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独董与审计委员会治理的有效性
——来自我国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

2010-05-16 09:53涂建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独董非标胜任

涂建明

(南京审计学院 会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9)

一、引言

按照我国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上市公司需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且配备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有助于其有效地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确保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监督职能,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控制公司内部风险。在国外,相关规范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很严格。1999年美国的蓝带委员会要求所有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全为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具有“会计或相关的财务专长”。2002年的萨班斯法案强制性地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审计委员会是否具备一名财务专业人士(financial expert),其301条款规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全部为独立董事。不过该法案所指财务专业人士涵盖了非会计背景的财务专业人士,以至于有研究质疑非会计背景的财务专业人士是否有能力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1]。

本文在现有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考虑我国的制度背景,挖掘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关键性特征,通过选择会计独董这一独特的治理角色,来检验会计独董是否影响到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与同样是研究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问题的文献相比,本研究选择了会计独董这一审计委员会研究的新视角,丰富了现有的研究,所得研究结论既支持了现有文献发现的审计委员会具有总体上的治理有效性的结论,也得到新的结论,即会计独董和审计委员会在治理效率上存在差异性。

二、审计委员会中财务专业人士的治理角色

自萨班斯法案强调了审计委员会中财务专业人士的作用以来,近年来的文献都热衷于研究审计委员会中财务专业人士对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的影响。Abbott等人的研究得出,审计委员会中有至少一名财务专业人士,公司发生报表重述的可能性较小[2]。Bedard等人的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成员具有财务或公司治理专业特长,公司就不可能进行激进的盈余管理,其中的财务专长人士主要指具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或财务分析师(CFA)资格,或是具有财务和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士[3]。Lee等人的研究得出,审计委员会中财务专业人士的比例越高,越不可能发生审计师辞退的现象[4]。Song等人的研究得出,具有财务知识并且活跃的董事对审计委员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有显著的贡献[5]。此外,Zhang等发现审计委员会中财务专业人士能起到抑制内部控制缺陷的作用[6]。还有文献发现市场支持审计委员会聘任具有会计背景的财务专业人士[1]。

国内已有一些实证研究文献关注到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有效性,它们分别从审计师选聘、审计意见、审计收费、报表重述和盈余质量等多角度研究了我国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有的研究支持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有效性,有的研究则不支持,总的来说,现有研究没有取得一致结论。不过,现有的研究存在一个基本的局限,即观察变量大都局限于设立和未设立审计委员会,部分文献采用了审计委员设立的时间长短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缺乏对我国制度背景下审计委员会的关键特征变量的挖掘,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在聘请会计独董上的差别,会计独董在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性上的差异等,因此研究的说服力还不够。

本研究选取会计独董为研究切入点,利用上市公司在聘任会计独董上的较大差异,检验其对审计委员会治理有效性的影响。因为审计委员会在履行相关治理职能时均会触及审计质量层面,并与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相关联[7],这为通过审计意见来观察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治理职责的效果提供了研究机会。本文选取审计委员会规避“非标”审计意见这一研究视角,来观察会计独董和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

三、理论基础与假设提出

(一)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性的有机统一决定了审计委员会治理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是专业性很强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集中地承载了公司董事会所授予的监督职能,体现在对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督上。首先,审计委员会要有效地履行这些专业性很强的监督工作的条件之一,是其关键成员必须要有很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即会计专长(或财务专长)。其次,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需要有独立于大股东影响的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董事,独立性构成了其有效履行职责的又一个条件。通过合理地安排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将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性有机地统一起来,可以保证其有效地履行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但是,如果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专业人士是内部董事,而具有独立性特征的独立董事又不直接具有专业胜任能力,那这两个要素就无法实现有机的统一,则很难期望会形成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各国的公司治理规范机构也逐渐认识到具有会计专长(或财务专长)的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即本文所称的“会计独董”的重要性,因为这一角色能集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性于一身,加之得到其他内、外部董事等成员的协助,从而使审计委员会能有效地履行公司治理职责,降低监督工作中的不确定。

