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民间胎教思想习俗及其科学性

2012-04-12 17:26王小婷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11期
关键词:胎教人民卫生出版社民间

王小婷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济南 250100)

我国古代胎教历史悠久,很受社会重视,因此得以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中国古代民间的许多胎教习俗思想对今天的人们仍有借鉴和参考价值。

一、古代民间胎教的渊源、发展

“胎教”一词,最早当见于古史官记事集《青史子》。(以往学术界一般认为“胎教”一词出自《大戴礼记》,但今天所见的《大戴礼记》、《贾谊新书》在引下面的遗文时,均冠有“青史氏之记曰”,由此可知《青史子》实出自戴、贾两书之前。)该书列于东汉班固《汉书· 艺文志》“小说家”著录中,已亡佚。鲁迅从《大戴礼记》和《贾谊新书》中转引出《青史子》有关胎教遗文:“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义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太卜持蓍龟而御堂下,诸官皆以其职御于门内。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史缊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不敢煎调,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①鲁迅:《古小说钩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1年版,第1页。

迄今为止,我们所知最早进行胎教实践是在商末周初。据说在商朝末年,周国见商朝气数将尽,就致力于扩张势力和培养王位继承人了。他的国君季历娶了商朝贵族挚中氏的女儿太妊为妃。《列女传·周室三母》:“太妊之性,端一诚庄,惟德能行。及其妊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生文王而明圣,太妊教之,以一识百。卒为周宗,君子谓,太妊为能胎教。”②[汉]刘向撰、刘晓东校点:《列女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由此可知,周文王的母亲太妊,她诚实庄重,讲究德行。到了怀孕的时候,她眼睛不看不正经的颜色,耳朵不听淫秽的乐声,口不出狂傲的话语,用此方法对胎儿实行教育。文王生下来就显得很聪明,太妊教他时,他能“举一反三”,同时学到很多东西。周文王姬昌出生于公元前1213年,后人称太妊是中国胎教第一人。

《大戴礼记》记载了周代另一个胎教实践:“周后妃妊成王于身,立而不歧,坐而不差,独出而不倨,虽怒而不詈,胎教之谓也。”成王姬诵长大后,不负期望,完成了周王朝的统一与巩固大业,并开创了“成康之治”的盛世。《大戴礼记》还论述了古人对于胎教是非常重视的,他们要把胎教的道理“书之玉版,藏之金遗,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

这两个胎教事例说明:周王室十分重视母亲的品德思想和行为对于胎儿发育的影响,并进一步认识到胎儿的成长与母亲的心理和行为举止有着密切的关系。

上述的是贵族王室胎教的事例,而有史可稽民间胎教第一人当推孟母仉氏。《韩诗外传》所记孟母在怀孟子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①晨风、刘永平编译:《韩诗外传选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第94页。。并给自己定下了“四不戒律”的胎教原则:“目不视恶色,耳不闻恶声,心不妄想,非礼勿视。”孟母把胎教作为教育的基础,并对胚胎中的儿子非常有意识地实施,在衣食住行中慎之又慎,以免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这说明当时的胎教意识在民间已经深入人心。先秦时的平民胎教,主要是妇女在怀孩子后自觉地从思想、视、听、言、动方面随时注意,内容十分简单。

到了汉代,民间胎教思想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贾谊的《新书》中专设“胎教”一篇,论述胎教的必要性。贾谊认为人的教育要从头抓起,而且认为母亲在孩子教育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男子娶妻要选择“孝悌世世有行义者”,主张胎教要以礼教为主要内容,提出“正礼胎教”的观点。刘向《列女传》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阐述胎教,他认为目的在于“生子形容端正,才过人矣”,并提出胎教之道:“古有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②[汉]刘向撰、刘晓东校点:《列女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胎儿能够感知母体内、外的刺激,所以他提出孕妇的身心健康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人们有了这种认识,使胎教的范围更加扩大,在民间百姓中开始流行起来,突出地提出了听诵诗文、听述公正的历史故事会对胎儿的形体和天资产生良好的影响。

