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彭俊华
抗体合格率提高4个百分点 疫病净化减少农户损失9.8亿元
2012以来,江西省始终坚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推动生产、保障安全的重要抓手,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狠抓免疫、消毒、监测、检疫、净化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96%,较去年同期提高了4个百分点,连续第七年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连续两年没有发生口蹄疫疫情,其他重大动物疫情保持平稳,有效化解了年初生猪腹泻病疫情的影响,促进了主要畜产品产量保持较快增长,为保障畜产品市场充裕供给、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三点:
“两个率先”创新推进。在全国率先开展种猪场猪瘟、猪伪狂犬和奶牛布病、结核病“四病”净化工作,坚持政府监管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对病原阳性家畜按规范进行淘汰、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四病”检测阳性率明显下降,畜禽死亡率降低。据测算,通过疫病净化减少农户损失达到9.8亿元。在全国率先开展强制免疫疫苗质量盲样试验与调查评估工作,实行末位淘汰制,对综合评估最后一名的企业暂停其下一年度投标资格,严把疫苗质量关。
“四项创新”科学防控。在全国首创申请验收、每月补免周、免疫告知、免疫分类管理和飞行检查等五项免疫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春防和秋防集中行动及日常补免工作,确保了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创新完善疫情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和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建立定期分析会商制度,科学评估动物疫病风险,切实掌握疫病动态。创新动物卫生监管机制,大力开展依法治牧年活动,设立了2344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建立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及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制度,强化养殖、流通、屠宰等各环节监管。创新社会化参与机制,建立养殖场动物防疫与质量安全承诺制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以乡为主、整村推进、社会组织(合作社、协会等)广泛参与”的防疫工作机制,明确养殖场户为动物防疫义务的主体责任,构建了政府——业务部门——养殖场(户)三重责任体系。
“三个健全”强化保障。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以“市县有冷库、乡镇有冷柜、村村有冷包”的冷链体系建设,重点强化乡镇畜牧兽医站、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兽医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建有乡镇畜牧兽医站1490个、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8个、兽医实验室98个。健全动物防疫队伍,初步形成了以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为主体,以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为补充的新型兽医体系,现拥有官方兽医4336人、职业兽医9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7149人。健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从2012年起,对设区市农业局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了长效考核机制,有效确保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