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屋民居文化遗产保护初探*

2014-02-05 09:38邱旭光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土屋民居建筑

邱旭光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温州325003)

土屋民居文化遗产保护初探*

邱旭光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温州325003)

土屋民居是世界上居住人口最多的一种宅式建筑,至少到上世纪末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住在这种建筑里。这种住居方式自人类开始脱离穴居生活建造居室时起就已经出现,延续数千年以至今日。它不仅在建筑史上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价值,而且“代表着一种文明”:一种人类生存方式的文明记录和农耕文化的典型范例。土屋民居文化融自然与中国传统人文审美意象于一体,集山水田园之美与隐逸文化之韵,创造了现代都市倦态与都市空间狭隘渴求释放的“当然”途径。这一文化遗产在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化的双重改造中“瞬间”趋于毁灭,其拯救与保护由于文化研究的历史偏好而被忽视,其开发与利用由于土屋的“毁灭式”消失和现代都市的心灵渴求而孕育着巨大的市场价值。

土屋民居;文化遗产;文化价值;拯救与保护;开发

土屋民居是世界上居住人口最多的一种宅式建筑,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住在这种建筑里;是人类最早的居室之一,自人类脱离穴居巢居生活起,就开始建造土屋;是人类居住时间最长的住居方式,自筑室起居一直延续至今日,已有数千年历史。土屋作为农耕文明的历史见证,反映了农耕文化定居生产的特征,夯土、版筑及土坯建造技术在建筑文化史上具有基础性历史地位,土屋及其与中国传统文化意象相融合所形成的土屋文化,已不仅仅是建筑“物质文化”本身,更值得关注的是土屋文化“代表着一种文明”,是人类演进文化的物质形态。它贯穿整个漫长的农耕文明,相伴于工业文明,而至于今。

土屋,作为最普通的传统民众住居形式,作为满足人们生活基本需要的人类文化样式,一直以来未曾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也未引起文化研究者的重视。传统文化研究的价值取向是关注经典文化、精英文化、特色文化,对人类演进历程中的大众文化、普遍性事实容易忽视。因此,在建筑文化、历史遗迹等的研究中,宫殿墓寝、园林楼阁、寺宇庙观、城防关隘、礼制宗法建筑无不备加考据,甚至官商府第、城镇村落,也因其建筑的宏伟和集中,近年来作为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的热点,重新整修,焕然一新。相反,当初为生息而作的建筑形态——土屋却因不在文化关注的视域,随着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化的双重改造而“瞬间”趋于全面毁灭。以土屋、篱笆、水牛……为象征体的农耕文明,毫不留情地被工业文明、知识文明所退换;这种退换,在给予人们丰富的物质享受的同时,混凝土和钢铁的冷酷也在不断地吞食着人们的精神空间。于是,土屋在“毁灭”中,为精神被“压缩”的进入都市的人群留下了无限怀想的天空,也因此“增值”了自己。

一、土屋民居的源流及其历史地位

人类演进与生息的基本条件由吃、穿、住等构成,住居方式的演进记录着人类发展的基本历程,是人类演进文化的物质形态。原始先民由露天野处到巢栖、穴居,进而筑室为家,其演进漫长而卓绝。筑室而居的住居史又历经数千年,有茅屋、有土屋、有泥屋、有砖屋。混凝土的坚壁,现代建筑的辉煌不过是百年、数十年、十年的巨变,是住居方式的又一次飞跃。

人类自脱离山栖巢居洞穴生活,对住居的要求也就开始超越遮蔽、防御、栖身的需求,逐渐走向追求华丽,追求包含文化寓意的建筑形态。宫殿墓寝、城防关隘、园林楼阁、寺宇庙观以至礼制宗法建筑,成为建筑文化关注的主体,而当初为生息而作的建筑形态逐渐淡出文化关注的视域。从历史传统视角看,精美文化是人类文化追求的优先价值取向,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优先价值取向。建筑文化遗产因此取皇宫官舍、园林宅第、寺观庙宇,而舍店铺、民居。然而,文化的急遽大众化和现代化“毁灭重构式”的改造,普通传统民众住居作为一种历史残存,瞬间成为一种青睐,土屋民居也因此重拾其应有的价值。

