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与思考

2013-04-11 06:26李倩岚王瀚东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3期
关键词:影视广播少数民族

李倩岚,王瀚东

(武汉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少数民族广播影视的概念内涵丰富,在我国新闻界、广播影视理论界,从不同侧面,运用多种方法,对此多有探讨。综合起来看,按照大众媒体所传播的语言符号来界定比较科学,也就是说,少数民族广播影视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广播影视机构用少数民族语言举办的广播影视节目。但是,对少数民族广播影视这一概念外延的理解,又应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我国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通用汉语外,在有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中,有不少人通晓汉语。因此,在多民族聚居地区面向通用和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受众开办的汉语广播影视节目,也应属于少数民族广播影视的范畴。[1]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始终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是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重要舆论工具,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体现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国情特色,[2](p238)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实现各民族平等权利的需要。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解决民族问题做为中国革命的重大任务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把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经济因素结合起来,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语言作为民族的重要特征之一,它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而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语言文字发展的时期,是各民族间进行交往的重要工具。我国55个少数民族,除回族、满族通用汉语外,53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按语言谱系分类法,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大体上分别属于汉藏、阿尔泰、南亚、南岛、印欧5个语系。我国少数民族文字的种类和使用情况也相当复杂,概括起来,包括汉族在内,我国有21个民族使用24种文字。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规定: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按照这一原则,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有权使用当地的少数民族语言举办广播影视节目。同时,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少数民族地区各自举办适合本民族、本地区实际需要的语言节目,也是完全必要的。因此,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举办少数民族语言节目,是贯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原则的重要举措。

其次,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是发展繁荣民族地区经济,实现中华民族现代化的需要。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但由于自然、社会、地理、历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其经济和文化同汉族地区相比大多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严重制约着民族地区发展和进步。这种局面如果长期持续下去,民族地区的经济搞不上去,发达地区的经济也会由于资源和市场的制约而难以保持可持续发展。所以,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大家庭整体的现代化。现代化的广播影视准确及时地把党中央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送到边远民族地区,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广播电视更多地走进了少数民族寻常百姓家,使广大干部群众迅速了解改革开放的形势、方针和政策,内地改革开放的新思路、脱贫致富的好办法以及许许多多的新知识、新观念在民族地区广泛传播,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走向现代化的热情,并化作改革开放的伟大行动。

再次,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需要。我国各民族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条件,要彻底改变民族地区面貌,就必须尽快地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文化水平,因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在民族地区显得更为紧迫。如果不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切实提高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口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就谈不上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广播影视不受文化水平的制约,民族地区的广大群众都可以听懂本民族语言的广播,看懂本民族语言的影视节目。改革开放以来,广播影视中的信息量和知识含量越来越大,开办的国内外新闻、广播影视讲座以及许多知识性、理论性和对象性的节目,使广播影视成为空中大学校,各族人民都可以平等地接受它的教育、熏陶和感染,使各族人民能加速与当代世界接轨,与现代思维接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对人们的理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正在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显然,广播影视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已经成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意识形态领域实现新的历史性飞跃的重要阵地。

最后,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敌对势力的图谋的需要。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各民族形成了不同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生活方式,各民族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有差异就会有矛盾,这些矛盾的妥善解决,始终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我国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分布在全国各地,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在内的民族自治地方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64%;我国陆地边境长达2.1万公里,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地区,仅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四个民族自治区的边境线就长达1.5万公里。我们讲人民的团结、领土的完整、国家的统一,都是以各民族的团结为基础的。没有各民族的团结,中国就会陷入动乱和分裂,这是我国最重要的一个国情。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民族地区的各种矛盾解决得好,民族关系和谐融洽,就会为全国的社会政治稳定创造有利的条件;只有把民族地区建设好,把各民族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进一步激发出来,才能共同承担起守疆卫国的光荣责任。在当今世界格局中,民族问题日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一些国家的动乱、分裂、解体,多数都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国外敌对势力也力图从挑拨我国的民族关系入手,作为遏制、搞乱中国,实现其“西化”、“分化”中国目标的突破口。只有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我们才能在复杂的国际斗争中掌握主动,立于不败之地。

