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预著述考

2010-03-22 14:51北京师范大学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北京100875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0年1期
关键词:益州晋书著录

●方 韬(北京师范大学 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北京 100875)

杜预(222—284)字元凯,西晋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将领。他自幼好学,著述颇丰,在经学和文学上都有很高的造诣。尤其酷爱《左传》,有“传癖”之称。晚年他更是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左传》的注释和研究,撰写出《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春秋释例》诸书,成为一家之学。虽然清儒对《左传》杜预注的批评十分严厉,[1]但在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问世前,杜注一直是研究《左传》的管钥。然而,这样一个魏晋经学的重要人物,著作至今未得到系统整理,不能不说是件憾事。笔者有感于此,现将杜预的著作做一考述。

杜预著作当时即形诸文字者凡十二种,著录于《隋书·经籍志》的十种,其余两种见于类书。其中经学著作五种:《丧服要集》《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春秋释例》《春秋左氏传音》《春秋左传评》;刑律著作两种:《律本》和《杂律》;杂传著作一种:《女记》;地理传记著作两种:《汝南记》和《益州记》;文学著作二种:《杜预集》《善文》。

1 《丧服要集》二卷

《隋书·经籍志》 (以下简称《隋志》)著录“《丧服要集》二卷,晋征南将军杜预撰。又有《丧服要记》二卷,晋侍中刘逵撰,亡”,《旧唐书·经籍志》(以下简称《旧唐志》),《新唐书·艺文志》 (以下简称《新唐志》)均著录“杜预《丧服要集议》三卷”,并是一书。又《北堂书钞》卷九十二“葬类”引作“杜预《丧服要记》”,丁国钧《补〈晋书〉艺文志》以为“《丧服要记》与下刘逵书同名,疑讹,不足据”,[2]按丁说有理。

《晋书·礼志》曰:“泰始十年,武元杨皇后崩,及将迁于峻阳陵,依旧制,既葬,帝及群臣除丧即吉……尚书杜预以为: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始同齐斩,既葬除丧服,谅闇以居,心丧终制,不与士庶同礼……于时外内卒闻预异议,多怪之。或者乃谓其违礼以合时。时预亦不自解说,退使博士段畅博采典籍,为之证据,令大义著明,足以垂示将来。畅承预旨,遂撰集书传旧文,条诸实事成言,以为定证,以弘指趣。”[3]623疑《丧服要集》即是杜预命博士段畅所撰集者。

清人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仪礼编》从《北堂书钞》《通典》《太平御览》里共辑得《丧服要集》十四节,分为一卷。

2 《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

《隋志》著录“《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杜预撰”,《旧唐志》《新唐志》《经典释文叙录》著录(以下简称《释文叙录》)皆同。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杜预撰《春秋经传集解》三十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杜预撰《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后世多简称为《春秋经传集解》。

《春秋经传集解》存世的宋元刻本虽多,但卷帙完整的较少。其中较著名的有:宋龙山书院刻本《纂图互注春秋经传集解》共八册三十卷,袁克文跋,书中附有陆德明《春秋左氏音义》,另有《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宋鹤林于氏家塾棲云阁刻元修本《春秋经传集解》附陆氏《音义》共三十册三十卷,李盛铎、周叔弢跋,今存二十九册二十九卷,缺第十卷一册。元岳氏荆谿家塾刻本《春秋经传集解》附陆氏《音义》共三十卷,另有《春秋名号归一图》和后蜀冯继先撰《年表》一卷,周叔弢跋。现存三十二册二十八卷,卷十九、卷二十配明刻本。今《四部丛刊》影印玉田蒋氏藏宋刊巾箱本《春秋经传集解》,正文三十卷,前附有《春秋二十国年表》。《春秋序》据海盐张氏涉园藏宋阮仲猷刊本补,《后序》据明依宋阮仲猷刊本补。

除刻本以外,敦煌写本《春秋经传集解》残卷今存三十七件,分散藏于中、英、法、俄四国。近来,李索先生对其进行了系统的整理,有《敦煌写本〈春秋经传集解〉校证》问世。另外,日本藏有初唐人写本《春秋经传集解》三十卷(即金泽文库本),首尾完整,弥足珍贵。竹添光鸿撰《左传会笺》即以此为底本。