(一)土屋作为住居的基本形式贯穿整个文明史

自筑屋起室,土屋文化便因土屋的历久长存而贯穿整个漫长的农耕文明,相伴于工业文明而至于今,并始终处于主体、基本的地位。用泥土作建筑材料建造居室,是脱离巢栖穴居之后,住房建造史上最早的居室营造方式之一。先是土台,而后是土墙,即夯土与版筑。《孟子·告子下》“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1],“版筑”所成即为土墙,其后又出现土坯墙。

殷商早期,夯土建筑已经出现。据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2]载:近年在郑州商城西北约20公里处石佛乡小双桥村一带,发现一处面积约15万平方米的商代前期官殿遗址,有夯土台建筑遗存;商代另一座王邑郑州商城,宫室区由20多座夯土基址建筑而成,土台一般高1-2米,面积小者百余平方米,大者达2 000多平方米。很多建筑基址为土台,河南柘城孟庄商代居址,邑内东南部是两片夯土台基。住房为半地穴式,面积不大,有灶坑,墓葬大多无随葬品,当为普通民居。考古发掘中发现的夏商时代民居,有用植物茎秆作里而外抹泥土的“木骨草泥墙”,有没有木骨而用草泥堆砌成的泥垛墙,有用夹板版筑法层层加高筑成的夯土墙,还有土坯墙。河北藁城台西中商遗址民居,为地面式,用土坯筑墙,面积通常在8平方米以上,也属于普通民居。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建筑,适应其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充分利用黏性黄土的特性,注重夯筑。

贫困农村男青年单身潮流汹涌而至,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积极改善当地当前经济落后面貌,增加农民收入,还需要政府部门未雨绸缪,提前规划未来大量农村单身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一方面,应完善养老制度,提高贫困农村单身群体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相关部门需进行政策引导,努力改善这一群体可能遭受的社会歧视,减轻其心理压力。最后,现阶段规划养老院或其他形式的养老机构时,应充分考虑新生代单身人群的生活和心理需求,使其能安享晚年。

到两周时期,夯土筑墙已经很普遍,岐邑宫殿甲组建筑基址的墙就是夯土坚筑而成[3]。汉魏时,一般民居为平房,居室大多数采用木构架,墙一般用夯土筑成。后来又出现了用土坯做墙的方法,土坯称之为“墼”,《急就章》颜师古注:“墼”者抑泥土为之,令其坚激也。用土筑墙不美观,人们于是在墙上刷白灰。唐代虽然在建筑方面大量采用砖木结构,但就目前掌握的史料来看,在乡间民居中砖瓦房虽然不少,但也不是全面普及。唐代民居瓦屋主要是以瓦盖顶,除极少数富裕人家用砖墙外,而一般房屋的墙还是用板筑的土墙,或用土坯来砌墙。例如湖北武昌一带民众居室在唐代就是版筑土墙,当时官吏牛僧孺就曾教当地民众改变版筑土墙,代之以砖[4]。唐朝名相宋璟出使岭南,虽然想改变当地简陋的茅屋草房,以减少火灾出现的可能而“教人烧瓦,改造店肆[4]148”,但到宋元时期,岭南地区一般百姓仍“垒土墼为墙,而架宇其上,全不施柱”[5]。

