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学的道德旨归:麦克尤恩《家庭制造》的文学伦理学解读

2013-02-19 21:31尚必武
江西社会科学 2013年2期
关键词:康妮尤恩麦克

■尚必武

1970年,英国知名小说家兼文评家马尔科姆·布拉德布里携手安格斯·威尔逊野心勃勃地在东英吉利亚大学开设了“创意写作课程班”,旨在培养一批将来有望成为作家的研究生。因为迟迟无人选修,正当布拉德布里准备取消该项计划的时候,突然接到了一位年轻人打来的电话,表示有意报名。经过面谈,这名年轻人成了该写作班招收的第一届学生,也是当年招收的唯一一名学员。他就是誉满当代英国文坛,号称英格兰“国民作家”的伊恩·麦克尤恩。回忆起自己在东英吉利亚大学的学习,麦克尤恩说:“我在人生中第一次感到真正的快乐。搬去诺维奇似乎是我一生中第一个真正的选择”。对于自己当年的创举以及招收的第一个学生,布拉德布里回忆说:“部分原因是多亏了伊恩·麦克尤恩,英国学术机构才赞同写作是一种可以被传授的东西,而不是上帝赐予的天赋……他那年写了20多个短篇小说,他的表现是如此突出,以至于学校都被他说服了,认为创意写作课程班是一件值得做的事情。”[1](P40)作为布拉德布里的得意门生,麦克尤恩两年后将这些短篇小说中的一篇发表在《新美国评论》杂志上,题名为《家庭制造》(Homemade,1972)。麦克尤恩不仅用赚取的稿费开始了他在阿富汗的嬉皮式之旅,而且还在临行前受到塞克尔和沃伯格(Secker&Warburg)出版社的垂青,邀请他将这部短篇小说扩充成长篇作品。3年后,这部作品连同其他7个短篇结集出版。这便是麦氏被学界称为“惊恐文学”的代表作《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1975)。《家庭制造》首当其冲,成为该部备受争议的小说集的开篇之作。作为其文学创作的起点,麦克尤恩的处女作究竟是怎样的一部作品?它为什么引起了批评界广泛的争议?它又为麦克尤恩的文学创作奠定了怎样的基调?这些都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在接受访谈时,麦克尤恩坚定地说:“我们在本质上是道德的存在”[2](P70),而“小说是一种深化的道德形式,是进入他人心灵的完美介质。我认为在移情层面上来说,道德问题始于小说”[2](P70)。有鉴于此,本文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视角出发,紧扣小说人物叙述者“我”在“肉欲圣杯”(fleshly grail)的诱惑下,为试图进入成人世界、实现从“天真”(innocence)到“经验”(experience)的转变,而千方百计失去自己的“童贞”(virginity)这一伦理主线,通过解构伦理身份、伦理判断和伦理意识等若干伦理结,着力剖析麦克尤恩潜藏在作品深处的伦理旨趣:“我”所失去的不仅是个人的“童贞”与“童真”,而且在更宽泛意义上折射了青少年群体在青春期的困惑、烦恼与迷惘以及他们可能潜在的道德滑坡和伦理缺失,这一现象值得社会的重视与思考。

一、“两个世界”的局外人:伦理身份的困惑

细读之下,不难发现,《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有一个非常醒目的特点:收录这部小说集中的八个短篇有五个都是围绕“青少年”展开的,而在这五个短篇小说之中,又有四个都采用了“第一人称叙述”的笔法。在《家庭制造》中,主人公“我”是一名十四岁的男孩。在15岁男孩雷蒙德的引导下,“我”开始向往和迷恋成人生活,逐一学会了抽烟、看恐怖电影、喝酒、偷窃等坏习惯。为了进入成人世界,充分体验成人生活的奥妙,“我”所要做的最后一件重要事情就是摆脱自己的“童贞”。最后,他趁父母出门之际,诱骗10岁的妹妹康妮和自己玩“爸爸妈妈过家家”的游戏,最后成功地同妹妹康妮发生了关系,引以为豪地进入了成人世界。