(二)有效的审计委员会治理与会计独董的履职取向

1. 会计独董趋于积极规避不利审计意见

一方面,审计委员会在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监督,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的审核等方面的履职有利于确保公司财务会计行为的规范性和财务信息质量,审计委员会有效的内外审计沟通工作有利于协调审计冲突[7]。另一方面,公司都会理性地规避不利审计意见,因为大部分的“非标”审计意见反映了公司会计行为和其他经营行为的不规范性以及较低的财务报告质量,同时“非标”审计意见影响到投资者的价值预期,会给上市公司带来负面的市场信号[8]。因此,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结果与审计委员会的有效作用是相悖的,因为公司不规范的会计和经营行为以及财务信息质量问题可能归咎于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失职之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中最熟悉会计过程和审计业务,并担负监督职责的会计独董,对公司可能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保持高度的关注。因而,积极履职的审计委员会通过有效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司会计行为的规范性,并保持与内外审计师有效的沟通,从而降低公司被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这构成了会计独董借助于审计委员会这一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规避不利审计意见的行为逻辑。会计独董不仅有强烈的动机而且也有可能规避不利审计意见,这得益于会计独董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性,其不仅熟悉“非标”审计意见的形成原因和后果,而且具有董事会所授予的独立监督权。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性的有机统一为其规避不利审计意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而自身的免责需要是其规避不利审计意见的原动力。从这一意义上讲,聘请了会计独董的审计委员会与不利审计意见之间具有不兼容性。因此,从会计独董的治理角色来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治理效率,可以得出,审计委员会聘请了会计独董更可能保证其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以避免公司被出具不利审计意见。因此,本文形成第一个待检验的假设:

假设1:聘请会计独董的审计委员会更可能规避不利的审计意见。

2. 会计独董之间存在履职差异

美国市场的经验证据显示,公司在聘请财务专业人士上存在很大的差别,所聘任的财务专业人士的专业背景是审计委员会发挥作用并得到市场认可的关键因素[1]。而在我国,迫于监管层的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公司设立符合治理规范的审计委员会,就必须要聘请会计独董,但是聘请什么背景的会计独董,各个公司的动机却有不同①。一方面,从风险与收益观的角度来分析,不同背景的会计独董受聘担任某一公司的独立董事,会有不同的利益考虑和风险偏好,因此,这可能损害到其独立性,如偏好高风险的会计独董可能更不谨慎,以至于无法独立地发表意见。另一方面,会计独董在专业知识和经验上并非没有差异,这会影响到其专业胜任性。而如果会计独董的集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性于一身的优势受到影响,在审计委员会发挥治理作用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履职效果上的差异。这一理论逻辑表明,审计委员会能否有效地发挥公司治理作用,不仅受到是否聘任会计独董的影响,也可能会受到会计独董的背景的影响,即不同背景的会计独董在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性上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履职效果上的差别。按照这一理论分析,从审计意见的角度来观察,不同背景的会计独董在不利审计意见的规避上会存在一定的行为差异。基于这一理论逻辑,得到第二个待检验的假设:

假设2:审计委员会所聘会计独董的背景不同,在规避不利审计意见上存在差异。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的研究对象为2002~2004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这一期间为我国开始推广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前三年,公司之间在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在聘请会计独董上存在较大的差别。而2004年以后我国监管部门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许多审计委员会的特征也基本相同,如都会聘请会计背景的独董。因此2002~2004年间公司间的较大差异确保了本研究具有理想的观察背景。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的数据取自CSMAR数据库,会计独董背景的数据手工收集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审计意见、财务指标等数据均来源于CSMAR数据库。本研究在剔除了一些主要指标缺失的上市公司样本和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样本,以及无法查找会计独董背景的公司样本后,三年总共得到3 739个样本公司的横截面数据。

(二)研究方法

为检验两个假设,借鉴王跃堂和涂建明的研究[7],本文建立以下审计意见Logistic回归模型:

模型1:OP=β0+β1AC_F+β2AC_NF+β3LNTA+β4DR+β5CR+β6REC_R+β7INVEN_R+β8ROA+β9DL+ε

模型2:OP=β0+β1AC_F0+β2AC_F1+β3AC_F2+β4LNTA+β5DR+β6CR+β7REC_R+β8INVEN_R+β9ROA+β10DL+ε