由于砖的坚固性,唐宋以后,用砖砌墙逐渐增加,以砖为墙体建筑材料的建筑物数量不断扩大,但砖体房屋的建造需要较高的造价。因此,到了明代,虽然一般建筑包括民居都开始用砖砌墙了,但贫穷者还是用土坯,并且以草替瓦[6]。就一般情况看,明清时代城居多瓦房,村居只有少数富庶人家住瓦房,穷人居草房。万历《新昌县志》载:城中富宦之家高堂广厦,砖墙围绕,“村乡多茅房土屋,仅庇风雨,其如城中之制者,仅仅一二两已。”[7]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民国。民国浙江城镇大部分是砖墙屋,农村大部分是泥墙屋;容易遭水灾的地方是砖墙屋,地势高的地方多泥墙屋;家庭经济困难的住茅棚房。河南省西南部汝州一带,当地村民基本上居住的是用土坯盖成的瓦屋……墙壁是用土坯垒成或者由土夯结实而成的,还有很多人住茅草屋。而江南丘陵地区乡村则为土墙瓦屋[8]。

土屋民居自产生以来,其主体住居者基本上是普通平民。数千年来,版筑土墙或土坯墙也始终是乡村民众住居墙体构成的主要材料。考古研究中,有关宅院建筑的墙体材料(墙体材料研究极少)多不说明,而且考古发掘研究也多着重贵族文化的整饬,很少计及平民文化的繁衍。然而文化研究的历史偏好并不能替代文化价值本身,并不能动摇土屋及土屋文化在人类演进史上的基础地位。

(二)土屋民居的特征、类型及其分布

由于史料记载对于城市宫殿、园林景观以及宗庙建筑等的偏好,民居史料极其匮乏,对于土屋的记载几近空白。同时,由于土屋的材料特征,泥土扶起则可成屋,推到即为泥土,重归于自然。因此,史前的考古发现,有关土屋的研究、发掘也极其贫乏。随着人工建筑技术的发展,权贵、富户多采用耐用、美观的砖、瓦、琉璃等建筑材料,也因为这些材料和建筑样式包含着“显性”的人类发展进步的技术和文化因素,遂成为传统史料的记载对象和研究对象。而民居建筑更多是就地取材,建成茅屋、竹楼、土楼、石屋。唐代诗人杜牧《唐故江西观察使武阳公韦公遗爱碑》记述:洪(洪州)据章江,上控百越,为一都会,屋居以茅竹为俗。①“俗皆土屋,惟有命者得以瓦覆之。”[9]民众居住的是简陋的土屋,只有有官爵的人才能住上砖瓦房。

普通民居土屋的结构极其简单,其基本形式为一堂二室,即包括一个厅堂,两个内室。《汉书·爰盎晁错传》:“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门户之闭,置器物焉。”[10]庶人居室一般以茅草覆盖屋顶,因此被称为“白屋”。《汉书·吾丘寿王》:“三公有司,或由穷巷,起白屋,裂地而封。”[11]颜师古注:白屋,以白茅覆屋也,平民住屋不施采,故称白屋。普通民居建筑,不仅因为平民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无力起造高楼大厦,而且官府有法规规定了它的建筑规模。“明代颁布房舍等第法令,普通居民百姓家居住的房屋,不得超过三间五架。”[12]因此,普通居民百姓的土屋,就规模而言,唯“简陋”而已;就形态而言,因各地风习而异。

夏商时期,今河南郑州、柘城一带即有夯土台建筑和夯土墙,而河南偃师二里头则有草泥土墙体民居分布;河北藁城台西中商遗址民居出现地面式土坯筑墙。黄河以北的河北北部及内蒙一带,有土石结构建筑与中原地区夯筑建筑略为有异;“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建筑,适应其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充分利用黏性黄土的特性,注重夯筑”[2]。四川广汉三星堆古城有木骨泥墙发现;此时,南方长江流域地区气候湿润,考古发现的建筑遗存,体现在木结构方面,如成都十二桥遗址发现的商代早期“干栏式”木构建筑、河姆渡遗址的干栏式建筑,但这并不意味着南方地区普遍是干栏式建筑。可见,夏商时期,我国土屋民居的分布当以中原地区为中心。这与中原地区是当时的农耕文明中心密切相关,土屋民居正反映了农耕文化定居生产的特征。自汉魏以降,砖瓦作为耐用的重要建筑材料,质量不断提高,北方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繁荣、发达的中心地带,砖瓦建筑得到大量推广,在普通民居中逐步采用,尤其是城镇建筑。到唐宋以出,这种局面开始向南方延伸,“唐代不少北方官员到南方任职时教当地百姓烧造砖瓦,改变竹屋草庐的旧俗”,如前文讲到的牛僧孺在湖北武昌改变当地民众版筑土墙,教代之以砖。宋璟出使岭南:“广州旧俗,皆以竹茅为屋,屡有火灾。璟教人烧瓦,改造店肆。”自唐宋至近代,我国北方地区砖瓦民居与土屋民居相比较,砖瓦民居所占比例呈较大上升状态。这就是现今长江以北广大地区砖瓦平房与土屋参差出现的原因所在。

