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践唯物主义讨论的反思

2012-08-15 00:45陶富源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唯物主义本体论

□陶富源

关于实践唯物主义讨论的反思

□陶富源

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至今已延续20余年。其结果可以用瑕瑜互见、妙败并存来形容。这一讨论,一方面打破了弥漫于我国哲学界的教条主义空气,深化了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而使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由以往教科书的较为片面的理解,而进展到当代较为全面的理解。另一方面,有部分论者把实践唯物主义解读为与辩证唯物主义相对立的另一种理论体系,并进而把实践唯物主义解读为实践本体论或实践超越论,这是很为不妥的。必须认真反思其中的经验教训,以作为建设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宝贵资源。

辩证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实践超越论反思

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这一讨论打破了弥漫于我国哲学界的教条主义空气,一时间人们倍感新鲜、兴奋,其参与人数之多、延续时间之长,是空前的。这一讨论的结果,大体可以用瑕瑜互见、妙败并存来形容。

其妙处在于,通过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深化了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而把实践原则确立为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导原则。与此相联系,主体原则、价值原则也被提升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则的高度。由此也就实现了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的三个方面的转折:一是由片面注重唯物主义原则,到坚持唯物主义原则与实践原则的辩证统一;二是由片面注重客体原则,到坚持客体原则与主体原则的辩证统一;三是由片面注重真理原则,到坚持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辩证统一。

由于实现了上述三个方面的转折,于是也就使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辩证唯物主义,由以往教科书的较为片面的理解,而进展到当代较为全面的理解。

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一种称谓,实际有两种涵义:一是标示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精神的辩证唯物主义;二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辩证唯物主义。前者是一种对象性、文本性存在。它具有唯一性。后者则可以有不同版本,更多地体现了教材作者对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内容的理解和对不同教育对象的适应,因而具有多样性。

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把自己的哲学命名为辩证唯物主义,这是后人对他们哲学的一种指称,但这一称谓还是有根据的。其根据在于:马克思恩格斯都把辩证唯物的观点和方法,视为自己哲学与唯心主义特别是黑格尔辩证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特别是直观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唯心辩证法时曾肯定:“黑格尔辩证法……无疑是整个哲学的最新成就。”[1](P540)但同时他又指出,自己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2](PP111-112)“因为我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3](PP578-579)马克思在这里以斩钉截铁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的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根本区别。另外,马克思在以辩证唯物主义批判和否定黑格尔辩证唯心主义的同时,也批判和否定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特别是作为其一种具体表现形态的直观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对人和人的世界都限于消极无为的理解,“而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4](P58)这就从根本上背离了辩证法。在马克思看来,辩证法不仅在于承认客观世界的联系和运动,而且更在于承认人作为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实践改造,所以他说:“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P112)

与马克思的观点根本一致,恩格斯也曾用明白无误的语言来说明唯物辩证法是他们哲学的根本精神。恩格斯曾在与“18世纪的纯粹形而上学的、完全机械的唯物主义”相区别的意义上,公然声称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是辩证的。”[5](PP363-364)他说:“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5](P349)并指出:“唯物主义辩证法”“多年来已成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3](P243)

由上可见,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命名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有令人信服的经典文本根据,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一种简明而科学的概括。

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哲学界并没有把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精神的辩证唯物主义与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辩证唯物主义区别开来,而是把后者等同于前者,并人为地赋予其某种绝对性,使之凝固化,这是很不妥的。后来,当作为以往教科书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缺陷被揭露以后,又有一些论者以此作为理由,去否定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精神的辩证唯物主义,这实际上是上述“等同论”的错误在另一个极端的延续和形式表现。

以往教科书体系从国别来源说,有苏联版本和中国版本(以下简称苏版和中版)。我国有些论者对这样两个版本不加区别,并且把它们都贬斥为斯大林体系,即1938年苏联出版的由斯大林主持和修改定稿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这一说法与事实不符。

首先,斯大林体系是有不少缺点,但也不能一概否定,而要辩证分析。另外,斯大林体系只是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种理解体系,并非教科书意义上的教学体系。附带说一句,这本党史教程在苏共20大作为个人迷信的代表作被粗暴批判以后,曾长期停止出版,但到2004年7月,其历史价值又重新得到肯定,被俄罗斯教育部再版发行。

