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依法维护侨益的生动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落政后代经租侨房处理工作纪略

2013-12-18 10:25文乔明宗
上海人大月刊 2013年1期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

文乔明宗

大依法维护侨益的生动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落政后代经租侨房处理工作纪略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市人大听到侨界反映最突出的就是落实政策后代为经营租赁侨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问题;进入21世纪,多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都希望政府尽快解决;2006年,全国人大来沪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时也要求上海市政府抓紧妥善解决;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侨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时,在肯定政府成绩的同时又明确指出此项工作进展过缓,要抓紧解决……

十多年过去了,201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落政后代经租侨房处理情况报告,这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继2009年4月和2011年4月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报告后的第三次审议,也是政府在人大监督下对侨界民生老大难问题的郑重回应,对侨心凝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际友好力量培育起到了积极作用,充分体现了人大制度的价值和权威。一些已是白发苍苍的侨眷激动地向海外亲友报喜:“困扰几十年的心病终于化解了!上海这座城市确实是讲法治、讲诚信的,对侨胞和老百姓都是负责任的!”

那么,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为何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多次鼓与呼,历届市政府也想努力解决却始终未能彻底解决,其困难到底在哪里?本届人大常委会又是如何通过持续监督,使老问题有了新突破的?

一件代表议案引出的难题: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困境相交织

2008年1月黄振等11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涉侨代经租房落政问题》议案被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立为正式议案,负责办理的市人大侨民宗委经调研发现难度的确很大。这既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在房产价格快速上涨的当下又是个十分现实的利益问题,情况错综复杂。一方面,侨房业主们认为此乃自己祖屋,在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收回其使用权天经地义,也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公理;另一方面,承租户们认为当年是经政府分配入住的,且代经租房不得买卖的限制使其既无法享受房改优惠政策,又错过了房价较低时改善住房的机会,现在要腾房当然得有合理补偿才公平,因而其预期的腾退补贴价格普遍较高;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对于如何处理好业主与承租户之间不同利益诉求的认识也尚未一致。面对这些矛盾,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全面考虑,既要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政策与法律的关系,还要督促政府平衡好侨房业主和承租户之间利益关系,公平公正地对待这两个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难度之大,未亲历者难以想象。

但是,“侨界群体在呼唤、老百姓也有合理诉求,人大怎能不呼应?”常委会和侨民宗委领导感到,这不仅是关系侨界群众利益的事,更是关系凝聚侨心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树立上海乃至中国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形象的大事!正是凭着这种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热忱和决心,市人大不仅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提升至常委会层面的专项监督工作,而且这一“督”就持续近一届,不获实效绝不收官……

一个跨委员会组成的监督小组: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代经租侨房处理工作涉及政府房地、城建、财政、侨办等多个部门,人大只有突破以往一般只由一个委员会负责开展专项监督的惯例,搭建常委会层面的工作平台,整合各相关委员会力量协同开展,才有可能达成监督目标。为此,在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2008年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牵头,内司委、财经委、城建环保委、侨民宗委和预算工委有关人员参加的“市人大常委会落政后代经租侨房专项工作监督小组”。小组成员来自不同的工作领域,在法律法规、城市建设、房屋管理、财政经济、预算编制、涉侨政策等方面各有专长,这种专业性和互补性,对于多角度思考化解难题的方法、整合各方专业优势协同作战十分有利。四年多来,监督小组先后召开八次会议,次次有主题、有重点、有成效,每每在监督推进遇到难题的关键时节及时给予指导,推动整项工作顺利前行。专项工作监督持续了一届,监督小组也运作了一届,这种行使监督职权的整体性和坚韧性,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历史上并不多见。

一次关键性的约见:艰难突破瓶颈、体现人大监督优势

监督工作伊始,各区政府房管部门纷纷“叹苦经”:2006年政府制订的腾退补贴标准与当前房产价格及动迁补偿标准相比过低,不少承租户宁等动迁也不愿腾退,如标准不调整,处理工作将很难继续。市有关部门则认为“标准不能突破,不能随意开口子。”工作似乎陷入僵局。

