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探讨

2011-02-21 18:55□周
职教论坛 2011年14期
关键词:导师制市场营销导师

□周 明

对高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探讨

□周 明

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是以应用为导向,以突出培养专业实践技能为主要目标的专业。针对这一目标,在研究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现状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和论述了在学生社会实践阶段采用导师制培养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问题。

高职院校;导师制;培养模式

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它与本科营销专业不同的是,其实践教学的目的更加突出培养既有经济学理论功底又有较强操作技能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较高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在教学计划制定中仍以本科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模板,进行简单的增加和删减,课程建设和培养模式依然停留在教授理论为主的传统模式上,并没有真正从高职院校定位的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实际出发,将培养的重点放置在实践能力上,为高职院校建立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模式。

一、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社会、企业的客观要求

首先,从大多数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实际情况看,学校是通过实践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其培养模式表现为案例教学、模拟实践、企业兼职、参观等形式,但这些实践教学的模式更多的带有强烈的“拟剧”色彩,比如案例教学往往因案例反映的是过去的事件,存在全程已知性和缺乏强烈现实性的局限;而模拟实践往往又存在虚拟场景对实际“现场”的复杂性以及动态性“场景”难以全面反映的局限性;至于安排学生去企业兼职、参观同样效果不好,原因在于学生在企业基本上是“打杂”或者是从事极为简单的业务助手的角色,基本上不能接触到实际的营销,学生在这些传统的惯例式的教学模式下往往比较被动、心理上的自我认知还是学生角色,主动参与性不足、独立性不强、承担压力素质较差。这对学生能力素质培养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因此,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是很难达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的。

其次,对于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的学生而言,真正的提高在于实习实训,在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过程后,又面临着企业利益最大化和学生学习高效要求的矛盾,因为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就要求学生为企业服务效能的最大限度和企业人力成本付出的高效率性。因此,对于来企业实习的学生,企业一般是不会花大气力进行培养的。加上实习的学生仅仅是在企业短暂的停留,经验的匮乏又使得实习学生很难为企业带来高绩效的业绩。企业也不会把学生安排到较为关键或重要的岗位上去工作和锻炼。

此外,在今天的市场环境大背景下,各种性质的企业经营哲学各有千秋,企业环境也各有差异,学生联系了实习企业,等于事实上进入了社会,但因阅历的限制,单纯的背景使得他们在面对很多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和困惑时,没有或者较少有相应的办法正确处理,这些问题也对他们的成长成才很不利。很多在企业实习的学生往往因为生活不习惯、人际关系紧张、学生家里联系了更好的单位等原因没有等到实习期结束就不告而别,这样既打乱了企业正常的工作计划,还导致企业对实习学生的管理颇费脑筋,最终不愿接受实习生。

从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的教学计划来看,主要内容划分为三个板块:公共基础板块、专业基础板块、专业技能板块。其中专业板块是整个教学计划中更为重要的部分,因为它和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有更紧密和更直接的关联,所以也是教学实践比较集中的阶段,尤其是最后一个学期,学生基本上都是在实习,在这么重要和这么长的一个实习实训的阶段,没有专职老师的跟进辅导,完全依靠学生自己是不可以想象的。

以上说明,无论是从实践教学的传统教学模式发展问题还是企业实习阶段的要求来看,要使学生顺利完成从理论知识和未来社会实践之间的发展过渡,都提出了必须有经验丰富的老师指导的要求,提出实践阶段导师制的任务。

二、导师制实践教学模式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必然趋势

根据教育应该“以人为本”的宗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方针要求,从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的目标培养要求及企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出发,引入导师制的实践教学模式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里的导师制,其主旨是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并根据学生自身特点,给予个性化指导,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一)导师的双重内涵

导师的内涵有两重含义,既要有“导”又要有“师”。

所谓“导”是引导的意思,经过了大一大二的大学生活,学生基本上对自身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对社会现实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这种认识是不完全的,尤其在今天,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很多急功近利的商业行为、违反商业伦理的功利操作、缺乏社会责任感,违反社会发展活动基本准则的企业理念等等社会现象都会影响到学生对于社会的认知,使他们产生某些不正确的认识和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对于一个人的一生影响最大的是参加工作头5年的职业经历,而对于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学生来说,毕业前的半年实践阶段是没有经过导师指导的,这样一来,在毕业后的头5年关键时期自我摸索又会失去良好的基础条件,这对他们成才是很不利的。而导师在学生毕业前半年的实习阶段就要发挥“导”的作用,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道德规范的选择,这种给予学生的素质培养往往使学生受益终生,同时导师还可以按照学生的个性和经历帮助学生设计职业生涯,达到全面发展。

所谓“师”是教授的意思,在实践阶段的学生都经过了一定的系统理论学习,而且原来在课堂上的“拟剧”式的案例教学、情景讨论、软件模拟等也都被完全理论化了,进入实习阶段后,在面临企业社会环境复杂变化的条件下,学生还不具备真正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的能力,没有办法真正独立开展工作,因此这个阶段学生最需要导师的指导,这个阶段导师就要发挥“师”的作用,帮助学生学会运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比如,营销调研的问卷设计、营销统计的实际应用、策划方案的设计和实施等等真正为学生所掌握。从而帮助学生在理论和实践之间搭建一个平台,缩短学生自我摸索的时间,尽可能快的融入职业角色,独立开展工作。

总之,这里的导师不仅仅是传授书本知识、不仅仅是培养几项技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个性化的教育方式,依靠平时的言传身教、互动交流、答疑解惑,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塑造学生,营造出一种利于形成全方位育人的环境,使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获得学习和实践的方法,养成良好的素养,以应对激烈的市场需求。