3 《春秋释例》十五卷

《隋志》《新唐志》《释文叙录》著录“《春秋释例》十五卷”,《释文叙录》更言明有“四十篇”,《旧唐志》著录“《左氏春秋传例》十五卷”,应是一书。

《晋书·杜预传》曰:“既立功以后,从容无事,乃耽思经籍,为《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又参考众家谱第,谓之《释例》。又作《盟会图》、《春秋长历》,备成一家之学,比老乃成。”[3]1031此文本诸王隐《晋书》,《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裴注曰:“王隐《晋书》称预智谋渊博……乃错综微言,著《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又参考众家,谓之《释例》,又作《盟会图》、《春秋长历》,备成一家之学,至老乃成。”据此,杜预曾另撰《春秋长历》《盟会图》等书。然细绎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下简称《春秋序》),发现王隐之说与事实不相符。《春秋序》曰:“又别集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相与为部,凡四十部十五卷,皆显其异同,从而释之,名曰《释例》。”[4]准此,《春秋释例》理应包括地名、谱第、历数等内容,《盟会图》《春秋长历》等均是《释例》中的一部分,不应当与《释例》并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春秋释例》十五卷”,曰:“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皆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5]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亦著录“《春秋释例》十五卷”,云:“杜预既撰《集解》,别集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相与为部,凡四十部,唐刘蕡为之序。”[6]53今观晁公武、陈振孙之言,其亲见之《春秋释例》尚包括地名、谱第、历数等内容,与杜预《春秋序》所说相合。今疑王隐撰《晋书》时有所疏漏,而唐人修《晋书》又沿其误,今当以杜预《春秋序》为准。又《通志·艺文略》卷六十三著录:“杜预撰《春秋释例地名谱》一卷,《小公子谱》六卷”,《宋史·艺文志》著录“杜预撰《春秋世谱》七卷”。疑此皆是从《春秋释例》中散出单行者,故《通志·艺文略》、《宋史·艺文志》所著录与《隋志》、新旧《唐志》皆不相同。

《春秋释例》自明以后散佚无传。清人编《四库全书》时,馆臣从《永乐大典》中采得三十篇,并据《春秋左传正义》等书所引条目补遗纠谬,仍分为十五卷,以武英殿聚珍版印行。清人庄述祖、孙星衍有校订重刊本行世。今人虞万里又据《永乐大典》补清人《春秋释例·谥法篇》之阙数十则。[7]

4 《春秋左氏传音》三卷

《隋志》著录“梁有服虔、杜预《音》三卷”。疑“虔”字下脱“《音》一卷”三字。《释文叙录》曰:“服虔《音》一卷,杜预《音》三卷”,《旧唐志》亦曰:“《春秋左氏音隐》一卷,服虔撰;《春秋左氏传音》三卷,杜预撰”,《新唐志》亦同。唯《册府元龟》卷六百五作“杜预撰《音》一卷”,未知何据。今亡。

汉魏之时,注音多用直音法。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有注音三条,皆是直音。僖公七年《经》注:“高平方与县东有泥母亭,音如甯。”又成公二年《传》注:“殷音近烟,今人谓赤黑为殷色。”哀公四年《传》注:“承音惩,盖楚言。”《左传音》虽已亡佚,然其亦用直音法当无疑。

5 《春秋左传评》二卷

《隋志》著录“《春秋左传评》二卷,杜预撰”,《旧唐志》《新唐志》均著录“《左氏杜预评》二卷”,当为同一书。今亡。

6 《律本》二十一卷

《隋志》著录“《律本》二十一卷,杜预撰”,《旧唐志》著录“《刑法律本》二十一卷,贾充等撰”,《新唐志》著录“贾充、杜预《刑法律本》二十一卷”。《律本》修成于泰始四年。《太平御览》卷六百三十七引《晋朝杂事》曰:“泰始四年,岁在戊子,正月二十日,《晋律》成。”《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五、卷六百五十、卷六百九十四所引《晋律》,疑或即是此律。