其中:OP为两个模型的被解释变量,当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时OP取1,否则取0。模型1的解释变量为AC_F和AC_NF,当公司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中聘有至少一名会计独董时,AC_F取1,否则为0;当公司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中无会计独董时,AC_NF取1,否则为0。从AC_F变量的定义可知,它代表公司设立了一个符合我国公司治理规范的审计委员会(即聘有至少一名会计独董),而AC_NF代表未达到治理规范要求的审计委员会。模型2的解释变量为AC_F0(该哑变量表示公司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中聘有至少一名来自实务界的会计独董)、AC_F1(该哑变量表示公司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中聘有至少一名来自高校的会计独董)和AC_F2(该哑变量表示公司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中聘有至少一名政府背景的会计独董),代表以不同的会计独董的背景为基础划分的三类审计委员会。其他变量为文献7中审计意见模型的基本控制变量,包括:LNTA(总资产的自然对数),DR(资产负债率),CR(流动比率),REC_R(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INVEN_R(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ROA(总资产报酬率),DL(净资产报酬率处于[0,1%]区间的哑变量)。

按照假设1的理论预期,变量AC_F的系数应显著为负,反映设立符合治理规范要求的审计委员会更可能积极规避不利审计意见。按照假设2的理论预期,变量AC_F0、AC_F1和AC_F2的系数在显著性和符号上应呈现差别,表明来自不同背景的会计独董在规避不利审计意见上存在明显的行为差异。通过这两个模型的实证分析,检验审计委员会聘请会计独董的不同特征是否影响到公司被出具不利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五、实证结果与解释

(一)描述性统计

表1统计了所有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从中可以看出,2002年为我国审计委员会大规模发展的起点,每年达到10%左右的增幅。从聘用会计独董的情况来看②,2002年43.54%的审计委员会未配齐会计独董。到2003年,未配齐会计独董的审计委员会比例减至19.08%,到2004年减为17.5%,即已有82.5%的审计委员会拥有一名以上的会计独董,而拥有二名以上的极少。这些数据表明,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影响下,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地建立审计委员会并聘任会计独董,但公司间差异明显。

表1 审计委员会中会计独董的人数统计

表2 审计委员会中会计独董的背景统计

表2显示,来自于政府背景的会计独董,总体比例较低,三年相对比例呈下降趋势。来自于实务界的会计独董,三年总体比例在上升,并超过50%。来自于高校的会计独董,三年中从最初的几乎占一半,降低了10%左右,达到了39.14%。这些数据表明,公司治理改革为各类会计专业人士提供了以会计独董角色为社会服务的新渠道。不过其背后还隐含,各类会计独董的聘任会受到任职资格限定、人员的供应和风险偏好程度的影响,各类会计独董在受聘担任独立董事职位时的动机、风险利益观、专业知识和经验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这可能影响到其履职效果。

此外,将三年的样本公司分成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组(3 358家)和“非标”审计意见组(381家),两组公司在是否设立符合治理规范要求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具体特征以及公司主要财务特征上存在显著的差异,除了AC_NF、AC_F0、AC_F2和REC_R等变量的显著性检验未通过之外,包括AC_F(审计委员会是否聘请会计独董)和AC_F1(审计委员会是否聘请来自高校背景的会计独董)在内的其他变量在两组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别。这一结果显示,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相对于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更倾向于设立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要求的审计委员会,并聘请来自高校背景的会计独董。该单变量分析初步地支持了本文的两个假设。

(二)多元统计分析

表3列示了多元回归的结果。模型1的回归结果显示,变量AC_F的系数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这表明,设立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即聘请至少一名会计独董)的审计委员会,更有可能积极规避公司被出具不利审计意见的风险,从而支持假设1。而代表审计委员会未聘请会计独董的变量AC_NF的系数虽然为负但不显著。AC_F和AC_NF两变量的联合检验(AC_F+AC_NF)显著,表明总体上设立审计委员会能降低公司被出“非标”的可能性,这与李弢、王跃堂和涂建明采用配比样本得到的结论是一致的[9][7]。以上结果表明,审计委员会发挥规避不利审计意见作用的关键在于公司是否设立了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要求的审计委员会并聘请了会计独董。而未聘请会计独董的审计委员会可能因其出于应付监管层和舆论而仓促拼凑,未能充分地满足审计委员会在专业胜任性和独立性两方面的有机统一,无法有效地发挥对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督职责。

表3 审计意见模型Logistic回归分析

鉴于会计独董的背景可能会影响到审计委员会在专业胜任性和独立性上的有机统一,模型2进一步检验了审计委员会所聘会计独董的背景不同是否存在履职效果差异。表3显示,变量AC_F1(审计委员会聘请了高校背景的会计独董)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而AC_F0(审计委员会聘请了实务背景的会计独董)和AC_F1(审计委员会聘请了政府背景的会计独董)的系数均不显著,且符号为正。这基本符合第二个假设的理论预期,即审计委员会聘用不同背景的会计独董在履行公司治理职责上呈现出差异,具体体现在规避不利审计意见上存在明显的行为差异。审计委员会聘请来自高校的会计独董更可能积极地规避不利审计意见,同时也可能体现该类独立董事较低的风险偏好。此外,两个审计意见模型中的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的符号与文献7中的基本保持一致。