南北朝隋唐时期,胎教思想完全深入民间,这得益于颜之推和中医学科。北齐学者颜之推将胎教的内容写入家训,要求后代子孙执行“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③[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150页。。他主张孕妇安居闲静、谨守礼法,使胎儿受到良好的影响。由于颜氏的推动作用,民间百姓也以口传身教的方式沿袭着切实可行的胎教方法,自觉遵守着各种禁忌规约。胎教学说民间化还要归功于中医的作用。南北朝至隋唐,中医学体系逐渐形成。在医生们的号脉问诊之中,古老的胎教学便慢慢蜕去儒教思想的圣光,与医学结合起来。中医从医学和生理学的角度来研究胎教,倡导胎教,也就进一步促进胎教进入百姓生活。南齐时出现了历史上最早的胎教专著《太公胎教》,它提倡“母常居静室,多听美言,讲论诗书,陈说礼乐,不听恶言,不视恶事,不起邪念”,并强调如此生下的孩子将“福寿敦厚,忠孝两全”。北齐医生徐之才的《逐月看胎法》,记载他是靠号脉来研究胎儿在母腹中的发育生长的,进而他提出了养胎的理论。根据这个理论,又提出了孕妇应满足胎儿逐月发育生长的需要,保证食物营养。

唐代孙思邈在《千金方·养胎》中提出教育儿童必须从胎教入手。他提出的胎教原则是“弹琴瑟,调心神,和性情”,“节嗜欲”,“居处简静”,“庶事清净”,“口诵诗书、古今箴诫”④[唐]孙思邈:《千金方·养胎论》,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页。,他也进一步阐明了逐月养胎之法。隋唐之际,胎教已经在民间十分盛行,反过来影响到统治者,李世民曾说:“古有胎教世子,朕则不暇。”南宋朱熹讲胎教细则简练地归纳为十二字,即孕妇要时刻注意“一寝一坐,一立一食,一视一听”,以便使胎儿能够“气禀正而天理全”。

明清时期胎教理论更加完善,康有为在其《大同书》中强调胎教对一个新生儿成长的重要性,“反本溯源,立胎教之义,教之于未成形质之前”,“天下之人皆出子胎,胎生既误,施教无从。然而胎教之地,其为治者之第一要地”⑤[清]康有为:《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04页。。另外,他主张建立以提高人口质量为目的的胎教院——“人本院”。

综上所述,中国是最早提出并实施胎教的国家。美国学者托马斯·伯尼在《神密的胎儿生命》一书中指出:“中国在1000多年前就开设了世界上第一个胎教‘诊疗所’。”关于母亲对胎儿的影响,在《圣经》和公元前五世纪希波克拉底的《日记》等国外古代文献中均有记载,但这些国外的胎教记载均比中国的胎教记载出现的年代晚得多。这不能不使外国学者心悦诚服地承认“中国是世界胎教学说的策源地”⑥傅荣:《中国世界胎教学的最早策源地》,《心理科学通讯》1987年第6期。。

二、古代民间胎教思想习俗

古代民间的胎教是为了母体在妊娠期间给胎儿创造一个良好的胎内环境而采取的有关精神、饮食、生活起居等方面的有力措施,以使母子的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发展。我国古代民间胎教将胎教与养胎、护胎有机结合在一起,所以其思想习俗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环境清静

安定宁静的环境是胎儿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基础,古代民间胎教十分重视环境因素。民间胎教学说认为胎儿“逐物变化,秉质未定……因外象而内感”①[唐]孙思邈:《千金方·养胎论》,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2页。,外界的各种影响都会通过母亲波及胎儿。在“外象内感”的胎教理论基础上,中国民间胎教强调创造一个有利于胎儿成长的适宜环境,以避免各种不良事物对胎儿的影响,使胎儿能在良好的环境之下健康地发育。

“居处简静”就是要为孕妇选择一个清静的居住环境。这样不仅有利于孕妇休息,还能使胎儿少受到噪音刺激。贾谊《新书·胎教》:“古者胎教之道……有身七月,而就蒌室”②[汉]贾谊著、于智荣译:《贾谊新书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05页。;《颜氏家训·教子》:“古者,怀子三月……出居别宫”③[北齐]颜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5页。。“就蒌室”、“出居别宫”目的都是为了“庶事清静”,便于养胎、安胎,其实质都是在进行胎教。

