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与抵抗
——对《修辞作为语用的对应学科》的评介与思考

2014-03-22 08:21张雅卿
关键词:预设原则学科

张雅卿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 350000)

合作与抵抗
——对《修辞作为语用的对应学科》的评介与思考

张雅卿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 350000)

《语用学学刊》2011年第43期《修辞作为语用的对应学科——在语言使用研究中开展竞争性合作》一文,对一直以来悬而未决的语用学和修辞学两大学科关系之界定提出新见解,并以“不合作原则”首次对当代修辞学的观念基础做出系统的理论归纳。该文将交流初始听话人是否与说话人合作作为区分标准,确定语用与修辞的分野。对这一新的理论视角进行介绍,进一步对其核心观点,即修辞话语预设了听话人的不合作(抵抗)以及由此产生的某种关系张力,进行思考与探索。

语用;修辞;合作;抵抗(不合作)

一、国内:语用与修辞

语用与修辞两门学科的关系一直为学界关注,众说纷纭而无定论。早自20世纪80年代,汉语界与外语界学者业已陆续开始讨论二者关系[1-3]。除部分学者将二者等同以外,大多数讨论集中在学科边界划线上,试图厘清界线,合理定位二者关系。概言之,学界主要有三种说法:同心说、向心说与离心说。同心说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认为两门学科重合[4-6];二是视二者为从属关系,如池昌海与王希杰认为,语用学大于修辞学,修辞学归属于语用学[7]。向心说包括联姻观与借鉴观:联姻观认为,应建立“语用修辞学”[8-9];借鉴观则认为,二者在各自研究中应密切联系、相互借鉴[10-12]。离心说认为,语用学与修辞学是对立关系,属于截然不同的两门学科[13-15],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二者全同关系的说法,施发笔认为,这样会产生“一门学科两个术语的模糊认识”[16]。宗守云则反对将二者视为从属关系,认为“修辞学和语用学是两门不同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有交叉,但并不存在谁包含谁的问题”[17]。对于联姻观的变体(即学科“圈地热”),王建华批评道:“同当今社会的房地产热相类似,修辞学界也有一种‘圈地热’,在某片领域标上一个标签:××修辞学,便标示建立了一门新的分支学科。至于它能否‘成学’,有无条件和依据是不大管的。”[18]宗世海与刘文辉则严厉批评了将修辞学与语用学“联姻”、整合的风气,力图揭示两门学科的差异。他们认为:“两门学科所揭示的原则性质不同。”[15]这一见解为理清二者关系指明了方向,具有现实的学术意义。然而他们所谓的“不同”只是“修辞原则是规范的,语用原则是解释的”这一建立在二元对立上的简单化表述,显然全面性不足。同时,他们对“principle”的汉译持保留态度,指出“将英文的principle翻译为‘原则’并不是很妥当的翻译……修辞学所说的原则是强制性的、必须遵守的;而语用学中的principle有‘法则’、一般原理之意,不指必须遵守的原则”。然这一观点亦含糊且语焉不详。总的来说,持“语用与修辞相互借鉴”观点的学者是主流,但往往未能说明二者差异究竟何在。

二、对《修辞作为语用的对应学科——在语言使用研究中开展竞争性合作》一文的评介

语用与修辞错综复杂的关系,对两个学科的学者造成一定程度困扰。探究两个学科的观念基础及其运作原则、厘清学科边界,对于明确学术分工与合作、开展跨学科对话以及促进学术共同体的健康发展均有重要意义。刘亚猛与朱纯深发表于国际语用学会会刊《语用学学刊》(Journal of Pragmatics)2011年第43期的《修辞作为语用的对应学科——在语言使用研究中开展竞争性合作》(Rhetoric as the Antistrophos of pragmatics:Toward a“Competition of Cooperation”in the study of language use)(下文简称《对应》),敏锐地把握这一学术修辞形势,系统梳理修辞和语用的关系,深入考查语用与修辞观念基础与运作原则的实质差异[19]。文章明确指出,修辞的出发点亦即原则(principles)与语用不同,在肯定了语用的观念基础是合作原则(principle of cooperation)后,原创性地提出修辞的真正出发点是不合作原则(principle of non-cooperation)。二者共同致力于探讨语言使用,彼此相辅相成却又同中有异。本文就《对应》三个主要部分有关观点作一介绍,以此为基础进行思考与探讨。

