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州本《文选》李善注的减注

2010-01-25 06:46刘九伟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李善庐陵文选

刘九伟

(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江苏淮安 223001)

明州本《文选》在注释编排上是五臣注居前、李善注居后的六家本系统。因此,明州本《文选》具有明显的重五臣注的倾向。在二家注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删略李善注,保存五臣注,这是六家本的共同特征。明州本《文选》李善注有两大特征,一是增注,这种情况在卷 1表现的最为明显,卷2也有一部分,但在后来的卷目当中,就很少出现甚至是基本不见。二是减注,本文关注的即是这种减注现象。这种情况在卷 10以后出现的较多。李善注的减注有“暗删”与“明删”两大类型。“明删”,即在删略李善注之处,出校语“善同五臣某注”,这种删注在明州本中表现的最为普遍。“暗删”,即在全部或者部分删除李善注之后,没有作任何说明,好像被删减的部分根本就没有李善注,这种形式的删减具有很强的隐藏性。

总体而言,明州本是六家本,因此有明显的重五臣倾向,在大多数李善注与五臣注相同或大致相同之处,多为对李善注的删减,所以善注在此本中被损较为严重。李善注的减注在明州本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 没有校语的部分减注

没有校语的减注也有两大类别,一是保留一部分注文,删去一部分注文;二是将注文全部删除。因明州本是六家本,重五臣注的倾向还是比较明显的,二家注删减时删善注的情况就严重一些。此将二家注均列于后,以便比较:

例 1 卷 3张平子《东京赋》:“度朔作梗,守以郁垒。神荼副焉,对操索苇。”秀州本:

向曰:梗,病也。操,执也。上古有神荼与郁垒昆弟二人,能执鬼。度朔山鬼所出入处。山上有桃树,二人于树下阅百鬼。无道理者,缚以苇索而饲虎。言度朔者有鬼为人病者,使二人对执索苇以缚也。

综曰:东海中度朔山有二神:一曰神荼,二曰郁垒。领众鬼之恶害者,执以苇索而用饲虎。

善曰:《风俗通》曰:《黄帝书》上古时,有神荼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有桃树,下尝检阅百鬼,鬼无道理者,神荼与郁垒,持以苇索,执以饲虎。是故县官常以腊祭夕,饰桃人垂苇索,画虎于门,以御凶也。《毛诗传》曰:梗,病也。谓为人作梗病者。[1]93明州本五臣注与综注同秀州本,善注减秀州本划线部分。划线部分的二家注在具体的表述上尽管不尽相同,但是意思还是相同的。善注有明确的出处,五臣注没有,这种注释形式符合二家注的一贯特点。此处明州本的减善注,则表现了重五臣注的特征。

例 2 卷 4《蜀都赋》:“公孙跃马而称帝,刘宗下辇而自王。”

秀州本:

铣曰:公孙述,王莽时为道江卒正,恃其地险,自立为天子。跃马肉食于此也。先主刘备后汉也,自立于蜀为帝,故云刘宗。下车而自王之 (明州本脱“之”)。辇,天子车也。而所以人负之。

善曰:范晔《后汉书》曰:公孙述,字子阳,扶风人也。王莽时,为导江卒正,更始立,述恃其地险众附,遂自立为天子。《蜀志》曰:先主姓刘,讳备,靖王胜后也。益州牧刘璋使人迎先主,令讨张鲁,先主遂进围成都。璋出降,先主即皇帝位。备汉后,故曰宗。[1]122

明州本五臣注同秀州本,李善注减划线部分,按理说整个善注都与铣注有相同之处,明州本为什么删去对公孙述的有关注解,而不删对刘备的注解,难道是因为宗正统?

