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旅游合作从理性向现实转化的制约因素及化解

2010-06-25 08:46岑彩云青岛科技大学
对外经贸实务 2010年5期
关键词:韩三国中日韩三国

岑彩云 青岛科技大学

一、中日韩旅游合作从理性向现实多方位转化的可能性

2008年6月23日,以“跨越界线”为主题的第三届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在韩国釜山举行,三国旅游部长共同签署了《釜山宣言》。《釜山宣言》的发表符合三国旅游交流与合作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是推进中日韩多方位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蓝本。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推进中日韩旅游合作从理性向现实多方位转化发展,为区域旅游一体化的构建创造条件,并增强对区域外居民的旅游吸引力,是现阶段三国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三国在地理上邻近,为旅游合作提供了便利的交通环境

从地域上看,中日韩同属东亚地区,处于环太平洋区域,联系紧密,交通方便。根据新经济地理学,地理位置和距离是影响国家地区间经济发展和贸易的重要因素。中日韩形成金三角的地理位置,海运空运都比较方便。地理位置与交通运输条件是密切相关的,从中日韩的区域经济情况看,由于沿海地区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交通运输便利,尤其是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的海运条件非常便利,举例来说,中韩各大港口之间最近的海运距离只有200多海里。釜山港是韩国最大的“国际枢纽港”。我国青岛到釜山的距离是502海里,上海到釜山有492海里。目前,韩日拟建跨海隧道,总长200多公里。中日韩海运空运距离短,费用低,保证了信息的充分性,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促进贸易。所以,中韩日三国之间有利的空间地理位置为旅游服务贸易进一步合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条件。

(二)三国同属汉文化圈,为旅游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

中、日、韩这东亚三国不仅是一衣带水的邻邦,而且在历史上同属汉文化圈,不论是中国人、韩国人、日本人,另外两个东亚国家的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从文化上看,中日韩三国都属于以儒学为正统思想的儒教文化圈。儒家思想发源于中国,而广泛传播于东亚汉文化圈。共同的传统文化是建立中日韩旅游的桥梁,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曾影响包括日韩在内的许多国家。以儒家文化内核的中国传统文化早在秦汉时期就传播到日本和朝鲜半岛,古代中国典章制度和科学技术是日本和朝鲜半岛社会生产基础。日本和朝鲜半岛的学者和商人纷纷到中国留学和经商中日韩之间传统友好关系维持长达一千多年,共同的传统文化是缔造东北亚地区凝聚力的纽带。这种共同的文化因素体现在三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领域。因此中日韩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一种文化认同,文化资源与文化传统具有同源性,在审美观念、价值观念和伦理观念上具有相似性,易于相互沟通和共享文化资源。

(三)中日韩三国之间经贸关系密切,为合作奠定了客观基础

中日韩三国是东北亚区3个最大的经济体。三国经济关系的日趋紧密,经济依存度的逐年增强,为区域贸易合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日韩两国有着紧密的经济交往与合作,自1971年日本就成为韩国的第一投资国。日韩贸易关系也十分密切,据日方统计,2005年日韩贸易额为720亿美元,2008年则达到了890亿美元。目前日本是韩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而韩国是日本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1993年起至2003年,日本连续 11年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2005年,日中双边贸易额达1884.88亿美元,中国已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据日本海关统计,2007年中日双边贸易额为2371.2亿美元,增长12.3%,2008年中日双边贸易额为2686.3亿美元,增长13.3%,中日双方相互成为重要的贸易伙伴。截止到2009年7月,中国是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

中韩两国自1992年建立外交关系起,双边贸易增长迅速。2004年韩国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则是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韩国是中国的第四大外资来源地,而中国则是韩国最大的投资对象国。2005年中韩双边贸易取得重大进展,双边贸易规模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到1005.6亿美元,成为继欧盟、美国、日本、香港特区和东盟之后的第六个和中国贸易规模超千亿美元的国家或地区。2006年,中国继续保持韩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进口来源国的地位,并且双方已经确定了在2012年两国建交 20周年时实现贸易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据韩国海关统计,2007年中韩双边贸易额为1450.2亿美元,2008年中韩双边贸易额为1683.2亿美元,增长16.1%,中国为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的进口来源地。