(一)语用与修辞关系渊源及现状:密切而疏远且充满误解的两门学科

关于语用与修辞在作为彼此学科“他者”的学术实践中分别是怎样的情形与印象,《对应》指出,一部分语用学者征用了修辞的概念却往往赋予其新的意义,从而对修辞形象造成一定程度的扭曲并致语用学界对修辞产生误解。即便是Geoffrey Leech这样的语用大家也不例外,其对“修辞”这一术语的使用不免使人联想到“换心术”①Leech在《语用学原理》(Principles of Pragmatics)一书中宣称他所用的修辞这一术语是传统的,指的是在交际中对语言的有效使用。然而,他所指派给修辞的意义中实际上排除了它与“有技巧地使用语言用以说服、文学表达或公共演说”的那门艺术特定历史传统的联系。当我们提到“修辞原则”时,通常是指那些指导修辞发明的总体纲领,诸如得体或认同等。然而,在Leech的新解释框架里,它们却是指对语言使用者施加限制及实现“良好交际行为”的“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等。此外,Leech的“修辞视角”只要求“说话人对听话人的意识造成如此这般的结果”,这一点偏离了古典修辞理论中规定的演说家的职责,亦即教诲、愉悦、尤其是促成行动的职责。Leech的模式征用了修辞的概念却赋予修辞以新的意义,将其作为整合现有语用范畴与原则以便形成新理论组态的一个焦点,其对“修辞”这一术语的使用不免使人联想到“换心术”。。其他语用学者虽对自己极具修辞风格的语用研究心知肚明,却往往对此讳莫如深。《对应》剖析了语用学中高频率流通的若干核心概念,如顺应(adaptation)、选择(choices)与凸显性(salience)等,指出它们其实是修辞学科中使用已久的固有词汇。总体而言,语用学者对修辞的做法存在双重脱节现象——“语用学家在使用修辞的时候很少坦然承认是动用了修辞,而当他们提到修辞时表述却又往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修辞”(Where“rhetoric”is explicitly talked about in pragmatic discourse,it is often made to signify or implicate something that bears little resemblance to what the term means traditionally.Where rhetorical thinking is involv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pragmatics,its presence is scarcely acknowledged.)②本文未注明出处的英文引文皆出自Rhetoric as the Antistrophos of pragmatics:Toward a“Competition of Cooperation”in the study of language use。。

同时,《对应》指出,多数修辞学者对语用不以为然,表现出一种“集体漠然”(collective nonchalance),乃至视其为不值一提的话题。修辞学者对语用学的理论兴趣,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皆与二者的关系不相称。少数几个例外却又几乎不约而同地把精力投向Austin与Grice,关注他们作为语言哲学家的一面。

(二)想象的对称:将语用观念基础误认为修辞运作模式

为拆除两门学科间壁垒,Dascal与Gross对语用(以Grice构想的语言使用为代表)与修辞(以Aristotle说服传统为代表)进行了细致对比。他们的近距离观察使人们注意到一系列深刻差异。比如修辞的中心关注是情感(pathos)与人格(ethos),而语用作为以推理为基础的认知理论(inferencebased cognitive theory)却与二者均不相干。Grice会话交流排除了对听众有意误导的可能性,而一个对有意误导现象不具备解释力的修辞理论是不可想象的。同时,Grice规定为交际使能条件(enabl-ing conditions)的合作原则在修辞互动中似乎也可有可无。然而,两位学者对这些差异不以为然,主张Grice合作原则也统辖说服性话语互动,坚持以推理为中心的认知理论改造修辞。在他们看来,修辞只需轻巧地对其术语进行技术性调整,即可实现Grice版“语用化”。《对应》提到,尽管这种经过哲学修补后加盟语用学的修辞学听起来很激动人心,但该论点在两个学科内却未能引发明显“言后效应”。之所以普遍缺乏吸引力,主要缘于两个原因:一是未能摆脱对两门学科彼此关系的“双重误解”(double misunderstanding);二是由于一门心思撮合语用与修辞“联姻”,造成其对两门学科的差异视而不见。基于语用与修辞观念基础与运作原则的深刻分歧,要在两者之间缔结学科盟约,其结果恐怕只会进一步加深业已存在的学术隔阂。