(二)现有高职院校导师制模式的特点及不足

我国现有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有1000多所,占全国高校的68%,截止2009年,真正将导师制付诸实践的高职高专院校仅占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总数的l%左右。在各相关院校试行的“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中主要有完全导师制,如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等;特长生导师制,如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课余时间导师制,如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1]。以及学业导师制等等形式,这些形式都有自己的特点。

1.完全式或综合式的导师制。主要特点是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育人和专业辅导上的优势,密切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建立起师生互动的新型教学关系,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学生教育新模式[2]。

2.学业导师制。主要特点是使学业导师有效地对学生实施因材施教,从而弥补高职院校教育不考虑个性差异的"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这是一种强化学生的人生规划和终身发展素养、学业指导与成长指导同步的一体化教育教学管理机制[3]。

3.特长生导师制。主要特点是提出重点培养特长生的导师制模式[4]。

目前这几种占主导地位的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各具特色,各有所长,它们在不同的侧重点上,有效的突出了导师的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这些形式也存在不足之处,即导师只有学生在校内学习中负有指导帮助他们的责任规定,却缺乏学生实践阶段的指导、帮助任务。

(三)实践阶段导师制能更好为人才培养发挥关键作用

实践阶段是学生走向社会的过渡阶段,这个阶段对于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和职业道德观,提升技能应用水平是十分关键的,它是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的学生完成理论学习到实践应用的转折,是前段学习成果的检验和发展,也是高职院校对于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塑造的成型期。而恰恰是在这个关键时期,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却往往是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和直接步入社会的,这样他们一方面面临着企业、社会、人际关系的各种矛盾,需要正确处理和解决;另一方面,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还比较弱,又没有取得毕业证书,使其实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更难以依靠自己力量来解决实际问题,所以,这个阶段是学生最需要外力指导、帮助的阶段。

笔者认为为了更加有效的整合高职院校的师资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更好实现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对于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应该将全程导师制变为在实践阶段的导师制,这样会更加充分发挥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在学生理论学习阶段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鉴于师资资源的有限性和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的趋势,这种实践阶段的导师负责制可以真正做到切合实际的帮扶作用,提高指导的效率和效果。这样,我们在大一、大二和大三的上半学期采用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大三下半学期采用导师制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符合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客观实际的,从而构成“2.5+0.5”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推行实践阶段导师制,其主旨是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导师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完全放任自由的社会实践不同,导师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学生实践所在单位的经营,承担一定的岗位职责,保持了和实践的学生的日常接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根据学生自身特点,给予个性化指导,正确解决问题,以更好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和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更有利于促使学生全面成才。

三、实践阶段导师制建设的主要思考

从实际发展的情况来看,建立实践阶段的导师制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从制度上规范实践阶段导师的职责是建设的必要基础

建立这个阶段导师职责的规范,对于导师行为的导向和规范,义务的履行及导师作用的正确发挥是非常重要的。

实践阶段导师的主要职责:协助学生联系进行毕业实习的单位,指导和帮助学生就业;在实践中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岗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根据需要调整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找出重点发展方向,制定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解决学生在实践中的困惑,指导学生选择和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指导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等。而且与此同时,还要求导师在履行这些主要职责中,更关注和努力培养学生的四大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发展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这几种关键能力的培养基本上是基于理论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在实践阶段完成的。

(二)“双师型”教师是构建实训导师师资队伍的主体

这个阶段,导师对于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好的师资必然成为优秀教育平台的保障。一个现实问题是,目前大部分从学校毕业到学校教书的教师在理论知识上很丰富,但实践经验上可能会显得略有不足;而部分老教师生活阅历虽十分丰富,但是在新的市场环境背景下,知识的更新又有所欠缺。这与目前实践阶段对于导师既要有理论知识,又要有实践经验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因此组建一支由校内专职的具有双师资格的教师和企业一线工作人员组成的专兼职实践导师队伍就显得非常必要,通过加强导师队伍的建设,搭建一个过硬的师资平台。

但这里的“双师型”教师绝非仅指“双证书”教师,而是指职业学校中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实践操作经验的骨干专业教师。就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而言,“双师型”教师还有其特定的要求: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本科以上的专业背景,具备讲师以上的合格教师,获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并在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有累计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教师。而对于非高校教师系列的企业一线工作人员也有一定要求,如规定科研成果须给企业当年直接增加税后净利10万元以上,或获得区(县)以上政府特别嘉奖的,方能作为高层次“双师型”教师的条件[5]。有了明确的职责和资格要求,学校对实践阶段导师的考核就有了依据和标准,这样对于规范化实践阶段导师管理是很有益处的。

实践阶段导师制的施行是一个多赢的模式,对于教师而言可以动态实时的把握市场变化的趋势,扑捉前沿研究方向;对于学生而言,可以在实践中及时得到导师的指导,顺利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而得到提高和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则简化了很多与学生的沟通过程,双方更容易通过导师加强相互理解,提高组织绩效。

总之,必须将实践阶段的导师制制度化,在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的实践阶段,要将导师制编进教学计划,这样才能够形成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保障学生长远获益。

[1]韦杰,李昊.高职高专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9,5.

[2]付晓杰.高职院校试行“综合导师制”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6).

[3]张爱华,王鹏,陈淑范.高等职业院校建立学业导师制的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2

[4]葛伟.高职教育实行特长生导师制的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23).

[5]黄斌.深度解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内涵[J].教育与职业,2006,4.

周明(1971-),男,广西灵山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市场营销与战略管理。

本文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第五批教改工程项目“高职高专市场营销与策划专业实践教学的研究”(编号:2009c156)成果之一。

G715

A

1001-7518(2011)14-0056-03

责任编辑 夏焕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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