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主对传统民主形式的比较优势

2012-08-15 00:49于喜繁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匿名性网民民主

于喜繁,丛 娟

(1.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广东潮州 521041;2.韩山师范学院外语系,广东潮州 521041)

网络民主对传统民主形式的比较优势

于喜繁1,丛 娟2

(1.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广东潮州 521041;2.韩山师范学院外语系,广东潮州 521041)

网络民主作为民主政治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特有的制度优势和活力给国家的政治生活以重要的推动和促进。网络民主的匿名性功能优于传统民主形式,网络民主比传统民主形式具有成本优势和迅捷性,网络民主比传统民主形式更能够提升群众的政治参与能力,网络民主的利益非自我相关性能培育网民的无私奉献精神,网络民主参与者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这是网络民意科学性的主体保证。

网络民主;传统民主形式;匿名性;成本优势;参与能力

网络民主是指广大网民通过网络技术手段,来表达自己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看法的总称。作为民主政治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网络民主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特有的制度优势和活力给国家的政治生活以重要的推动和促进,给传统的民主形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充分认识网络民主这一新生事物的积极功能和它对传统民主形式的发展创新,对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意义至关重要。

一、网络民主的匿名性功能优于传统民主形式

从外在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传统的直接民主还是间接民主(代议制民主),都同网络民主一样具有匿名性的特征。

以直接民主而论,我国的基层民主评议、民主选举和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或者各类奖项的候选人等)活动,都早已实施了无记名投票的制度,从而为保证选举人(评议人)无后顾之忧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奠定了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表现形式的间接民主形式,更是在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的严格规范下,以匿名投票等方式赋予了选民和人大代表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民主意志的权利。

但是,应当客观地承认,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匿名性功能都因其制度设计安排的特殊性而有着自身所特有的缺陷。具体表现在,在我国现行的民主实践中,除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因为选民人数很多因而民主选举的匿名性功能可以得到充分体现之外,其他任何一种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或民主表决,都因为参与人数的限制使匿名性的安排无法释放出其全部的制度功能。一般而言,民主选举(评议)的匿名性功能的制度能量通常与其参与人数的多少呈正相关。即,参与人数越多,匿名性的制度功能释放得就越大;而参与的人数越少,匿名性的制度功能通常就释放得越小。当参与人数减少到一定程度时,即当所有的参与者都能够低成本地判断出其中某一个人或任何一个人所做出的选择时,匿名性的制度功能就降低为零。这时,也就失去了设计这种制度安排的任何意义。可见,在投票者的人数相对较少的民主实践中,由于匿名投票的制度安排无法达到有效地保护参与者选择的隐秘性的目的,因而致使投票者仍然会担心得罪人或者遭受打击报复,而不能够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来进行投票选择。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网络民主由于具有前者所不具有的两个独特的制度优势,因而使其的匿名性功能要远远优于上述两种传统的民主形式。其一是网络世界本身的虚拟性使网民在发表民主意见时,没有被任何其他人识破自己的真实身份的“危险”,这就从技术层面上保证了广大网民针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能够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的真实看法,无需像在传统的民主形式当中那样顾虑重重,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其二是网络民主的覆盖范围广,网民人数众多。任何现实的民主选举(评议)活动中都不可能拥有如同网络民主这样人数众多的参与者,因此,单个的网民就可以隐身于成千上万人组成的网民大军的洪流之中,从而使网络民主的匿名性的制度功能能够发挥到极致。

二、网络民主比传统民主形式具有成本优势和迅捷性

网络民主与传统民主形式相比还具有成本优势和迅捷性的特点。

这里的成本包括民主操作的时间成本、物力和财力成本等。所有这些成本,都是传统的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所无法绕开的必要的支出。不管是直接民主还是以代议制形式表现的间接民主,都不能例外。这就决定了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历史条件下,我们都不可能把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所有重大的问题,都采取这种直接民主或间接民主的形式来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都要等到确切地知道多数群众完全满意之时才开始付诸实践。如果这样,那就从根本上取消了设官而治的必要性,也会大大地降低许多重大实践活动的效率。