其次,苏版教科书体系并非源于斯大林体系,而是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为了满足大学哲学教学的需要,由苏联哲学家通过集体创作而形成的。苏版教科书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分散的哲学概念、范畴、原理加以条理化、系统化,逐步形成了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历史唯物论等所构造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并根据俄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加以阐释。苏版哲学教科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第一个比较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和原理体系,它对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发挥了巨大作用。

再次,中版教科书体系也并非苏版教科书体系的简单延续,它是在借鉴苏版教科书体系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丰富和创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从体系框架来说,更加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功能,在内容上吸收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某些肯定性成果,特别是加进了毛泽东哲学思想和中国一些专业哲学家的理论成果。对于中版教科书的中国特色,必须充分肯定,而不能妄自菲薄,更不能把它与苏版教科书混为一谈,用所谓“传统教科书”一言以蔽之。

无论苏版还是中版教科书体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基本范畴、哪一个基本原理被证伪,被否定。这说明以往的教科书体系在总体上或基本上是应该肯定的。当然这样说,并不否认其有局限性,并不否认要对其加以丰富和发展。

以往教科书体系的缺陷集中表现在对实践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把实践提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导原则的高度予以阐明。另外,对主体人问题、价值问题,尤其是人的自由和发展问题比较忽视。需要指明的是,这种缺陷不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精神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缺陷,而是作为教学体系的辩证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精神在理解上的缺陷,因而这种缺陷是完全可以通过后续的补充、丰富,来加以克服的。

如前所说,实践唯物主义讨论的一个重要成就,就在于在上述问题上补充、丰富和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比如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问题上,物质被理解为自在态物质、自为态物质和人工态物质在辩证的联系中、在历史的运动中、在人的能动活动中所实现的统一,而不是单纯抽象的统一。世界的辩证运动也被理解为以自然的辩证运动为基础、以人的实践的辩证运动为中介,所创造的社会历史的辩证运动及其统一。

需要指明的是,实践唯物主义讨论所作出的上述理论贡献,只是其正面意义的产品。除此以外,还有其负面意义的产品。这表现在,在有些论者那里,一是脱离辩证唯物主义来谈论实践唯物主义,把实践唯物主义解读为与辩证唯物主义相对立的另一种理论体系;二是脱离唯物主义来谈论实践,把实践唯物主义曲解为实践本体论或实践超越论;三是实践本体论或实践超越论都从根本上歪曲和消解了人的实践活动的本性,即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这一根本性质。于是,实践本体论或实践超越论也就成为具有实践唯心主义倾向的哲学观点。这样一来,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在某些论者那里,也就陷入了一个疏离和败坏实践唯物主义的误区。这是实践唯物主义讨论在近些年陷于沉寂和清冷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中的一个败笔。

能否用实践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中要涉及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对这个问题至今在理论界还没有达成共识。我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是一个好名称,用它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完全可以的,但不能如某些论者那样,对实践唯物主义作与辩证唯物主义相对立的理解,即不能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实践唯物主义,而非辩证唯物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使用过“实践唯物主义”概念,但使用了“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和“实践的唯物主义者”[4](P75)这样的用语,并主张要坚持“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要去做“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如果把“实践唯物主义”视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的简称,那么不妨认为,实践唯物主义称谓是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所赋予他们的哲学涵义的。

实践唯物主义或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的涵义如何呢?根据马克思的相关论述,其涵义可以概括为两个层次:

一是指通过实践方式达于对对象的唯物主义理解。在对直观唯物主义的批判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对对象、现实、感性”不仅要“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且要“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4](P58)这里的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当作唯心主义所认为的抽象能动活动去理解,而是当作唯物主义所认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去理解。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唯物主义理解方式,既区别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受动方式,也区别唯心主义的抽象能动方式,它主张在改造感性对象的活动中获得关于感性对象的本来面目的认识,即通过实践方式达于对对象的唯物主义理解。

那么这种实践唯物主义理解方式的根据何在?其根据在于,在存在论或本体论意义上,实践是人与环境、自然与历史、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中介。因此,实践内在地包含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意识等多种关系,这些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现有世界的基本关系。可以说,实践以缩影的形式映现着现存世界,它蕴含着现存世界的全部秘密,是人类所面临的一切现实矛盾的交汇点。因此,实践及其所创造的对象世界虽然是有限的,但实践所联系和表现的世界是无限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以实践为基础去反观、透视和理解现存世界,把现存世界当作实践去理解。