为什么初试文笔、乍登文坛的麦克尤恩首选青少年题材?为什么他又选择第一人称叙述技巧来描绘这类特殊的人群?我们不妨一听这位文学大师自己的辩解:“我写青少年或者我写过青少年,因为这类题材给了我一个非常独特的修辞立场。就是说,青少年是与众不同的、特殊的一类人;他们几乎还是儿童,但他们又不断地受到要跨入另一边——阴暗界限的想法的困惑和烦恼。他们是完美的局外人。在某种意义上,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特别是第一人称叙事——可以依赖这个多少有些错位的视角,有所作为。”[2](P20)确实,青少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生阶段,一般是指处在10—19岁这一年龄段的群体,他们在生理上、心智上都逐渐向成年人迈进。正是因为处于这个特殊的年龄段,导致他们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困惑。一方面,他们稚气未脱,但同时又急于否认和拒绝自己的儿童身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希望得到同龄人和成年人的认可,并为此不断寻找佐证;另一方面,他们在生理上日渐成熟,但是其言行又表现出孩子般的无知,始终无法深刻理解和真正地进入成人世界。换言之,他们既不属于儿童世界,又不属于成人世界,而是流离于两个世界之外、难以找到归宿、处于夹心状态的局外人。

人类对自己身份的追问是一个古老的命题。正是出于对“我是谁?”这一涉及身份问题的思考,斯芬克斯才在忒拜城设置了谜底,凡是破解不了其谜语的人都会被她杀死,而这个谜底最后为俄狄浦斯所破,即是“人”。从这种意义上说,“斯芬克斯之谜表达的核心内容是对人的本质的追问”[3](P5)。聂珍钊建议把斯芬克斯“看成古代人类认识自己的一个象征,看成理解人的本质的一把钥匙”[3](P5)。他认为:“斯芬克斯的特点是人头和兽身结合在一起,这种特点一是说明人在形式上最重要的特点是头脑,实际上这是人类经过长期进化而出现的最初的理性的象征。二是说明人是从兽进化而来的,人的身上在当时还保留着兽的本性。”[3](P5)正是在此基础上,聂珍钊独创性地提出了“斯芬克斯因子”这一概念。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体系里,所谓的“斯芬克斯因子”是“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构成的,并通过理性意志和自由意志发挥作用。两种意志之间的力量消长,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性格的变化和故事情节的发展”[3](P12-13)。

根据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点,“斯芬克斯因子是理解文学作品的核心。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和变化,将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的不同行为特征和性格表现。形成不同的伦理冲突,表现出不同的道德教诲价值。”[3](P6)在《家庭制造》中,“我”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渴望改变自己作为少年这一伦理身份。一方面,“我”在身体上逐渐发育成熟,始终致力于摆脱自己的儿童身份,渴望早日进入成人世界;另一方面,“我”在努力进入成人世界的过程中,缺乏道德善恶观念,不辨是非,人性因子对兽性因子逐渐失去了控制,自由意志与非理性意志占据上风,从而“我”又迷失了自己的伦理意识,在试图通过发生性关系来改变和确立自己新的伦理身份时,引发了伦理混乱,并最终实施了乱伦的伦理犯罪。笔者认为:“我”之所以做出了很多不可思议但是在男孩看来又非常合情合理的事件,主要是源自他对伦理身份的困惑及其不顾一切地追寻新的伦理身份的结果。作为读者,我们只有理解男孩作为小说人物的困惑,才能更好地理解他在故事世界中的所作所为,进而对之做出客观公允的价值判断。

必须指出的是,人在建构新的伦理身份的过程中,需要依赖正确的伦理意识或理性意识的指引,否则就容易误入歧途,坠入欲望的泥淖,无法自拔。“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得到父母长辈的帮助以解决自己在青春期的困惑。唯一帮助自己了解成人世界、进入成人世界、体验成人生活奥妙的只有雷蒙德这个比自己略长一岁的男孩。在小说中,“我”毫不掩饰对雷蒙德的感激之情,感谢他将自己领入“成人生活的秘密”。细读之下,不难发现:雷蒙德在“我”面前所揭开的成人生活的秘密,全部属于肉体的感官刺激与享受:抽烟、吸食大麻、看恐怖电影、喝酒、偷书、手淫。更让“我”倍感自豪的是,尽管雷蒙德教会了自己这些东西,但自己却比雷蒙德更要深谙这些成人生活的乐趣。