这是因为,一方面,这些宝贵的物力和财力投入,如果改投在别处,会带来其他方面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效益。而投在民主实践中,则意味着其他方面的投入的相对减少。另一方面,时间本身也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不仅在经济上时间就是金钱,因而在人的时间总量是一个常数的条件下,同样数量的时间如果在民主实践中配置的多一些,自然就会意味着在其他领域配置的时间数量的相对减少。而且,时间在人的工作实践与业余闲暇(休闲安逸)之间也同样存在着这种此消彼长的反向运行关系。

正是由于时间成本和物力与财力成本的这种稀缺性和它们在不同领域之间配置上的此消彼长性,才构成了人们容忍包括现实的民主政治实践在内的所有的制度设计的不完善性的充足理由。博弈论制度经济学家肖特曾经指出,如果建立“一项惯例需要花费时间与精力,那么建立一些即使并不导致帕累托最优结果的均衡规则并且遵循它可能是符合参与者的利益的”,“因为改进规则所投入的时间与精力导致的成本可能远远超出了收益”。因此,有时“行为人不会在原先的博弈中投入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为该博弈建立最优的惯例,因为他们的时间与精力在他处配置会更为有效率”。[1]肖特在这里虽然主要讲的是经济制度博弈论的问题,政治范畴中的民主实践生活实际上也遵循着与此类似的规律。由于成本约束,传统民主就必须要在高成本投入或者结果不完善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二难选择,没有两全其美的完善对策。

网络民主形式与它相比的新颖性和独特性优势在于:

首先,网络民主主要是由广大网民在业余时间里投入的私人成本来运作的。如果暂时撇开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网络搜集和整理民主意见的有限时间成本以外,网络民主基本上不需要任何的公共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投入,因为它投入的是一种网民的私人成本,是广大网民的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是对网民自己的休闲娱乐时间的一种牺牲和扣除,是通过牺牲和付出私人成本来换取对社会成本(公共成本)的节约。这是网络民主具有低成本特征的第一种含义。例如,近几年来,不少在全社会引起重要影响的司法和政治与社会热点案件,都是由网络民意最先发酵、聚焦,并继而成为全社会和司法部门关注的焦点并因而得到圆满解决的。如陕西“周老虎”事件,南京“天价烟房管局长周久耕事件”,“邓玉娇刺死官员案”,辽宁西丰县“最牛县委书记事件”(派人赴京抓记者),郑州“最牛规划局长事件”(质问记者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云南监狱“躲猫猫事件”,“李刚之子事件”,等等,无一不是通过网民的高度关注、达到数以百万计的点击率,最后形成了对当事人的强大压力,致使有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这就极大地节省了司法部门办案的时间成本与经济资源,进一步增强了重大和热点事件处理的准确性、公平性和时效性。

其次,网络民主凭借先进的技术手段具有迅捷性特征,这又使它比传统民主具有时间成本优势。传统民主不管是直接民主还是间接民主形式,也不管是运作迅速或者迟缓,从民主议题的酝酿产生、发展到引起有关决策者的高度重视并最后进入民主操作程序,都要持续一段并不短暂的时间。如果考虑到民主实践与其他一些同样重大的问题在时间上的权衡和安排,则更可能会拖上一段时日。因此,通过传统民主形式来反映和表达民意,在时间维度上必然具有滞后性的特征。与此相反,网络民主借助于先进的网络工具,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反映出广大网民对一些重大的突发性事件的意见和建议,因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及时地反映民意的平台和窗口,可以帮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准确地把握社会热点问题及其群众的真正的利益关切,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政策提供客观依据。

三、网络民主比传统民主更能够提升群众的政治参与能力

与传统的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形式相比,网络民主为提升民主主体的政治参与能力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主要体现在,网络民主宽领域多范围的对象指向性有助于培养网民多方面的兴趣和能力。