《对应》接下来逐一批驳两位学者关于“Grice合作原则也统辖说服性话语互动”之论据,同时对其研究中所遇观念暗礁进行反思——用以表述“联姻”双方的术语存在匹配错误,是一种想当然的对称。实际上,语用是以基础原则(foundational principles),尤其是合作原则描绘自身;修辞则以操纵情感、诉诸人格或有意误导等运作原理(modus operandi)进行自我定位。《对应》指出,沿Dascal与Gross思路,研究者找到了与合作原则有可比性又不兼容的修辞原则——不合作原则(Non-Cooperative Principle,下文简称NCP),认为这完全说得上是合作原则的对应原则。正是这一未被提出的基础认定,统辖着Dascal与Gross提到的修辞活动的各个方面。

(三)CP、NCP及错综复杂的学科关系

《对应》一文将NCP定义为:在与对方交流或谈话时,总是预设听话人不会自愿与你合作以产生预期的效果或结果;在听他人说话时,总是预设说话人不会主动与你合作,协助你从自己的角度看待当前的问题或按你自己的方式作出决定(When engaging and addressing another party,always proceed without assuming that the addressee would voluntarily cooperate with you in producing the effect orresultyoudesire.Whenbeingengagedand addressed,always respond without assuming that the addressor would voluntarily cooperate with you in your effort to see the matter concerned from your own perspective or to reach a decision about it on your own terms.)。

作为修辞基础原则的NCP与作为语用基础原则的CP(Cooperative Principle)在应用性与功能性上均有可比性。二者的对比将注意力引向作为两门学科观念基础的“合作”这一概念,关注“合作”在两门学科中各自所起的作用。《对应》特别指出,CP与NCP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势不两立”。正如其定义揭示的,NCP虽然排除对话交流中为实现说服效果而自愿合作这一可能,但同时也意味着某种非自愿合作的极大可能性,即对话任何一方都有可能被迫与对方合作。其实,修辞学者从未否认这种意义上合作的可能性。他们尽管私底下遵循NCP,却都公开承认合作是修辞过程的一个主要成分。肯尼斯·伯克甚至将修辞定义为“应用语言作为象征手段以诱使天生对象征敏感的人们彼此合作”(the use of language as a symbolic means of inducing cooperation in beings that by nature respond to symbols)。要诱发(induce)合作正表明它的缺席,等于间接肯定了NCP。将修辞等同于诱发合作,亦指出修辞行为的运作逻辑:尽管修辞行为初始阶段将“不合作”作为预设,它却是以实现、维持并扩大合作为最终目标。修辞恰恰是要应对乃至最终克服结构上预先被决定的一种不合作倾向。《对应》回顾了顾曰国先生的“修辞性合作”观,肯定了顾的部分观点,即修辞目标的实现是“使然的”而非“自然的”(“achieved”rather than“assumed”)。同时对顾试图将修辞语用化,亦即去掉传统修辞中与语用不一致而难以从语用角度解释的部分,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剥离了传统修辞安身立命的关系张力与说服动力的修辞,很难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修辞。

《对应》还深入挖掘了“合作”在两门学科中的微妙差异,认为“合作”尽管在语用学中指会话参与者遵守一套共同标准的总体协定,但在修辞学中却暗含两种不同的协定:说话人同意根据听话人实际做出一切必要改变与调整,以产生说话人意欲达到的修辞效果,听话人同意在说话人言之成理的情况下接受对方观点。这一差别的根源是语言使用者交际目的两种截然不同的预设:语用预设谈话参与者共同享有一个或一系列共同目标,至少是双方认可的大体方向,因此一套CP规定的准则通用于对话双方;修辞则不然,它预设说话人与听话人的目标存在分歧。如此看来,分别讨论各方遵循的合作规范,尤其是这些规范在“不合作原则”中呈现的“负象”(ironical embodiment),显得十分必要。继续使用CP作为NCP出发点或参照点,以Grice处理CP的方式看待NCP,《对应》提出以下两组说话人与听话人分别遵循的准则:

其一是说话人准则: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指所言应包含不少于要对说话对象产生预期效果所需的信息(Say no less than is required for producing the intended effect on your addressee.)。质量准则(Maxim of Quality),指只说听话人认为或能使他认为是真实或有价值的话(Say only what your addressee believes or could be made to believe is true or valuable.)。关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指只说听话人认为或能使他认为具有相关性的话(Say only what your addressee deems or could be made to deem relevant.)。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指说话方式要顺应听话人及交际语境(Adapt your mode of presentation to both your addressee and the context of communication.)。

