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党群关系

2012-08-15 00:43李青魁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建立健全矛盾利益

李青魁

(中共阳泉市委党校,山西阳泉04500)

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党群关系

李青魁

(中共阳泉市委党校,山西阳泉04500)

党群关系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党群关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必须不断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政绩评价机制、民意表达机制、矛盾纠纷调处解决机制、党群关系状况考评机制,使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发挥实效,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

党群关系;和谐社会;影响因素;机制创新

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的巨大变迁及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对党群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深入分析现阶段党群关系的变化状况及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因素,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党群关系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党群关系是我国政治社会关系中的基本关系,这是由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正确认识党群关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和地位,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以党群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一)党群关系事关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

执政党与群众的关系是社会政治关系中的基本关系。执政党能否妥善处理这一关系,事关人心向背和政权得失。任何政党和政治势力要想取得和巩固政权,都必须借助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纵观我国社会发展史不难发现,历代统治者是不可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可能真正与人民群众建立和谐融洽的关系。因此,历代王朝无一例外地都没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我们赢得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但依然面临着长期执政的考验。“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对我们党九十多年来奋斗历程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世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丧失政权教训的反思。苏共严重脱离人民群众而丧失政权的悲剧是对“载舟之水亦覆舟”历史铁律的有力佐证。我们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党群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本质内涵和集中反映

党群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本质内涵,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前提。没有党群关系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社会和谐的本质是利益关系和谐。从表面来看,社会各阶层、各区域、各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人民群众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在本质上却集中表现为党群关系。如果党能够合理协调各群体间的利益关系,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就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党群关系就和谐;反之,如果各群体利益得不到合理整合,呈现出失调乃至冲突的局面,将会使人民群众对党的代表性和执政能力产生怀疑,进而削弱党群关系。由此可见,党群关系状况是社会和谐程度的晴雨表和风向标,集中反映着诸多社会关系,正确认识党群关系和谐在社会和谐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我们从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中敏锐地把握党群关系的动态,反思利害得失,改进执政方式,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因素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取向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党群关系也随之呈现出新的特征,面临着新的挑战。现阶段影响党群关系的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转型期社会阶层分化和利益格局调整是影响党群关系的基础性因素

利益分化与冲突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矛盾最广泛、最深刻的表现。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社会生活方式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及其影响的不断加深,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协调、不平衡以及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使社会利益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乃至尖锐化的特点,突出表现为:经济发展迅速,社会发展滞后;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差距悬殊;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利益分配不公,社会心理失衡;等等。伴随着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利益群体分享改革成果的诉求日趋强烈,与客观存在的利益差距形成了巨大反差,在一定程度上拉大和加深了不同利益群体间心理上的隔阂,致使一些地方利益分化与冲突现象日渐加剧,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党群关系的基础性因素。

(二)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和矛盾调处机制低效是影响党群关系的体制性障碍

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不是抹杀差异、否定矛盾,而是要在差异中寻求一致、增进共识,寻求化解矛盾的有效机制,避免社会冲突。从我国现状来看,利益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建设滞后,已成为现阶段影响我们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瓶颈,主要表现为:随着改革的深化,国家权力对社会和个人的干预日益减少,人民群众的自主意识逐渐增强,加之改革的方方面面都涉及到不同阶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愿望日趋强烈,要求公共决策民主化、权力运作公开化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不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还不很畅通,许多群众尤其是失地农民、失业工人、城市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在表达自己的利益和呼声方面,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能力,致使一些群体的利益在公共决策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使得部分人对一些党政部门和党员干部产生了不满和怨恨情绪。同时,我国的矛盾调处机制尚不健全,常常不能及时有效地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当群众的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序表达和及时反馈时,不满情绪日积月累,难免出现过激行为,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自然紧张。这也是时下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失范和权力异化是影响党群关系的直接诱因

