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民海洋意识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2011-04-11 07:33沈伟烈
地理教育 2011年1期
关键词:大陆架东海钓鱼岛

沈伟烈

科学家预言:21世纪是海洋世纪。从政治上看,海洋是国家领土主权和权益不可分割的整体,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岛屿。从经济上看,海洋经济是国家经济的组成部分,海洋是资源的宝库,交通运输的大动脉。从军事上看,海洋是军事斗争的重要舞台,海洋是沿海国家与岛国的安全屏障,又是外敌入侵的通道。

一、新的海洋地缘政治理念

1982年联合国海洋会议上通过《联合国海洋公约》并于1994年生效。世界海洋分为国际管辖海域、国家管辖海域两大部分。

(1)国家管辖的海域。沿海国家和岛屿国家,把濒临的海域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岛屿等属于国家管辖的海域作为本国海洋国土的组成部分。他们提出的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即维护与保卫属于国家领土主权及其权利向海洋国土延伸的权利与利益,以及开发利用海洋国土的国家海洋经济发展和保卫海洋安全等问题。

(2)海洋岛屿的战略价值。一个小岛可有领海12海里为半径画一圆周的面积,可获得450海里2即1 500千米2海域的领海国土。以200海里为半径画一圆周的面积,可获得12.5万海里2即43万千米2海域为专属经济区的海洋国土,以及以200海里或350海里为界的大陆架海域。中国的海洋国土包括港口、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域,共有约300万千米2蓝色国土,差不多是我国国土面积的1/3。中国陆海领土加在一起大概是1 200多万千米2。中国的海洋权益包括岛礁主权、海洋划界、海洋资源以及海洋生态。还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如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海上安全通道,外国私自闯入我海区军事测量和海上恐怖主义等问题,以及大国介入我海域问题。

二、周边海上邻国与我国之间海洋争端

中国东部有黄海、东海与南海三大海域,周边有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与越南等海上邻国。它们与我国涉及岛屿、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划分等主权和权益之争。

●东海海域

1.东海地缘区位

东海位于中国大陆以东、故曰东海。东海位于中国海区的中央,是中国东部沿海国防安全的重要环节,是我国进入太平洋的捷径,是扼黄海与南海之南北航路的要冲。东海北接韩国、东临日本之琉球群岛,西濒中国大陆,居于三国之间,是东北亚通向东南亚的海上纽带。

历史上东海是军国主义入侵中国东部的通道。现如今,还是霸权主义国家侵略中国东部的方向。东海海域,东北——西南斜长约700海里,东西宽约360海里,海域总面积约77万千米2。东海大陆架面积约50万千米2左右。海洋资源非常丰富。东海油田石油蕴藏量达250亿吨左右,天然气含量有8兆44亿m3,还有航空航天技术需要的稀有金属,经济渔类近百种。

2.东海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划分

东海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划分,应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陆地自然延伸”和“公平”原则来协商解决。

东海专属经济区,因东海东西仅360海里,中日之间专属经济区会出现重叠现象,必须与大陆架海域统一划定。东海大陆架:中国部分由陆地向东海底自然延伸部分的陆架;日本部分由琉球群岛向西海底自然延伸部分为岛架。中日之间东海大陆架在靠近琉球群岛一侧海底有一条长达500~600海里,水深1 000~2 000米的冲绳海槽为天然分界线。因此中日之间的东海大陆架是相向却不是同架。

中国的东海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自沪浙闽海岸包括钓鱼岛岛岸在内向东向南,陆地自然延伸至冲绳的海槽中心线,可达350海里范围,占有面积约达40万千米2。日本琉球群岛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岛架向西,只能延伸至冲绳海槽中心线,仅几十海里,面积很小。但日本未经中日两国协商,就单方面主张以“中间线”来划分,企图抢占中国东海东部约140~180海里、约20多千米2的海域。中国外交部宣布,日方缺乏国际法公约的法理依据,因而中国从未承认也决不接受“中间线”划分原则。

3.东海海洋资源的开发

中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在东海开始从事海洋勘探科考工作。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海洋地质工作团队在完全属于中国管辖的浙江宁波东南188海里(350千米)的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范围,即东海盆地的浙东坳陷的西湖凹陷约20万千米2的区域,进行大量的海洋地质调查、卫星遥感测量和海底油气资源钻探工作。在西湖凹陷区域发现了平湖、春晓、断桥、残雪、天外天、冷泉、宝云亭、孔雀、玉泉、龙井、孤山等油气田。从1995年起对“平湖”、“春晓”油气田进行勘探开发。2000年底平湖油气田已开发生产,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171亿m3。