民国时期,关于土屋的记载较为丰富,如:山西平民住宅多是平房矮屋,土窑、土楼;陕西宣州多以砖或土坯构叠为窑,上覆以土;河南省西南部汝州一带村民基本上用土坯垒成墙壁或者夯土而成;在浙江省,城镇民居大部分是砖墙屋,农村大部分是泥墙屋;容易遭水灾的地方是砖墙屋,地势高的地方多泥墙屋;福建民居土楼以其奇特形态现已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少数民族中,蒙古族人住居分两种——固定住宅和蒙古包,固定住宅大都为平顶土屋;西北宁夏回族民居一般多为土屋③;新疆回民一般住土坯房;壮族为板装房屋,民国以来多筑土墙[8]140。民国至二十世纪晚期,江南丘陵地区乡村住居形态多为土墙瓦屋。

二、土屋民居的文化遗产价值

普通土屋所代表的文化价值是“代表着一种文明”。据德国著名学者苏珊娜·帕尔奇的研究:今天世界上仍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住在黏土房中。首先在木料比较贫乏的非洲和亚洲地区,黏土是传统的建筑材料[14]22。

(一)土屋在建筑史上的地位和价值

我国古代墙体建筑材料主要是土、木、石、草苇、竹等天然材料,后来发展到兼用砖、瓦、灰等人工材料。土作为建筑基本材料,主要借助夯土、版筑两种技术。由于版筑墙的方法灵活性较差,人们逐渐用模制成块状的土坯,于是出现了最早的人工建筑材料——土坯。土坯是用泥土模制出比砖块略大的建材,用它构成一种砌体,用现代的建筑术语来说,就是小型砌块。夯土、版筑、土坯,共同构成了土屋住居的基本元素,并且自原始社会形成以来,共同向前发展,直到二十世纪末仍然在我国乡村住居建造中被人们广泛地使用。“夯土与版筑从商殷开始,经西周、春秋战国、两汉、三国、两晋、西北朝到隋、唐、宋、辽、金、元、明、清,从未停止过。我国疆域广阔,历史悠久,在全国各地使用的夯土、版筑方法,从来没有重样的,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各种类型的墙壁,也有各类的做法,形形色色。[15]343”