徐之才强调孕妇必须“深居其处……寝必安静”④[北齐]徐之才:《逐月养胎法》,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385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10页。。而且还要杜绝一切“非礼”的东西,即所谓不健康的事物。为避免胎儿受到恶劣环境的伤害,孕妇应该“不可见状貌丑恶人”,因为“鄙俗夫人怀胎时,看搬傀儡装神象舞猴戏者,后来生子,貌多肖之”。要使胎儿受到好的影响,“自妊娠之后……常居静室,多听美言。令人诵读诗书,陈说礼乐,耳不闻非言,目不观严事……如此则生男女福寿敦厚,忠孝贤明,不然则生男女鄙贱不寿而愚顽”⑤[ 明]万全:《育婴家秘·胎养以保其真》,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4-15页。。这是“因外象而内感也……世传胎教之道”。

由于这些胎教理念逐渐在民间流传,形成了一系列的胎教习俗。例如民间许多家庭,在孕妇怀孕中期“父为母诵说,母为儿保练”。还有一些禁忌方面的胎教,例如家中有孕妇,忌在家打钉子、补老鼠洞,认为怀孕期间钉钉补洞会损伤“六甲”,出生的孩子会缺唇(兔唇),或者会瞎眼、没屁股眼,这都是人们打补钉子补洞带来的恶果。海南琼崖一带禁忌在孕妇房中的任何一处(如墙、门、床板、器具)钉钉等物,犯之,将来生出的孩子四肢不全;不可置刀于灶上,因孩子投胎时,须经灶君菩萨的允许,怀孕后,置刀于灶,那就是对灶君不满,灶神会将原答允送子的主意打消,因此产下的孩子多为死婴或造成流产。孕妇室内忌挂人物画像,会使胎儿和画上人物长得一样,俗称换胎。《清稗类钞》“鄂妇妊娠忌”中就记载说:“湖北妇人妊子,避忌最甚,有所谓换胎者,言所见之物入其腹中,换去其本来之胎也。故妇人妊子,凡房中所有人画像,藏之弃之,或以针刺其目,云其目破不为患矣。”

一个优雅、安静的环境对孕妇和胎儿带来的极大好处已经被现代医学所证明。医学研究表明:孕6个月以后,胎儿已能听到周围的声音,必须抓住这个时期进行胎教,多给胎儿读一些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甚至与胎儿搭话。自孕7个月,胎儿的脑神经已经发达起来,胎儿具有思维、感觉和记忆功能,正是这种迅速增大的记忆储存开始引导胎儿行为的发展,而且这种记忆正在无意识地对人们的一生产生巨大影响。日本从事幼儿教育的井深大先生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请播音员录制了一段俳句,让孕妇每天听2次录音,每次3分钟,使子宫内的胎儿反复受到这种声音刺激,婴儿出生后2~6天,将这些婴儿和对照组进行测验,让他们听上述俳句、其他俳句和普通讲话三种录音。发现出生前从未听过俳句的婴儿,听了三种录音后都表现出相同的反应;而出生前反复听上述俳句的婴儿,听到此俳句反应较稳定,而听到其他俳句和普通话时,显示出强烈反应。

(二)调适心情

古代民间胎教理论很早就认识到孕妇的心情精神会直接影响到胎儿的健康。“夫子在母腹中,母呼亦呼,母吸亦吸”,正所谓母子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因此,调摄孕妇的精神状态、保持稳定的情绪、心情愉悦、修身养性是胎教成败的关键。

