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实践论》与领导干部认识力提升

2012-08-15 00:43陈培永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实践论认识论领导

陈培永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53)

作为一部写于1937年的经典哲学著作,毛泽东的《实践论》一直被以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方式诠释着,但总是过于烘托其理论意义,真正用其指导现实工作的仍有欠缺。从领导干部认识力提升的角度来解读《实践论》,不失为一个新颖的实用的方案。毕竟,《实践论》是一部关于认识论的著作,但绝不是一部纯粹探讨西方近代哲学认识论的著作,也绝不仅仅是一部旨在从理论上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著作。它所特指的对象是中国共产党内的领导干部,针对的现实是一些党内高级领导干部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认识、分析、解决中国革命现实问题上的偏差,其现实性在于提升领导干部的认识力。《实践论》告诉我们,提升领导干部认识力对中国的革命实践意义深远。认识有水平高低之分,领导干部的认识力是一门学问,领导干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需要遵循特定的原则和规律。

一、认识“实践”,立足实践,锤炼求实精神解决现实问题

面对复杂的客观现实与工作环境,领导干部如何认清形势,观察认识问题,得到确切的知识,依靠经验的感知和理性的推理是近代西方哲学家的答案。这种答案在理论上似乎容易否定,可以作为哲学家的看法或无稽之谈摒弃掉。然而在现实中,这种思维方式却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完全凭自己的感觉、凭固有的经验认识问题、开展工作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这就是经验主义者;完全凭抽象的推理、主观的臆断认识问题的领导干部也大有人在,这实际上就是唯理论者。《实践论》着重“实践”,否定离开实践去观察认识问题,强调“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1]。人不能离开实践去认识问题,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实践论》要求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正确的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坚持实践第一,立足实践认识现实,必须要搞清楚“实践”的具体内涵,不然就会空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口号,做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事情。何谓实践?毛泽东之前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没能给出明确的概括,而《实践论》作出了回答,即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或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在1963年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中,毛泽东又重申,“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2]。对毛泽东来说,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一切其他活动的东西,是人的认识发展的基本来源,人的认识主要依赖于物质生产活动。阶级斗争则“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在阶级社会中各种认识、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现在,我们似乎对阶级斗争讳莫如深,但这并不否定阶级斗争、政治生活对人的认识的影响。人必定是社会的人,有一定的利益需求,处于一定的共同体之中。毛泽东把科学和艺术活动作为一项实践活动提出来,显示出其预见性。我们提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无疑是对科学、艺术实践理念的践行。

毛泽东对实践第一的强调,对实践内涵的概括,给领导干部认识现实、分析问题带来了如下启示:首先,要透彻理解“实践”,尊重他人的生产活动,重视阶级基础,维护各阶层的现实利益,充分尊重科学和艺术的作用。生产活动是一切人认识的基本来源,也应该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的根本点。让群众更好地生产,为其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扫清障碍,是各类理论、政策和方针出台的前提。党的领导干部,更要时刻铭记党的阶级基础,自觉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同样是立足实践的表现。相信科学,科学决策,遵循科学的客观规律,这也是领导干部实事求是的表现。在文化软实力凸显的今天,领导干部绝不可忽略文化艺术的作用,要把文化艺术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其次,认识现实要相信亲身实践,紧跟实践本身的变化,不可唯书、唯上、唯言、唯经验、唯习惯。毛泽东指出,一个人的认识,不外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部分,任何真知都发源于直接的实践经验。人的正确认识绝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是头脑中所固有的,“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尝一尝”[3]。尤其是面对当今世界纷繁复杂的现实,领导干部要获得真知,绝不可听信他言,应相信眼见为实,杜绝经验、习惯、感觉的支配作用,坚持自己的实践,善于利用准确的数字和反复的调研来说话,切实有效地正确地调查研究。最后,要敢于实践探索,锤炼求实精神,用事实说话,追求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实践本身是不断变化的,自然界的和社会的任何过程都是向前推移发展的。适应这种发展,领导干部需要的是锤炼一种敢于实践的精神气质,这种精神气质是一种永不满足于现状的积极进取精神,核心在于不断尝试、不断用自己的行动开拓创新,不断提升认识、完善理论。没有这样的探索精神、求实精神、勇往直前的精神,就不是真正的立足实践。

二、认识“认识”,深化认识,善于掌握客观规律分析复杂问题

所有人都会“认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揭示出认识的本质、过程和规律。这些认识论的难题,在毛泽东的《实践论》中得到了解决。毛泽东指明了认识本身会有两个阶段,一个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另一个是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前者是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的现象、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后者是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这种划分无疑是必要的,因为有了这两个阶段的划分,我们对自己的“认识”便会豁然开朗,便能深刻理解自己对某一事物的认识停留在哪个阶段。领导干部绝不能混淆认识的两个阶段,绝不能搞不清楚自己的认识属于哪一阶段而盲目、糊涂地认识世界。