《晋书·刑法志》:“于是令贾充定法律,令与太傅郑冲、司徒荀觊、中书令荀勖、中军将军羊祜、中护军王业、廷尉杜佑、守河南尹杜预、散骑侍郎裴楷、颍川太守周雄、齐相郭颀、骑都尉成公绥、尚书郎柳轨及吏部令史荣邵等十四人典其事……合二十篇,六百二十条,二万七千六百五十七言”。[3]927《隋书·经籍志》:“汉初,萧何定律九章,其后渐更增益,令甲已下,盈溢架藏。晋初,贾充、杜预删而定之。有律,有令,有故事。”[8]974据此可知,《律本》由贾充主持编撰,杜预是重要的参与者。故《旧唐志》曰:“《律本》二十一卷,贾充等撰”,最为公允。杜预最重要的贡献是为《律本》作注。《晋书·杜预传》:“与车骑将军贾充等定律令,既成,预为之注解,乃奏之曰……诏班于天下。”[3]1026在杜预之后,晋世又有《律本》张斐注。《晋书·刑法志》曰:“其后,明法掾张斐有注律,表上之。”而杜、张二律遂为南朝沿用。《南齐书·孔稚珪传》:“江左相承用晋世张、杜律二十卷,世祖留心法令,数讯囚徒,诏狱官详正旧注。”[9]835依孔氏之言,杜、张同注的《律本》本文或为二十卷,今诸史志著录二十一卷,疑其一卷为目录。《孔稚珪传》又曰:“爰发德音,删正刑律,敕臣集定张杜二注。谨砺愚蒙,尽思详撰,削其烦害,录其允衷。取张注七百三十一条,杜注七百九十一条。”[9]836孔氏删定刑律后,尚取杜预注解七百九十一条,则杜预原注远多于此矣。

今杜预注解《律本》仅存一条,见《陈书·儒林传》:“范泉今牒述《汉律》,云‘死罪及除名,罪证明白,考掠已至,而抵隐不服者,处当列上’。杜预注云‘处当,证验明白之状,列其抵隐之意’”。[10]

7 《杂律》七卷

《隋志》著录:“梁有《杜预杂律》七卷,亡。”又《晋书·儒林传·续咸传》:“好学,师事京兆杜预,专《春秋》、《郑氏易》,教授常数十人,博览群言,高才又善文论。又修陈《杜律》,明达刑书。”[3]2355据此,续咸所修《杜律》,当是杜预所撰,疑即是此《杂律》。今亡。

8 《女记》十卷

《隋志》著录:“《女记》十卷,杜预撰”,《旧唐志》、《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五著录皆同,《太平御览》亦引作《女记》。《新唐志》作“杜预《列女传》十卷”,《晋书·杜预传》曰:“又撰《女记赞》”,当并是一书。

《隋书·经籍志》曰:“又汉时,阮仓作《列仙图》,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8]982魏晋之时,杂传撰写颇成风气。据《隋志》所载,杜预前后仅就“列女”为题的,有曹植《列女传颂》一卷,缪袭《列女传赞》一卷,项原《列女后传》十卷,皇甫谧《列女传》六卷等,可见杜预撰《女记》也是受时代风气所影响。

今《太平御览》共引杜预《女记》四节,分别为《太平御览》卷四百二十二载“汉丞相王陵母事”,卷四百四十一载“寡妇‘淑’致书兄弟明不改嫁事”,同卷载“同县人上书县令为大女缑玉替父报仇申冤事”,同卷载“汉光武帝姊新野公主战中殉难事”。

9 《汝南记》

《隋志》、新旧《唐志》均未见著录,疑此时已经亡佚。今仅见《初学记》卷十七,《太平御览》卷四百一十六的引文。两书所引内容完全相同,其文曰:“杜预《汝南记》曰:李充兄弟六人,贫无担石之储,易衣而出,并日而食。其(笔者按:《太平御览》“其”作“而”)妻窃谓充曰:‘今贫如是,我有私财,可分异独居,人多费极,无为空自穷也。’充请呼诸邻里,室家相对,前跪觞告其母,便顾其妻,叱而遣之。妇行,泣出门去。”

10 《益州记》

《隋志》、新旧《唐志》并未有著录。惟《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六,《史记·河渠书》张守节《正义》并引作“杜预撰《益州记》”。

《隋志》曰:“《益州记》三卷,李氏撰”。《新唐志》有“李充《益州记》三卷”,《玉海》卷十五,《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五所引同。又《后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初学记》卷六,卷二十四,《艺文类聚》卷三十八,卷六十四皆引作“任豫《益州记》”,《太平御览》卷一百九十五,卷三百八十六,卷五百三十四,卷八百十二,卷九百三十七,所引亦作“任豫《益州记》”。又《太平御览》卷七百九十一有“李膺《益州记》”。据此可知,作《益州记》者当有数家。任豫、李膺等撰《益州记》之事待考,而杜预确曾亲往益州,其撰《益州记》当有可能。《晋书·杜预传》曰:“钟会伐蜀,以预为镇西长史。及会反,僚佐并遇害,唯预以智获免,增邑千一百五十户”,[3]1025准此,杜预曾远征巴蜀,必定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其撰《益州记》,可信。章宗源、张文虎皆以为“杜预”为“任豫”之误,章氏《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六曰:“杜预、任豫字形相近,易讹,自是一书”,[11]张氏《校勘〈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曰:“穿二江《正义》:‘任豫《益州记》云,各本‘任’误‘杜’,吴校改。’”[12]皆未有确证,或以臆改。