2003年,春晓油气田投入生产。2005年,天外天、宝云亭、断桥、春晓等所产的油气,经由海底管线输至宁波500余千米、上海900余千米。中国目前在西湖凹陷区的油气田,全部在没有争议的属于中国管辖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即使按照日本单方面提出的所谓“中间线”,我方的“平湖”油气田距离“中间线”有100千米,“春晓”油气田距“中间线”也有5千米以上。

日本觊觎我东海油气资源,从2004年开始加紧对大陆架进行全面勘探调查。2005年日本宣布在东海有争议的海域,即我“春晓”的油气田正面相对的所谓“中间线”日方一侧实施开采活动。日方无理要求中方停止开采东海油气资源工作,蛮横提出中方要向日方提供油气田地质资料和相关数据,并将中国早已命名的“春晓”、“断桥”、“冷泉”等名称改为“白桦”、“楠”和“桔梗”等日本名称。中日为解决东海油气田开发的争议进行了十多次磋商会谈。于2008年6月18日中日两国政府合作开发东海达成原则(名曰“六一八”共识)。在东海的中部、横跨“中间线”的北纬29°31′与30°04″和东经125°53′30″与126°03′45″之间约2 600千米2的区块合作开发:一是在不涉及主权权益问题情况下,做出过渡性安排。它不损害中方在东海有关问题上的法律立场和主张,中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不承认日方的所谓“中间线”主张,中日之间不存在划定“中间线”问题。二是日本参与“春晓”油田的开发是合作性开发,不是共同开发。而是同意依照中国法律的管辖,承认“春晓”油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日本企业以法人方式投资,出资比例不能超过50%为条件,开发后的收益按出资比例分配。三是将来在北部再划定一个共同合作开发区块。近年来,日本迫不及待地要求参与“春晓”油田的合作开发,愿让中方出资超出51%以上。2010年10月发生日本非法扣留我国渔船事件后,中方宣布暂时终止合作开发的政府间谈判。

●钓鱼岛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1.钓鱼岛列岛自古属于中华

钓鱼岛列岛位于中国闽浙东南面350~400千米处的东海南部海域,距台湾东北约170~200千米,距离琉球群岛的冲绳约420千米。包括主岛钓鱼岛和北小岛、南小岛、黄尾屿、赤尾屿等5个小岛以及3个岩礁组成,总面积约6.5千米2。海域范围约1 500千米2。钓鱼岛东西长约3.2千米,宽约1.6千米,面积3.8千米2。岛上有航标,另有一长36米,宽45米停泊处,并盛产山茶,棕榈和海芙蓉等珍贵药材。钓鱼岛在我东海大陆架上,附近海域底部蕴藏有150亿吨石油资源,海域的渔业资源也非常丰富,可捕获量达15万吨左右。

早在600年前的公元1403年,明永乐年间的中国史籍《顺风相送》首次出现了钓鱼屿(即钓鱼岛)、赤尾屿的岛名,证明是中国最早发现、最早命名并最早拥有。以国际法“原始发现”原则,中国钓鱼屿即有了法律的基本依据,任何其它国家无法推翻与取代。明1562年胡宗宪、郑若曾编辑的《筹海图编》,清代1863年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都标明钓鱼岛列岛的地理位置,并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在1874年以前,从没有哪个国家对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提出过异议。我国最有权威的史料是1893年(光绪19年)清政府慈禧太后诏谕,明确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三小岛赏给盛宣怀(清太常寺正卿,邮传部尚书,后创建交通大学)为产业供产药之用”。中国最高统治者将钓鱼岛给予子臣为产业,这足以无可辩驳地证明,该列岛为中国领土。

日本诡称,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发现钓鱼台群岛。这与中国相比迟了500年,比慈禧太后的圣旨晚了10年,岂能算作“原始发现”?日本是在1895年发动侵华的甲午战争,中国战败后,强行占领台湾和窃取附属的钓鱼岛列岛的。1900年后日本将钓鱼岛区岛屿改称为“尖阁列岛”。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中国胜利。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规定,日本侵占的“台湾、澎湖群岛”及其附属岛屿(当然包括钓鱼岛列岛等)归还中国主权管辖。1972年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先生,曾撰写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土地”,而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政府于1992年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

