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流浪人,不变的民族根——论《只争朝夕》的犹太性

2012-04-08 21:59李曼曼马红梅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11期
关键词:贝娄犹太威尔

李曼曼 马红梅 姚 迪

(皖西学院 外国语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索尔·贝娄,美国犹太作家,197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此次获奖让贝娄在美国文坛上占有了重要席位,被誉为自海明威和福克纳逝世以来最重要的美国小说家。在三十年的文学创作中,贝娄一直处于美国文化与犹太文化既对立又融合的背景中。美国学者约翰·雅各布·克雷顿在《索尔·贝娄:人的捍卫者》指出“贝娄对人的捍卫基于两大主流文化的融合:犹太经验和美国经验”[1]。贝娄的作品主要反映了物质生活十分优越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心理上的挫伤、精神上的压抑、与生活中的孤独感。1976年,他获普利策奖,同年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以表彰他“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2]贝娄从小接受犹太传统文化教育,学习希伯来语,他的犹太身份对他的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促使他理解犹太人整个神秘的苦难经历。以艺术化的方式来呈现犹太特有的受难意识是在贝娄小说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对贝娄笔下的主人公而言,“如果生命是神圣的那么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都必须坚持下去因为活下去是一种道德职责”[1]。

贝娄小说中的人物多数是生活在城市中的犹太人,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美国犹太人寻找自己新的命运时错综复杂的心情。小说的主人公通常是一些“倒霉”的犹太人,他们有较强的生存能力,但在美国这样一个国家却处处不能适应。他们既被美国文化“同化”,又深深植根于自己的犹太文化。以《只争朝夕》为例,通过描写小说主人公威尔赫姆一天里的遭遇,真实地反映了美国犹太人的精神苦闷,孤独,异常,被人抛弃,被人排斥,极度压抑而不为人所理解的情感。

众所周知犹太民族是个流浪民族。“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亚伯拉罕遵从上帝意旨,带领其子孙从原居住地加勒底的吾珥到西北的哈兰,再由哈兰越过幼发拉底河进入迦南之乡。从迦南到埃及再到重返迦南,犹太人的生存呈现出流浪的状态。‘流浪’已成为犹太人特殊的生存方式。”[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受到德国的迫害,犹太人纷纷迁往美国,在融入美国本土文化的过程中,犹太文化及犹太传统与美国文化必然发生碰撞,经历坎坷,遭受挤兑。所以即使他们现在安定下来了,但是美国犹太人的精神依然在流浪。再者,战后随着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的发展,人们对精神文明的需求日益高涨,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人们变得失落,无助,盲目,进而成为无家可归的精神流浪者。贝娄在他的小说中塑造了一些精神流浪者,为了摆脱生存困境,他们踏上了追寻人生意义的流浪征途。贝娄的流浪汉小说与传统的流浪汉小说的不一样之处在于传统流浪汉小说中的流浪指的是人的身体的流浪,而贝娄的小说中叙述犹太人的身体流浪,但更着重突现他们内心深处的精神流浪,在他的创作中,两种类型的流浪交织出现。

《只争朝夕》中的威尔赫姆就是一个精神流浪者。文中一开始通过粗略的叙述,对主人公威尔赫姆所处的环境作了简单的介绍,即威尔赫姆现在和他的已经退休了的父亲一起居住在格老瑞安纳旅馆。作为一个已经结了婚的中年男子,怎么会无家可归,以至于住在旅馆呢?很明显作者一开始就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流浪者的形象。一个灵魂没有归宿、精神无法寄托的人。后面小说又为我们描述了主人公威尔赫姆的生活状况:刚刚辞了职,没有了工作;和老婆闹离婚,无家可归,没有了家庭;在旅馆中因为借钱的问题和父亲也有矛盾,没有了亲情。威尔赫姆后来希望通过投资来改善经济状况,可是被合资人特莫金骗了,连最后的五百块也没了。文章的结尾,似乎所有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变越糟糕。文中,威尔赫姆数次想要通过向父亲倾诉来抒发自己内心的苦闷心情,让精神得以解脱。但是父亲总是用如下恶语相对:“我不愿意做任何人的牛马。滚吧!”[4]P68“马上给我滚!看着你这个饭桶,我就感到活受罪!”[4]P128以至于到最后他彻底失了亲情。他又回归到了一个精神流浪者的身份。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即使对特莫金有所怀疑但还是选择了相信他,因为他在特莫金身上找到了精神归属感。因为好像只有特莫金理解他,听他的诉说。然而,故事最后威尔赫姆发现特莫金是个骗子,这样他的精神又变的无处安放了,只能继续流浪。所以与其说威尔赫姆在寻找骗子特莫金,不如说他在找寻自己的精神出口。