《隋书·经籍志》曰:“晋世,挚虞依《禹贡》、《周官》,作《畿服经》,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城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靡不具悉,凡一百七十卷,今亡。而学者因其经历,并有记载,然不能成一家之体。”[8]988尽管在魏晋之初,地记之体尚未成熟,但是风气却已大开。据《隋志》记载,杜预之前已有蜀汉的谯周《三巴记》一卷,孙吴的顾启期《娄地记》一卷,稍后有周处《风土记》三卷,陆机《洛阳记》一卷,贺循《会稽记》一卷等。杜预作《汝南记》《益州记》,也可谓是得风气之先了。

《史记·河渠书》正义曰:“杜预《益州记》曰:二江者,郫江流江也。”(中华书局排印本《史记》据张文虎《校勘记》改为“任豫”,似不妥。)又《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六曰:“杜预《益州记》曰:益州有卓王孙井,旧常于此取水煮盐。”

11 《晋征南将军杜预集》十八卷

《隋志》著录“《晋征南将军杜预集》十八卷”,《旧唐志》、《新唐志》并著录“《杜预集》二十卷”。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已无《杜预集》著录,大概此前已经亡佚。其篇目可考者唯有《七规》和《酒论》两篇,皆见于《北堂书钞》。

钟嵘《诗品下》评“晋骠骑王济,晋征南将军杜预,晋廷尉孙绰,晋征士许询”四人曰:“永嘉以来,清虚在俗。王武子辈诗,贵道家之言。爰洎江表,玄风尚备。真长、仲祖、桓、庾诸公犹相袭。世称孙、许,弥善恬淡之词。”[13]钟嵘把杜预和王济、孙绰、许询这三位玄言诗的代表人物放在一起评论,而杜氏的生年卒年均早于此三人,可推知杜预应是早期玄言诗的重要作者。遗憾的是,杜预诗作已经全部亡佚了。

明人开始辑录《杜预集》,有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和叶绍泰《增订汉魏六朝别解》。张氏《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三十七《杜征南集》共辑录杜预表、奏、疏、议、序、令、书三十一则,分为一卷。其中包括属于《春秋释例》的两则,《丧服要集》的一则。叶氏《增定〈汉魏六朝别解〉》卷五十四《杜潘陆集》辑录杜预疏、序、令共四则,与《潘岳集》、《陆机集》合为一卷。清人严可均辑《全晋文》卷四十三、四十四为《杜预文》,严可均除去张溥误收和重出者,另加新辑数则,实得二十九则。其中包括属于《春秋释例》的一则,《丧服要集》的两则。

《七规》今见于《北堂书钞》卷二十七、卷二十八、卷八十三、卷一百、卷一百六、卷一百三十二、卷一百四十二、卷一百四十四、卷一百五十四、卷一百五十五,共引有十数条。《北堂书钞》孔广陶校订本与陈禹谟《补注〈北堂书钞〉》本、俞安期旧写本颇有出入:卷一百四十二、卷一百五十四孔本作“七矫”,陈本、俞本作“七规”;卷一百四十四孔本作“七规”,陈本、俞本作“七矫”,然其所引为“七矫”者都甚少,疑其为“七规”之讹。

严可均《杜预文》共辑得七条《七规》佚文,然其所遗漏者仍甚众,今补之于下:(1)立之以长幼,齐之以君臣。(《北堂书钞》卷二十八)(2)厉之以义,敦之以仁。(《北堂书钞》卷二十八)(3)营辟雍以崇礼,制庠序以启微。(《北堂书钞》卷八十三)(4)韩任术以作柄,墨率俭以笃俗。(《北堂书钞》卷一百)(5)抗清声而长歌,振轻裙而屡舞。(《北堂书钞》卷一百六)(6)五味相济,百变杂调。(《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二)(7)红葩曜天。(《北堂书钞》卷一百五十四)(8)仲夏草木萋萋(《北堂书钞》卷一百五十四)。严可均所辑不全者一条:荐以雕盘,盛以彝器,腾波传觞,托水班类,抚瑶琴,击玉缶。(《北堂书钞》卷一百五十五)今按:严氏漏辑后六字。