以生土为材料筑墙造屋,不仅仅是中国的住居方式,也是整个人类、人类祖先所选择的一种住居方式。苏珊娜·帕尔奇在《建筑的历史》中对这种住居方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黏土建筑方式:夹板筑墙术(Diepise—Technik),一种在木质框架中浇灌潮湿黏土的方法,在更早时的欧洲曾广泛传播。特别是法国,整个城市都可能是用黏土建造的。……今天环境保护者最先开始重新考虑黏土建筑。因为黏土是种建筑材料,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小。除此之外,黏土是种很好的绝缘体,屋外的酷热和严寒只会慢慢地影响到房间的温度。夏天,黏土房内保持着令人感觉舒适的凉爽,而在冬季,人们不需要怎么生火取暖,因而可以节约能源。如今,印第安人试着保护原来这些印第安村落所在地方的古老文化——黏土房。”[14]21-25夹板筑墙术在我国叫作“版筑”。用厚木料做成夹板,形成中空的槽型,倒土入夹板之中,用棒槌夯砸结实,层层累积,便形成坚固的土墙。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编著的《浙江民俗大观》有关于浙江泰顺泥墙屋以泥夯砸成墙的详细记载[16]。版筑术至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孔子十一代孙孔安国曰:“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信道所经,有涧水环道,常使胥靡刑人筑护此道。说贤而隐,代胥靡筑之,以供食也。”[15]343林徽因对我国传统建筑的研究中,就曾生动地描述我们的远祖在原始时代版筑土墙的情景,她写道:“诗经”里有一篇关于周初建筑的歌颂和描写……带了木板、绳子和版筑的工具来建造房子,他们打着鼓,兴奋地筑起许多堵用土夯筑的墙壁。[17]

夯土、版筑技术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可以说它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史进步的一种工程技术。在我国土建史上,产生了大量的“土”建筑,如土台、土楼、土平房、土仓库、土窑洞、土长城、土城墙等。秦、汉时代的长城遗迹保留到今天,其中的烽火台、军城、关城、仓城等基本上都是运用整土技术筑造而成的。土楼、土平房作为人类住居的基本形式,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

土屋不仅为走出巢穴的人们提供了遮风蔽雨的场所,而且开始提供了合乎礼仪、文明的生活环境。这种生活环境是在砖瓦、混凝土诞生之前,由廉价而便利的生土所提供。“万物不能越土而生,人亦万物中一物。”中国传统文化崇尚“天人合一”,土屋是人的生息与土的契合,是自然与生命的和谐,是定居的农耕生活与人的生产劳动实践的统一,是合乎生态理念的造化神功,是天、地、人三相融合的“聚气”之所。

(二)土屋民居的文化意象

土屋民居的审美意象并非在土屋的建筑本身,不在土屋的建筑精美与巧夺天工,即不在“人工”的艺术成就。土屋的审美价值在土屋与自然的融合;在混凝土、钢铁,在金碧辉煌与整齐划一之间,忽然间成为“自然的化身”;在返璞归真,在如同“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的文化隐喻和人对于贴近自然的留恋。孔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一山一水,人之立命所在。这就是在道路硬化,楼房鳞次栉比,村庄消失的时候,为什么土屋忽然具有了美的意象的原因。

中国是一个长期处于农耕文化浸润中的社会,中国传统文人对山水田园的酷爱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逸情怀,在传统文化意象中形成了极其深厚而广泛的文化积淀。这种文化意象已经普遍、深切地渗透于广大民众的心里,成为我国一般的文化心理现象。仅仅一首宋代诗人翁卷的《乡村四月》:“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就轻易地将人拉回到农耕社会“春耕碌碌”的乡村美景之中,让人流连忘返。这种魅力正是中国隐逸文化所独具的审美力量,也是借自然空间释放心灵空间的一种独特方式,是追求人格解放和心灵自由的“当然”途径。今天,土屋审美价值的形成,正是这种传统文化情结的遗传与扩张,是在“现代化”的挤压下,“士人文化”向“大众文化”漂移。同时,土屋这种审美价值的形成,也意味着土屋功能的转换:它不再单纯扮演人类生息住居的角色,而是在人类这种生存生息的住居方式即将消失和农耕文化即将消亡的时候,它将更多地作为一种文化意象而存在。

现代文明打破了自然的宁静,也改变了人类的存在方式。土屋文化意象恰好为失落的工业文明、知识文明释放一块怀想传统民间淳朴记忆和悠远思绪的实体空间:宁静、自然、原始的乡间土墙和泥泞小路、池塘和水牛、栅栏和喇叭花……以合乎自然的纯朴生活方式,以农耕生活与山水田园的回归,局部填补了畸形的现代都市生活。