例 3 卷 9曹大家《东征赋》,作者小传:秀州本:

翰曰:《后汉书》云: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子谷为陈留长垣县长,大家随至官,作《东征赋》,以叙行历,而见志焉。

善曰:范晔《后汉书》曰: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年十四娉叔,和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兄固修《汉书》不终而死,大家续之。时马融授业于大家。[1]232

明州本翰注同秀州本,善注减划线部分。从划线部分来看,二家注有明显的相似之处,这种删减符合明州本重五臣注的总体特征。

例 4 卷 11何平叔《景福殿赋》:“三事九司,宏儒硕生。相与感乎溽暑之伊郁,而虑性命之所平。”秀州本:

向曰:三事,三公。九司,九卿。宏、硕,皆大也。溽,湿。伊郁,气不通也。平,成也。言三公九卿,大儒皆相与感乎?湿暑之气,伊郁不通。而忧乎性命之所不能生成也。

善曰:三事,三公也。《毛诗 》曰:三事大夫,莫肯夙夜。九司,九卿也。《春秋含汉孳》曰:九卿象河。《剧秦美新》曰:耆儒硕老。《尔雅》曰:宏,硕大也。《礼记》曰:季夏是月也。土润溽暑,伊郁,烦热貌。《周易 》曰:干道 (明州本脱“道 ”)变化,各正性命。《家语》孔子对鲁哀公曰: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王肃曰:分于道始得为人也。各有阴阳刚柔之性,故曰形于一。[1]281

从明州本所减划线部分来看,与向注有着极大的区别。善注厚重详实,尤其是文献的征引部分,向注根本就没有出处,而且注文简略,可以说二家注基本不同,此处明州本对李善注的删减不知是何原因。

例 5 卷 11何平叔《景福殿赋》:“贤钟离之谠言,懿楚樊之退身。”秀州本:

翰曰:谠,直也。钟离春 (明州本误作“秦”)齐丑女,有贤德。自诣王,愿一见王。王召入,而谓王曰:今西有横秦之患,南有强秦之仇。作渐台五层,万人疲极。贤者伏匿山林,谄谀强于左右。放乐俳优纵横大笑,此王不济矣。王叹曰:寡人几不全,拜为无盐君,纳以为后。故贤此直言而书之。楚樊者,楚庄王姬也。王罢朝晚,乃问于王曰:何晚?王曰:与贤人语,故晚。姬曰:贤人为谁?王曰:虞丘子也。姬曰:贤则贤矣,然未忠也。妾在后宫,未尝不私捐衣食,以遗人。使之郑卫,求美人而进于王。所进者九人,今贤于妾者二人。虞丘子为相,于今十年。其进用者并其子孙宗族。未闻进贤而退不肖。此妨贤人之路,岂可谓忠乎?王不悦,曰:寡人闻命矣!王以姬之言告虞丘子。丘子避位而进孙叔敖。敖相楚三年而理,故此美楚姬之言而虞丘退身也。

善曰:《列子传》曰:钟离春者,齐无盐之女也。为人极丑,自诣宣王,愿乞一见。宣王召见之,乃举手拊膝曰:殆哉!殆哉!宣王曰:愿闻命。对曰:今西有横秦之患,南有强秦之仇。春秋四十,壮勇不立,一殆也。渐台五层,万民疲困,此二殆也。贤者伏匿山林,谄谀强于左右,此三殆也。酒浆流湎,以夜继日。女乐俳优,纵横大笑。此四殆也。宣王喟然而叹:寡人之殆几不全。拜无盐君以为王后。《汉书》成帝曰:久不见班生,今日复闻谠言。《声类》曰:谠,善言也。《列女传》曰:楚庄王樊姬者,楚庄王之夫人也。王尝听朝而罢宴。樊姬曰:何罢之宴也?王曰:今日与贤者语。樊姬曰:王之所谓贤者,诸侯之客与,将国中士也!王曰:虞丘子也。樊姬揜口而笑曰:妾幸得充后宫,妾所进者九人,今贤于妾者二人,与妾同列者七人。今夫虞丘子之相楚十余年矣,其所荐者非其子孙则族昆弟。未闻进贤而退不肖,夫知贤而不进,是不忠也;若不知贤,无知也。岂可谓贤哉?[1]286

明州本翰注与秀州本同,善注减划线部分,仅保留中间“《汉书》成帝曰:久不见班生,今日复闻谠言。《声类》曰:谠,善言也”这一部分。善注非常详细厚重,而五臣则显得单薄得多,但是注文意义差别不大,这种删减符合明州本的重五臣注的原则。

