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生法制意识特点、成因与对策

2012-03-19 01:54赖地长生王建新赖晓琴
卫生职业教育 2012年21期
关键词:法制意识中职

赖地长生,王建新,赖晓琴

(赣州卫生学校,江西 赣州 341000)

当前,中职生法制意识普遍薄弱的直接原因为学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不强,这不利于培养合格的职业技术人才。造成学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不强的原因较复杂,既有宏观因素,也有微观因素。本文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学生的角度分析当前中职生法制意识薄弱的成因,并提出增强学生法制意识的对策。

1 中职生法制意识现状特点

中职生虽已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整体而言,他们的法制意识较薄弱、维权能力较差,需提高其法制意识,以更好地进行自我保护、预防违法犯罪。根据对我校学生的调查分析发现,中职生法制意识现状主要有以下特点。

(1)认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调查中,有59.0%的学生认为法律在生活中“很重要”,35.0%的学生认为“重要”。(2)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不够。如学生不明确自己的法律身份,认为在实习阶段犯错误,不会受到严重处罚。对“你知道如何辨别执行医嘱的合法性吗?”问题回答“是”的在校生、实习生分别占28.0%、39.0%,而在岗护士为90.0%。(3)对法律的信仰不够。主要表现为知行不统一、法制意识欠缺、没有养成法律习惯。12.0%的学生认为打赢官司的关键是“关系好”;“当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你采取的态度”8.0%的学生选择“忍让克制”,11.0%的学生选择“以牙还牙”;“你认为自己的法制意识强吗?”只有16.0%的学生选择“强”。(4)有一定的维权意识,但维权能力较差。以实习护生为例,如果自己被侵权,“会维权”的占41.3%;想维权,但因为胆小害怕、担心没有效果或不知如何维权而“放弃维权”的占43.0%;“自认倒霉”的占8.4%;“不知怎么办”的占7.3%[1]。(5)个人纪律观念与其法制意识水平之间有较强的关联性。个人纪律观念较强、日常自觉遵守班规校纪的学生,其法制意识相对较强;而缺乏自律、偶尔或经常违反班规校纪的学生,其法制意识相对薄弱。调查中,对“法律素质是当代学生的必备素质之一”,选“赞成”的学生占90.0%,“不赞成”的占10.0%。“不赞成”的学生认为“自己不犯法”或“与自己专业无关”。在对此题选项与另一题选项进行关联性追踪对比分析时发现,选择“不赞成”的这部分学生(10.0%)在另外一项问题“你有违反班规校纪的情况吗?”中几乎都选择了“偶尔”或“经常”。

2 中职生法制意识成因分析

造成当前中职生法制意识薄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家、社会、学校层面的原因,也有家庭和学生本人的原因。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国家层面的原因。当前,国家把学校法制教育定位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制教育地位从属于德育。据1995年12月28日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出台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教政 [1995]12号)和2002年10月25日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可见,国家对学校法制教育的定位是有一定偏差和不太合理的。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还将使法制教育被埋没。近年来,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足以说明,现行的高校法制教育课既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更没有收到对学生予以“观念改造”的效果。所以,从属于德育的“思想化法制教育”显然已经跟不上时代要求,必须构建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体系[2]。

(2)社会层面的原因。其一,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导致部分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在市场经济浪潮冲击下,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急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是非观念模糊、混乱,甚至颠倒,特别是社会上许多人利用政策法规不健全而违法乱纪,从中渔利,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许多学生产生“权大,还是法大”的疑问;另外,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腐朽思想也不同程度地侵蚀着学生,两千多年的“人治”观念至今仍在一些地方、部门有“市场”,这些从思想上影响了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3]。其二,校园周边环境影响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大多数中职学校周边环境复杂,相关职能部门未尽其责,社会治安管理不到位,未能给学校提供洁净、安全的育人环境,给学校安全留下隐患。如学校周边无照摊点多而杂、出租车摩托车多而乱、网吧违规经营、流动人口多等治安问题,严重影响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3)学校的原因。中职学校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是造成学生法制意识薄弱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表现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当前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当前中职学校大多选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规划教材《职业道德与法律》作为学校的法律课程教材。但是,不同的中职学校,只有根据专业需要配置与专业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教材,才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与职业风险防范技能。以中等卫生学校为例,当前缺乏统一的医疗护理相关法律知识的规范教材,很多学校没有开设卫生法规等与医疗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课程。因此,关于护理职业安全与相关法律知识,仅靠护理相关专业教师在日常专业课教学中蜻蜓点水式地做简单提示,既无法系统教授学生护理职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又无法引起学生对护理职业风险防范的足够重视,学生实习前的医疗护理相关法律知识处于空白状态。这显然不利于提高学生护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避免护患纠纷。其次,表现为学校法制教育的方式单一、手段落后。当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采用以教材知识为中心的课堂灌输方法,学生进行纯理论学习,缺乏实践。如中等卫生学校缺少在真实工作环境下的模拟教学,造成学生对法律问题理解困难。同时,实习医院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及个人特点缺乏充分了解,很少结合真实的工作环境,逐点讲解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或被侵权情况。对于如何防范护理职业法律风险,我校护生实习前没有接受过学校或实习单位相关培训的占69.0%;对于自己哪些权益应该受到保护,“部分知道”的护生占59.2%,“不知道”的占25.2%。说明实习护生个人权益保护知识和技能的相关教育亟需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方式亟待改革创新。再次,表现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教师素质低下。中职学校讲授法律课程的教师很多是非法学专业教师,对法律知识理解不深,有的甚至边学边教。有的学校认为法制课程谁都可以带,安排没有法律知识基础的教师,甚至行政人员讲授法律课程。因此,学生学习效果不好,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高。最后,部分中职学校对校内违纪行为处理严格,但对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处理宽松。如有的学生盗窃财物金额已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学校往往只做内部处理而不移交公安机关。这说明学校在制定与执行规章制度时很少考虑与法律接轨,势必成为学生法制意识薄弱的成因之一。

