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云南将完成四百万亩陡坡退耕还林

2012-08-15 00:48王云
云南农业 2012年12期
关键词:陡坡十二五经营权

云南省一千二百多万亩25度以上陡坡耕地产出低且水土流失严重,恢复林地已是当务之急。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意见》出台并下发。意见提出,2012~2020年要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一千万亩的目标,其中,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任务二百万亩,省自筹资金实施八百万亩。“十二五”期间实施四百万亩;“十三五”期间实施六百万亩。在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的前提下,通过生态治理,增加森林覆盖率,使工程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以乌蒙山区、藏区、边疆、民族地区、石漠化严重地区、重点流域沿岸等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全省25度以上陡坡地,城镇面山、交通沿线、江河两岸、湖库周围和水源涵养区等特殊生态脆弱区的陡坡地,纳入生态治理规划,逐年组织实施。

在补助方面,陡坡地生态治理按照每亩300元标准给予定额包干生活补助,并分两次兑付。在造林当年,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合格后,每亩兑现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200元;造林第三年验收合格后,每亩再兑现100元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国家和省级生态建设项目造林补助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兑现。陡坡地造林结合国家和省级生态建设项目实施,用国家和省级生态项目投资解决陡坡地造林的种苗及造林费问题。

生活补助费发放方式分为:由农户实施的,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户;承包陡坡地实施生态治理的,必须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陡坡地生态治理合同,在明确承包补偿资金、林木收益等分配方式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兑现;集体管理未承包到户的陡坡地纳入生态治理的,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先兑现给村民小组集体,再由村民小组集体商议分配方式。

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后的地块纳入林地管理,核发林权证,以保障农户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基本口粮田范围内的陡坡地、2012年以前已造林的坡耕地不得纳入规划实施。

在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实施治理的主体,应履行管护责任,加强造林地的经营管理,保证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国家有关工程检查验收的合格标准。 (王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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