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模式在我国公路建设运用的对策研究

2010-08-15 00:48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冯欲晓
河南科技 2010年16期
关键词:公路融资对策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冯欲晓

BOT模式在我国公路建设运用的对策研究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冯欲晓

BOT是英文Build一Operate一Transfer的简称,即“建设一经营一移交”。 在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利用BOT方式可以快速获得公路建设资金和解决民间资本的投资出路问题,本文结合公路投资项目的实际特点,找出我国现阶段公路BOT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

BOT 项目融资 对策研究

一、概述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其字面含义为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将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针对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依托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以项目收益偿还贷款、获取回报,特许期满将项目设施无偿交给政府,这是一种以特许经营为基础进行项目融资的投资建设方式。

BOT作为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是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利用BOT方式可以快速获得公路建设资金和解决民间资本的投资出路问题,目前我国公路建设中已经利用这种方式开发了一些项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效果不甚理想。

二、公路BOT建设模式暴露出来的问题

通过具有代表意义的高速公路BOT建设,暴露出在现有高速公路管理和建设体制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专门关于BOT的立法方面存在不足:一方面效力层次较低;另一方面,这现有两个《通知》仅对BOT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项目的审批程序以及政府保证等问题做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实际操作性。对于其他一些私人投资者所关心和期望的问题,诸如国有化与征收风险保证、限制竞争保证、土地保证、汇率保证等政策风险或政策性的内容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另外,BOT融资方式其专业性很强,需要法律、财经、合同、工程等各方面的人才,尤其需要熟悉国际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人才,而我国现有的人才储备不足,也缺少专业的咨询公司。在人才问题没有得以妥善解决时,进行高速公路建设BOT融资工作的困难是较大的。由于没有专业人士对各种融资方式的可行性、融资期限、金额、风险进行系统合理的分析,从而使得融资工作中出现诸如难以按时清偿贷款、债券信用等级低、发债成本高、发债工作重复、还本付息风险高等间题。

三、BOT在我国公路建设运用的对策研究

BOT作为一种特定的项目融资方式,如何有机地与我国吸引外资及民间资本进入公路投资领域的战略相结合,形成一种适应我国公路项目投资环境的规范的运作方式,已经成为公路BOT模式研究的重要课题。

1. 认真进行BOT项目可行性研究。BOT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关系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课题,主要包括BOT项目的必要性、市场可行性和财务可行性进行分析。

在选择项目时,首先应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即该项目是否很需要,这里包括项目是否属于国家允许私人投资进入的产业范围、是否是国家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因素;BOT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存在市场前景也是项目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

2. 确定合理的投资回报率。BOT项目能否按期回收投资并取得一定的利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BOT项目的产品价格。我们可以参照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做法,在项目谈判中,从注重投资回报率向注重项目产品价格倾斜。但对于公路等建设规模大、建设期限长、耗资巨大的项目,投资者通常面临的风险很大,为了吸引投资,政府一般就要给予一定的投资回报保证。

3. 切实加强风险管理。BOT项目经历的时间长,参与方多,各方关系错综复杂,风险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阶段,其不确定性随着各阶段的推进而呈递减的趋势,对资金投入的需求及利润的流出也非常不均衡。项目投资者能否取得BOT项目的成功并获得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投资人能否辨识各种风险并合理分配给参与方共同分担。

4. 改善法律环境。要以制定BOT专项立法为根本目标,完善我国BOT法律制度。BOT方式的有效运行涉及许多方面,这就需要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协调与一致。我国急需制定一部关于 BOT投融资方式的专项立法,以规范BOT方式的操作程序和运作方式,实现现行法律体系与BOT方式的衔接,为BOT方式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5. 确定合理的政府角色。合理界定政府和项目相关人的角色需要依据提供的服务的属性进行制度安排,如果这种安排是有效的话,那么这种安排应该能够激励政府,同时激励生产者,并能够维护公共利益。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在整个BOT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角色是特许权授予者、管理者、合作者和支持者。

6. 促进民营经济参与BOT项目的对策。通过召开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加快投资BOT项目的专题工作会议来进一步统一认识,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发展得快慢和好坏将成为影响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早抓主动,迟抓被动,不抓落后,从而真正从思想感情和具体工作上大胆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宣传使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对民营企业以BOT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一个完整认识,使社会各界认识到,BOT投资的最终受益者是全社会,要让投资者取得回报。

7. 努力拓宽BOT融资渠道。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融资渠道还相对狭窄。项目融资主要还是依赖银行贷款,这不利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由于BOT项目所需资金巨大,而且也具有项目收益上的相对稳定性,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一部分资金也可考虑利用各种金融产品筹集,以努力创新融资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8. 发展顾问机构,培养专业人才。BOT融资是集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技术转让、国际经济合作和理工等多门学科知识于一体的综合性技术,它有统一的国际谈判、签约履约和运行惯例,需要各类专门人才。但目前我国还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应措施,解决BOT人才的培养问题。

四、结束语

由于公路投资项目自身的特点和运作的复杂性,严格意义上的BOT模式在我国公路投资领域成功的案例并不多见。按照规范的BOT运作的一般要求,通过总结国内外公路BOT实践的成功经验,结合公路投资项目的实际特点,找出我国现阶段公路BOT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

[1] 廖向东,BOT在我国公路投资中的应用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10

[2] 徐彩滨, BOT在我国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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