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效果论”视角下的外宣翻译

2012-03-31 11:41王厚平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2期
关键词:易懂外国译者

王厚平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际金融贸易学院,上海 200083)

责任编辑 强 琛 E-mail:qiangchen42@163.com

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全面推进,外宣工作在吸引外商投资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对提高我国国际形象及加强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也起到了前所未有的作用。鉴于目前大部分外宣文本需经过翻译后对外传播这一事实,外宣翻译自然成为沟通中外文化的桥梁。

按照西方传播学理论,大众传媒中有所谓的“枪弹论”、“皮下注射论”及“有限效果论”,等等。笔者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在各种媒介竞相吸引受众眼球的当下传播大环境下,外宣翻译更应该注重与受众的双向交流,要认识到“枪弹论”及“皮下注射论”夸大传媒的绝对说服力和灌输力的局限性,重视“有限效果论”中受众的能动选择性和受众态度有限改变的各种精细条件和变量。在有限效果下,争取受众的理解和共鸣是外宣翻译实现传播效果最大化的突破口。

一、外宣翻译的目的

要想有效地做好任何一件事,我们都需先明白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想要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外宣翻译要做到“译之有效”,译者首先需厘清对外宣传品翻译的宗旨和目的是什么。是为翻译而翻译,还是从事跨文化、跨国界的传播活动?如果我们假定后者是翻译的目的,那么外宣翻译活动就不应止步于翻译文字,而应通过翻译助推母语非汉语的外国人士了解中国,包括其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通过外宣翻译,我们可以争取外国人士对我国改革开放、和平崛起政策的理解和认同,进而增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友谊,树立我国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赢得一个有利于改革开放、发展综合国力的和平的国际环境。要达到上述目的,作为传播活动的外宣翻译,一方面必须遵循大众传媒普遍认可的“5W”传播模式,即美国著名传播理论家和现代传播学奠基人拉斯韦尔(Harold Dwight Lasswell)在1948年发表的论文《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中提出的传播功能和过程的5 个要素,即“Who(says)what(in)which channel to whom(with)what effect”[1](P71)。另一方 面又必须明 白,外宣翻译的对象不是本国人,而是生活在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文化习俗与我们不同,甚至迥异的社会中的外国人。换言之,我们不能无视受众的国别和价值观,否则就会造成信息交流阻断的后果。事实上,我国外宣翻译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与此有关。译者往往关注语言层面上的字句对应,而忽略了传播对象文化层面的因素,如审美情趣、心态和思想,导致外宣翻译徒劳无功。

二、外宣翻译的标准

任何行业都有标准可循,翻译也不例外。文学翻译强调“信、达、雅”,科技翻译强调术语准确、语气客观,政治演讲翻译强调个人风格,等等。因外宣翻译的传播对象是外国人,要使他们听懂、看懂文本并非易事,而受众能否听懂、看懂文本是对外宣传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清晰易懂”应成为外宣翻译的标准之一。另外,要想吸引受众继续看下去或听下去,译者就必须使出浑身解数使译文生动活泼、言之有物,所以,在忠实于原文精神的基础上,“生动活泼”应成为外宣翻译的另一条标准。一篇清晰易懂、生动活泼的外宣译文必然是一篇能争取到外国受众的好译文。反之,充斥着中国式英语(Chinglish)的译文必然使文化背景与我们迥异的外国受众不知所云,从而失去阅读的兴趣。因此,外宣翻译与其说是一种双语转换,还不如说是一项跨文化工程。译者除了要精于双语的切换外,还需是一位精通双文化的人(a bi-culturist)。傅雷曾说:“理想的翻译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同理,理想的外宣翻译是译者的外文写作。

简而言之,外宣翻译标准的侧重点在于清晰易懂、生动活泼。在确立了外宣翻译的标准后,我们就有了一把检验外宣翻译质量的标尺,从而能把不合格的外宣译文拒之门外。

三、外宣翻译常见问题

(一)语言层面的问题

在外宣翻译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些译者死扣原文本进行机械式字句对应的英文翻译,这些译文表面上似乎非常忠于原文,实质上与原文要表达的意旨和精神相去甚远。这种机械式翻译对外宣工作非常有害,因为它忽略了译文的可读性和受众的接受度,误导了外国受众,充其量只能算是中式英文,故而达不到预期的传播效果。这类外宣译文往往出现在某些地方政府的英文网站或政府的招商引资手册上。原因在于,译者语言功底不够扎实,故只能充当文字搬运工的角色。这类译文纰漏甚多,因此外宣效果几乎为零。

(二)文化层面的问题

广义的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价值系统,意识形态,习俗,民族心理,语言文字等一切方面。[2](P3)外宣翻译是一项跨文化的双向交流活动,译者若不进行换位思考或去了解目标语言文化,则会不顾传播对象的文化背景和认知习惯,让带有中文思维模式的对外宣传翻译品出笼。在形式上表现为照搬原文行文格式而不顾目标语言在表达方式方面的差异,在内容方面则体现为内宣材料外用而不顾意识形态和文化习俗的差异。这种因文化差异而造成的外宣误译属于高级错误。

一般来说,对于中国历史、地理名称,人名,中国特有的机构名称,节日,流行语和典故的英译都应提供简短的注释或背景知识介绍,如一味逐字直译会使外国受众不知所云。例如,有人将“解放后,中国人民成了自己国家的主人”英译为:“After the Liberation,the Chinese people have become the master of their own country.”这句话从单纯的汉译英角度判断似乎无可挑剔,但从外宣翻译角度衡量则属于误译。按照前文所提出的外宣翻译标准来看,此译文对缺乏背景知识的外国受众来讲不清晰易懂。正确的做法是将“the Liberation”改译为“since New China was founded in 1949”,以避免因意识形态的差异而失去传播效果。

四、对策

要避免外宣翻译中语言、文化层面的误译,外宣译者需具有扎实的双语和双文化功底,需着眼于外宣译文对外传播的效果,进而采取灵活的翻译策略对原文材料进行加工处理,做到译文清晰易懂、生动活泼。此外,要减少外宣翻译的误译,外宣译者还需对目标语言的历史、文化、读者兴趣、新闻文体特色、大众传媒做通识性的了解。唯有如此,对外宣传工作才有日臻成熟和完善的可能。

[1]李彬.传播学引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

[2]马敏.中华文化教程[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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