通常情况下,直接民主由于局限于某一个具体的行业、部门或者单位,因而使广大选民所投票评议或者表决的问题,往往是一个十分具体的对象性领域,它只需要选民们对自己所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比较熟悉就完全能够胜任。然而,视野的狭窄通常又是限制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参与能力提高的一个根本性的障碍,这是直接民主很难克服的一个通病。

以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载体的间接民主形式,虽然较之前者在对象指向性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综合性,要求代表(议员)对本行政区划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全面地加以了解。但是,(除了全国人大以外)它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的局限性。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代表们都只是把关注的眼光投向本行政区划的范围之内,很少有必要去关注在这个范围之外的事情。

而网络民主则与此明显不同,网民借助于网络技术可以自由地突破狭隘的地域空间的约束和限制,把关注的视野投向全国乃至全世界。这种参与范围空间的无限扩展,使网民超越了自己所生活的小圈子的狭隘眼界和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局部问题,开始培养起多方面的兴趣和能力,从而使自己成为具有综合型能力的民主政治参与主体。

当然,网民在把自己的参与视野拓展到全国或者全球范围之初,肯定会因为自己知识能力的限制而无法胜任自己的新角色的要求,因而会在许多问题上做出外行的判断,甚至会犯一些低级的错误。诚如熊彼特所说的那样,普通群众一旦“离开个人关心的家庭和工作场所,进入全国性和国际性事务领域(与个人关心的事情没有什么直接明确的关系),个人意志、对事实的掌握、推断的方法立即不再满足古典学说所需要的条件。最使我吃惊的和在我看来是困难核心的,是现实感的完全丧失”。“这种减弱了的现实感不但造成责任感的削弱,而且促使有效意志的丧失”。“责任心的减弱和有效意志的缺乏转过来又说明为何普通公民对国内国际政策的无知和缺乏判断力”。[2]

熊彼特在这里所揭示的传统民主的参与主体在参与能力方面的局限性,在网民身上同样也显露无遗。但是,我们不仅要看到网民在开始参与之初缺乏这种现实感、责任感和有效意志,而且同时也要看到,只有参与活动本身才是克服这种参与能力的局限性的唯一途径。因为,“人要学会一件事,就必须实践。如果要他们有责任感,就必须让他们负起更多责任。这个过程有些危险,但如果把大部分人排斥在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圈子外面,危险就更大,希望就更少”。[3]直接民主是这样,网络民主也是这样。如果说,传统的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实践由于其对象指向性本身的限制,只能培养选民(代表)在某一局部(区域)问题上的参政议政能力,那么,网络民主实践就能够提升广大网民对国内国际政策及其重大问题的发言权和参与能力。几年来,广大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从国内的改革开放、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到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与中外关系,内容涉及收入分配、房价、拆迁、环保、行业垄断、商业欺诈、医疗纠纷、物业管理、民主选举、城管、地方行政等等,和人民币汇率、国际金融危机、朝核问题、东海与南海争端,等等。许多网民正是在积极参与评议这些问题和热点事件的过程中,边学边议,不断提升着自己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参与能力。

四、网络民主的利益非自我相关性能培育网民的无私奉献精神

由于上述提及的对象指向性范围广大,网络民主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传统民主和法律关于责权利三者相互统一和权利与义务关系对等的基本理念。

对于网络民主实践活动,网民们虽然有权参与,但是,由于这种参与本身对他自己可能没有任何直接的利益可言,因而他也就对参与与否不负有责任(他的责任只是在于,如果他选择参与,那么就应当在道德与法律的规范下来进行),也就是说,他自己完全具有选择不参与的权利。这样一来,参与(或不参与)就是他的一种权利,但不是一种义务。因为,参与活动本身不是他的本职工作,他从这种参与活动中没有获得任何报酬,所有的参与活动完全都是他利用业余和闲暇时间来自愿完成的。在这一意涵上,网络民主活动的参与本身就与市场交换活动类似,具有自由进入(或退出)的特征。这与传统民主形式集权利、责任和义务于一身,当然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