三、土屋民居文化的拯救、保护与开发

(一)土屋民居文化的拯救与保护

土屋民居——曾经“代表着一种文明”,曾经数千年承载着人类文明的生生息息,在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化的双重改造中趋于毁灭。这是土屋的危机,也是一种文明的危机。这种文明演进的飞跃式发展,使农业文明的“承载对象”——土屋等也迅速地由“生活载体”演化为“文化遗产”,这种变化,在人类发展史上同样是史无前例的。

土屋作为最古老的住居方式,数千年的“使用”历史和最多使用人口的建筑物,毋庸置疑地“具有突出普遍价值”,而且事实上是一项具有辉煌贡献的“人类工程”(不是作为个体的某一栋或某一间土屋,而是一个概念),一项即将陨灭的“人类工程”。这一价值判断是对传统的文化保护观念的突破,是对保护“优秀的”和“有代表性”的文化“存留物”的贵族原则和精英文化理念的反叛或者超越。

1964年5月,在意大利威尼斯通过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威尼斯宪章》)明确指出:“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位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见证某种文明、某种有意义的发展或某种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作品,也适用于由于时光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在过去比较不重要的作品。[18]26”这是对文化遗产的一个科学合理的界定。土屋个体并不奇特,作为一个整体却极其伟大,是人类居住史的一个阶段;就其经历的时间而言,土屋的历史几乎就是农耕时代的历史。土屋作为“见证某种文明”的物质遗产,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大力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飞速发展,不仅因“时光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更在于它的“濒临灭绝”,一个数千年广泛存在的物质遗产的“瞬间灭绝”。这类因为普遍、广泛地存在而显得“在过去比较不重要”、被忽视的遗产,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威尼斯宪章》中已经纳入人类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范畴。文化遗产保护价值观的改进,正是人类一方面谋求飞速发展,一方面又不断地毁灭自己的过去甚至自身生存的环境,并导致人类自身继续存在的危机的觉醒。瑞典早在1850年前后,就有一批学者开始研究乡土建筑,提出把每个地区较特殊和有代表性的建筑搬到首都,建设世界上最早的露天博物馆,即1891年在首都建成的SKansen,以便让更多的人了解上一辈的生活,让国民了解那些已经消失的传统和生活方式[18]23。

(二)土屋文化的开发

土屋作为人类住居史上伴随人类时间最长的一种住居方式,具有四个方面的价值:第一,作为农耕文明的历史见证,反映了农耕文化定居生产的特征,它“代表着一种文明”,在人类住居演进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第二,夯土和版筑技术不仅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贯通整个建筑文化史。第三,中国传统的山水田园文化与土屋文化意象相融合,重筑现代社会人与自然的精神家园与心灵怀想,可以构造一个新型的现代休闲文化的理想空间;第四,土屋,作为最普通的传统民众住居形式,作为满足人们生活基本需要的人类文化样式,由于现代化“毁灭重构式”的建设,已经成为即将消失的“见证某种文明”的文化遗产。土屋文化的四重价值,不仅仅仰赖于对它的拯救与保护,更需要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弘扬。

土屋分布在广袤的乡村山野,分布在空旷恬静的田园山麓。从建造特征来看,土屋用土做建筑材料,经济实用,可就地取材,而且具有隔热、防寒、防火等性能,筑之成屋,推之为泥,回归自然;从居住环境来看,土屋冬暖夏凉,空气清新流畅;从气候生态来看,现代化已经使人类进入了温室时代,高温和热浪已经使北回归线以北的大批城市不断报告夏天酷热造成的死亡人数。空调在制造冷气的同时,也在制造更多的酷热。土屋的清凉适合老人、适合儿童,也适合疲惫的广大劳动者,去乡间休闲避暑。这种享受,原来是乡下人独享的“特权”,但是近年高速公路与私家车、高铁与动车的高度发展,使沿海发达地区与内陆,使大城市与乡村缩短了空间,而且大批都市人也已经具备外出休闲旅游度假的经济支付能力——这是新兴旅游市场开拓与形成的重要因素,城市居民向往的短期农村住居生活已经具备成熟的市场条件。

