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对策研究

2013-05-28 05:43王红珠
科学导报·学术论坛 2013年3期
关键词:民间资本战略性新兴产业途径

王红珠

【摘要】文章从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义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民间资本流向的现状和阻碍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因,从五个方面探索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途径和机制,最后提出了推动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六个建议。

【关键词】民间资本;战略性新兴产业;途径;机制;建议

一、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严业投资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民间资本一直缺乏稳定的投资渠道。以往大量民营企业主要从事传统工业,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调结构,促升级”,许多传统制造业最近几年面临转型升级的困境,使得大量的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开始寻找新的出路。但当前很多民间资本并未能如愿进入实体经济,反而变身游资,成为扰乱经济秩序、抬高物价的因素。因此,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对于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助推我国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加速科技创新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我国很多产业多年由国营企业把持,近乎垄断,即便国家降低门槛允许进入,民间资本真正进入也比较困难。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则不同,该产业刚刚起步,民间资本可与国有资本处于同一起点,并能享受到更为公平的待遇。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市场开放、多元化主体竞争的新领域,为民间资本的进入提供了重大机遇。

二、当前我国民间资本投资流向分析

我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民间资本造就了大批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也累积了庞大的民间资本。但无论是与国有资本投资的横向比较,还是与往年民间资本投资的纵向比较,都显示出当前我国民间资本投资明显不足,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还没有完全恢复。随着政府投资的规模和效应的递减,从目前的情况来分析,充沛的民间资本能否被真正有效地全面激活,关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但当前我国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间的流动存在严重的瓶颈:

一方面我国积累了巨大的民间资本,但由于各种显现的和潜在的原因,民间资本投资的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却不高,存在低档次、粗放型投资的趋势,只考虑那些回报周期短、低水平扩张产能的项目。向高新科技、集约型投资的转变尚不能实现,很多民间投资不能把握国家经济的长期走势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不能把自己的资金投向与产业升级的方向、政府引导的目标有机结合,盲目热衷于“短平快”的项目,既不能提高投资收益,也没有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却资金紧张,大量缺少资金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不少中小民营企业,在向正规银行信贷求而不得的情况下,只能转向求助于民间借贷市场,寻求民间融资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市场监管,民间借贷不仅推高了民间融资利率,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也进一步加剧了其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规模巨大的民间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而需要资金注入的中小企业又找不到资金来源。在此背景下,我国要从破解民间资本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两难”困境出发,要正确引导民间资本的投资流向,理顺投资渠道,清除投资过程中的隐形障碍,将民间资本有效转化为产业资本。

三、阻碍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因分析

一直以来民间资本在新兴产业领域投资比重相对较低。当前,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几个障碍:

一是民间资本对新兴产业不熟悉,往往选择快进快出的产业,或虚拟产业。所以,政府需要通过规章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新兴行业投资中的安全。

二是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对新兴行业不了解,所以投资是相对谨慎的,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新兴产业的介绍和引荐,让民间资本有信心投资。

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往往是投入资金大,回报周期长,而传统民间资本希望投资“短平快”或速成的项目和产业上。

四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体制不完善,投资不足。国家目前还没有健全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处于成长阶段的新兴产业,很难通过正规银行信贷或上市来获得资金融通。

要破除这几方面的障碍,就需要在政府主导下,构建相关的对接平台,引导民间资本转变投资思路,加强新兴产业与民间资本的对接与交流。

四、探索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新兴产业的途径和机制

虽然我国已经向民间资本敞开了大门,使其“可以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但这并不意味民间资本就“愿意进入”。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这类企业大多存在研发投入高、初期不易进入市场、融资比较困难等各种问题和风险,民间资本虽然“可以进入”却可能会出现“不愿进入”的现象,潜在的民间资本也更容易形成游资,这正是国家应该高度关注的问题。因此,要破解这些难题,各地应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创新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新兴产业的途径和机制。

(一)清除针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

在一定程度上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存在一些隐性障碍,一些地方政府或园区在投资规模、产能大小等方面设置门槛。各地应对那些阻碍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准入条件进行及时清理,不在注册资本、土地供应、投资规模、产能强度等方面针对他们设置门槛。要利用民营企业对市场和技术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及其本身的体制机制优势,重视发挥他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的探索、试错等风险承担功能。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通过利益诱导民资流向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金额大,产业周期长,而民间投资又往往难以享受到与国企同等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和政府注资等优惠政策,往往显得动力不足。各地政府可以利用财政资金建立专项补助,降低高风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融资成本。还应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细则,通过资源补偿、税收返还、价格补偿、利差回报等方式保障民营投资的收益水平。做到既“晓之以理”,又“诱之以利”,使民间投资有利可图,增强其投资积极性。