诚然,烟酒、性等是成人世界的一部分,但它们绝对不是成人世界的全部。因为对成人而言,更重要的还有工作,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等。“我”对成人生活的迷恋和追求纯粹是有选择性的。男孩所看到仅仅是成人生活腐化和肉体刺激的一面,而对更大层面上的社会、家庭、工作等缺乏正确的认知。殊不知,决定人类是否成熟的标志是他们的伦理意识或理性意识,而不是一味的感官刺激和享乐,更不是用来摆脱童贞的性行为。对于日常成人生活的格局和步调,男孩感觉索然无味,让他无比腻味和烦躁。可见,男孩所迷恋和追求的乃是其欲念中虚幻的成人生活,而非真实的有意义的成人世界。就此而言,男孩依然没有成熟,依旧没有走出青春期的儿童阶。

二、非理性意志的泥淖:错误的伦理判断

在向成人世界迈进的过程中,“我”几乎完全被兽性因子所主导,听凭原始欲望和非理性意志来控制自己的生活节奏和步伐,逐渐迷失了自己的理性意志和伦理意识,偏离了“人是一种伦理的存在”[3](P8)这一根本判断标准。换言之,“我”非但没有真正实现进入成人世界的梦想,反之距此越来越远。根据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点,非理性意志“是一种不道德的意志。它的产生并非源于本能,而是来自错误的判断或是犯罪的欲望”[3](P12-13)。在《家庭制造》中,“我”对什么是成人世界,怎么进入成人世界等问题做出了有失偏颇的读解和判断。在男孩的理念中,只有抽烟、喝酒、吸毒、性才算是成人世界中的标志性事件,而父辈们的劳碌、艰辛、教导都是荒唐可笑的。

为了一睹露露·史密斯的身体,男孩愿意出一先令的价钱。他错误地认为:自己比家里的任何人都要富有,所以这点小钱根本就不值一提。男孩没有工作,他获取财富的主要来源无外乎两个途径:一是靠从书店里偷书,然后以半价销赃所得的赃款;二是父母从他们有限的血汗钱中省出来送给自己的零花钱。对于前者,他认为这是一条可以轻轻松松挣大钱的好路子;对于后者,对于为生活奔波的父辈省吃俭用给自己钱的这一举动,他丝毫没有感激之情。父辈们艰苦的生活没有激起他奋发向上、改变命运的斗志。相反,他对这一切充满了轻蔑和嘲讽。在小说中,“我”这样叙述父亲的工作以及“我”的反应:“想到爸爸在面粉厂做着十二小时轮班的工作,晚上到家时筋疲力尽,脸色发白,脾气暴躁的样子,我经常会放声大笑。再想到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像我家的这些人一样,我就会笑得更响。他们每天早上从自家的门前台阶上涌出,去往磨房、工厂、木料场和伦敦的码头,辛苦劳累一个星期,星期天才得休息,然后星期一又得奔赴苦役。每晚回家时都变得更老、更累,却没有更富。”[4](P17)在这个叙述片段中,我们不难发现,男孩其实出生在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家庭。他父亲只是面粉厂的一个工人,从事着劳动强度巨大的体力工作,每天至少工作12个小时,每天下班回家时已经累得筋疲力尽。看到父亲这个样子,男孩没有任何表示要给父亲减轻疲劳、得到安慰,没有要帮助父亲、帮助这个家庭减轻生活负担的意愿。父亲以及其他很多相同家庭的艰辛,没有使得男孩在心智上成熟,没有让他立志为改变生活现状、报答父亲、支撑起家庭而努力的决心。相反,他在心里疯狂嘲笑父亲,嘲笑和自己家庭有同样命运的人,嘲笑他们的不幸,哀叹他们在生活重压之下,无法改变现状,只能一天天的老去。