在传统民主形式下,有些人虽然根本就不愿意参与,但由于参与本身的责任性和义务性,因而使参加民主投票或者有关的会议对这些人来说,具有被迫的性质。网络民主则不同,它完全是网民自己的一种自由自觉的行为选择,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无权强迫网民必须参与这种活动。网络民主这种“有权无利”的特点,主要归因于前面论及的其对象指向性范围的无限扩展。由于网民所评议的对象和提出的民主意见和建议,通常涉及与自己生活的小圈子没有任何关联的外部世界,因而,网络民主的利益非自我相关性能培育网民的无私奉献精神。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与市场法则迥然相反的无私奉献精神实属弥足珍贵。因为,尽管网络民主参与的成本费用不高,但是,我们也可以确凿无疑地肯定,“参与需要费用,并且假定每一个人都将从项目的成功中受益而不论他或她是否对此成功做出过贡献,就此而言,每一个人都宜于不参与”。[4]鲍尔斯等人在这里所说的还只是人们可以从参与中受益的传统民主形式,理性经济人的最佳选择方案尚且就是不参与。而对于人们从参与中无法获益的网络民主来说,不参与岂非就成了自利经济人的最佳选择!即使是在与参与者个人的利益直接相关的一些网络民主事物中,由于网络民主所涉及的对象的范围极为广泛,因而导致与此利益直接相关的参与人数太多,致使许多人基于个人动机的考虑,也会选择“免费搭车”的行为,即选择不参与。

按照奥尔森的看法,“在一个大集团中,没有某个个人的贡献会对集团整体产生很大的影响或对集团中任何一个成员的负担或收益产生很大的影响,那么可以肯定地说,除非存在着强制或外界因素引导大集团的成员为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奋斗,不然集体物品不会被提供”[5]。网络民主由于其参与者人数众多,因而具有奥尔森所说的这种大集团的基本特征。又由于网络民主的参与者当中,必然包含着许多与所讨论(评议)的事物之间利益毫不相干的局外人,因而要维护这种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就会比上述所说的大集团中的难度更大。可见,网络民主在培育公民的无私奉献精神方面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

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通过网络民主的形式来挖掘人民群众当中潜藏着的这种无穷的智慧,既然是一种“免费的午餐”,我们就应当竭尽全力、倍加爱护和珍视网民们的这种高尚的参与热情,认真研究和整理他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否则,如果让广大网民们从参与实践中发现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智慧投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心灰意冷,并因此而选择从网络民主参与中“退出”,就是一种不可原谅的严重过失。因为,参与的成功和有效性是维持参与热情的首要条件。传统民主形式是如此,网络民主就更是如此。对于广大网民来说,如果发现自己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尊重,说了等于白说,自然就会严重地挫伤他们的参与热情,转而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投向别处。因为,对于任何人来说,“如果不能或相信自己不能做出的确重要的事情,就会转而去做不够重要或毫不重要、但又能够或相信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6]如果我们不重视认真研究和采纳网络民意,网络民主业已取得的像今天这样轰轰烈烈的大好局面,很有可能会因为广大网民们的心灰意冷而走向萧条。这决不是在危言耸听!

五、参与者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是网络民意科学性的主体保证

与直接民主形式那种以社区或单位为范围的无筛选的全体参与型特征不同,网络民主因其对参与者的科学文化水平的技术性“门槛”限制,而自动(无意识)地设置了一种事先筛选机制。这种科学文化水平方面的筛选虽然并非外在的和强制性的,因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把任何其他人排除在网络民主的参与者的范畴之外。但是,科学文化素质高低作为左右行为人的政治民主参与热情的一个重要因素,还是决定了文化层次较低者必然会因为缺乏参与兴趣而自动选择退出(或不参与)。据统计,到2010年,我国网民的总人数已超过了4亿人,基本上涵盖了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的所有的社会成员,网络民主实践活动的参与者们当然是这其中具有积极的参与热情的中坚力量。