二、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存在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有关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方针政策。中央和民族地区以民族语文为传播工具的广播事业也日益进步发展,民族地区的影视事业更是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

(一)少数民族的广播事业日益进步。面向少数民族的广播事业,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创建起来的,主要包括民族地区的广播、民族语言的广播和以报道少数民族为内容的广播3个方面。改革开放后,少数民族的广播事业的发展的表现:

一是在广播网络系统建设方面,以1988年与1952年比较,1952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广播电台只有5座,到1988年已经发展到133座,增长了26.6倍。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党中央有关部门相继实施了“万里边疆文化长廊”、“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大型文化工程,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播事业的发展。如新疆至2009年底全疆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4.4%,比10年前提高了7.01%,2010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起又在新疆“村村通工程”基础上,实施“大喇叭”工程,即实现对全疆856个乡镇和8688个行政村的大喇叭覆盖。以全国民族自治地方而言,截至2008年,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共拥有广播电视台447个,广播电台47个;民族自治地方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0.03%。[3](p537)这样,我国民族地区已基本建成功能齐全、语种较全、覆盖面较广的广播网络系统。

二是在少数民族语言的广播方面,目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通过藏语、蒙古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对少数民族地区广播,已形成了“民族之声”、藏语频率和维语频率三套相对完整的广播频率。2010年10月已开始全天播出18小时的“维吾尔语频率”,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的全部频道每天播出时间总计达38小时,比2000年多28个小时。目前,中央台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已经发展成为集传统广播、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民族语言传媒,成为党和民族群众之间重要的沟通桥梁。

三是一些多民族省的人民广播电台,也逐步增加了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广播。有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自治州以及自治县,相继建立了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无线和有线的广播台、站,如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设有全国唯一的省级朝鲜语广播,每天播出5小时节目;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共开办了20个藏语节目,藏语综合频道每天播音达21小时,藏语广播覆盖了全区和国内外部分地区。总之,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语言都有了自己的广播,一个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中心的遍布各地方的少数民族语言广播体系业已形成。

(二)少数民族电视事业迅速发展。一是民族地区电视台的大规模兴办和使用民族语言电视播出机构的增长。民族地区的电视事业大多是七十年代后期开始兴建的,1984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的电视中心台只有16个,随着通讯卫星和电视转播卫星的发展,民族地区逐渐建立起一批接受设施,使电视的覆盖率和收视率得到很大提高。截止2008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广播电视台(既可对外广播又可播放电视的机构)和电视中心台分别达到447个和59个。[3](p537)多数自治州和部分自治县建立了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了自治区电视台以外,全区有15个自治州、地区、市和4个县建立了电视台。西藏自治区共有电视台及电视差转台103个,80%的县城可以收看中央电视台的节目。截止2008年,全国主要民族地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电视播出机构,云南有16家,其中藏语1家、彝语2家、傣语8家、景颇语5家;新疆有61家,其中蒙古语5家、维吾尔语37家、哈萨克语16家、柯尔克孜语3家;内蒙古有蒙古语电视播出机构32家;广西有壮语3家。[3](p546)

