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宗教渗透的主要活动方式及对策研究

2011-08-15 00:43王志强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宗教团体传教活动

★ 王志强

新时期以来随着我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我国宗教界与世界各国宗教界的友好交往也越来越密切。与此同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探讨应对之策是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

一、宗教渗透概念的厘定

该研究领域最核心的术语‘宗教渗透’一词含义仍然十分模糊,对其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去掉人为赋予该词的神秘性、敏感性,是将其作为一个学术问题实事求是地开展研究的重要理论前提。”[1]目前学术界关于宗教渗透的定义并不完全统一,有学者认为“政治恶意性和文化侵略性是宗教渗透最核心的特征”,[2]以此来对宗教传播、宗教交流、宗教渗透进行区别;也有学者认为宗教渗透可以从广义宗教渗透、一般宗教渗透、狭义宗教渗透等三个角度来理解。宗教渗透概念不易统一的重要原因在于定义所依据的标准不同,不同的标准依据产生了不同的定义。这些定义或许就学理意义来讲更为科学和准确,但其主要缺陷在于主观性较强而较难于在实践中把握,故在实践工作中一般采用中央2002年颁布施行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中有关宗教渗透的定义阐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是指境外团体、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从事各种违反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和宣传,与我争夺信教群众,争夺思想阵地,企图“西化”、“分化”中国。其渗透目的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进行政治上的颠覆。二是进行宗教上的控制。与此定义相呼应,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曾将宗教渗透总结为政治渗透和传教渗透两大类型,并指出政治渗透“带有明显的政治图谋,打着宗教旗号进行反动政治活动和宣传,进行颠覆人民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而传教渗透“表面上并无明显政治意图,而是出于宗教的普世性,就是要传播宗教、传播福音。通过传教以达到控制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在我国境内非法建立和发展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3]综上所述,“境外宗教渗透两种情况,一是破坏,二是控制”。[4]值得注意的是,政治渗透和传教渗透在现实中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

二、新时期宗教渗透的主要活动方式

新时期以来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手段、方式、渠道越来越多样化,呈现出了政治恶意性、文化侵略性、活动国际性、手段多样性、组织秘密性、破坏严重性。当前宗教渗透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一是以人权保护为由从外部施压,使宗教渗透更具煽动性和欺骗性;二是以高新科技为手段,使宗教渗透更具快捷性和覆盖性;三是以华人为骨干对华传教,使宗教渗透具有巨大的适应性;四是国际新兴宗教、异端教派、邪教纷纷进入我国,使宗教渗透呈现出变异性和迷惑性;五是采取“以教养教”、“以商养教”的策略,使宗教渗透更具诱惑性和持续性。当前宗教渗透主要有以下四种活动方式:

1.通过培植代理人,并通过代理人在我国境内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具体运作方式有的是境外教会直接策划参与,利用企业在我国投资办厂之机进行产业布道;有的是通过开展专门的医疗救助、资助贫困家庭以及救灾等活动,以经济资助换取宗教影响,利用慈善事业布道传教;有的是在境内或境外开办“信徒培训班”,重点对年轻信徒进行培训,企图使他们成为“开荒布道”的新生中坚力量;有的是建立地下教会组织或私设聚会点,进行非法传教活动。这些宗教组织开展对华传教有着明确的政治意图,就是要通过改变中国人的精神信仰和价值取向来改变中国人的政治认同,进而达到颠覆中国政治体制的目的。

2.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传教”。近些年来网络传教发展很快,用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可以检索出数以千万计与宗教有关的网页,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上宗教世界。据统计,互联网上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中文网站约有1000多个。韩国汝艾岛纯福音教会就打出了“用因特网覆盖全球”的标语。目前境外一些宗教团体通过派人入境或由代理人组织信徒,利用互联网观摩境外教会礼拜实况,与境外教会进行同步礼拜。近年来,境外宗教组织和机构还开展了远程宗教教育和培训。过去境外一些宗教组织向我境内输送宗教宣传品,大多采用偷运、邮寄的方式。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境外宗教组织已很少采取此种方式,而大多采用互联网下载或直接带母版入境,在国内制版、印刷,然后散发的方式。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与随意性,使得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宗教活动,打破了传统宗教活动在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的限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使宗教活动传播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监管更难。

3.利用广播电视进行“空中传教”。一些国家的卫星电视节目都有针对中国的汉语和多种少数民族语言的固定传教节目;从香港、马尼拉到汉城的半月形地带约有30个广播电台有针对中国大陆的宗教节目。这些媒体主要以传播基督教为主,通过宣讲福音节目,吸引人们信教;宣扬“美国富强是因为美国是基督教国家”、“基督教超越国家、民族界限”,全世界都要接受上帝的福音,歪曲中国宗教状况,质疑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颠倒黑白地指责中国政府“迫害宗教”,鼓动信徒“听神的,不听人的”。