“索尔·贝娄作品中的主人公在经过艰辛的流浪探索后,最后几乎都获得了精神上的回归,回归社会,回归现实,回归‘爱’的诗意——这就是贝娄小说中流浪意识的终极指向。”[3]《只争朝夕》中威尔赫姆最后在寻找骗子特莫金的途中被人流从街道夹带到了一个葬礼上,看到死者后“威尔赫姆挪了挪脚步,开始哭了起来。他起初仅仅是因为伤感而泣涕涟涟;但不久,他便感情大动,泪如雨下”。[4]P135他把自己所面临的问题都想了一遍“此后,威尔赫姆语无伦次,神魂颠倒,前言不搭后语……他喉咙中的那个由于不幸和悲伤而凝结在一起的大疙瘩正在向上窜动,他遂把它彻底的吐了出来。威尔赫姆尽情的放声大哭。”[4]P136可以看出,通过放声大哭,威尔赫姆压抑许久,得不到倾诉的苦闷的情感终于被释放了出来。他的精神得到了回归。

同化主题在贝娄的小说中得到了深刻的体现。贝娄是一位美国犹太文学作家,尽管他反对“犹太作家”这一称呼,但在索尔·贝娄的作品中,我们随处可见他用犹太思想去处理的事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犹太人都逃到了美国。他们在美国是一个特殊的少数民族,随着对美国化的逐渐深入,以及对美国社会的逐渐融入,他们在美国的商业,科学,文化中占有主要地位。这时他们与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的种族矛盾也就渐渐凸显了出来。索尔·贝娄清晰的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在他的作品中就不乏有大量被美国社会同化了但是又深受自己本民族文化影响的一群人,他们游离于两者之间,不属于任何一边,这让他们对自己的身份感到十分困惑,有一种被世界抛弃了的感觉,在他们身上的体现则是不安全感。《只争朝夕》中的父与子都是被美国社会同化了的犹太人,只不过两人的同化程度和方面有所不同。虽然“父亲”艾德勒是犹太人,但他已经被美国同化了。对于那些想要尽快融入主流社会中去,同时实现自我价值的美国犹太人来说,美国化是一条必经之路。而美国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许多犹太人丧失名族认同感,抛弃了原有的犹太伦理价值观,接受了包括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价值观。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5]正因为父亲艾德勒医生信奉个人主义道德观所以他才会对儿子威尔赫姆的求助视而不见。

小说中的“父亲”艾德勒医生,和所有的犹太移民一样,为了在美国这片陌生的土地上获得自己的社会地位以及经济基础,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努力打拼的过程中,他们受到美国价值观的影响,即只有通过自己的艰苦努力,才能成功。同样,他们认为失败是由于不努力,是懈怠的结果和无能的表现。所以,文中“父亲”对儿子一再向他发出的经济求救信号很是反感。他的态度确是一贯的“威尔基你可不要把这些事情转嫁到我身上,我有不介入的权利。”[4]P57以及“这是辛劳的结果,我既不放纵,也不懒惰。我父亲在威廉斯堡做绸缎呢绒生意。我们当时的确一无所有,你懂吗?我从来不白白放过一个可能的机会。”[4]P62

美国化在“父亲”身上还表现为对金钱的疯狂的热爱。在美国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金钱是体现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关键。所以在《只争朝夕》中索尔·贝娄多次描写“父亲”对于金钱的看重。比如每次只要是“儿子”向他借钱的话,他都会说“我不能给你钱,这种事一开头就没完没了”[4]P67等等理由来拒绝。另外一个非常明显的事例则是,尽管“父亲”深知自己儿子目前经济上的窘迫,但是在外人面前他总会特别强调儿子在的收入在五位数上,替儿子解释目前的窘况“威尔基过去一直跟乐嘉芝公司打交道。他多年担任那家公司东北分号的代理人,但他最近刚刚辞掉了那个工作”[4]P46来换取别人的羡慕。

小说中的主人公,即“儿子”威尔赫姆的被同化现象主要表现在他的早期。尽管他是一位犹太人,而且从小到大也受到犹太思想的影响,但是在美国文化的同化下,他似乎更习惯于用美国人的方式思想,行事。从他的回忆——年轻时候有书不读,改名换姓,跑去当电影明星等事情中,可以看出他十分注重个性的发展,因为对成功的执着追求,以至于反抗自己的父亲,这些都是典型的美国人的行为。

当然,威尔赫姆的美国化还表现在他的投机取巧的行事作风上,这与当时美国社会所盛行的投机行为相当吻合。比如,文中多次提到威尔赫姆对于骗子特莫金的怀疑,但当特莫金说当下人们都在进行投机活动,并且赚了大把大把钱时,威尔赫姆选择相信特莫金的话去投资猪油,期望可以很容易的就赚大笔的钱。但是与他父亲的美国化程度相比,威尔赫姆的美国化程度就远远低于他父亲的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犹太文学犹如雨后春笋般在美国茁壮成长。文学界认为“犹太文学”是犹太裔美国作家的作品统称。“犹太文学”的定义十分广泛,因而很难去给它一个具体的定义。在《介于两个世界之间—六十年代的美国小说》里山福德・平斯克比中有两段关于犹太文学的论述引起我们的注意。他认为“美国犹太作家首先具有‘美国味’,其次才具有‘犹太味’。”他又指出“严格地说,美国并无‘犹太’文学。而我们说的只不过是文学内容中的‘犹太性’。”从山福德・平斯克比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知并非所有犹太作家的作品都叫作“犹太文学”,辨别是否为“犹太文学”的依据是它的‘犹太性’。”[6]