划分认识的两个阶段,是为了理解认识的任务,实现认识的深化。毛泽东指出:“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4]这是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实现这次飞跃无疑是认识过程的重要一步。因为“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这里面存在着认识论中的唯物论和辩证法。领导干部坚持认识论的唯物论,就要相信自己的感觉,相信自己在具体实践中积累下来的直接经验;坚持认识论的辩证法,就要知道感觉、经验并不是万能的,不能依靠感性认识,主观地、片面地、表面地看问题,而某些领导干部恰恰忘了这一点,自认为自己的感觉、积累的经验绝对正确,依靠感觉经验发号施令。正确的做法应是:不可过度贬低感性认识,不可过度抬高感性认识;不可过高估计理性认识,不可放弃升华理性认识。

依靠感觉经验,自觉上升到理性认识、规律性认识的阶段,这是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必然,也是深化认识的核心内容。“深化认识”在今天已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提及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已经成为无需解释的、理所当然的名词。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深化认识,它绝不能停留在口头层面上,仍需要仔细思索且付诸到行动中。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提供了深化认识的方法和途径,即“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这句话有两个含义:其一是占有“十分丰富的”“合于实际”的可靠的感觉材料,而不是“零碎不全”、“错觉”的感觉材料。毛泽东注重调查研究多次提及“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原因就在于此,唯有如此才能获得可靠的感觉材料。其二是对这些材料的加工制作。区区16个字,正是当今领导干部需要时刻应用的。与毛泽东写作《实践论》的时代不同,今天的感觉材料已是极其丰富,如何去除“粗”、识别“伪”、经由“此”、透过“表”,实现取其“精”、留存“真”、达及“彼”、触到“里”,已经成为领导干部的基本功。只有在具体工作中熟练掌握这种基本功,才能真正做到“深化认识”并把“深化认识”的口号变成具体的行动。

从深化认识到获得规律性认识,认识的过程远没有终结,还需要实现第二次飞跃,即“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将规律性认识应用到实践,一方面是用来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另一方面是为了用来分析现实问题以及解决现实问题,能动地改造世界。这里的启示在于,领导干部不能只注重理论的创新,而应该回到实践,不能够应用到实践中去的规律性认识,纵然万般好,也只是无花果。“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5]。

三、认识“真理”,创新思维,不懈思考,突破固有观念创新超越

认识回到实践,有的经过检验是错误的,有的经过检验获得真理性,这就涉及到认识的真理性的问题。实际上,在认识论中存在着“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的争论。辩证唯物论坚持人们能够通过实践获得真理,认为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是实践。马克思早就讲过:“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6]毛泽东在《实践论》中重申:“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7]对待真理的态度,是客观而不是主观,不能以主观想法判定认识的真理性,而应根据认识的实践结果来判定,这是坚持真理的实践性的正确态度。

坚持真理的实践性,就要看到真理的相对性。真理归根结底是一种认识,来自于实践,而实践本身是变化着的。因而,对真理绝不能盲从,应该认识到没有绝对的、永恒的真理,“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8]。领导干部在具体的政治事务中,要正确处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做到“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对待政策、规定、规划、方案、讲话、思想理论等人们的认识成果,应该以它能否指导行动,能否有助于具体工作为标准。真理之“真”,真在服务实践、造福社会。

一直以来,我们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深恶痛绝,有必要对其深入思考:作为认识成果,政策能否穷尽“真理”?作为认识成果,对策能否推进“实践”?能否实现政策、对策的有机统一?《实践论》给我们的答案是:政策本身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理性认识,本身不可穷尽真理,要认识到它本身相对的真理性;要根据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政策,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中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对策的出现必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善于把对策上升到政策的层面,变地方的实践为普遍性的政策。只要这种“对策”是立足实践、深化认识的结果,这种“对策”就应该上升为普遍性的政策。

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为我们开拓新的认识铺平了道路,认识无止境,追求也应无止境。“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人的认识是一个永不停息、螺旋上升的过程,真理也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切不可思想停滞、固步自封,也不可被权力遮蔽了认识与反思的视野。重要的是,我们要实现理论和实践与时俱进的统一,追求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既要防止思想、理论落后于时代、实践的机会主义,又要防止思想、理论超前于时代、实践的空谈主义。这样,领导干部的认识能力才能不断得到提升,从而正确指导不断变化的实践,改造客观世界。

由此可见,《实践论》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改造成为科学的思维方法、认识方法和学习方法,提供了一套可供当今领导干部使用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尖锐武器。对照当今中国社会发展复杂的现实,领导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着力点应该是提升自己的认识力、思维力和学习力。从领导干部认识力提升的角度重读《实践论》,应该说符合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期冀,即“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关键的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善于利用这一尖锐武器且服务于工作实践。

[1][3][4][5][7][8]毛泽东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84,287,286,292,285,295.

[2]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20.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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