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英语学习法的理论性研究

2013-02-19 02:50苏相君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母语外语逻辑

苏相君

(兰州大学教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外语系,甘肃 合作 747000)

引言

“千万”英语学习法是韩国郑赞荣先生1999年7月出版的著作《千万别学英语》里提出的一种英语学习法。著作里所谓“别学英语”其实是指不要研究英语,而要通过不断接触英语从而达到对于英语的熟习。“千万”法这一称谓也并非来自学界的界定,而是网络“千友”(用“千万”法学习英语的网络朋友)们对该英语学习法的简称。但是十多年来在英语教学及英语学习的研究领域里似乎并没有人对“千万”法进行过研究。笔者通过自己在英语学习中对“千万”法的尝试,对“千万”法做一粗浅的探讨研究。

一、“千万”法的基本步骤和特点

(一)基本步骤

第一阶段:选择一盘适合自身英语水平的磁带,每天集中精力把A、B两面连续听两遍。如此坚持天天听,每隔6天休息1天,直到听清磁带中的所有内容。

第二阶段:把已经能完全听清的磁带中的第一盘找出来,听写这盘磁带的内容。要一句一句地听写。听写完毕后,用英英词典确认不会的单词拼写是否正确并模仿磁带的发音和语调从头到尾大声朗读。每隔6天休息1天。感觉所有的句子都已经朗朗上口后结束此阶段。

第三阶段:用英英词典查出以前听写练习时不懂的单词,把单词的解释和例句记下来,若这其中还有不懂词的话,继续查词典,坚持查到没有不懂的单词为止。大约查一个小时后,暂停查词典,并大声朗读通过查词典整理出的内容。朗读约一个小时后结束。每隔6天休息1天。

第四阶段:准备一盘录像带。戴上耳机,每天看一遍。能够完全听清之后,便开始听写、朗读。将不清楚的单词,利用英英词典查找并朗读。每隔6天休息1天。

第五阶段:准备一张最近的英文原版报纸。从社会版面挑选一篇短文(1-2分钟能念完的),然后大声朗读。必须坚持到完全消化为止,就好像自己成了新闻主持人一样。当确信自己不看原文也可以记住文章内容时,把它像讲一个故事一样绘声绘色的复述下来。能够流利的诵读时,再选第二篇文章,重复上面所讲的方法。看完一个版面后,就像第三阶段那样处理不认识的单词。把报纸上广告、名人访谈、漫画等所有的内容都按上述方法加以学习。每隔6天休息1天。

(二)基本特点

以幼儿自动习得母语的现象为依据,编制外语学习法。听说领先,朗读其次;不学语法,自动熟习。完全与语法翻译法相反,排斥任何的母语翻译理解。特别强调反复:反复听,反复看,反复读,直到自然熟习。

二、“千万”法的理论探索

(一)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早在17世纪,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中就有自然主义的成分。后来,卢梭在1762年发表的教育著作《爱弥尔》中将自然主义教育思想进一步发展了;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和福禄贝尔在各自的著作和教学实践中也贯彻了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后来,直接英语教学法的倡导者们认为英语教学中应该模仿幼儿学习母语的过程,这就第一次从理论上建立了模拟母语学习方式的外语教学理论。“千万”法的英语学习理论基础正好与此相同。

(二)语言学理论

1.语言习得机制。“千万”法中一直强调人脑中具有自动熟习语言的机制,这种提法与语言学中的语言习得机制所指大致相同。语言习得机制这一概念最初由认知派语言学大师乔姆斯基提出,后来在语言学家克拉申的著作中被沿用。《千万别学英语》继续使用了这种概念,但是用了一种非学术化的概念——自动熟习语言的机制。乔姆斯基认为,语言习得机制离开人类其他功能而独立存在,其最终目的是使语言规则(即普遍语法)内化。对于语言,环境的作用是次要的,是用来触发语言习得机制的。

2.习得与学得假设 (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克拉申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中提出了五个假设,其中最核心的一个便是习得学得假设。按照克氏理论,“习得”是潜意识过程,是注意意义的自然交际的结果,儿童习得母语便是这样的过程。“学得”则是有意识的过程,是通过课堂教师讲授和有意识的练习、记忆,达到对所学语言的了解和对其语法概念的掌握。克拉申非常提倡“习得”,认为“习得”的语言信息才能成为人流畅交流的基础,而“学得”的语言知识只能起监控作用。《千万别学英语》中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理论,就是要通过接触来熟习英语,而不要通过语法翻译法去研究英语,强调习惯成自然。“成年人需要的,完全摒弃错误的英语学习方式,树立起正确的英语学习习惯。包括英语在内的所有语言都并非是学习的对象,而是熟习的对象,当一切都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完全可以从迄今为止仍然愈学愈难的英语学习中解放出来了。”“千万不要硬学硬背,语言是一种习惯。”

3.沉默期理论。克拉申研究发现:儿童在习得母语时,要经历为期大约一年的“听”的过程(沉默期),然后才开口说出第一个词。这一规律也适用于第二语言习得,沉默期的长短因人而异。这一发现很重要。在实际语言学习过程中,先要在沉默中听别人说或听录音播放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然后才可以有模仿。在这个沉默期结束后,模仿才是自然有效的。因为此时,语言学习者已经对于所学习的语言从语音语调上有了原模原样的把握和记忆。也就是说,对语言的模仿是建立在准确的记忆基础上的。“千万”法中最有魅力的部分就是对于磁带或者录像的反复听、反复看,等到能完全听清后,才开始听写并模仿朗读。