健康的情绪、愉快的精神能使孩子容貌俊俏、聪明伶俐,否则就会形貌丑恶。“受气时,母不谨慎,新妄虑邪,则子长大,狂勃不善,形体丑恶”。“子在母腹中,随母听闻。自妊娠之后,则须行坐端严,性情和悦……喜怒哀乐,莫敢不慎。盖过喜则伤心而气散,怒则伤肝而气上,思则伤脾而气郁,忧则伤肺而气结,恐则伤肾而气下。母气既伤,子气应之,未有不伤者也……盲聋音哑,痴呆癫痫,皆禀受不正之故也。”⑥[明]万全:《育婴家秘·胎养以保其真》,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4-15页。因此,女子在妊娠期间就应该保持平和、轻松稳定的情绪,节制喜怒哀乐及各种欲念。即“目不观恶色,耳不闻恶声,口不出恶言”,“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骂”,“戒暴怒”,还要陶冶孕妇虚和平静的心情,以达到“庶事清静”的境界。“怀孕妇人性宜宽厚,神全气和,不惟安胎,生子必温厚,古所谓胎教也。”

民俗中许多胎教禁忌都是为了使孕妇保持良好心态的,例如孕妇不能看产妇分娩,不然自己将来要难产。因孕妇看到正在分娩的产妇的痛苦表情,听到产妇的叫喊声,容易造成一种精神压力,到自己分娩时可能会神经紧张,以致引起难产。台湾民间孕妇忌见月蚀,以为见了月蚀所生子女身体不全,也是出于同类心理。孕妇不能参加别人的婚礼,容易冲喜;孕妇也不能参加葬礼,因为丧葬是凶事,“凶冲喜”对胎儿不利。喜宴或葬礼一般参加的人员比较多、比较杂,还可能有些大喜或大悲的场景出现。另外,空气等环境方面条件较差,都不利于孕妇保持平和的心态。

现代研究已证明,孕妇的情绪会引起体内生理与生化的变化,如惊恐、暴怒会引起肾上腺素分泌增多,而肾上腺增多会促使血管收缩,子宫供血减少,进而会对胎儿造成损伤。美国心理学家欧丁格和西蒙斯研究发现,妇女在孕期若有严重的焦虑和高度紧张,则孩子成长后情绪常不稳定,容易激动,甚至出现人格或情绪障碍。在怀胎十月期间,孕妇的精神情绪对胎儿的脑部发育至关重要。尤其是5个月后,大脑已初步形成,孕妇愉快的心情、良好的状态,可促使大脑的健康发育。胎儿在6个月开始有听感觉能力,能够理解母亲的思想和感情。据调查统计,婚后生活不和睦、口角频争的夫妻所生孩子,因恐惧心理而出现的神经质者比婚后生活美满的夫妻所生孩子高4倍,而其躯体上出现缺陷的概率要高1.5倍。

(三)饮食营养

胎儿在腹中,其营养来源于母亲,而母亲的营养直接来源于饮食,因此合理的膳食是保证孕妇和胎儿健康的重要一环。“天有五气,各有所凑;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凑有节适,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悉知戒慎。资物为养者,理宜然也。……皆所以保摄妊娠,使诸邪不得干焉。苟为不然,方授受之时,一失调养,则内不足以为中之守,外不足以为身之强,气形弗充而疾因之。……酸多则伤肝,苦多则伤心,甘多则伤脾,辛多则伤肺,咸多则伤肾,此五味所伤也。”①[ 明]万全:《育婴家秘·胎养以保其真》,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4-15页。北齐徐之才的逐月养胎法要求:妊一月,饮食精熟酸美受御,宜食大麦,毋食腥辛。妊二月,毋食辛臊。妊四月,宜食稻鱼。妊五月,宜食稻粱,羹牛羊,和茱萸,调五味。无大饥,无甚饱,无食干燥。妊六月,宜食鸟兽肉,无大饱,调五味,食甘美。妊七月,饮食避寒,食稻粱。妊八月,毋食燥物。妊九月,饮醴食甘。

首先,要饥饱适中。饮食适度,不过饥不过饱是古代的养生之道。饥饱失度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不利于健康的,而对孕妇来说,则危害更大。它会直接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发育以及出生后的智力水平。“夫小儿之胎也,母饥亦饥,母饱亦饱”,过饥过饱“皆能令子受患”②[明]虞抟:《医学正传·小儿总论》,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6页。。过饱,会增加胃的负担,还会压迫胎儿;过饥,会使胎儿营养不足。