2 无校语而全部删除者

这种“暗删”的情况在整个明州本善注当中所占比例较大,特别是卷 50表现最为突出:秀州本此卷没有删减注文之处,而明州本省略善注 51处,其中有校语者 35处,不出校语者 21处,占居一半以上。仅从这一点来看,要想恢复善注旧貌几乎是不可能的了。而且所删注文往往都比较详细。这种没有校语的减注隐藏性较强,如没有与其他版本对校,根本不知此处有李善注,这种暗删的现象对李善注的破坏极大,使善注原貌严重缺失。

例 6 卷 21颜延年《秋胡诗》诗题注释,秀州本有一条善注。

秀州本:

善曰:《列女传》曰:鲁秋胡洁妇者,鲁秋胡子之妻。秋胡子既纳之,五日,去而宦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其家,见路傍有美妇人方采桑,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今吾有金,愿以与夫人。妇人曰:嘻!夫采桑奉二亲,吾不愿人之金。秋胡子遂去。归至家,奉金遗其母。其母使人呼其妇,妇至,乃向采桑者也。秋胡子见之而惭。妇曰:束发修身,辞亲往仕,五年乃得还,当见亲戚。今也乃悦路旁妇人,而下子之装,以金与之,是忘母,不孝也。妾不忍见不孝之人。遂去而走,自投河而死。[1]507

作者下有一条五臣良注的作者小传:

良曰:鲁秋胡子纳妾五日,而去宦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其家,见路傍有美妇人方采桑,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今吾有金,愿以赠夫人。妇人曰:嘻!妾采桑奉二亲,不愿受人之金。秋胡子遂去。至家奉金遗母。妇晚而至,乃向来采桑者。妇曰:辞亲往仕,五年乃还,而悦路旁之妇人,解子装金以与之,而忘其母,是不孝也。妾不忍见不孝之人。遂去,走投於河而死。延年咏此,以刺为君之义不固也。[1]507

明州本无善注,亦无“某同某注”的校语。此处二家注文基本相同。明州本减善注,符合重五臣注之体例。

例 7 卷 22谢灵运《从游京口北固应诏》:“顾己枉维絷,抚志惭场苗。”

秀州本:

翰曰:《诗》云: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白驹,喻贤人,有洁白之徳。食场苗,喻食禄。维、絷,皆系也。喻羇贤人使入仕也。灵运自谦。顾已,非贤枉见。絷繋而仕,循抚其志,实惭食禄而已。

善曰:郑玄《毛诗笺 》曰:顾,念也。《毛诗 》曰: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1]526

明州本此处只有“《诗》云: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2]1340无划线部分,无注家名。善注部分没有校语,完全缺失,使得此处注文注家的归属就成了问题,从保留注文来看,应是五臣注文。二家注文相同。

例 8 卷 23任彦升《出郡传舍哭范仆射》作者小传:

秀州本:

济曰:刘璠《梁典》云:任昉,字彦升,乐安人也。年四岁,诵古诗数十篇,十六举秀才,甲科文章之美,冠绝当时。昉出义兴传舍,《哭范仆射》云,遂作此诗。传舍,客舍也。

善曰:刘璠《梁典》曰:任昉,字彦升,乐安人。年四岁,诵古诗数十篇,十六举秀才第一。辞章之美,冠绝当时。为宁朔将军,新安太守。卒。[1]561

秀州本同袁氏本二家注详出,明州本济注同秀州本,但无善注,亦无校语。此处善注没有五臣济注详细。

例 9 卷 26潘正叔《迎大驾》,诗题下秀州本有善注解题,明州本无。

秀州本:

善曰:王隐《晋书》曰:东海王越从大驾,讨邺军败。永康二年,越率大天下甲士三万人,奉迎大驾还洛。[1]634

因明州本此处无五臣注,亦未“善同某注”的校语,无法对二家注进行比较,这一条善注的缺失是严重的。

3 以校语“善同五臣某注”的形式删减李善注

这种有校语的删减,属“明删”范围。如果说删五臣注大多是因为五臣注略于善注的话,那么明州本的善注被删减,有的要比五臣注详细严谨的多,善注的大量被删,体现的是明州本重五臣的编纂体例。

例 10 卷 11何平叔的作者小传:

秀州本:

铣曰:《典略》云:何晏,字平叔,南阳人也。有奇才,美容貌。魏明帝将东巡,恐夏热,故许昌作殿。名曰景福。既成,命人赋之。平叔遂有此作。平叔仁(明州本作“任”)为尚书主选,后为司马宣王斩于东市。

善曰:《典略》曰:何晏,字平叔,南阳人也。尚金乡公主,颇有才能。为散骑常侍。迁尚书主选,及曹爽反,诛晏,并收斩东市。[1]280

明州本:

铣曰:《典略》云:何晏,字平叔,南阳人也。有奇才,美容貌。魏明帝将东巡,恐夏热,故许昌作殿。名曰景福。既成,命人赋之。平叔遂有此作。平叔仕为尚书主选,后来司马宣王斩于东市。善同铣注。[2]725

“平叔任为尚书主选”,“任”明州本作“仕”,余者皆同秀州本。此处的省略符合明州本重五臣注的删减原则。善注没有铣注详细。

例 11 卷 11何平叔《景福殿赋》:“故其华表,则镐镐铄铄,赫奕章灼,若日月之丽天也。良曰:华表,谓华饰屋之四外,而镐镐铄铄、赫奕章灼,皆光色。”

秀州本:

良曰:华表,谓华饰屋之四外,而镐镐铄铄、赫奕章灼,皆光色。

善曰:华表,华饰屋之外表也。镐镐铄铄,赫奕章灼,皆谓光显昭明也。《周易》曰:日月丽乎天。[1]282明州本:

良曰:华表,谓华饰屋之四外,而镐镐铄铄、赫奕章灼,皆光色。善同良注。[2]0730

此处二家注表述不尽相同,但释意大致相同。善注比良注详细的多。

例 12 卷 11何平叔《景福殿赋》:“惟岷越之不静,寤征行之未宁。”

秀州本:

翰曰:岷、越、蜀,吴也。不静,犹未平也。寤,觉也。征行,谓戎马也。宁,息也。言三公九卿大儒皆知蜀吴未平,戎马未息也。

善曰:岷、越,吴、蜀二境也。《尚书》:西土人亦弗静也。[1]281

明州本:

翰曰:岷,越,蜀,吴也。不静,犹未平也。寤,觉也。征行,谓戎马也。宁,息也。言三公九卿大儒皆知蜀吴未平,戎马未息也。善同翰注。[2]727

这条善注比翰注要简略的多,除征引文献之外,没有对句意进行阐释,五臣翰注有详细的句意阐释。

例 13 卷 23谢灵运《过庐陵王墓下作》,诗题注释:

秀州本:

善曰:沈约《宋书》曰:武帝男庐陵献王义真,初封庐陵王,之任,而高祖崩。义真聪敏爱文艺,与陈郡谢灵运周旋异常。少帝失德,徐羡之等人密谋废立。则次第应在义真。义真轻訬,不任主社稷,因与少帝不协,乃奏废义真为庶人,徙新安近郡。羡之等遣使杀义真于徒所,时年十八。元喜三年诛徐羡之、傅亮,是日诏曰:故庐陵王可追崇侍中王如故。[1]558

作者处有一则五臣作注的作者小传:

翰曰:宋武帝子义真,封庐陵王,未之藩而高祖崩。庐陵聪敏好文,常与灵运周旋。属少帝失德,朝廷谋废立之事,次在庐陵,言庐陵轻訬,不任主社稷。因其与少帝不协,徐羡之等奏废庐陵为庶人,徙新安郡。羡之使使杀庐陵也。后有谗灵运欲立庐陵王,遂迁出之。后知其无罪,追还,至曲阿,过丹阳。文帝问曰:自南行来,何所制作?对曰:过庐陵王墓下作一篇。[1]558

明州本诗题下二家注均无,在作者谢灵运下有同秀州本一样注文的作者小传,后附校语:善同翰注。[2]1419

从秀州本的二家注来比较,注文还是有很大差别的,袁氏本同秀州本,胡刻本注文采五臣翰注入善注。赣州本同明州本。

例 14 卷 53陆士衡《辩亡论下》:“夫然,故能保其社稷,而固其土宇,麦秀无悲殷之思,黍离无愍周之感矣。”

