故未果。
直到2007年3月至5月,李培英在案发前被审查期间,还与华闻控股的有关人士商议掩盖理财亏空的对策。
据悉,首都机场和北广联签了三份委托理财协议。北广联以自己的名义购买股票,由甲方首都机场进行指令操作;然后,将赚取的利润由双方按某种比例进行分配,约定给首都机场8%的年回报率及利润分成。但由于燃气股份等股票持续下跌,北广联亦陷入困境。
北广联接手理财主要是为了炒作燃气股份,当时的股价是15.79元,但到2005年6月仅有3.13元;即使考虑送股派息的因素,每股也损失9元多,15亿元的理财将亏损大半。
但实际上,李培英将大部分的损失留给了北广联,以保证首都机场的投资盈利。当时,北广联投资炒作燃气股份的资金被套,拿不出钱归还首都机场集团。最后,北广联和首都机场集团并没有真正执行8%的回报及利润分成的协议。
经王政和李培英协商,李培英同意对委托理财金全部作了延期和变通延期处理——双方口头约定,委托理财关系转为北广联对首都机场的债务,并给予首都机场较低的固定利率,最终首都机场还获得了2.8亿元的收益。这种解决方式对首都机场显然是有利的。
致命受贿罪
对李培英的判决产生关键性影响的是其受贿罪。依照一审判决,李培英的罪名包括贪污和受贿两项。其中,贪污8250万元,被判死缓,受贿2661万余元,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两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未来的二审中,李培英能否保命,主要就看二审法院对其受贿事实和量刑情节的认定。
一审法院查明,1995年1月至2003年11月,李培英先后11次收受和索要北广联公司等六个单位和个人的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2661.44万余元。
据知情人透露,李培英涉嫌受贿罪,缘起于纪检部门掌握其收受北广联的信用卡,用于个人消费人民币32万余元的事实和相关证据。后来在调查过程中,李培英供认了其他大部分受贿事实。
尽管李培英当时负责首都机场建设,但实际上,其受贿事实与建设项目无关,而主要以职务之便,为北京嘉利恒德房地产公司、深圳市一辉实业有限公司等办理委托贷款、提供贷款担保或者非法拆借资金。检方指控,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李培英先后三次为香港繁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作公司从机场建投公司拆借资金共计人民币9.5亿元,向该集团公司董事长蔡汉德索要400万港元的支票,用于还赌债。由于相关证据链被质疑存在重大瑕疵,所以该指控成为一审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据了解,蔡汉德曾经欠首都机场集团1亿多元的本息债务,2007年5月,李培英动用家族的钱替其偿还。这意味着,蔡汉德和李培英之间仍存在巨额债务关系。所以蔡汉德证言的可信性受到辩方质疑。据悉,现在蔡汉德系因诈骗被北京市公安局通缉的在逃嫌疑犯。最后,一审法院以与本案无关为由,不予认定上述代还债务一事。
据了解,李培英贪污、受贿两项罪名涉案金额是1.09114亿元。一审判决认定,案发后,共有赃款人民币1.08947亿元被追缴;其中,自海创公司追缴人民币4000万元,自机场商贸公司追缴人民币795万元,李培英的近亲属代为退赔其余赃款,其中包括受贿赃款。
不过,一审判决认为,李培英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具有索贿情节,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虽有近亲属代为退缴受贿赃款的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月19日,李培英已向山東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不服一审法院“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死刑案件均需开庭审理。目前,李培英正在秦城监狱等待生死攸关的二审开庭。■
本刊记者罗昌平、宋燕华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