其次,饮食清淡,不食邪味。“夫小儿之在胎也……辛辣适口,胎气随热……或多食煎煿,或恣味辛酸,或嗜欲无节……皆能令子受患……先正所谓古者妇人妊人……不食邪味等语,厥有旨哉!”③[明]虞抟:《医学正传·小儿总论》,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6页。明代徐春甫在《古今医统》中云:“世之妇人妊子……要饮食清淡,饥饱适中,自然妊娠气清,身不受病,临产易生,子疾亦少。”④[ 明]徐春甫:《古今医统·妊妇不守禁忌生子多疾论》,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7页。历代民间胎教中不乏罗列孕妇饮食禁忌之论,主要是忌食肥甘厚味、生冷、辛辣、滑利之品。他们强调“无食燥物,无辄失食”,而“欲令儿多智有力,则啖牛心食大麦。”⑤[隋]巢元方著、南京中医学院校释:《诸病源候论校释》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年版,第1145页。他们认为“妇有身者……淡饮食……免而男女,端正智慧,坚强健固”⑥[明]郭子章:《博集方论·未生》,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7页。。

民间新妇怀孕,俗称“病子”或“有身”,要注意营养,多用鸡鸭鱼肉、猪肝猪肾等补养身体,促使胎儿健壮。对于孕妇,古人是食养与胎教并重,还有“催生”之俗。在食养方面,强调“酸儿辣女”,“一人吃两人饭”,重视荤汤、油饭、青菜与水果。民俗孕妇忌吃兔肉,认为这样会产下唇腭裂的孩子。这一说法流传范围极广,流传年代也颇为久远。西晋张华在《博物志》中就有记载:“妊娠者不可啖兔肉,又不可见兔,令儿唇缺。”①[西晋]张华撰、范宁校证:《博物志校正》,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09页。此外各地其他孕妇忌嘴的习俗极多,主要有:不能吃狗肉,吃了狗肉的话,将来孩子爱咬人,吃奶时也爱咬奶头;不能吃生姜,否则生下的孩子会六指;不能吃麻雀(否则子女长大后会淫乱)以及一切凶猛丑恶之物(子女将来会残暴);忌吃螃蟹,这样生下的孩子才不咂泡沫、流口水,又说吃螃蟹令胎横难产。而台湾民俗则以为吃了蟹,生出来的孩子像蟹那样抓扭别人的手脚;忌食鸭子,认为吃了鸭子,孩子要生摇头病;忌食狗肉等“化气”的食物,民间认为“化气”食物会“化胎气”,易流产;有的地方还不许孕妇吃葡萄,怕胎儿长成葡萄胎;不能吃猪肝、鸡肝,否则会导致产后无奶或少奶等等。

最后,节制嗜好,慎用药物。“凡妊娠至临月,……(不可)过饮酒醴杂药。”孙思邈在《千金方·养胎》里就提出要“节嗜欲”,“嗜欲”是各种嗜好,如烟酒等。他就说:“妊妇饮酒,令子心淫情乱,不畏羞耻。”任何药物均有副作用,即使是补益药,用之不当也危害不浅。明代万全就提醒说:“凡孕妇无疾不可服药,设有疾只以和胎为主,中病即已,勿过用剂也。②[ 明]万全:《育婴家秘·胎养以保其真》,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6页。”《妇人良方》中强调“妊娠诸病忌毒药”,还特意编写了《孕妇药忌歌》。这些都足见古代民间对此之重视。一般情况下,孕妇无病,不可乱服药,即使孕期患病,亦“宜审病势,避其毒药”。凡峻猛、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及一切有毒药品,都应慎用或禁用。