如果说,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是网络民主参与能力的基础,那么,拥有较高的参与能力则是维续参与热情的基础,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政治参与能力又是保证网络民主意见的科学性的主观条件。

众所周知,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虽然一直是我们努力孜孜以求的两大理想目标。但是,这两个目标之间却未必总是高度匹配、相得益彰。要实现民主化与科学化二者之间的高度统一,前提条件是,民主主体本身必须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政治参与能力,必须熟悉或通晓各项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只有这样,通过民主程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才能对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真正起到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在这方面,由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的参与者组成的网民队伍,与“全体参与型”的直接民主的行为主体相比,无疑具有比后者更为有利的主观条件。

德国学者柯武刚和史漫飞曾经指出:“对政府权力的有效控制受益于两个条件:其一,一定程度以上的教育发展,它使公民具备经济上和政治上的文化知识;其二,一定程度以上的富裕生活,它使公民有能力负担造就一个像样的民主政府所必需的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7]经济条件和受教育程度对于行为主体的政治参与能力的重要性,于此可见一斑。

间接民主虽然也同网络民主一样,通过辩证地扬弃“全体参与型”的制度安排,提升了直接参与者——代表或议员的整体素质。所不同的是,间接民主的筛选机制因受代表(议员)的数量和比例限制——目的是为了节省民主操作成本,而把许多参政议政能力和参与热情兼备的人排除在代表(议员)的范畴之外。

而网络民主的筛选机制由于是建立在自由进出的基础上,是基于非参与者因受知识(文化)、兴趣、时间和经费限制(买不起电脑)等原因,而自愿或主动放弃(拒绝)参与基础之上的。因而,网络民主的参与资格的“自然性”筛选就远比间接民主的“人为性”筛选,无疑更为公平合理。更由于网络民主没有类似于间接民主那样的人数限制,因而能够确保所有真正有参与能力和参与兴趣者,都能够直接参与到网络民主的实践当中去。因为,毕竟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人都可以成为通过网络空间来直接地评论时事、针砭时弊的网民,但却不可能使所有人都成为人大代表或议会议员。

可见,参与者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这也是网络民主优于传统民主形式、特别是直接民主形式的典型表现之一。

[1][美]安德鲁·肖特.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M].陆铭,陈钊,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208.

[2][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M].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384-385.

[3][英]霍布豪斯.自由主义[M].朱曾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56.

[4][美]塞缪尔·鲍尔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资本主义[M].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77.

[5][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37.

[6][英]齐格蒙特·鲍曼.个体化社会[M].范祥涛,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190.

[7][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韩朝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405.

The Superiority of Cyber Democracy to TraditionalDemocracy

YUXi-fan1,CONGJuan2

(1.Departmentof Politicsand Law,Hanshan NormalUniversity,Chaozhou,Guangdong 521041;2.Departmentof Foreign Languages,Hanshan NormalUniversity,Chaozhou,Guangdong 521041)

Cyber democracy,as a treasure in the palace of democracy,in its unique institutional advantages and energies,has broughta great deal of essentialmotivation and promotion to the nation’s political life since its emergence.Its anonymity is superior to the traditional form of democracy and it has an advantage in both costand speed.At the same time,it can gain a higher achievement in improving the ability of the general public’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than the traditional one.The character of benefit irrelevant in cyber democracy can develop cyber citizens’dedication.The participants possess higher culturaland technologicalqualities,thus itcan be themain guaranteeof cyberdemocracy’s legitimacy.

cyber democracy;traditional form ofdemocracy;anonymity;costsuperiority;participation capacity

D082

:A

:1007-6883(2012)02-0032-06

2011-06-17

于喜繁(1957—),男,山东蓬莱人,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研究员。

责任编辑 韩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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