秀州本:

向注同秀州本。善同向注。[2]3255

明州本以“善同向注”省略了李善注,比较二家之注,李善注更为详尽,交代出处,以示有征,无解说及释义部分。

例 10至例 14,明州本以校语“善同某注”的形式删去的李善注,在秀州本中均详出。从秀州本的二家注看,明州本所删的李善注,与五臣注有的略类,有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秀州本开了以“某同某注”径删一家之注的先例,基本还是严格遵循了在二家注大致相同的情况下的删减原则,明州本则往前又迈了一步,有时是在二家注差别相当大的情况下进行的此种删减体例。这很令人怀疑明州本的编纂者何以对二家注的差别如此漠视。极可能是以商业盈利为目的的广都本早已如此,而明州本则是以其为底本的,若非如此,会令人怀疑明州本编纂者的编纂水平与更改动机。

明州本“某同某注”的形式在开头几卷中尚不明显,在前 8卷中几乎看不到这种情况,但是越往后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一方面在某些卷中增加了不少李善注的内容,另一方面又以“善同某注”的方式删掉了部分李善注,并且,明州本的五臣注有不少地方反不如秀州本的五臣注详细,有不少注释在秀州本中存在,但到明州本中却无的情形。诸种情形暗示,明州本似乎不直接出自秀州本,而在明州本之前的六家唯有广都本,由此而言,明州本很可能出自广都本。

4 明州本删李善注现象分析

明州本承秀州本而来,秀州本虽已失传,但韩国中央大学的奎章阁本《文选》是依秀州本为其底本的。奎章阁本卷末有一则跋语云:“秀州州学今将监本《文选》逐段诠次,编入李善并五臣注。其引用经史及五家之书并检元本出处对勘写入。凡改正舛错脱剩约二万余处。二家注无详略,文意稍有不同者皆备录无遗。其间文意重叠相同者,辄省去一家。”[1]1462可见,在合并本中删略一家注释的现象滥觞于秀州本,这种删减原则也是秀州本的主要编排体例。从奎章阁本的删略情况来看,秀州本基本上还是比较严格地执行了“文意稍有不同者,皆备录无遗;其间文意重叠相同者,辄省去一家”[1]1462的删减体例。因此,就删减数量而言,秀州本中删除一家之注的地方极少,约有 80余处。然而,这种现象到了明州本中,开始走向删减的极端。

明州本虽然承秀州本而来,但它不是秀州本的覆刻本,编纂者意图在编纂方面比秀州本有所突破,可是这种想要有所突破的编纂原则未能贯穿始终,因此明州本的李善注在卷 1、卷 2两卷中最为明显。当然,在个别地方,也不排除明州本编纂者由于一时疏忽而省略某家之注的现象,但更多的情况还是有意为之。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第一,明州本有关李善注的减注情况,应该和五臣注的被删减有相同之处。第二,明州本进一步发挥了秀州本的删减原则,个别地方已经超越删减体例本身的范围。第三,大量的李善注的被删略符合明州本重五臣注的删略原则。第四,明州本虽然有六家本中重五臣注的整体特征,但在具体编纂过程中,有时可能是出于编纂的方便而径直删去一家注。第五,明州本对二家注筛选去存时审慎与粗疏并存,出校语的“明删”严格贯彻了编纂的体例,不出校语的“暗删”则极大的削弱了李善注的内容,如果不参校别本的情况,极易造成二家注的混同。第六,明州本李善注的“暗删”现象,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它直接影响了六臣本《文选》的编纂,六臣本是重李善轻五臣的二家合注本,编纂者在加强李善注时,往往径将“善同五臣某注”处五臣注文直接改为李善注。这样一来更进一步毁坏了二家注之原貌。第七,明州本在编纂过程中极有可能是因为没有完全统一删减的原则,或者是明州本的编纂者在编纂过程中存在较随意的行为,在全书完稿之际未能进行全面统一体例的调整。

[1]萧统.文选[M].五臣,李善注.朝鲜刻本.首尔:韩国正文社,1986.

[2]萧统.文选[M].五臣,李善注.影印南宋绍兴二十八年刻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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