古代民间胎教中有关注意孕妇饮食的大部分主张是有一定道理的。一些孕妇饮食禁忌已经有明确的医学根据,例如孕妇忌吃螃蟹,虽然民间习俗是怕横生等想法听起来很荒诞,但是孕妇确实应该避免吃螃蟹。因为它性质寒凉,有活血祛瘀之功,尤其是蟹爪,有明显的堕胎作用。研究表明:小儿大部分脑细胞都在出生前分裂而成。脑细胞的数量是否充足,发育是否良好,对婴儿的智力发展影响很大。而脑细胞的发育又直接与供给的蛋白质、核酸及一些辅助营养素的充足与否有关。孕妇蛋白质的摄入量,将直接影响到胎儿大脑皮质的发展。蛋白质摄入量少,将导致胎儿大脑发育不良,形成智力低下,因此,欲使孩子产后健康聪明,母亲在怀孕时期应该保证食物中有足够的蛋白质及其他营养。如果孕妇饮食过少,或过于单纯,从饮食中得到的营养不能满足胎儿发育的需要,往往会导致胎萎不长。但是,肥甘厚味与辛辣炙煿之品,多食之后,又容易助湿生热,使胎儿得病。同时,孕妇脂肪摄入量过多,将使胎儿大脑沟回数量减少,导致大脑皮质的面积缩小,这样就直接影响到大脑的“信息储存量”,使孩子失去成为“天才”的可能性。而烟叶里的尼古丁和烟雾里的一氧化碳,可使胎儿供氧不足,甚至能引起胎儿畸形,胎儿的肝脏、心脏和大脑也会受到伤害。酒精慢性中毒是先天痴儿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胎盘有通透性,一些药物可由母体经胎盘而进入胎体,而胎儿的解毒能力差、排泄能力低,极容易中毒。

(四)规范行为

孕妇除了精神饮食方面要十分重视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就是孕期生活要有规律,做到起居有节、谨避寒暑、劳逸适度、注重节欲。

民间胎教强调孕期起居调养,主张劳逸适度,“身欲微劳”。《万氏妇人科·胎前章》:“妇人受胎之后,常宜行动往来,使气血流通,百脉和畅,自无难产,若好逸恶劳,好静恶动,贪卧养骄,则气停血滞,临产多难。况行立坐卧之久,为筋骨皮肤之伤。③[明]万全:《万氏妇人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版,第83页。”张曜孙提出孕期“不可太逸,逸则气滞,不可太劳,劳则气衰”,主张“五月以前宜逸,五月以后宜劳”。

孕妇应该顺应四时气候的变化,根据春暖、夏热、秋凉、冬寒的特点,随其时序而适其寒温,不宜烈日暴晒或淋雨涉水,慎防外邪侵袭。《大生要旨·胎前节养六条》:“四慎寒温,胎前感冒外邪,或染伤寒时证郁热不解,往往小产坠胎。”徐之才强调“孕妇必须调燮寒温”,深其居处,厚其衣裳,朝吸天光,以避寒殃”。《育婴家秘》中所说:“儿在母腹,借母五脏之气以养也,苟一脏受伤,则一脏之气失养而不足矣。如风则伤肝,热则伤心和肺,湿则伤脾,寒则伤肾,此天之四气所伤也。……是以风寒暑湿则避之,七情之感则绝之,胎养之道。”④[明]万全:《育婴家秘·胎养以保其真》,载[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第40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第15页。妇女怀孕之后要慎避风寒,因为此时气血聚于冲任经脉以养胎儿,身体的抗病能力就不免降低,若不注意调摄,则容易发生疾病而影响胎儿,甚至还会造成胎儿畸形。宋代《小儿卫生总微论书》列举了39种先天性畸形病证与孕妇失去调养、疾病因素有关。慎避风寒就是要孕母顺应四时气候变化,适其寒温,预防疾病,特别在传染病流行时尽量避免去公共场所。此外,孕期衣着宜宽大适体,腰带不宜过紧,以免气血流通不畅,影响胎儿发育或导致难产。