其二是听话人准则: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指对说话人的认可不应超出你由衷信服的那些话(Concede no more to the addressor than you feel non-coercively compelled to.)。质量准则(Maxim of Quality),指(在说话者的言谈中)只同意你对其真实性或价值不存疑义的话(grant the addressor’s point only when you are not in doubt of its truthfulness or value.)。关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指(在说话者的言谈中)只考虑你觉得相关的那些话(consider only those of the addressor’s remarks which you find relevant.)。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指仅当你觉得说话者表达方式得体时才认真对待他的话(treat the addressor’s talk seriously only when you find its mode of presentation appropriate.)。

对比Grice合作原则,不难发现二者的鲜明反差:CP预设一种规定性语境,从而使“避免出现歧义”或“要简明扼要”等准则听上去顺理成章;NCP则预设一种可变性语境,使对表达方式的预先规定毫无意义。Grice模式认为,对话参与者一方对交际情况的估量与对方有一致之处,从而使“统一度量衡”成为可能,即可对信息的质与量做出规定。与此相反,在NCP的框架内,由于说话人与听话人各自对交际情境有不同定义,因此其关于质与量的利益及标准必定大相径庭。隐藏在这些差别之下的,是关于语言使用者规范行为中两种相互冲突的预设,指出语用与修辞两门学科中不能简化的观念差异:语用思维中,合作可被想当然地作为构想语言使用规则的出发点与基础认定;对修辞学家而言,合作更像是一种耗费心力去实现的目标,是一个来之不易的说服目标产品。语用学者与修辞学者都很清楚,实际话语交际涉及作为同一话语关系的两个不同侧面,即合作与不合作的互动。对语用学者而言,表面的不合作行为归根结底是一种合作行为,违反CP有时正是为触发推理过程,以产生会话含义。对修辞学者而言,表面上的合作行为应被视为策略考量,是一种人为“设计”,本质上是不合作行为。说话人违反NCP,或在说话中表现出合作,通常是为了诱发听话人尚未实现的合作。换言之,这是一种“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策略。违反不合作的预设而表现出合作,归根结底是为了构建并维系一个说服过程,从而最终产生预期的施为(performative)或说服效果。

(四)在语言使用研究中开展“竞争性合作”

NCP开拓了比较两个学科新的可能性。二者关系远比一般的想象更加微妙与复杂:差异使彼此互相征用甚或合并不具可行性,同时又不乏共同目标与挑战。显然,两门学科的实践者若继续将对方学科视作与自身研究领域不相关学科,将不利于学科健康发展。为搭建一个让两个学科实践者定位自身、为共同利益与目标协调行动的总体框架或参照系,《对应》借鉴亚里士多德“修辞与辩证”的学科关系模式提出,不妨把修辞视为语用的对应③“对应物”指与另一事物非常相似而不完全相同的事物。参见罗念生所译亚里士多德《修辞学》。(disciplinary antistrophos)学科。两门学科在对应关系指导下相互观照,取长补短,为彼此自我创新与重新发明提供灵感。例如,语用既然一向只专注于有效信息交流,不妨借鉴修辞理论资源,更合理地解释如何影响或指导他人的行动等。然人文学科普遍对方法的研究重视不足,不少修辞学者担忧传统修辞理论过于单薄,无法胜任对文本的阐释性分析。鉴于语用学善于对形式与结构开展细致研究,并对范畴、规则等明确公开界定,对修辞学者而言,语用学很可能是一个不无启发的例子。作为两个独立且密切相关的学科,二者应致力于构建以竞争性合作或合作性竞争为特征的关系。