4.利用合作办学、教育交流、学术交流的途径进行传教活动。改革开放以后,境外宗教团体就开始派遣一些传教士以教师、留学生、专家等名义进入我国传教。近年来,国外一些宗教团体开办的大学还通过与国内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之机,或派传教士来担任教师,或邀请我国教师、学生到国外学习、参观,并趁机带他们参加宗教活动,向他们灌输宗教思想。同时境外宗教组织也注意对我出国留学、探亲、经商等人员进行传教,通过帮助他们找工作、租房子、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等方式拉拢他们信教,最终使他们回国后成为了非法传教的骨干力量。随着我国旅游市场的全面开发和对外开放,利用来我国旅游之机进行“旅游布道”是近年来境外宗教组织采用的另一种新型渗透手段。

三、抵御和化解宗教渗透的对策建议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曾特别强调指出:“越是在扩大开放的形势下,越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越要做好抵御渗透的工作。”这里必须明确的一点就是,抵御宗教渗透不仅仅是依靠某个部门发起一两项专项行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完成的工作,它是一个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系统工程。

1.变被动抵御为主动化解。胡锦涛同志曾对抵御宗教渗透工作做出过重要批示,提出“要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前面,努力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与控制”。抵御宗教渗透不能仅仅依靠被动的堵截,基础性工作还在于各个部门日常的协调配合,依靠各个部门的分工协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宗教渗透的“免疫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这种疲于应付各类突发宗教渗透事件的局面。必须明确越是扩大对外开放,越要紧绷抵御渗透这根弦,越要把工作做好做实。对扩大开放条件下境外利用宗教加紧渗透问题,要心中有数、掌握主动、提高本领、防范有力。要主动及时地化解宗教领域的矛盾,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借题发挥、借机攻击党委政府,煽动群众,扩大事态。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统一认识,抓反宗教渗透工作不仅不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相反通过抓反宗教渗透工作带来的良好社会治安更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大力加强宗教人才的培养。

2002年3月,中国基督教丁光训主教在全国政协联组会的发言中提出,中国已进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既是很大的机遇,也是很大的挑战;但对于中国的各大宗教来说,机遇并不大,而挑战很大。今后,外国的宗教势力会大量进入中国,而中国的基督徒,特别是基层的准备很不够;迎接开放,各宗教都要补课,特别是基督教要补“三自”的课。目前宗教人才在知识结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外语不到位,对国际惯例不了解,对世界宗教发展状况不熟悉,提供宗教服务时,还达不到要求”。[5]要进一步加强对讲经人员的知识培训,培训内容还应该包括党和国家关于宗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来提高讲经人员的宗教造诣特别是讲经水平,这对于破除一些人对“外来和尚会念经”的盲目迷信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3.重点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爱国宗教团体积极开展活动既可以解决敏感问题上政府部门介入的不便,又可以变被动的抵御宗教渗透为主动的强本固基。要重视加强基层宗教团体的爱国爱教教育,防止境外宗教组织对基层宗教团体的渗透。新时期需要注意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宗教活动点的合理配置问题,宗教事务部门一般都采取从严掌握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准设立,应该说从严审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也导致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远远适应不了日益增多的信教人员的需要,私设聚会点和地下教会开始日益增多,这也就导致更多的宗教渗透混同其中。有关部门可考虑在便于管理和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宗教活动场所,那种认为政府不批准宗教活动点就能控制信众人数增长的想法,其出发点无可厚非,但这显然只能是一厢情愿,信教人员并不会因为缺少宗教活动点而放弃某种宗教信仰。

4.培育抵御宗教渗透的民间非政府组织。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是由美国国会通过法案成立的,“资金几乎全部来源于政府拨款。该基金会形式上是私人运作,但其实是一个政府部门,与国务院、中情局和国际开发署配合行动,有‘第二中情局’之称”。[6]可以借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运作模式,采取政府拨款,宗教、安全部门实行业务指导,反宗教渗透的非政府组织具体操作的模式进行运作。民间非政府组织可以出面组织对宗教场所、私设集会点、地下信教人员等热点难点问题做专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宗教民间非政府组织可以开展服务弱势群体、弘扬慈善文化等活动引导、发挥信教人员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2007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第二次学习中强调指出,鼓励我国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辽宁省天主教社会服务中心就是一个较为成功的典型。辽宁省天主教社会服务中心(又名“盛京仁爱”)2004年4月创办,服务中心以探索宗教与社会相适应为基点,发挥自身优势,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对艾滋病感染者和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给予关爱,同时也为青年人提高公益意识,尤其是关注环保搭建平台和提供培训。辽宁省天主教社会服务中心通过一系列的公益活动,树立了天主教两会在信众中的社会威望,从而也在无形中起到了抵御和化解宗教渗透的良好社会效应。

[1]孙浩然.“宗教渗透”概念辨析[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7(1).

[2]张桥贵.浅议宗教工作与反宗教渗透[J].世界宗教文化,2007(4).

[3]王作安.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宗教和宗教工作[M].北京:学习出版社,2000,271.

[4]龚学增.在扩大对外开发中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的渗透[J].科学社会主义,2004(6).

[5]郭培清.反宗教渗透综论[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6).

[6]文木.美国伪智库调查:第二中情局在行动[J].环球,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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