古代民间胎教还十分强调房事有节,把节欲、绝欲当做养胎护胎的第一要务。古人提倡妊娠后要清心寡欲,分房静养,即所谓“以期相暂别,牛女隔河游。”《胎产护生篇》“产前十忌”记载:孕后“第一最忌共夫寝……善坠胎者更慎之”。妇人受孕后,男女应当分房静养,色欲过旺,一则相火妄动易生胎毒,二则房劳过度太过伤肾之精气,天癸衰少易致滑胎,胎萎不长,胎儿先天不足。妊娠期间,房事不节则营血不安,最易引起流产;精伤则不能养胎,所以生育的后代容易愚鲁多病。古人认为“身心清静不犯房劳,临产自然快便,生子也必聪明少疾”①[明]吴谦等编:《医宗金鉴》第3分册,人民卫生出版社1973年版,第49页。。

民间胎教习俗中有关孕妇行为的禁忌十分多,怀孕后最好不要搬家,因为胎神每天都在不同的方位,如果随便搬家容易影响胎儿。如果必须搬家,可依生辰八字对照黄历择日。还要看胎神的位置在哪里,并避闪开当日胎神的方位。也可以买一把新的扫把,在柄和头交界处绑一红色布,扫一扫。孕妇不能跨越绳索,认为绳索像胎儿脐带.跨后要缠身难产;不能满屁股坐板登,否则胎位后坠形成难产;不能抱别人的孩子,否则抱过的孩子要生病,俗称“替胎”。孕妇不能去其他孕妇房间,这样可能引起换胎,最怕把自己的男胎换成女胎。普宁习俗孕妇不应到神庙去,俗以为神灵是至高无上的,洁白无私,福佑下民,理应虔诚尊敬。而受胎是亵渎的结晶,倘到神灵之前,是大不敬的事。潮汕习俗孕期忌烧焦食物,否则孩子将来会在身上留下疤痕,或脸上长黑痣。旧时称量是16两为1斤,孕妇不能跨过秤杆,以免怀孕期延长到16个月。同理也忌跨牛绳,因为牛的孕期是12个月,孕期也会延长到12个月。安徽徽州民俗规定,孕妇不能将裤子“张口”朝天晾晒,更不能晾在屋外过夜。

民间胎教习俗中十分注意节欲这一项,如上海郊区旧时就流行有女儿孕后,娘家送分床铺的习俗。妇女婚后第一次怀孕,孕妇的娘家闻讯后,一般在孕妇怀孕3个月左右,送一张单人床到女婿家,称为“送分床铺”。暗指夫妇从此以后该分铺而居,以利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发育。“送分床铺”之俗限于女儿首次怀孕,以后就不再也不必重复了。

虽然古代民间胎教在约束孕妇行为上的禁忌有些现在看起来非常滑稽可笑,但是孕期注意行为规范是有一定道理的。现代医学表明,如不注意“静养”,经常出入闹市,不注意保暖,而孕期母体抵抗力差,易致传染性疾病感染,进而造成胎儿发展中各系统畸形。在孕8~9月小脑完善时期,受到感染,会出现儿童轻微脑功能障碍。孕中晚期做轻微活动还可以减少难产的可能性。医学临床实践证明,孕期盲目贪图房事,无疑是导致流产、早产、早期破水和产褥感染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并不是整个怀孕期间都不能进行夫妻性生活。在妊娠早期的头3个月,胚胎正处在发育阶段,特别是胎盘和母体子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如果行房事,子宫受到震动,很容易使胎盘剥离引起流产。再者,行房事时因孕妇盆腔充血,子宫收缩,也会造成流产。怀孕7个月以后,孕妇腹大身重,行动不便,此时胎儿又即将入盆,阴道受压变短,此时行房事,则会造成难产或“生子多疾”。在妊娠期间,夫妻双方行房事一定要慎行并适度,要坚持的原则是怀孕早、晚期应尽量减少或者停止房事,中期节制房事。

我国古代民间胎教理论是从皇室贵族胎教思想发展而来的,源远流长,又经过长期的民间胎教实践,从而形成内容丰富的胎教思想习俗。虽然以现代人的眼光来审视它,会发现其中有一些被神化了的成分,具有历史局限性。但是瑕不掩瑜,它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后人借鉴的宝贵财富,几千年的实践证明了它具有一定的科学内涵和科学机制。我们对古代民间胎教思想习俗应该进行深入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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