2.钓鱼岛主权争议是美国刻意留下的问题

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占领日本,对琉球群岛实施“托管”权,并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其“托管”区域。美国在1971年4月9日宣布将钓鱼岛等岛屿的所谓“施政权”连同琉球群岛一起“归还”了日本。1971年4月10日,在美华人华侨以及各国友人举行“保卫中国领土的钓鱼岛”的抗议游行。中国《人民日报》于1971年5月1日发表题为“中国领土主权不容侵犯”文章,强烈谴责美日企图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岛的阴谋。1971年12月30日,我国外交部发表声明: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人民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然而日本由此挑起了中日间钓鱼岛等岛屿主权归属的连续不断的争端。近年来,日本政府怂恿其右翼势力与军国主义分子变本加厉挑起事端,非法强行登上我钓鱼岛,修建灯塔和机场,竖起木制太阳旗来显示“主权”,出动军舰在钓鱼岛海域“巡逻”,驱赶和阻止我国渔政船和渔民的正常巡航与捕渔活动。日本企图侵占我钓鱼岛领土主权,同时也争夺我钓鱼岛海域的油气及渔类资源。在军事上欲把钓鱼岛与日本的西南诸岛联合组成所谓防卫基地,作为侵略我国台湾及进攻我东南沿海地区的“跳板”。这些侵犯活动背后都受到美国霸权主义者以“日美同盟”关系的积极支持。此事,我国应引起高度警惕。

3.中国捍卫钓鱼岛主权毫不妥协

2004年3月24~25日,中国浙江乐清保钓志愿者乘船前往钓鱼岛,登岛宣示主权,被日方非法扣留驱赶。2010年9月7~24日中国福建晋江“闽晋渔”5179号,在钓鱼岛海域捕鱼,被日方非法抓扣。中国政府对这两起事件均向日本提出严正抗议:要求立即无条件放人放船。中国政府采取了强烈的反制日本措施,日本人不得不放人放船。我方声明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这些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10~11月,先在美国宣布“钓鱼岛是中国神圣的领土”。后在欧洲重申钓鱼岛“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问题上,我们寸土不让,毫不妥协”!中国政府和人民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

●南海海域

1.南海地缘区位

南海在中国的南面,又称南中国海,北临闽、台、粤、桂和海南五省,南接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东邻菲律宾,西至中南半岛的越南。东北—西南长约3 000千米,东西宽约1 850千米,面积约350万千米2。南海自古以来属我中华,最南端在东北纬4°,东经112°处的曾母暗沙(水深22米左右,面积2千米2的珊瑚浅滩),由中国政府于1947年内政部方域司组织对南海的勘察划界所定。将我国所属的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的岛礁与周边国家的海岸线岛礁的中点画出了九段的分界线(传统海界线),1948年在中国公开出版的地图向世界公布,中国在传统海疆线内有210万千米2的岛屿主权与海洋权益的海洋国土。

南海北通东海、东沙进入西太平洋,南向经马六甲等海峡可抵印度洋。它是沟通太平洋与印度洋,联系亚洲与大洋洲的海上通道,有“远东十字路口”之称。海洋运输仅次于欧洲的地中海居全球第二,全世界一半以上的大型货输航经此地。南海是中国能源进口与对欧百洲贸易占90%以上渔船的重要通道。

南海海洋资源非常丰富。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渔类种类100余种,仅在我国管辖海域内,每年理论捕捞量可达600万吨。最为重要的是南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石油储藏量达500~600亿吨,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在我国传统海疆线区域内约占有75%以上。

2.南海安全形势严峻

南海是我国南疆的海上安全屏障,也是帝国主义列强在近代史上入侵我国的重要方向。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南海的海域被分割蚕食,海洋岛礁主权被侵占管控,海洋资源被掠夺攫取,海上战略安全形势存在严重隐忧。南海问题是我 国的核心利益,对政治、经济、外交和军事等方面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1)我国南海区域被周边邻国分割。南海在我国传统海疆线以内属我国海洋主权与权益的海域约有210万千米2。20世纪70~80年代,越南侵害管控我中、东部海域约42万余千米2;菲律宾分割蚕食我中、东部海域约42万千米2;马来西亚分割蚕食我南部海域约27万余千米2;文莱分割我东南部部分海域;印度尼西亚分割我南海西南部海域约5万千米2。它们以专属经济区等名义进行分割。

(2)南海的中沙、西沙群岛礁被侵占。我国南海区域有东沙、中沙、西沙、南沙四大群岛。在199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法》,明确宣布属于中国的岛屿。

东沙群岛现为中国台湾控制。西沙群岛全为我国大陆所管理。中沙群岛在水下,由龙王爷统治。南沙群岛被多国所侵占。南沙群岛由230多个岛礁、沙滩组成。高潮时露出水面的岛礁约30余个,主要有太平岛、中业岛、南威岛、西月岛、北子岛、南子岛、鸿麻岛、南月岛等,陆地面积仅2千米2,可控制80万千米2南沙海域。