当前,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与维护群众利益“不适应”、“不符合”的现象是影响党群关系的直接原因。“不适应”集中体现为“本领恐慌”,具体表现为:在发展理念上存在误区,缺乏统筹兼顾的能力,致使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调,导致不同群体的利益失衡;在群众工作中缺乏新思路、新办法,不能及时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造成矛盾激化。“不符合”则集中体现为“权力异化”。由于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的官本位意识和特权思想严重,公共权力成为他们谋取私利的工具,公仆蜕变为“主人”,滋生出形形色色的腐化变质现象。他们中有的居功自傲,高高在上,对群众颐指气使;有的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如儿戏;有的铺张浪费,奢侈挥霍;有的欺上瞒下,虚报浮夸;有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道德败坏。这些现象的存在,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成为引发党群关系紧张的一个直接因素。

三、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党群关系

机制是系统化、制度化的方式和方法,是理论见之于实践的可靠保证。只有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机制,才能使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发挥实效。

(一)建立健全群众有效参与的干部选拔机制和政绩评价机制

在我国,人民主权思想早已深入人心。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存在漠视民意的倾向,是因为具体的干部制度安排上存在缺陷。要想保证干部手中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首先,要建立健全群众有效参与的干部选拔机制,加强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升迁等环节的监督,使干部真正感到“权由民所授”。其次,要建立健全群众对干部政绩的评价机制。“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干部的是非功过只有让群众来评价,使干部真正感受到“绩由民所考”,才能促使干部切实关注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二)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机制,构建党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平台

党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力来自于党对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回应力。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机制,一方面可以使党和政府充分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扩大公共政策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另一方面,群众由于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定过程,对相关政策的意图和精神也容易产生支持和认同,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和化解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机制,一要通过座谈、走访、信访、社会调查、征求意见等多样化的方式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二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三要推行政务公开,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公示、听证和信息披露制度。只有建立起畅通、便捷、高效的“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渠道,才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建立起良性互动的党群关系。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解决机制

首先,必须全面整合体制内外的各种组织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的社会整体合力。要明确各党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责任,避免推诿扯皮,做到各尽其责。其次,必须健全矛盾纠纷调处解决的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对矛盾的受理、梳理、处理等环节处处有章循、事事有人管。再次,必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要善于通过宣传、教育、示范等方式,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利益差异,妥善处理利益矛盾,有效疏导群众的不满情绪。同时还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素质和能力,避免以违法、过激手段来满足个人利益。

(四)建立健全党群关系状况考评机制

把党群关系的和谐程度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和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对党群关系状况的评价和预警机制,能够激励广大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这就要求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科学合理。一些地方单纯以群众上访次数、矛盾纠纷发生次数等简单化的指标来衡量党群关系的做法有失偏颇,在实践中也诱发了压制群众诉求、隐瞒矛盾纠纷、谎报统计数字等不良现象。因此,努力探寻一种能够全面准确反映党群关系状况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就成为一个意义深远的重大课题。

〔1〕姚桓,王素芳.实现和谐:党群关系建设的新思路〔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7(3).

〔2〕赵跃先.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四维透视〔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2(2).

〔3〕朱西林.论新时期党的创新形象塑造〔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2011(5).

Develop Harmonious Relations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 byMaking

L I Q i n g-k u i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Yangquan City Committee,Yangquan 045000,China)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 are the important basis for social harmony.With the opening up drive developing in depth,profound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all aspects of the Chinese society,and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 are faced with new challenges. So,in order to implement the Party’s polices on maintaining close ties with the masses,it is necessary to constantly make innovations of the mechanism for the Party’s mass work,set up and improve a mechanism for selecting cadres,the mechanism for evaluating cadres’performance,the mechanism for expressing public opinions,the mechanism for mediating and tackling contradictions and disputes,and a mechanism for evaluating the conditions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

relations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harmonious society;influential factor;innovation in mechanism

D252

A

109-1203(2012)05-028-03

2012-07-20

李青魁(1969-),男,山西平定人,中共阳泉市委党校副教授。

责任编辑 冯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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