相比父亲的辛苦劳作,当父辈们会把辛苦赚来的钱当成礼物发给自己时,“我”会笑得更加癫狂。小说写道:“我们笑得最多的是,鲍勃叔叔、特德叔叔或者我父亲把他们辛苦赚来的先令当成礼物发给我们——在特殊的日子里或许是一张十先令的票子——我笑他们是因为我知道运气好的话我们在书店一下午的活计赚得比他们辛苦攒一星期的还多。”[4](P17)“我”对父亲等人的嘲笑,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比他们更有能力,更值得被视为成年人。父亲他们要辛苦工作、积攒一个星期的钱,而自己只要在书店偷书一下午就可以挣到,甚至比父亲他们一个星期挣得还要多。由此,“我”嘲笑了父亲的无能。既然父辈是如此之无能,那么,当他们开始教诲自己,向自己讲述人生经验的时候,“我”会感觉多么滑稽和好笑,就不足为奇了。于是,自以为聪明的叙述者努力压制自己要狂笑的欲望,“接过他们的钱,耐着性子陪他们玩上一会,压抑住好笑的感觉,过后才嗷嗷狂笑一通,笑到浑身无力,笑出了眼泪”。[4](P18)男孩看不到父辈对其的关心和疼爱,倒是自己怀着同情的态度,压制住想笑话他们的愿望,耐着性子陪着他们玩一会。换言之,在男孩的眼里,父亲他们之所以给自己零花钱以及他们对自己的教诲,倒不是因为他们是自己的长辈,而是因为他们的成年人身份,是他们把自己当作小孩子看待,是在陪自己玩,但男孩认为自己实际上要比他们这些成年人更加成熟,更加优越,自己可以比他们挣更多的钱、比他们享受到更多的乐子。

因此,不是父亲他们在玩弄男孩,而是男孩在玩弄他们这些成年人。而且,男孩还不忘补充道:“早在其之前,我老早就已经是一个很有希望的、会讽刺的学生。”[4](P18)由此说来,自以为精明的男孩之所以耐着性子,忍住狂笑的欲望,一方面是为了得到父亲他们的血汗钱;另一方面是为了讽刺父亲他们的愚蠢和无用。他丝毫不理解成人生活的艰辛,反而故意凸显自己的智慧。可见,在成长的历程中,男孩的价值观严重扭曲。他完全被物质以及肉体享乐的欲望遮住了眼睛,缺乏应有的伦理意识,从而对父亲等人以及他们对自己的关爱行为做出了错误的伦理判断。

三、“肉欲圣杯”的诱惑:迷失的伦理意识

当晚,男孩的父母外出参加赛狗会,自己被迫在家承担照顾妹妹的任务。“我”向来不喜欢自己的妹妹,认为她丑如蝙蝠,牙有点突、脸有点凹,连正眼都不想看她一眼,更不用说和自己同用一个洗澡盆,而且她被骄纵惯了,脾气坏,难伺候,老是想玩游戏。过去,自己一个人在家照看妹妹的时候,总喜欢把时钟拨快一个小时,这样就可以早点打发她上床睡觉。但是这天晚上,“我”的行为一反常态,吃饭时盯着妹妹看,而且还认为她或许不是那么难看,还有意把时钟拨了回来,主动询问康妮想玩什么游戏。是什么导致了“我”对妹妹康妮态度的逆转?原因就在于他内心深处高涨的情欲。因此,沉浸在欲望世界中无法自拔的男孩把看都不愿意看的妹妹想象成“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或者是一个电影明星,一个自己可以从容地发泄性欲的对象。为了诱骗年幼的妹妹,同时又能保证她不会告诉父母,他精心设计了一个骗局,主动提出和妹妹玩游戏。他们先是玩捉迷藏,在康妮对这个游戏腻味的时候,他开始真正实施自己的计划,提出一个康妮绝对不会拒绝的游戏——“爸爸妈妈过家家”。一直以来,康妮就缠着自己要玩这个游戏,而自己则“宁可被绑在柱子上烧死,也不愿意被朋友们看见在玩那种游戏”。[4](P24)因为,在“我”看来,这种游戏非常的孩子气,早在自己还是一个“少男”时候,妹妹多次向自己提出要玩这个游戏,都无一例外地遭到自己的拒绝。那么现在都已经是“大男人”了,自然更不会再玩这个游戏。但是为了诱骗妹妹上钩,达到强奸她的目的,男孩在当晚竟然破天荒地主动提出要和妹妹康妮玩这个游戏。