《对应》的讨论有三重意义。其一,对当代语用研究普遍认定的观念基础进行反思,指出这一基础的构成成分中,除耳熟能详的语言哲学原则外,还包含从修辞传统中汲取的关键理论资源。语用学家“只用不说”的修辞观念,对于语用研究居功甚伟,对促进语用研究覆盖现实生活的各种话语现象,亦即使这一研究范围超越“形式化及仪式化或典礼化的[日常语言应用]情景”,延及对除传递信息之外言说效用的解释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其二,文章以语用学为参照,通过提出“不合作原则”,凸显并批评了当代修辞研究中存在的普遍倾向,即耽于现象层面而不注重对原理原则的挖掘、归纳及抽象,满足于对古典修辞观念的应用而不注重对修辞理论话语的更新提升。“不合作原则”的归纳,为克服这一倾向指明方向。其三,文章以语言应用研究这两大学科的关系为例,说明邻近学科既不能各自为战,更不能相互“吞并”,而应互为参照、相互促动、互启灵感、相辅相成。“对应学科”观念提倡的是一个古为今用、对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的学科间关系发扬光大的新规范。

三、思考与探索

滕慧群认为,“虽然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语用学和修辞学有各自的研究侧重点,但鉴于两者都以语言运用为研究的中心问题,而且两者尤其是语用学的研究对象仍然处于不断变化中,目前在语用学和修辞学之间划分出明确的界限既不可能也无必要”[20]。笔者认为,《对应》一文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并以交流初始听话人是否与说话人合作作为区分标准,确定语用与修辞的分野。《对应》从语用学获得灵感,不仅对当代修辞学的观念基础做出理论归纳,同时促使语用学对自身观念基础进行理论反思,以与修辞学开展更多学术对话。该文引发以下三点思考。

(一)“貌合神离”的合作

姜望琪认为,“合作”是指说话人和听话人为实现同一目标而共同努力[21]。无独有偶,陈志尚也将“合作”定义为“人们交往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指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达到某一共同目的,彼此以一定方式配合、协作的联合行动”[22]。上述两个定义的共识在于:合作者之间彼此有共同需要和利益,合作必须具有一致的目标。对照语用有关CP的论述可见,语用中预设交流双方是一种不存在利益冲突的和谐关系,交流双方享有共同利益(shared interest),齐心协力促成交际。修辞则不然,由于说服为其基本目标,遭遇抵抗④抵抗是指修辞者与受众关系的内在张力。这种修辞的基本关系是说话人和听话人在开始进行会话时的观点差异,即说话人试图劝说听话人做出原本不会考虑的某种选择,说出某些话或采取某些行动。在修辞的框架内,二者分别被分配了提议者和裁判的角色。根据制度性(institutional)安排,作为提议者的说话人与作为裁判的听话人彼此针锋相对:当说话人试图用与听话人有争议的观点说服对方,而对方又被赋予裁判权时,说话人的说服企图必然遭到抵抗。这一观点参考自Rhetoric as the Antistrophos of pragmatics:Toward a“Competition of Co⁃operation”in the study of language use一文有关“不合作原则作为基本修辞原则”(NCP as a general rhetorical principle)部分。(resistance)亦即不合作态度,并在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一种关系张力是其必然特征,因而它往往预设交流双方兴趣分歧或利益冲突。根据顾曰国的研究,Sampson曾质疑Grice会话合作观,认为这是对社会生活本质的错误表述(Sampson even concludes that Gricean View of conversational cooperation“implies a profoundly false conception of the nature of social life”.)。比照具体的社会生活,有理由相信交流双方存在不同的兴趣和利害(interests)更可能是现实写照。徐盛桓在语用研究中提出:“人是利益的主体,自我满足是人的第一尺度,交际双方的利益和自我满足的尺度都不会是对称的。”[23]顾还提到,国外持这种“目标分歧说”的有Pratt与Kasher。Pratt认为:“只有一些情况下会话参与者享有共同目标。显然,会话参与者目标与利益上的分歧至少是十分常见的。”(Only some speech situations are characterized by sharedobjectives among participants.Clearly it is at least as common for speakers to have divergent goals and interests in a situation.)[24]Kasher认为:“既然对话参与者在交谈中享有共同目标并非常态,CP的有效性就很成问题,该原则预设“合作”而非“协调”,预设“目标一致”而非“目标分歧”,灵活性不足,因而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Since it is not normal that conversationalists share some common purpose in talk exchange,the CP validity becomes questionable, the principle is too strong since it rests on an assumption of cooperation and shared purposes rather than on the weaker assumption of coordination and independent purposes.)[24]结合陈志尚[22]对“妥协”的界定⑤妥协是指合作者在特定条件下,为了各自利益在某些方面做出让步,放弃对立,谋求暂时联合、一致的交往形式。可见,修辞交流之初的合作实质是一种“妥协”。对此,刘亚猛在《追求象征的力量》一书中指出:“修辞者就尽可能多的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问题与对方‘求同’,为的是换取对方在某一有分歧的关键问题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异’,或者说争取对方在那个有争议的问题上认同自己所持的观点。”[25]由是观之,修辞交流中“合作”应一分为二,交流之初的“合作”是一种让步与妥协,是为了达到社会行动的协调一致(coordination of social actions)这一终极意义上的合作而采取的以退为进策略,最终目的是消弭交流者间分歧,从而尽快形成共识,迅速协调行动。正如《对应》指出,语用的合作是一种预设要求,而修辞的合作则需要构建、强化并维持其运作,是“使然的”,而非“自然的”。简言之,“合作”是语用的出发点,而实现“合作”却是修辞的归宿。既然两个学科对“合作”的理解各异,认为修辞与语用原则相同显然是一种过度概括,基于合作原则在语用与修辞两个学科中的重大差别——“合”而不同,可以说,修辞和语用是被“合作”联系起来同时又被其分隔的两个学科。