“闭塞”原本是乡村的弱点,在现代社会却又戏剧性地变成了另一种资源,成为都市人向往的净土。还原农耕文化,配合土屋民居的现代改造,并将传统文人知山乐水、闲情逸致的文化情结融汇其中,构建一个相对“封闭”的现代“世外桃园”,既是对乡村原生环境和土屋文化的有效保护,又为低碳经济开创一种新型的发展模式。

注释:

①洪即洪州,今江西南昌一带。引自:吴在庆.杜牧集繋年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695.

②在考古发掘中发现的夏商时代的民居,从墙体建筑材料及建筑技术言,有用植物茎秆作里而外抹泥土的所谓木骨草泥墙,有没有木骨而用草泥堆砌成的泥垛墙,有用夹板版筑法层层加高筑成的夯土墙,还有土坯墙。引自: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M].2001:105-106.

③回族土屋民居的作法:先用木条作框,把土填充其中,桩之使坚,以成墙垣。屋顶用湿土铺敷,平坦如广场。其建筑材料,自墙垣以致屋顶莫不用土,是纯粹的土屋,俗名“海大式房子”。引自:钟敬文.中国民俗史(民国卷)[M].2008:584.

[1]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M].金良年,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436.

[2]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31,71,79,105-106,108,110.

[3]陈绍棣.中国风俗通史(两周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156.

[4]钟敬文.中国民俗史(隋唐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41-142,148.

[5]万建中.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五代宋元汉族风俗)[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365.

[6]陈宝良,王熹.中国风俗通史(明代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435,433.

[7]钟敬文.中国民俗史(明清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58.

[8]钟敬文.中国民俗史(民国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42.

[9]脱脱.宋史(卷四百八十六)·夏国下[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0]赵一生点校.汉书·爰盎晁错传[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737.

[11]赵一生点校.汉书·吾丘寿王[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862.

[12]陈宝良,王熹.中国风俗通史(明代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365.

[13]江帆.生态民俗学[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182.

[14][德]苏珊娜·帕尔奇.建筑的历史[M].吕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9:22,21-25.

[15]张驭寰.中国古建筑源流新探[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0:343.

[16]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浙江民俗大观[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157.

[17]林徽因.林徽因文集(建筑卷)[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438.

[18]陆元鼎,杨新平.乡土建筑遗产的研究与保护[C].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26,23.

(责任编辑:汪焰)

Exploration of Earthy House Dwellings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QIU Xu-guang
(Zhejiang Industry&Trade Vocational College,Wenzhou,Zhejiang,325003,China)

Earthy house dwellings is a kind of curtilage-type building in which live the most population in the world,until the end of 20th century,there are at least one-third of the population lived in this building in the world.This kind of residence has already appeared and continued to the present for thousands of years since humans began to build a bedroom from cave life.It not only has the foundational status and value in the history of the building,but also"represents a kind of civilization":a kind of civilization records of human survival way and the typical example of farming culture.Earthy house dwellings culture,which merges the nature and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humanity aesthetic imagery,integrates landscape and rural beauty and hermit culture rhyme,and creates the"of course"approach for the modern urban tired people of thirsting for release.This cultural heritage tends to destroy instantly i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and modernization reform,whose rescue and protection are ignored due to the history preference of cultural studies. It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gestates huge market value because of the"Destruction-type"disappearance of earthy house and soul desires of modern urban people.

earthy house dwellings;cultural heritage;cultural value;rescue and protection;development

G122

A

1672-0105(2014)01-0073-06

10.3969/j.issn.1672-0105.2014.01.017

2014-02-10

201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浙江土屋民居文化遗产的拯救、保护与开发”(12JCWH02YBM)

邱旭光(1968—),男,江西修水人,副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建筑文化、高职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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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的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