研究还检验到公司审计委员会是否聘请会计独董(AC_F)与资产负债率(DR)对审计意见具有显著为正的交互项。这表明,与其他公司相比,审计委员会聘请了会计独董,财务风险影响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不是降低而是增加了。这说明会计独董不会系统性地通过选择低财务风险公司出任独立董事,从而规避“非标”审计意见,发生这种系统性自选择的可能性不大。而在模型2中加入解释变量的交互项,均未发现显著影响。这一分析表明,没有得到明显的证据支持不同背景的会计专业人士会有选择性地出任独立董事,以实现规避“非标”审计意见。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会计独董选聘上的自选择性。需要指出的是,这一点还有待于更为深入的研究。

六、结论

综合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按我国公司治理规范要求聘请至少一名会计独董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更可能积极地规避不利的审计意见。这间接地反映了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要求的审计委员会能比较有效地履行其既定的监督职责,显示了会计独董所兼具的专业胜任性和独立性的优势有利于审计委员会积极地发挥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以及加强风险控制方面的治理作用。本结论支持之前文献提出的我国上市公司初步建立的审计委员会具有总体上的治理有效性的观点。

第二,公司聘请各类不同背景的会计独董,在规避不利审计意见上存在着显著的行为差异。其中,聘请有高校背景的会计独董的审计委员会,更可能积极地规避不利审计意见。这间接地反映了不同背景的会计独董在专业胜任性和独立性上的差异,导致审计委员会在履行公司治理职责上具有显著的效果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率的差异性,其中会计独董的治理角色很关键。

注释:

① 我国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2000年)初步明确了聘任会计独董的要求,但现有的文献很少讨论。从我国上市公司聘任会计独董的背景统计资料来看,来自非主审事务所和其他公司等背景的实务界会计专业人士,主要是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等专业人员;来自高校背景的会计专业人士,主要是具有会计学高级职称(即指教授或副教授)或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专业人士。此外有一小部分具有政府背景的会计专业人士,按照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因此,政府背景的独立董事主要指曾在政府部门任职(如曾任职于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现已退休,或现任职于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② 我国的公司治理规范仅指具有会计(含审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accounting expert),也就是本文所称的“会计独董”,而非美国相关法规所强调的广义的财务专业人士(financial expert)。

参考文献:

[1] M.L.Defond,R.N.Han,X.Hu.Does the Market Value Financial Expertise on Audit Committees of Boards of Director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5,(43):153—193.

[2] L.J.Abbott,S.Parker,G.Peters.Audit Committee Characteristics and Restatements[J].Auditing: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2004,(23):69—87.

[3] J.Bedard,S.M.Chtonron,L.Courteau.The Effect of Audit Committee Expertise,Independence,and Activity on Aggressive Earnings Management[J].Auditing: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2004,(23):13—33.

[4] Lee Ho Young,Vivek Mande,Richard Ortman.The Effect of Audit Committee and Board of Director Independence on Auditor Resignation[J].Auditing: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2004,(23):131—146.

[5] Song Jihe,B.Windram.Benchmarking Audit Committee Effectiveness in Financial Reporting[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uditing,2004,(8):195—204.

[6] Zhang Yan,Jian Zhou,Nan Zhou.Audit Committee Quality,Auditor Independence,and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es[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7,(26):300—327.

[7] 王跃堂,涂建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有效性的实证研究——来自沪深两市的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06,(11):135—143.

[8] 李增泉.实证分析: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J].会计研究,1999,(8):16—22.

[9] 李弢.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解聘研究——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C]//中国第3届实证会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下),2004.

猜你喜欢
独董非标胜任
非标试验装备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过程实践
质量管理体系在非标试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应用
软件工程胜任力培养及实现途径
独董辞职潮涌董事会一统天下局面须改变
基于BP与GA对非标部件结构对比研究
消除履职障碍提高独董津贴
基于胜任力理论模型的冰雪人才培养新策略
燃煤烟气脱硫脱硝非标设备的工程设计
将严重失职独董纳入黑名单
不合格独董就得召回、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