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1-08-15 00:48河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郭献强
河南科技 2011年3期
关键词:专利申请河南省知识产权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郭献强

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郭献强

高校的知识产权,是学校人才、技术、成果、信息等科技优势的集中体现。管理好高校的知识产权,能有效促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高校科技资源与企业经济资源的双向流通,在保护个人、集体和国家权益的同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而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河南省是我国的教育大省,2007年高考报考人数87.89万人,居全国第一。与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张相比,市场急需人才的培养和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技术创新却相对滞后。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总量偏少的问题日益突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形势严峻并亟待改善。另外,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相对滞后,在河南省82所高校中,高校教师、学生的知识产权知识普遍匮乏,知识产权人才奇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存在着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人员和资金不足等问题。深入思考河南省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河南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河南省高校与其他省份校比较。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是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拥有知识产权量以及技术先进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这一指标目前已为我国采纳,正逐步成为衡量大学科研水平及科技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2007年,河南省专利申请量14916件,比上年的11538件增长29.28%,比全国高校平均增长率24.75%高出4.53个百分点。而2007年河南省高校的专利申请量为666件,比2006年的529件增长25.9%,比全国高校平均增长率42.4%低了16.5个百分点。2007年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量占河南省专利申请总量的比重为4.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7年,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量666件、授权量211件,是1985年实施《专利法》以来的最高值,但专利申请量仅仅是上海(5604件)、北京(4207件)、浙江(3829件)、江苏(3548件)、湖北(2054件)的11.9%、15.8%、17.4%、18.8%和32.4%;专利授权量仅仅是上海(2616件)、北京(1801件)、江苏(1568件)、浙江(1 354件)、湖北(934件)的8.1%、11.7%、13.5%、15.6%和22.6%。

2007年,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量排名第一的郑州大学,专利申请量为265件,占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总量的40%,为2007年国内年专利申请量排名第一的浙江大学1 597件的16.6%。由此可见,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量偏少,与国内先进院校相比差距较大。

2.河南省内各城市高校比较。2007年,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授权的数量相对比较集中,专利申请量位居前5位的城市依次是:郑州515件,洛阳47件,新乡32件,焦作31件,开封31件。这5市高校的专利申请量共占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量的98.5%。从河南省高校总体专利区域分布看,郑州市区位优势明显,占据河南省专利年申请量的77.3%,相对集中的大专院校、相对雄厚的科技经济实力、相对优惠的专利申请倾斜政策等多种因素,为郑州市高校自主知识产权的不断产出提供了支持,也进一步确立了郑州市高校全省高校专利申请的龙头地位。

综上分析,虽然近年来河南省高校专利申请量有了快速增长,然而,对于绝大多数高校专利项目来说,由于缺乏信息传播、技术交易平台,缺乏实验资金和实践检验而迟迟不能转化,高校专利申请量偏少,与国内先进院校相比差距较大。

二、导致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滞后的原因

1.知识产权观念和意识淡薄。虽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已经二十多年了,但对于河南省高校来说,尤其是在高校领导层和管理人员当中,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薄,这使他们在工作思路上不可能超前于科研人员作出明确决策和对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目前,河南省大部分高校还没有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系统工作来抓,无形资产的流失问题还没有引起充分注意,这与管理意识的淡薄有关,对高校今后与国际接轨极为不利。

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得力。目前,河南省大部分高校没有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没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而是把这项工作并入科技处管理,这样做不利于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因为高校科研管理中的科研成果管理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包括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归档、报奖、科技成果统计分析等工作职能。而知识产权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对由专利、版权、技术秘密等组成的高校无形资产的管理,具有业务性强、法律性强、管理范围广等特点。因此,兼职挂靠或一个机构两种职能式的管理,难以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

3.高校人才流动管理制度不健全,知识产权流失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高校与企业的横向合作也在大幅度增长,全国范围内的人才争夺越来越激烈。事实证明,人才流动不仅可以促进知识和技术的转移,而且可以减少人员培训量,提高知识和技术转移的实效性和成功率,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也给高校的无形资产流失增加了机会和渠道。事实表明,由于人才流动引起的侵犯学校知识产权纠纷在高校普遍存在,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研究生、本科生与导师共同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成果,随同他们的毕业分配被带走;二是高校教师因工作调离,将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带到新的工作单位;三是本单位职工向外部泄露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将职务发明作为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四是在学校内部经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将属于校有资产的技术无偿地随意使用;五是由外部途径造成的侵权,如专利产品被仿制、设计图纸被生产单位任意扩散使用、著作被抄袭出版或盗版、技术转让合同得不到完整履行等。可见,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主要原因在于人才流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励机制的不健全。保护制度不完善,造成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知识产权的动态管理不到位,没能及时与科研人员及学生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激励机制不到位,造成很多职务发明最终以非职务发明的形式被转移到个人名下,以低廉价格转让给外单位,导致高校利益的损失。

4.知识产权转化渠道不畅通。目前,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的渠道不畅通,学校申请的专利很难得到转化及相应的市场利益,这主要是因为河南省高校目前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还局限于创造和保护阶段,所制定的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大多以追求知识产权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为目标,没有强调知识产权管理的市场导向,造成知识产权的质量不高。再者,即使很有市场应用价值的知识产权,也由于学校的制度保证不到位,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少、经验不丰富而没有与企业接洽,被束之高阁。

5.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匮乏。在河南省高校中,真正懂得知识产权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比较少。因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它集法律性、技术性于一体,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人员不能胜任。而高校接受过系统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的人员多为专利代理人,这些人员有的年龄偏大,有的则是兼职代理,并不从事管理工作,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由于高校没有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只是由科研处下属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的人员兼管知识产权,所以他们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不能胜任知识产权的管理。因此,机构不健全和人才匮乏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两个重要制约因素。

综上,河南省高校现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存在以上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宏观体制层面的原因,也有微观层面的原因。应该充分利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有利时机,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现状,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建立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新体系,这个体系要力求做到知识产权的获得数量大、保护力度强、转化成功率高。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需要我们归纳出制约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瓶颈”因素,采取制度化的措施来消除这些因素,使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释放出新的活力,步入健康成长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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