(三)需要商榷的问题

以上的理论分析大致从方法论及语言学层面上证明了“千万”英语学习法的合理性。但是该方法仍有另外两个独特的提法,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地思考。

1.“外语房”理论。《千万别学英语》对其学习方法进行了严格的阶段划分,并且明确地指出“千万”法是一种自然习得的方法,人脑的语言习得机制可以自动起作用,对于输入的语言信息进行分类加工并有可能在正确方法的前提下在大脑中形成新的外语逻辑体系,这种逻辑体系与母语的逻辑体系是完全不同的独立系统。作者形象地称之为“外语房”。但是一旦学习者在自然熟习的习得过程中加入丝毫的学得成分,即加入语法翻译法的成分(即使是另外时间里进行的)就会使大脑里正在逐渐形成中的外语逻辑体系坍塌。这样,学习者就会需要重新开始严格的自然习得过程。这样一来,“千万”法似乎成了一个只有学校以外的人才能使用而且一不小心就会失败的方法。这个外语逻辑体系(外语房)到底在人脑中存在于什么位置呢?它与母语房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说母语思维对于外语思维的逻辑体系有什么作用?这些问题一时确难回答。

对于外语房可以做这样武断的定义:它是人脑对应于人自身与周遭世界所有概念和相互关系的一套语言符号和思维逻辑。这套体系按照克拉申的习得学得假设是由习得建立起来的。学得的语言知识是对习得的语言信息在应用中起监督作用的。也就是说克氏理论并不完全排斥学得,而是提倡以习得为主,学得为辅。

对于郑先生的理论为什么郑重其事地排斥任何学得的成分,我们是否可以做这样的推理?即:郑先生用了完全严格的自然熟习的习得方式精通了英语,于是他在归纳整理自己的学习方法的过程中便将“学得”彻底驱逐出境了。其实,如果他当时以这种习得方式为主,有时候加入一些学得的成分(只要学得的成分不太多),或许也能精通英语。我们再做这样的推理:按照“千万”法的理论,当学习者用自然熟习的方法开始习得外语时,就应该完全脱离学得方法。假设在习得过程中加入了学得成分,那这部分学得的语言知识会不会在进一步的习得过程中转化为外语逻辑体系中的一部分呢?倘若不能的话,那利用“千万”法学英语的人在用“千万”法开始习得之前的那部分靠学得而来的外语知识为什么会在习得过程中起基础作用并且逐渐以习得的方式经过重新加工而进入外语逻辑体系中呢?若完全排斥“学得”方法,那么从逻辑上说,从零开始起步学外语的时候就需进行严格的习得过程,而不要加入任何母语翻译的帮助。这样一来,连“千万”法本身都难以存在了。因为使用“千万”法的开始一定要有学得的英语知识做基础才行的。

所以,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说:在使用“千万”法习得英语的同时如果有少量“学得”过程,并不可怕。头脑中正在建立的英语逻辑体系应该不会坍塌,我们可以放心地继续以“习得”为主,“学得”为辅的方式进行英语学习。

2.“每周有一天完全与英语隔离”的提法。《千万别学英语》中每个阶段的要领里面都提到每周有一天完全与英语隔离的说法。“这是由于人的大脑中有能够存储语言的特殊机制。……人的大脑在接收语言信息时,要经历一个特殊的过程。首先,将接受的词汇信息随意堆积,直到停止接收后,才开始分析、整理,最后再进行合理分类。当接收的信息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形成该语言的专有空间。如果信息连续不断地涌入,大脑就来不及把它们分门别类,更无法进行正常的系统化整理。所以需要休息一天。这就像搬家以后需要整理一样。”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用“千万”法精通英语需要很强的意志力,如果天天坚持,学习者可能会因为反复听、读同样的内容而感到枯燥,枯燥到极点再放弃那也是情理中的事。所以每周休息一天就可以减少或者说缓冲这种枯燥感。另外,《周易》中有“七日来复”的说法,应用在人体生理过程中应该是指七天为一个周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周休息一天应该是包括英语学习在内的所有长线工作都应该遵循的一个周期规律。

结语

“千万”英语学习法以幼儿习得母语的原理为其理论基础,从教育方法论和语言学二语习得理论的层面我们都可以找到能证明其合理性的理论依据。至于其中某些极端的提法,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一来可以消除我们使用“千万”法时对于失败的恐惧感,二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其做善巧方便的调整,而不致过分依赖于该方法。

[1]宫学军.克拉申第二语言习得理论引论[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2]田式国.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6).

[3]袁春艳.当代国际外语教学法发展研究[J].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5).

[4]郑赞荣,李贞娇译.千万别学英语[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4).

猜你喜欢
母语外语逻辑
刑事印证证明准确达成的逻辑反思
逻辑
创新的逻辑
母语
外语教育:“高大上”+“接地气”
女人买买买的神逻辑
母语
大山教你学外语
大山教你学外语
论《远大前程》的语言特色及其母语迁移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