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海运危险品安全应从岸上人员培训抓起

2011-08-15 00:46刘昭青
世界海运 2011年6期
关键词:托运人修正案海运

为减少海运危险货物事故风险,航运界已建立了详尽的全球安全体系,其集中体现在IMO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即《国际危规》(IMDG)上。该规则在过去数年里已经定期更新,其第35套修正案最近已完成。今年是一个过渡年,第34套修正案和第35套修正案都可应用。但从2012年1月1日起,第35套修正案将成为唯一合法的规则文件。

国际危规要求托运人对托运货物进行分类、包装和标签,并以标准格式提供适当的运输文件。如果货运代理人参与货运,他们将负责为货运准备合适的集装箱,揽拼托运货物,安全可靠地装载集装箱,并向船公司传递相关信息。船公司自身将需要准备合适的危险货物装载计划和积载图,并向船员传递相关信息。

随着国际危规第34套修正案于2010年1月1日生效,其对从事海运危险货物所有岸上人员的培训已成为强制性要求。现规定要求对船公司订舱人员、集装箱装箱员、拼箱集运人、托运人、货运代理人、码头装卸工和其他有关港口人员实施这种培训。

专业提供者已准备了实用的培训材料,具有专门功能特色,以便于理解公认的复杂项目。认识到此类培训所遇的真正挑战是让那些托运人和对危险货物运输错综复杂性几无意识的其他供应链参与者掌握熟悉《国际危规》,这些成套培训资料其许多部分可基于互联网获取,并可编排满足特殊需要。

尽管可获得这些成套培训资料,然而过去18个月的调查显示,故意和非故意不符《国际危规》事例的几率仍然高得令人担忧。同时一些国家管理当局已在2010年1月1日之前作出了这样的培训要求,且对培训课程提供人进行了审查和认证。但仍然有太多的岸上公司未意识到该新强制性规定的重要性。其他方面知道该规定但他们或不想延伸纳入其管辖业务或干脆不作为优先考虑问题。

最近英国联运保赔协会对可采取的各类预防损失行动作了研究,其表明培训是减少事故的最重要因素。该保赔协会发现,在资产索赔上,实施适当的培训体制可能使损失成本降低28%。为实现人员培训毋庸置疑的好处和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更加严格地执行新国际危规强化的培训规定要求时机已经到来。扩大现有港口国监控以及国家健康和安全实施行动措施,则为达成上述目标提供了途径。

编译/刘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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