二是民族地区电视事业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和电视新科技的迅速发展。如新疆电视台为大力实施“走出去工程”,每天制作60分钟的柯尔克孜语节目《今日中国》,向吉尔吉斯斯坦传送播出;制作15分钟的维吾尔语日播节目 《走进中国》,向乌兹别克斯坦传送播出;哈语新闻综合频道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和巴彦吾力盖省首府吾力盖市播出。成立于1985年的西藏电视台,1999年10月1日正式上星,2003年西藏卫视藏语频道顺利落地尼泊尔。内蒙古电视台蒙古语广播电视卫星节目分别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和俄罗斯乌兰乌德等城市落地入户,实际上发挥着“国家蒙古语台”的独特外宣作用。内蒙古蒙汉语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中星6B卫星传输,覆盖我国全境及亚太53个国家和地区。广西电视台近年来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中国-东盟合作之旅”广播电视跨国联合采访、“聚焦广西·北部湾”国际广播电视联合采访蜚声海内外,以东盟为重点的广电外宣工作取得新突破。少数民族电视科技方面,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有了质的飞跃。以新疆电视台为例,1979年开播彩色电视,1984年4月通过电视通信卫星,录相转播中央电视台的当天新闻当天播出,结束了从北京航寄中央台新闻的历史。进入新世纪,少数民族电视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不断加速。如新疆加快了高新技术在电视节目采集、制作、传送、播出及存储等方面的应用,逐步实现了电视节目采集、制作、播出数字化,节目传输、交换网络化,至2010年全疆县以上城市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

三是少数民族电视自制和反映少数民族的电视节目逐步增加。以2008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电视台自制电视节目总时间达到339340小时,具体而言,内蒙古为62828小时、广西为86113小时、云南为29434小时、西藏为5316小时、宁夏为34506小时、新疆为55789小时。[3](p547)由于自制节目的增加,电视节目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多彩,富有地方和民族特色,有些节目被中央电视台采用,向全国播放。延边台曾参加中央台举办的《小百灵歌会》,其参赛的6个节目全部获奖,有的节目甚至推荐到国外。特别是向全国宣传报道少数民族和面向少数民族的节目数量逐渐增多,形式更加多样。1983年开办的《兄弟民族》专题节目,已经拍摄播放了40多个民族的节目200多部,其中有专门介绍一个民族的,如《中国的哈萨克》、《基诺的黎明》等;有介绍少数民族文物古迹的,如《成吉思汗陵》、《牛街清真寺》;有反映少数民族风土人情的,如《侗寨风情录》、《查白歌节》;有反映少数民族现实生活和发展变化的,如《川藏纪行》、《鄂西行》等等。26集大型电视系列片《唐蕃古道》,以较高的艺术手法和丰富多彩的内容,介绍了唐代文成公主进藏走过的古道上的山川景色、风土人情和汉藏民族关系,展现了这些地区少数民族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生活、新风貌,受到国内外的关注和好评。

(三)少数民族的电影事业从无到有。一是少数民族电影机构(包括电影制片厂、电影院、影剧院和放映队等)的逐步发展壮大。改革开放后,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少数民族电影事业的春天真正来临。从现有的统计数据来看,自1979年至1988年的10年间,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电影事业在影剧院、放映队和从业人员等方面,皆呈稳步发展态势。截至2006年底,西藏、内蒙古、宁夏的部分民族地区已率先实现一村一月放一场电影的目标。目前,我国民族地区农村电影放映覆盖率已达到60%。

二是少数民族题材影片生产数量的不断增长。在上个世纪80代中后期,少数民族电影出现创作高潮。1984年,全国生产少数民族电影12部,1985年生产11部,1986年生产14部,1987年则达到19部。在电影所反映的民族对象上,有32个少数民族出现在了银幕上。除了蒙古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彝族等继续占据少数民族电影的主体地位之外,一些人口较少民族也开始走上银幕。进入新世纪,以2007-2008年为例,全国生产少数民族电影51部,占全国电影总产量的6.3%。[4]