当看到天真无邪的妹妹沉浸在“爸爸妈妈过家家”的游戏中时,“我”的理性意志和伦理意识有所回归,感觉自己“想要强奸她的想法太可耻了”[4](P25),但是,在强大的原始欲望面前,男孩的这种理性状态只是昙花一现,瞬间便消弭得无踪无迹。于是,他继续精心策划自己的诱奸计划。

“我”渴望成长,渴望可以占有所有象征成长的一切,渴望得到属于成人的知识和认可,但是对于成人生活的艰辛和勤奋不屑一顾,“我”试图以性经验来最终实现从“天真自我”到“经验自我”的转变,并在此过程中炫耀自己的聪明才智。男孩自以为在同妹妹的性交过程中获得了理性和成熟,但实质上,他反而愈加迷失了自己的理性,迷失了自我,偏离了人作为伦理存在的道德范式。他失去的不仅是自己的“童贞”,同时失去了自己作为孩子的那份“纯真”,也导致妹妹康妮失去了可贵的“童贞”。唯一没有失去的,依然是男孩不愿意承认的“无知”,他无视也不知道自己的这种乱伦行为会给妹妹的未来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与后果。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他肆意夺走了妹妹的贞操,蜕变成诱奸幼女的罪犯,触犯乱伦大忌,坠入道德犯罪的深渊。

四、结语

“文学的根本目的不在于为人类提供娱乐,而在于为人类提供从伦理角度认识社会和生活的道德范例,为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道德指引,为人类的自我完善提供道德经验”。[5](P17)伯恩斯(C.Byrnes)指出:“在其早期作品中,麦克尤恩不是为了仅仅取得震惊和轰动的效应,而是有着更为崇高的目的。”[1](P38)在回顾自己的短篇小说创作时,麦克尤恩意味深长地说:“在我的短篇小说里有一种被投射出的罪恶感,属于那种一个人为了抓住好东西而想象出最糟糕的东西那一类。”[2](P16)《家庭制造》显然是属于这类作品:“是为了抓住好东西而想象出最糟糕的东西”。与阅读麦克尤恩的另一部作品《蝴蝶》相似,当我们撕去《家庭制造》中叙述者的伪善面纱,跳出故事世界之外,即可甄别作者隐匿于作品深处的创作意旨,即“通过书写极端的邪恶来寄寓小说家对至善的诉求和向往,通过书写‘让人不安的艺术’,来表达其对崇高伦理道德的诉求”。[6](P85)叙述者“我”在更宽泛意义上代表了处于青春期的广大青少年,而“我”的成长历程也在很大程度上映射了他们的困惑与烦恼。小说以“我”的伦理犯罪来喻指这类特殊人群潜在的伦理迷惘,以及可能会因此而造成的对社会正常伦理规范与伦理秩序的破坏。他们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有必要采取适当的途径帮助他们度过人生的特殊阶段,实现从“天真”到“经验”的跨越,理性地进入成人世界,并最终进化为“一种道德的存在”。

[1]Byrnes,Bernie C.The Work of Ian McEwan:A Psychological Approach(Second Edition).London:Pauper’s Press,2002.

[2]Roberts,Ryan.Conversations with Ian McEwan.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2010.

[3]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 [J].外国文学研究,2010,(1).

[4]McEwan, Ian.First Love, Last Rites.New York:Random House,1975.

[5]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 [J].外国文学研究,2011,(6).

[6]尚必武.“让人不安的艺术”:麦克尤恩《蝴蝶》的文学伦理学解读 [J].外语教学,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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