(4)家庭的原因。其一,家庭教育薄弱是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素质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教育的优劣对子女的影响巨大。部分家长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承担培养子女法律素质的责任[3]。其二,缺少父母关爱是部分中职生违法犯罪的诱因之一。受调查的187名违法犯罪的学生中,父母离异的有35人,丧父或丧母的有26人,父母外出打工无暇监护的有126人[4]。其三,家庭贫困难以得到学校、社会有效救助是部分中职生违法犯罪的另一诱因。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拿人饭卡、手机、钱财,甚至为吃一顿好饭,替人打架也时有发生[4]。

(5)学生本人的原因。其一,中职生不重视培养自身法制意识,是造成其法制意识薄弱的重要原因。以赣州某中职学校为例,从“学法”意识来看:一部分学生对学法的目的不明确,认为自己既然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不必学法。而学校开设法律课程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只要学生考试能过关,是否掌握法律知识,是否养成良好的法制意识并不重要;部分学生对学习法律的态度不端正,认为法律是用来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自己安分守己就行了,没有必要学法;部分学生认为法律课程枯燥无味,对法制教育不感兴趣;部分学生因为学习压力大,担心学习法律等非专业课会影响自己对专业课程的学习,对法律课程有抵触情绪[5]。其二,中职生的心理特征影响其法制意识的培养。中职生大多15~18岁,正处于心理“断乳期”。以我校实习护生为例,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和心理素质,缺乏自我维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遇见困难时求助意识差。如因为求职心切,在联系、选择实习医院时对实习医院的工作环境、权益保护状况缺乏充分的了解和考虑,对实习医院所在地治安状况缺乏了解和考虑。急切的求职心理往往成为部分实习护生被实习医院侵权的直接原因。被侵权后,实习护生碍于面子不愿或不敢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甚至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3 对策

(1)国家首先应转变教育理念,加大对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投入力度;其次,应将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党和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对困难家庭、问题家庭的帮扶,各级政府应该在就业、扶贫、救济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给予困难家庭、问题家庭足够的支持,减少困难家庭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

(2)社会、学校、家庭应该携手采取预防措施和加强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奋发向上,建功立业,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争取社会支持,公检法机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配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6]。

(3)中职学校应改变“重技能、轻德育”的观念,建立相应的法制教育制度和机构,将法制教育纳入中职教育,使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6]。为此,首先应改革课程设置。中职学校培养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学校应选择体系科学、内容实用、适应时代发展和中职生特点的法律教材,突出教材的时代性、实用性、通俗性和趣味性,教给学生实用、急用的知识。以我校为例,法律课程应选择医疗卫生类法规教材或自编校本教材,以医疗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为主,以基本法律知识为辅,培养学生职业安全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与维权技能。其次,教师应创新教学方法,不能用单一的课堂讲授法,避免学生因感到枯燥无味而丧失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可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讨论、辩论会等。应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校各项教学活动中,创造条件,开设法制教育活动课程,使法制教育常规化。结合社团活动,开展各项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深化对法制教育意识重要性的认识。再次,应提高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从源头上把中职学校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最后,应加强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学校应坚持依法治校,实现教育管理法制化,尽可能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氛围,创设一种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的环境。

(4)家庭应重视对子女的法制教育。在学生法制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家长应配合学校进行教育。让学生在家长的帮助下,掌握常用的、基本的法律知识,并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家庭与学校密切配合,对学生实施遵纪守法的家校同步教育,是学生健康、安全成长的保证,也是学生成长为法制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合格人才的保障。同时,家长应保持与学校的密切联系,学校可专门设立家长工作室,不定期安排一些家长进驻学校。这样,家长既可直接与学生沟通,又可协助学校管理和做好学生的教育转化和引导工作,必将加强对社会、学校与家长三者的联系,对学校的德育及法制教育工作起到和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能[7]。

(5)学生应明确学法目的,自觉培养法制意识,同时注重自身心理健康。

总之,加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增强中职生法制意识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中职学校是连接社会、家庭的桥梁,中职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国家的支持、社会和家长的参与配合。应整合社会、学校、家庭资源,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共同提高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实效,增强中职学生法制意识。

[1]赖地长生,赖晓琴,王建新.实习生权益保护现状调查与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1(14):62.

[2]王军梅.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

[3]邓廷奎.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06.

[4]邵伟.职专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及对策[J].高校招生(理论研究),2010(5):68.

[5]赖地长生,王建新,赖晓琴.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学重在培养学生法意识[J].科教导刊,2009(14):34.

[6]赵金绪.探讨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J].西部大开发,2011(3):98-99.

[7]黄飞,朱桂芬,瞿道航.中职学校道德和法制教育实效性研究[J].中国科技纵横,201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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