三是少数民族题材影片艺术质量有很大提高。这一时期涌现出一些为人称道的优秀影片,如《从奴隶到将军》、《青春祭》、《不当演员的姑娘》、《傲蕾·一兰》等。同时,这一时期的少数民族电影在表现民族风土人情等一般民族性上获得了新的突破,如《婼玛的十七岁》将少数民族的地域风光表现提升到了一个更高层次,影片中所展示的哈尼梯田已超越了自然风光本身,而是被赋予了一种人文和精神象征意义。尤为值得重视的是,这一时期的少数民族电影开始对少数民族进行历史性省思,深度发掘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特性,深层次拓展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的主题。如电影《松赞干布》、《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东归英雄传》等,不但真实再现了民族历史风貌,还对藏、蒙古两个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社会心理结构、民族精神等进行了准确的描述,原汁原味地揭示出潜藏于内的人文意味,使影片获得了厚重的历史感和深邃的文化意味。特别是近些年来,数字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开始在少数民族电影创作中大显身手,极大地丰富了电影的表现手法,如《嘎达梅林》,用数字技术营造出千军万马在广阔的草原上厮杀的悲壮场面,这种有着独特民族品味的视觉体验给观众留下永久的震撼;而《天上草原》用数字技术对音乐加工,使富有民族特色的音乐更加生动、贴切,更好地完成了对蒙古民族的心理描写和精神刻画。[5](p253-254)

三、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广播影视是传播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阵地,是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基本手段,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千家万户最普及的渠道。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加大经费投入和扶持力度,在改革之中谋发展,积累了极其宝贵的经验。

一是各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是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重要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存在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有关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方针政策。198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这是我党对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在法律层面上的规定。为了防止在民族广播影视中发生引起民族问题的因素,包括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问题,中宣部和国家民委等部门还在有关文件和法律中,提出了宣传中需要把握的若干重要原则,增加了禁止“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6](p198),保证了少数民族广播影视的健康发展。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国际国内形势新特点,对民族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论述。江泽民1992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族语言文字的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2]进入新世纪,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又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方针政策。2009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其中对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事业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民族类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成果,扩大民族地区广播影视覆盖面,对设施维护进行适当补助,确保长期通、安全通。[6](p199)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和扶持力度,是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坚实基础。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央有关部门相继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西新工程”,即专以扶持和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播电视事业为内容的文化工程,国家在政策上扶持在资金上加大了投入。就“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而言,该工程是为了解决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盲区”农民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问题而由国家组织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由于少数民族多地处偏远农村和山区,所以民族地区无疑被纳入了这一工程的范围之中。国家还投入专门资金扶持民族地区广播设施建设,1998年国家投资2000多万元,对245个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中的207个县(含27个边境县)进行了广播设施建设投资补助,使民族地区的广播覆盖率大大提高。2007年和2008年,国家财政安排建设资金6.56亿元,对八个民族省、区13.04万个“盲村”广播建设予以补助。到2009年底,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八个民族省、区25.56万个“盲村”的建设任务。同时,2008年国家财政还对八个民族省、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给予补助3039万元。在电影译制和创作方面,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国家在内蒙古、西藏、新疆等10个省、区各建立了1个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研发出电影译制数字化新技术。仅2008年,国家用于补助广播影视译制经费就达1.3亿,有关部门平均每年免费提供45部优秀影片版权用于少数民族语译制,2005年至2008年以来累计提供电影199部,有效地缓解了少数民族语影片片源短缺的问题。国家财政对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创作也给予了大力扶持,将其纳入农村题材影片或重点影片的资助范围。[7]

三是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是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根本原则。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是我们办一切事业的根本立足点。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更不能离开民族地区实际和少数民族广播影视宣传的特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够发达,文化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社会发展速度较为迟缓,物质生产的商品率偏低,市场经济意识也比较薄弱。这种长期形成的特殊现实,不仅影响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同时也制约着以经济发达、科技进步为基础的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此外,我国少数民族广播影视宣传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传播内容既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总路线、总政策,还要充分体现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因而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在宣传手段上,既要以体现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共性为主,又要充分体现各民族的特殊需要,因而这一宣传领域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翻译、播音上的通俗性;由于各民族的生活环境、历史沿革和文化传统具有多元性和地域性,因而少数民族广播影视节目的采录和制作又具有极为珍贵的文献性。因此,在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建设过程中,党和政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注重效益、协调发展,实行了中央与地方并举、广播与电视并举(在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首先注重发展广播事业)、有线与无线并举的方针,实行大中小功率相结合,以中小功率、多布点为主;中短波、有线和调频覆盖相结合,以调频和短波覆盖为主;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短波和卫星相结合,以卫星传输为主;广播电视覆盖网的建设,城市和乡镇相结合,以发展乡村小型广播电视收转站、单收站为主;广播影视事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把人才培养摆在超前位置的方针,取得的效果是举世公认的。[8]上述特点,形成了我国少数民族广播影视节目和事业建设的特有风格。可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具有中国气派和民族特色的宣传体系。