二是指通过实践方式对对象进行唯物主义改造。相对于单纯理解世界的唯物主义或解释世界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改造世界的唯物主义,或者说按照唯物主义的要求去对世界进行改造。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P61)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也就是不仅要对世界进行实践唯物主义的解释,而且要把这种解释成果用来指导对世界的改造。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在改造世界中践行唯物主义的人,也就是共产主义者,因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4](P75)

对对象进行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和对对象进行实践唯物主义的改造,二者是紧密联系、辩证统一的。这个统一的基础是实践,人们是在实践中认识和改造对象的,是在实践上获得对对象的本来面目的理解,即唯物主义理解,并以这个理解成果为前提和指导,去改造对象的。

综合实践唯物主义的上述两个层次的涵义,可以把实践唯物主义定义为“以实践为基础来理解和改造对象的唯物主义”。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加上了实践唯物主义这样一个新的称谓,其意义并不是如某些论者所理解的,在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之外,另立一个不同于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实践唯物主义体系。应该承认,某些论者对此进行了多年的努力,但至今没有成功。其实这是预料中的。

从本体论意义上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有其共同的基础,即都坚持唯物主义,都承认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永恒运动的;实践唯物主义强调人的实践活动在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中的作用,指明人通过实践改造着自在自然、创造了人化自然,创造了人类历史,并在这种改造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了人自身,包括形成和发展了人的认识能力及其认识成果。因此,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是很有意义的,它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性和辩证性作出了新的具体形态的阐述,即能动形态的阐释。这种阐释不仅使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以及二者的统一获得了全面的科学的说明,而且使涵盖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获得了关键支撑。可见,在本体论意义上,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辅相成的。

从认识论意义上说,实践唯物主义是侧重从理解方式的维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作的规定,而辩证唯物主义则是侧重从思想成果的维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作的规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方式与其思想成果也是辩证统一的。如上所说,实践唯物主义是以实践为基础来理解和改造对象的唯物主义。这个对象如果是指人与世界的总体关系,那么其哲学理论成果就是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辩证唯物主义。以此类推,如果这个对象是指人类历史,那么其哲学理论成果就是人类历史观上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对象如果指的是人,那么其哲学理论成果就是科学的人观,即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如果这个对象是指人的认识,那么其哲学理论成果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因此,在认识论意义上,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也是统一的,那种把二者对立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从方法论意义上说,辩证唯物主义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世界观是方法论的理论基础,方法论是世界观的具体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向方法论的转化过程,也就是世界观掌握群众,变为群众手中武器,变成物质力量的过程,即实践力量的过程。辩证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必然要坚持对现实世界进行批判和革命,而革命实践是人的真正的批判活动,是推动现存事物和人本身辩证发展的手段。因此,发挥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功能,也就内在地要求通过革命实践推动客观世界和人本身的辩证发展,必然要肯定实践唯物主义的合理性及其重大意义;同样,承认实践唯物主义,也就必然会承认通过实践所展示、所推动的物质世界的辩证发展,即承认辩证唯物主义的合理性及其重大意义。

总之,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是统一的,它们是从不同维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作的概括。如果把二者对立起来,除了陷于谬误以外,没有别的出路。

某些论者把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对立起来,这种所谓对立是建立在他们对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双重误读基础上的。这表现在,他们脱离辩证唯物主义的辩证论,而把唯物主义从其中抽象出来,并进而误读为单纯的物质决定论;它脱离实践唯物主义的唯物论,而把实践从其中抽象出来,并进而误读为实践本体论或实践超越论。经过这样一番抽离、变换,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所谓对立,在某些论者眼中也就成了从物质出发还是从实践出发、以客体为坐标还是以主体为坐标、是坚持科学导向还是坚持人文导向的对立。其实,这种对立在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之间是根本不存在的。

就辩证唯物主义来说,它既反对世界观上的片面物质决定论,也反对历史观上的单纯经济决定论。辩证唯物主义坚持物质对精神、经济对政治的最终决定作用,但并不否认精神对物质、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并不否认这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的决定性。精神的反作用、政治的反作用在现实中都是作为主体人的能动作用的表现,也就是说,都是通过人追求自身价值的活动实现的。可见,在辩证唯物主义那里,并不存在某些论者所认为的那样一种排斥实践、排斥主体、排斥人文价值的劣根性。