《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八引《酒论》一条。张溥《杜征南集》辑有,曰:“重醖醇醴,沃土泉清,甜苦無常,五味相并。”严可均《杜预文》将其列入《七规》,实误。

《北堂书钞》另引未注出处的杜预散句数条,细品其神韵与《七规》相类,现将其系于下:(1)民非贤则不治,俗非智则不振。(《北堂书钞》卷二十七)(2)擢秀颈而长歌,声中节而合度,逸清响于浮云,游余音于中路。(《北堂书钞》卷一百六)(3)朱旗炫日,金鼓聒天,上耀三光,俯动九川。(《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一)

12 《善文》五十卷

《隋志》著录“《善文》五十卷,杜预撰”,《旧唐志》、《新唐志》皆著录四十九卷。《直斋书录解题》著录“《文章正宗》二十卷”,曰:“自昔集录文章,若杜预、挚虞诸家,往往湮没不传。今行于世者,惟梁《昭明文选》,姚铉《文粹》而已。”[6]458据此,《善文》可能在宋时就已经亡佚。

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曰:“《南齐书·晋安王懋传》:‘赐子懋杜预手定《左传》及《古今善言》’,是此书一名《古今善言》也”。[14]文氏此说有误,《古今善言》别是一书。《隋志》著录:“《古今善言》三十卷,宋车骑将军范泰撰”,《旧唐志》《新唐志》并同。又《水经注》卷三十六曰:“范泰《古今善言》曰:日南张重举计入洛,正旦大会,明帝问日南郡北向视日耶,重曰:‘今郡有云中金城者,必不皆有其实,日亦俱出于东耳’”,[15]即是明证。故是宋人撰著此书,而齐人相馈赠。文氏不知《古今善言》为宋人所著,故有此一疏。

杜预《善文》和挚虞《文章流别集》并为最早的文学总集。《隋志》曰:“总集者,以建安之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摘孔翠,芟剪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之《流别》。”[8]1089而且杜预的年齿稍长于挚虞,很可能《善文》的编撰也略早于《流别集》。又《隋志》著录《善文》五十卷、《文章流别集》四十一卷,很可能《善文》的规模还大于《流别集》。《晋书·杜预传》曰:“当时论者谓预文义质直,世人未之重,唯秘书监挚虞赏之,曰:‘左丘明本为《春秋》作传,而《左传》遂自孤行。《释例》本为《传》设,而所发明者何但《左传》,故亦孤行。’”[3]1032从挚虞推崇“文义质直,世人未之重”的《春秋释例》来看,两人的文学观念应该是比较接近的,因此《善文》的编撰思想也可能和《流别集》相近。

今《善文》仅存的两则佚文见于《史记》三家注,其内容基本相同。《史记·高祖本纪》司马贞《索隐》曰:“按《善文》称隐士云,赵高为二世杀十七兄,而立今王。”《史记·李斯列传》裴骃《集解》云:“辩士隐姓名,遗秦将军章邯书曰:‘李斯为秦王死,废十七兄而立今王’也。然则二世是秦始皇第十八子。此书在《善文》中。”

今天,我们在前贤的基础上重新整理《杜预全集》,应该包括全部现存的杜预著述。其目如下:(1)《丧服要集》残篇;(2)《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包括《春秋序》和《后序》,不再单计);(3)《春秋释例》十五卷(今仍需依据裴骃《史记集解》、《永乐大典》等书继续辑补);(4)《律本》注解残句;(5)《女记》片断;(6)《汝南记》片断;(7)《益州记》片断;(8)《善文》残篇;(9)《杜预集》(张溥《杜征南集》和严可均《杜预文》所收的表、奏、疏、议、序、令、书二十三则以及《七规》残句和《酒论》残句)

对《杜预全集》进行整理,为研究杜预的《左传》学、魏晋的经学和政治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应是我们古籍整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1]刘家和.史学经学与思想[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59.

[2]丁国钧.补晋书艺文志[C]//二十五史补编.北京:开明书店,1937:3656.

[3](唐)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C]//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1707.

[5]孙猛.郡斋读书志校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105.

[6](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7]虞万里.学术集林卷八[C].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190.

[8](唐)魏征,等.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9](南北朝)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10](唐)姚思廉.陈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2:439.

[11](清)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C]//二十五史补编.北京:开明书店,1937:4988.

[12](清)张文虎.校勘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7:360.

[13]曹旭.诗品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385.

[14]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C]//二十五史补编.北京:开明书店,1937:3795.

[15]陈桥驿.水经注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7: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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