四是在改革之中谋发展,是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的内在动力。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广播影视运作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是由于以往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等原因所致。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之下,广播影视事业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过渡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因此,我国少数民族广播影视的发展,只有转变观念,尽快从计划经济的束缚中走出来才有出路。观念的转变、深化改革是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走向市场的前提条件。首先,在管理体制方面,少数民族广播电视已打破了过去一个电台、一个电视台独家经营的格局,这是社会对广播电视发挥多功能的需要。为应对四级广播电视伴生的同质化和资源浪费,2001年5月和6月,内蒙古电视台和新疆电视台通过与区内同级经济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合并,率先完成了有线与无线合并,且进行了频道专业化探索。目前,两台分别有7个和11个电视频道,服务不同民族语言受众群。在经费拨款方面,也由过去一种体制,逐步形成现在的差额拨款、全额拨款、自收自支多种体制。其次,在内容制作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事业要尽快走向市场,就必须开拓新的领域,提供各种信息,活跃丰富人们精神生活,并以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传播。为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少数民族广播电视针对本地区文化差异和地域资源,纷纷加强本地新闻、实用农牧业资讯等方面自采自编,其中的民族文化和旅游板块,促进了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和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广西卫视的《寻找金花》、内蒙古卫视的《蔚蓝色的故乡》以及西部十二省(区)、直辖市联播的《西部大开发》等栏目早已成为国内知名品牌。而广西卫视的《走进东盟》、内蒙古卫视的《索伦噶》也开启了一条少数民族电视媒体走出国门与邻国媒体合作的海外拓展之路。再次,在队伍建设方面,为配合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多元化信息需求等因素导致的自采自编比例增加,少数民族广电部门在加强新闻人现代意识培养的同时,把在职培训置于重要位置。新疆电视台通过组织采编、翻译和主持人业务培训班,为少数民族省(区)媒体培养政治思想过硬、新闻业务精良、民文汉语皆通的新闻工作者队伍。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实行不拘一格的人才使用战略和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率先实行聘用制,并坚持“按劳分配”,使那些劳动出力、工作出色、智慧出众的人大有所为,多有所得,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增强广电部门的活力。第四,在产业经营方面,20世纪90年代后,少数民族广播电视开始引入广告理念,拓展多元盈利渠道。他们在增强竞争意识的同时,加强了广告刊发意识,并试水广告代理制等。[9]2003年,青海电视台和内蒙古电视台开始尝试广告代理制,分别将电视广告经营权委托至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和上海开麦拉传媒。在具有稳定经费支撑的基础上,青海电视台推出首播剧场“润德剧场”,内蒙古电视台则致力于汉语卫视草原文化特色的深耕。除广告代理制的收入外,少数民族媒体通过分类媒体整理资源,进行图书出版、光碟刻录等方式,构建了多元化的盈利渠道,积极创新寻求新的发展途径。

[1]魏洪庚,董森.中国少数民族广播电视跨世纪发展的宏观思考[J].当代传播,1999,(3).

[2]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

[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0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4]魏国彬.强化民族团结要重视发展少数民族电影事业[E].中国民族宗教网,2009-9-24.

[5]张文燕.中国少数民族电影流光溢彩的60年[N].中国民族报,2009-10-19.

[6]李资源,等.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7]数据源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司.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E].国家民委网站,2009-9-18.

[8]张小平.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广播电视的几个问题[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97,(6).

[9]白润生.探索中前进:少数民族新闻事业三十年[J].中国报业,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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