(三)提高民间投资能力和水平的前提和基础是推动民企转型升级

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而言,光看清投资方向还不够,还必须看清宏观经济形势,并根据自己的能力采取适当的策略。既要量力而行,注重投资节奏,又要脚踏实地,尊重市场规律。应引导民营企业把握好后危机时代面临的六大机遇,支持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瞄准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投资或联合投资资源消耗低、发展后劲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自身转型升级,提高民间资本的竞争力,带动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优化投资服务,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要激励民间投资,就应构建社会化投资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化投资服务机构,完善民间投资综合服务项目,包括管理决策、营销策划、投资咨询和审核报批等方面。搭建综合性投资信息网,为全社会提供准确、充分的投资信息,帮助民间资本准确了解政策、技术和市场,正确筛选投资项目。同时还应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权益的有效保护,使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让他们愿意投资、敢投资。

(五)制定实施细则、认真开展试点、先期启动重点,理顺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路径

首先,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新兴产业的实施细则,明确民间资本进入的细分领域与途径、资质要求、运营管理服务办法等内容。其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据实施细则,在本行业领域内加快开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兴产业的试点,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及进度安排。最后,结合当地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各地应该先期选择一两个重点产业或项目进行突破,作为启动民间投资的重点,重点启动的项目要有突破性实质进展,发挥引领作用。

五、推动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

“十二五”时期各地应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的特点,结合当地产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总体思路和规划,确定战略目标和发展重点,列出具体新兴产业发展领域、发展方向、时间表、线路图。选择几个重点产业或项目进行突破,加快转化或引进一批重大科研成果,推进产业升级和产业价值链向高端延展,形成高端产业集群。依托各地的专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培育一大批创新能力强、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以民营企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特别要积极扶持代表着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科技企业,对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将产生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一站式”办公,全面公开办事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完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项目审批(审核)部门间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

(三)构建扶持民间投资发展新兴产业的税收支持体系

一是坚持“少取多予”的方针,通过推行结构性减税、减少企业税外费用征收等手段,对从事新兴产业的企业进行“减税、减费和贴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提高创新企业和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二是研究制定扩大增值税优惠范围,对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产业相关民营企业的出口实行退税政策;对尚未纳入征税范围的非循环经济范畴的重要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此拉开其与循环经济产品的税负差距,体现新兴产业优势,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新兴产业的行业所得税率至15%;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三是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开发基金和结构调整准备金允许税前列支;加大投资抵免力度。建立技术准备金制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提取准备金,用于研发、技改等。

(四)建立民营企业政府专项采购制度

要加大政府采购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允许在地方政府预算内财政支出范围列支,确保民间资本投资后的销售渠道畅通。完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民间投资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支持民间投资企业通过价格、安全、质量、服务的竞争赢得市场。

(五)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引领作用

近年来,政府在创业投资领域的角色正在发生转变一一由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不再直接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公司,而是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进而引导这些资金的投资方向。各地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吸引外地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当地,推动本地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基金业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不是政府引导基金,它是一个完全由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产业基金。可以说,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正确引导民间资本的流向。

(六)提供技术支持

由于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研发力量薄弱的情况,致使民营企业吸引高端人才较困难,也难以争取到政府支持的科技开发项目,更难以参与标准制定和前沿技术研发。因此应该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进行项目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引导企业自主创业,使民营企业逐步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研究开发任务。

六、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一直是我国经济的一大特色,民间资本更是国民经济的活力所在。我国当前虽然已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但“可以进入”只意味着刚刚开始。面对我国雄厚的民间资本,如何加以科学引导,将相关政策细化落实,既可以避免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不畅的问题,又可以给战略性新兴产业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正是我国各级政府应该关注的问题。

猜你喜欢
民间资本战略性新兴产业途径
求解含参不等式恒成立问题的三种途径
减少运算量的途径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模式和风险防范研究
剖析中国民间借贷的发展趋势
临汾市民间资本的流向研究
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十二五”回顾与“十三五”建议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间接融资支持研究
民间资本运行态势研究:以温州为例
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位培育模式、机制与策略
用“分拆”法探索数列不等式放缩裂项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