对犹太人而言,“所谓的同化即‘身体’和‘灵魂’的分裂,而这将是一个痛苦的过程。”[7]所以即便犹太人自己认为已经很好的融入到了美国文化中,并很好地适应了美国的生活以及价值观,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因为犹太民族遭受了太多的不幸与苦难,所以归根结底,当本民族受到侵害时他们还是会站出来维护自己民族的尊严,凸显自己的犹太性。因此,他们不可能被美国文化所彻底“同化”。在被美国文化同化的同时,那些犹太人依然保持自己身上的犹太性。

索尔·贝娄的作品虽然很少直接突出犹太问题,但是从文中的人物的性格,语言,命运,结局无不透露着其犹太性。他笔下的人物通常都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孤立无援,变得混乱,焦虑。其实这些情感经历与犹太民族的有着惊人的相似。著名的犹太作家辛格对犹太人的定义为:“犹太人是那样一个不得安宁,焦虑烦躁的家伙,他们必须总是做点什么,计划点什么。他是那种不管经历多少次失望,会立即制造出另一些幻想来的人,犹太知识分子尤其是这样。但是由于犹太人几乎都是知识分子,我们的焦躁不安和急切做事的特点,不管对否,几乎已经成为这个国家的特点了。”[7]

《只争朝夕》对这种犹太性的反映是很明显的。“父亲”受美国文化同化的程度很高,尽管这样,父亲的犹太性还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为了能更好的在美国生存,父亲努力工作,他的身上体现了犹太民族所特有的文化:漂泊在外,他们希望可以安定的过完一生,不再漂泊。所以,尽管在美国度过了大半辈子,但是晚年的父亲非常希望可以过上安逸的生活,当子女向他求助时,他说“我只想要你明白,我年纪大了,不能承受新的负担了。我太老了,不中用了……”[4]P127

除此之外在父亲身上我们还可以看到犹太民族的忧患意识。这种意识主要体现在他对家庭和事业的态度上。在家庭方面他有自己的原则,在原则之内的事情都好商量,一旦超出了他的原则底线,触犯他的自身利益的话,那么他就会不顾亲情,遵守自己的原则。在事业上,因为是外来移民的缘故,他做事小心谨慎,与同事处好关系。另外一个事例则是,当父亲发现儿子擅自把他的犹太名字改成汤米威尔赫姆时,父亲是非常生气的,因为他认为儿子这么做背离了他们的犹太传统。

主人公威尔赫姆虽然是在美国文化中成长的,但是也受到犹太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威尔赫姆在整篇文章中都是处在一种焦虑的状态,他对于自己和妻子之间金钱关系的焦虑,对于父子之间亲情的焦虑,他一直都想要成功,但是却一直都不成功。他身上的犹太性是潜在的,他时常会对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这样痛苦活着的意义。究其原因是犹太民族作为一个流浪民族长期漂泊在外,所产生的“无根”的困惑。文中威尔赫姆说“但是,虽说我在这儿长大成人,爸爸可我再不能忍受这种城市生活了,我真思恋家乡。对我来说这儿危机四伏,使人精神过度紧张,而且办事也太困难”[4]P56,充分体现了犹太民族追寻归宿的愿望,他想要逃离这个不能包容他的城市,因为在这里他感到孤独,精神无依。尽管这些美国犹太人会受到美国文化的同化,但是他们的言行举止及思想中无不体现着犹太性。威尔赫姆对生活的希望,体现了犹太教鲜明的责任伦理特性。

威尔赫姆把自己的名字改为汤米后,文中这样描述“威尔赫姆一直是如饥似渴的想成为‘汤米’。不过他从来没有真正感觉到‘汤米’就是他自己,因为威尔基依然占据他的整个心灵”。“在他的心目中,艾德勒是一种分门别类的名称,而汤米则是他个人自由的象征。然而,威尔基是他难以推却的‘自我’呀。”[4]P35在这里汤米就好比美国文化,而威尔基则代表犹太文化,所以不管怎么变化,犹太文化是他们的“根”,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只争朝夕》浓缩了在美国文化影响下的犹太人的精神痛苦,以及其民族犹太性的体现。在人类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真心希望种族间的不平等可以慢慢消失,犹太民族可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犹太人民可以远离精神苦难和民族压迫,这不仅是对犹太民族的祝愿,也是对全人类的祝愿。

[1]刘兮颖.贝娄与犹太伦理[J].外国文学研究,2010,(3).

[2]肖涤.诺贝尔文学奖要介[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3]韩西莲.流浪意识与精神回归— —索尔·贝娄小说的流浪主题探析[J].怀化学院学报,2008,(5).

[4]宋兆霖.索尔·贝娄全集[C].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5][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6]虞建华.美国犹太文学的“犹太性”及其代表价值[J].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学院学报),1990,(3).

[7]乔国强.美国犹太文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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