中国大陆自1988年以来,控制着永暑礁、华阳礁、美济礁以及诸碧礁、南薰礁、东门礁和赤瓜礁7个。中国台湾控制着南沙中的主岛——太平岛。

越南自1973—1998年抢占我南沙北、中和西南部的29个岛礁:南子岛、鸿麻岛、景宏岛及较多的礁与沙洲。菲律宾自1970—1999年5月抢占了我南沙北部和东部的9个岛礁:马欢岛、费仪岛、北子岛、西月岛及一些小礁、滩。此外,菲律宾企图强行侵占黄岩岛。马来西亚从1977年抢占了我南沙南部的弹丸礁等5个礁。上述三国为巩固侵占的岛礁,不断加强防卫设施、建造简易机场和码头,在法理上宣示“主权”的合法化,并派军队驻守,还通过设立行政机构、安排移民、政府要员巡视、搞国际旅游项目、组织“纪念日”等活动,进行管控和开发。

(3)中国南沙海洋资源被夺取。南沙群岛有41万千米2的海底沉积盆地,油气总储量估计600亿吨,在我传统海疆线以内约420亿吨。探明可开采石油20亿吨,天然气4 000亿米3。越南在南沙西南部、菲律宾在南沙东北部、马来西亚在南沙曾母暗沙的附近(在曾母暗沙西北大陆架),石油蕴藏量有130亿吨。它们与英、美、德、法、日等外国公司签订联合勘探开发相关合同进行开采。越南1974年以前不产一滴石油,现在南沙的石油开采不仅满足了国内需要,还出口,石油收入约占出口总额收入的1/2。马来西亚已在南沙海域(主要是曾母暗沙附近)打出近百口油气田,年产石油3 000万吨,天然气近50亿米3。文莱国民经济收入90%来自海上石油。菲律宾的石油开采也可满足国内大部分需求。

中国早已提出在南海“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很遗憾,对此项方针,越、菲、马、文等国都是采用“共同”的方式,但都有意将中国排除在外,实际上在南海成为“放弃主权,任人开发”的局面。我国必须重视南海特别是南沙海域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否则资源被掠夺,令中国痛心啊!

(4)美国等高调介入南海,意在制衡中国。中国为解决南海周边邻国之间争议问题,早在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政府间,为增强面向21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促进南海地区的和平友好与和谐的环境,共同签署发表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重申尊重并承诺在国际法原则所规定的在南海的航行及飞越自由,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影响的和平稳定的行动。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我们在南海问题上要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处理好捍卫主权,稳定周边和平开发资源的关系,切实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和地区稳定。”

然而,近年来美国等国在南海问题上由“不介入”到高调插手。2003年以来,美国与越南的军事关系有明显突破,美军通过与东盟各国的军事合作和援助等对南海问题施加影响,制造不稳定因素。2009年以来,美国“无瑕”号及“胜利”号“的海洋监测船,闯入我南海专属经济区海域,多次进行侦察窃取海洋水文气象资料以及窥探我海空军活动。2010年7月,美国国务卿在越南一会议上表示,美国对南沙和西沙群岛的“争端”非常关注,解决争端是“美国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强调要保护美国在南海的航行自由权。

中国外交部长与我国媒体针锋相对地谴责美国等国的挑衅行为,声明南海地区形势是和平稳定的,南海问题仅是中国同一些有领土争议国家之间的问题。《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早已明确使用和平协商方式最终解决争端,不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多边化。南海地区的国际航行和安全没有问题。并指出有的国家经常借口干涉别国内政,威胁他国的安全。中国必须进一步在南海显示核心利益不受侵犯,捍卫南海200万千米2的海洋国土,四大群岛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南沙群岛的海洋资源。各方应在“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上进行一对一的协商谈判,逐步解决争端。中国以邻为善、与邻为伴,同东南亚各国坚持睦邻友好、互利互惠,维护稳定和平的周边安全环境,坚决阻击美国等利用东盟某些国家挑起争端,从中渔利。

中国是陆地大国,又是海洋大国。中国13亿人民(包括台湾2 000多万)应认清,300万千米2的海洋国土是祖先开疆拓土留下来的巨大遗产。21世纪,我们肩负着保国守土,维护黄海、东海和南海以及太平洋的海权,这是至高无上的国家利益之战略重任。

为此,必须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诸方面统盘考虑相应的战略方针与政策。一是国家要设立最高权威的综合性领率机关,对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方面进行战略统筹与指导,应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发展和安全战略。二是政府要整合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管理海事、海监、海洋开发、海洋科考、护航、护渔、反恐等事项。三是我国要进一步增强国防力量,发展蓝色海军尤其是航空母舰等,建设远程航空兵,以及发展能反制海上敌人的战役战术导弹等。四是中国大陆与台湾在东海和南海均有着重大利益。海峡两岸炎黄子孙联合起来共同维护祖国的海洋权益之安全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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