越是艰难之处,越能显示人大为了人民利益敢于担当的勇气和魄力。2009年3月,经慎重研究并经常委会领导同意,根据监督法、代表法等有关规定,侨民宗委约见了分管副市长沈骏进行专题沟通,提出鉴于目前市场环境与政策出台时已有很大不同,建议市政府调整相关标准,并针对部分承租户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加大对腾退安置房的支持力度。这一建议得到了沈骏副市长的积极回应,他在会上就统一思想、突出重点、适度调整补贴标准、建立协调机制等提出了八点意见,对推进下一步处理工作起了关键作用,也大大激发了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处理工作的能动性。这次约见一举打通工作瓶颈,多年障碍一朝扫清,以后监督推进的道路就显得相对顺畅,充分彰显了人大监督的优势和实效!

一次决定性的会议:吹响监督推进的“集结号”

“人大的监督对政府而言也是支持,使我们推进老大难工作更有底气。我们会全力做好这项工作!”2009年春天,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落政后代经租侨房处理工作专题调研会在长宁区召开。尽管会场外春寒料峭,但各相关区政府负责同志充满信心的表态,令会场内气氛热烈。刘云耕、王培生、姚明宝等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房地、财政、侨务等部门负责人,徐汇、长宁、静安、原卢湾、黄浦、虹口(后又增加了杨浦)等六个有处理任务的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管区长及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一一出席,会议规模之大、出席人员之全在侨民宗委工作历史上都属首次。应邀参会的市人大代表感叹“没想到人大监督这么‘结棍’,竟能把市政府领导和区长等都请过来,看来人大依法监督是动真格的!”

会上,市人大与会领导希望政府深刻认识解决好代经租侨房问题的重要意义,痛下决心、抓紧抓早,争取三年基本解决的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负责人先后汇报情况,表达了信心和决心。监督推进的“集结号”由此吹响!

一种有效监督模式的探索:上下左右联动、激发各方动力

市人大监督的优势就在于能听到市区两级政府方方面面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有利于站在全局和整体高度来研究问题,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激发和调动各方面力量。比如,针对有区人大反映区级政府缺少腾退专用房源、希望市里适调有关办法以满足承租户合理要求、加快腾退步伐的意见,市人大侨民宗委高度重视,及时与市有关部门沟通,相关办法最终得以调整,一线处理工作顺利推进,这是市区两级人大联动监督取得实效的典型事例。上下联动的效果同样体现在市区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之间。这种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方式和联动机制,有助于实实在在地推动解决问题。

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担当:监督实践留下的启示

在市区两级人大持续监督和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艰苦努力下,自2009年4月至2012年6月,通过补偿腾退、作价收购、旧区改造等多种方式,已完成可解决范围内95%的承租户和建筑面积,实现了预定目标。监督工作虽已告一段落,但留下的启示却是深远的……

各级领导始终如一的关心和支持,是支撑人大专项监督工作持续推进的坚强保障。没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专项监督就难以取得今天的实效。2011年3月,市委常委会听取本市经租房问题处理情况汇报,要求市政府积极稳妥推进,这为代经租侨房处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刘云耕主任高度重视,要求侨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并亲自率队调研,就有关问题与市长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还先后八次作出重要批示,为大家指明方向、提振信心。时任市长的韩正同志亲自过问该项工作,要求市有关部门认真梳理问题、抓紧解决。王培生副主任亲自担任监督工作小组组长,自始至终牵头协调、悉心指导。

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是完善和发展人大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开展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权,更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要真正完善和发展人大制度,就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保证党的重大决策在人大监督中得到贯彻落实;也必须不断呼应群众关切来确定人大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更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力求监督实效,以实际行动来完善和发展人大制度。此次监督中就关键问题约见政府分管领导的做法,就是市人大对所任免官员进行监督的创新之举,不仅富有实效,也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价值追求。此次专项监督中市人大就积极探索运用司法途径化解矛盾,努力通过法治手段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当前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的大背景下,人大监督必须与法治建设相结合,通过大力监督法律实施、维护法制尊严,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真正顺民意、得民心、聚民力,人大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也才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这是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的一种价值追求。

猜你喜欢
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风盛正是扬帆时——聚焦漯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举措
2017年度《山东人大工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如何理解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
“专项巡视”,打虎上山再出发
监督宜“补”不宜“比”
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吗?
单项选择专项训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