就实践唯物主义来说,它是在实践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唯物主义。而无论是对世界的认识还是改造,都是主体与客体通过实践相互生成、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过程使主体趋近于客体,从而使主体获得关于客体的真理性认识;以实践为基础的改造过程,是使客体趋近于主体,满足主体的需要,这是一个创造价值的过程。为了正确进行实践活动就必须既坚持真理原则又坚持价值原则,即实现马克思所说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的统一。可见,在实践唯物主义那里也并不存在某些论者所认为的那样一种关于实践原则、主体原则、价值原则等获得片面高扬的优越性。

不难看出,建立在上述误读基础上的所谓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只是人为的虚设和附加,是没有根据的。某些论者这样做的结果:是把实践唯物主义曲解成了实践本体论或实践超越论。

实践本体论否认自在自然是人的现实世界的一部分,认为人的现实世界就是人化自然。这一观点是片面的,也是与当代突显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相违背的。人生活在人化世界中,也生活在大自然生态圈中。人化世界只是大自然生态圈的一部分。人化世界与作为其生态环境的大自然生态圈的协调统一,构成了人所生活的现实世界。

实践本体论否认自在自然对人的意义,认为自在自然对人来说是“无”。这一观点也很武断。洒到地球上的阳光不属人化自然,当属自在自然,但谁又能否认阳光对万物的作用和对人的意义?万物生长靠太阳,这是小学生都懂的真理。可实践本体论者却在作那种违背常识的侃侃之谈。

实践本体论否认人类社会的自然基础,而把实践视为其唯一基础。这一观点也是没有根据的。没有自然,哪有人类实践对自然的改造,又哪有社会的产生。用马克思的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6](P187)社会历史“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6](P196)

实践本体论否认实践的物质性,否认实践的物质内容,而把实践与物质对立起来。这样一来,实践也就成了“想像主体的想像活动”,而不是马克思所认为的“物质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实践本体论对实践的理解最终滑向了唯心主义。

应该承认,实践超越论在某种程度上觉察到了实践本体论的理论困境,觉察到了其唯心主义倾向,但又不屑于回到唯物主义,于是以拒斥形而上学为名,把实践“中立”化。其理由是,实践既是人的物质活动,又是人的精神活动,因而实践是一个融合了物质和精神的总体范畴,于是认为,坚持所谓实践论思维方式也就超越了唯物唯心的片面性。

实践超越论与实践本体论的相同之处在于:一是都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没有体现和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而实践唯物主义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指谓。二是都脱离实践唯物主义的唯物论来谈论实践。其区别在于:实践本体论把实践本体化、抽象能动化,最终陷入唯心主义;而实践超越论则把实践中立化,以折中主义冒充辩证法,给人以貌似全面之感,实际也没有能真正超越对实践的唯心主义理解。

人的一切活动,包括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都既有精神因素的参与,又有物质因素的参与。人的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的区别在于:人的精神活动是凭借参与活动的精神因素,使参与活动的对象性物质因素摆脱其外在的客观形式获得内化、主观化,而成为精神的一个环节的活动;相反,人的物质活动则是凭借参与活动的物质因素,使参与其中的对象性精神因素加外化、物化,而获得客观形式的活动。

人的实践活动就是这样一种凭借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参与其中的精神因素获得外化、物化的活动。

实践超越论的失足在于:它停留于现象的层面,以为人的实践活动有精神因素的参与就是精神活动,有物质因素的参与就是物质活动,这样一来,它也就把参与实践活动的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作了完全孤立的理解。与此相联系,人的精神活动就成了没有物质因素参与的纯精神因素的活动,如同想像中的神灵和鬼怪的活动。同样,人的物质活动也就成了没有精神因素参与的纯粹物质活动,如同动物的本能活动。由此可见,超越论所理解的既作为人的物质活动又作为人的精神活动的实践并不是真正的人的实践,即不是人所特有的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而是主观设立的虚幻的实践,因而实践超越论最终并没有能超越对实践的唯心主义理解。

诚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解读为实践本体论或实践超越论,并非我国学者的首倡。追溯起来,它只是现代西方哲学特别是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流观点,在我国学界的一种延续,因而也是唯西是从的教条主义在我国学界的一种表现。

总之,这场由众多学者参与、延续时间颇长的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现在已经落下帷幕,或暂时告一段落。但历史不能白白走过。需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对这一讨论的是非得失进行认真反思。要通过反思,把其中的经验教训作为建设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宝贵资源。这些经验教训主要是:必须坚持唯物主义原则与实践原则、主体原则与客体原则、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等的辩证统一。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段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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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2012)04-0067-06

作者:陶富源,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邮编:24100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马克思学说的人本主题及其当代中国意义研究》(11BZX0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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