目前,中日韩贸易关系日趋紧密,相互依存度也在逐年增强,为三国的合作奠定了客观基础,不仅可以使三国在贸易互惠互利,而且还可以促进三国其他领域的合作,其中就为旅游合作提供了基础,因为这是让三国共赢的合作。

二、中日韩旅游合作向现实多方位转化的制约因素

1.经济水平差异,导致市场出现差异

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日本和韩国属于发达国家。从经济体制来讲,日本、韩国是成熟度较高的市场经济,而中国还处于市场化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虽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直接构成经济合作的障碍,但如果没有实现共赢的经济合作方式或模式,旅游合作就难以向前推进。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也决定了旅游业的发展水平,目前全球的旅游业呈多元化发展趋势,旅游市场、旅游产品、旅游需求等的多元化,三国的旅游多元化程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使三国的旅游合作只是存在最基本的层面,很难向深度合作进行。以人均GDP为例,日本第一,韩国次之,中国处于最低层次。日本是世界第二经济强国,早在1990年人均收入就超过了3万美元;韩国已是中等发达国家,人均收入超过1万美元;而中国刚过1000美元。

2.贸易收支失衡,致使摩擦不断

尽管中日、中韩双边贸易发展迅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贸易赤字引发的摩擦是个很重要的问题。近 10年来中日的双边贸易额以每年200-300亿美元的增长速度不断跨上新的台阶,虽然日本对中国的出口在迅速增长,但是未能消除多年来的贸易逆差,致使在中日双边贸易中不断出现摩擦,日本外务省2006年4月就决定在内部新设“日中经济室”作为负责与中国经济谈判和构建对华经济战略的专门机构。日本对中国的连年贸易逆差,使得日本出台一系列措施来减少逆差额,其中旅游合作也受到一定影响。同时由下表可以看出,2005年至今韩国对中国一直都保持顺差,韩国对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呈逐年扩大之势,这不利于两国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

据韩国贸易协会统计,近10年来中韩双边贸易迅速发展,韩国对华出口额成倍增长,而中方则连年严重逆差。除了中韩两国贸易结构具有一定差异外,一个重要原因是韩国的贸易政策在对中国产品的市场准入方面存在一定障碍和问题,致使贸易摩擦不断。日韩对贸易赤字增减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三国旅游合作的进程。中日韩三国贸易收支失衡以及各国设置的一些贸易壁垒已经成为中日韩贸易合作最主要问题之一。

3.日韩旅游贸易呈逆差,阻碍三方合作推进

在旅游服务贸易方面,日本和韩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均是第一大逆差行业,韩两国常年都呈现逆差,只有中国是顺差。近年来日本逆差规模呈下降之势,由2000年的285.2亿美元减少到2007年的139.1亿美元,减少了51.2%,但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三方合作的推进。虽然近几年,韩政府出台大量促进并完善旅游业的政策措施,但随着海外旅游供应链的进一步完善,旅游要素的愈发充裕,使得以海外留学、境外旅游为代表的旅游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成为服务贸易第一大逆差来源,韩国的贸易逆差额在逐年增长,由2000年的3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150.9亿美元,短短几年时间增长率约50倍,使得韩国密切关注对中国的旅游服务贸易逆差,这很不利于三国开展旅游合作。韩国旅游业发展模式为政府主导型,韩政府将旅游业摆在改善服务业收支逆差,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

4.中日韩三国的旅游法制建设步伐不同

在三国旅游法规体系当中,日本的旅游法制建设是最体系最完善的,涉及面最广的,针对性最强的,有一套健全适用的法律法规,这是日本旅游业能有较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韩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认识到旅游业的重要性,到现在也已有了比较完善的旅游法规体系。政府对旅游领域不仅制定个别具体法,而且以基本法的形式指明旅游事业的发展方向。我国 1985年国务院颁布《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旅游业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旅游立法工作从此进入建设性发展阶段。中日韩三国当中,日本和韩国的旅游法规体系起步的比较早,发展的也比较迅速。只有中国到现在还是旅游基本法缺位的状况。