(二)抵抗(不合作)作为语用与修辞的分界线

如前所述,学者未能明确提出语用与修辞的差异究竟何在,反而更加关注学科地缘政治,经常把对方当作征用对象,甚至执意“收编”对方,将其纳入本学科版图。宗守云提到,迷恋自己的专业是一个学者最基本的品质,但切不可因此失去理智[17]。因此,有必要正视两门学科的内在差异,对其进行适度区分。《对应》提出,作为修辞学观念基础的NCP,预设了交流初始时说话人的说服目标与听话人自有目标的分歧,听话人有抵触情绪是修辞性话语的题中应有之义。据此,不妨认为抵抗(不合作)是语用与修辞的分水岭。从这个意义上看,并非所有语言使用皆可纳入语用研究范围⑥宗世海认为,“语用学”这一术语的字面意义易被误解为研究所有语言运用的规律。他还指出,要防止把语用学流俗化的种种倾向,不应在不解学科内涵的情况下随意乱用“语用”这个术语。随意扩大语用学的涵义对科学的语用学建设毫无益处。,同时不能把所有语言使用都划入修辞研究版图。将语用视为语言使用的所有方面是一种顾名“失”义的错误,而将修辞等同于修饰言辞之类同样不足为训。从不同角度切入语言使用研究的语用与修辞,彼此既有共性,又可区分。这样既可避免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而事倍功半,也可提防复杂问题简单化,低估问题难度。换言之,并非所有语言使用问题都要做修辞分析,只有在交流一方遭遇另外一方的抵抗(不合作)时,方将其视为修辞机制开始运行的标志。

(三)《对应》一文存在的缺憾

《对应》一文讨论的话题面较广,以至于重要话题未能深入探讨,文章深度难免受到广度影响。例如,《对应》第27号脚注从修辞视角重新审视关联理论两大观念(“关联的交际原则”及“关联的认知原则”),事实上动摇了这一重要理论的根基,理应有却未能提供进一步阐释和论证。可能出于同样原因,《对应》的讨论停留在抽象层面,未能提供基于日常语用现象的充足例证,降低了可读性。

四、结语

陈光磊认为,语用学和修辞学各有其学科价值[26]。语言的使用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应变创造过程,从不同角度探讨和研究语言使用问题不可避免也十分必要。这种研究既互相有别,又互相联系。《对应》一文以“不合作原则”对当代修辞学的观念基础第一次做出系统的理论归纳,以交流初始听话人是否与说话人合作作为区分标准,确定语用与修辞的分野。本文进一步对其核心观点,即修辞话语预设了听话人的不合作(抵抗)以及由此产生的某种关系张力,进行了思考和探索,提出语言使用中抵抗(不合作)与修辞同延。

正如《对应》所言,语用和修辞是“竞争性合作”或“合作性竞争”关系。这两门学科遵循既有原则与方法,运用各自理论工具将会打开不同的学术视野。这样的关系定位既能丰富对语言运用的认识,也会深化对语言复杂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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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30

A

1672-3805(2014)04-0055-07

2014-04-30

福建省教育厅B类科技、社科研究项目“语用与修辞学科关系研究”(JB12206S)

张雅卿(1977-),男,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闽江学院外语系讲师,研究方向为西方修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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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访中语用预设探讨
预设留白 生成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