5.缺乏协调机构

严格意义上的区域旅游合作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正式的官方的国际区域旅游组织;二是具有官方签署的正式的区域旅游合作文件。而中日韩区域旅游合作,缺少三国共同组成的正式的官方的区域旅游合作组织,中日韩区域内缺乏有效的合作机构,虽然有如东亚旅游协会这样的组织,但它在促进区域旅游合作方面几乎没有作为,很少举办关于三国的高峰旅游论坛,专门讨论本区域内旅游协调发展事宜。虽然三国都对旅游市场采取政府主导政策,但管理机构的权威性都比较逊色,所重视的方面各不相同,大家各自为战,甚至是恶性竞争。

三、中日韩旅游合作向现实多方位转化的制约因素的化解建议

第一,从政府政策推动入手。在区域旅游合作中,需要政府发挥“破冰”作用,在国际间的区域旅游合作中更是如此,建立开放、务实的政策框架和共享的信息体系,是目前中日韩三国最需要开展的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和跨国中介组织,制定旅游开发战略当前,中日韩应成立东亚区域旅游合作中介组织,完善软硬件设施,制订统一的服务标准。

第二,建立快捷方便的三国旅游合作签证制度。根据欧美等世界其他地区跨国旅游联结的经验,三国应加强政府间的合作,倡导签署《三国联结统一旅游目的地协议》,以消除各国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给旅游联结造成的障碍,为旅游合作提供制度支持。我国可就核心联结点城市与日韩建立落地签证制度,简化三国旅游者出入境手续。

第三,从具体旅游项目合作入手逐步扩展旅游合作。努力开发各种类型的旅游方式,从具体项目入手,拓展旅游种类,开展多方位旅游合作。中日韩三国有着极为丰富的旅游资源,适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根据市场需要并结合资源特色对旅游产品进行深层开发,挖掘三国旅游产品的潜力与优势,例如针对市场特点,开发适销对路的专项旅游项目,积极开发商务旅游和会议旅游以及以三国农村为基础的“绿色旅游”等特色旅游。

第四,加快我国旅游法制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完善的旅游法律制度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同时也可以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更好地保护旅游法律关系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立法理念上应该从教育、福利、生活质量层面上考虑旅游的价值,借鉴日本和韩国的旅游法规体系建设,要制订一部促进、规范和指导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性大法,而具体的规制性法律应由具体部门去制订和实施。只有中日韩三国在法制上达成一致,从而形成统一的旅游制度,使国际旅游市场规范化,这样才能在本质上使得中日韩三国旅游合作从理性向现实的转化。▲

[1]李翠翠.新形势下中日韩文化产业的合作与互补[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10):112~115.

[2]资料来源:国别数据网http://countryreport.mofcom.gov.cn/index.asp.

[3]陈海晶;姚顺先.中日韩FTA的可行性及制约因素分析[J].技术与市场,2008,(04):49~50.

[4]]陈柳钦.建立中日韩FTA的有利条件、制约因素及路径选择[J].日本问题研究,2008,(02):8 ~13.

[5]数据来源:中华人名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

[6]郑国全.日本旅游法规体系的特征及其对我国旅游立法的启示[J].法制研究,2008,(11):3~6.

[7]高春姬.韩国观光基本法的制订与改革及对中国的启示[J].当代韩国,2008,(04):91~94.

猜你喜欢
韩三国中日韩三国
“蛰伏”后,再启程——记中日韩对接合作发展山东行
在潍坊,共话中日韩合作
“中日韩+X”模式,打造三国合作新平台
三国乱谈(1)
1~2月中日韩造船三大指标实现情况
中日韩三国住宅照明联合调查研究系列之二:中日韩住宅照明设备及能耗现状调查
版三国之回到过去教自己
中美韩三国女子高校校训比较及其启示
本期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