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红剑
德育在简单的理解里,就是道德教育。在广义上的理解里,就是施教者通过有目的地对受教者进行影响,使受教者形成良好的品德的活动。卢梭作为法国近代伟大的教育家,其中就包含着丰富的德育思想内容。在他看来,人的一切都是教育的结果。“人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1]。在整体上,卢梭主张一种自然主义的道德教育观,即依靠人的本性发展而获得一定的道德品质和幸福状态。因此,卢梭的德育思想就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包括德育的人性基础、德育的情感作用与德育的目的性。
卢梭在《爱弥儿》一书里讲述了人性对于德育或道德教育的基础性,指出人的一切东西都是经过教育才得以产生的。在众多的教育中,自然观的教育对于卢梭来说是基本的教育方式。因为人在自然状态中是平等的,在本性上是无所谓善恶的。卢梭以此为起点假设了一种自然状态,指出自然人除了年龄、体力上的悬殊外,没有其他任何特权上的不平等,人与人之间是自由和友好的。“自然人的欲望来自肉体的欲望,而满足需要的是食物、异性和休息。因为这些要求很低,因而也都比较容易得到。自然人的理智是简单的、有限的,情感是初级的、自然的。他们没有‘你的’和‘我的’这类观念,也不知道虚荣和对他人的奴役。他们没有实业,没有教育,甚至在相当一段时间没有语言。他们彼此是独立的,无所谓相互义务,也无所谓道德。这样的自然状态不可能是霍布斯所描述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这样的自然人,其秉性也不是恶的,而是像小孩子一样自然”[2]。即自然人是一种依靠自己本能的欲望而生活的,他们对于生活的要求是很低的,人与人之间都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在本性上是无所谓善恶的。这就给予了人以道德教育的机会,人性上的这种无善恶性或向善性就是人能够依靠教育得以成长的基础。
卢梭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导如何做人,“只有一门学科必须要交给孩子们,这门学科就是做人的天职。对于为孩子选择的教师来说,重要的不是他拿什么东西去教孩子,而是他指导孩子怎样做人。他的责任不是交给孩子们行为的准绳,而是促使他们去发现这些准绳”[1]。即教给孩子所必须的学科就是他们如何做人,教师的职责就是去启发学生如何把握做人的准则。而教师如何能够对学生进行道德的教育,启发学生们把握一些道德的准绳。这就必须要建立在卢梭所讲的人性的基础上,正因为人性是无善恶的或是具有向善性的,人才有被教育的可能和成为一个具有道德的人。卢梭的德育思想就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来进行谈论的,人性上那种向善性促进了人拥有被教育的潜能,从而使人能够成为对自己和社会有用的人。具体的研究路径是通过人研究社会,再从社会研究人。从人研究社会就是按照人的本性通过德育的教育能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通过社会研究人就是在社会现实的条件下研究人的本然属性。
人性在卢梭看来是由两种东西构成的,即欲望和理性,欲望会使人固守自然的本性,受到感官的奴役和情欲的支配;理性会使人进入怡然沉思的领域,热爱正义和追求真理。人在行为中就会陷入理性和欲望对立的状态,在对人进行德育教育的过程中,卢梭主张,“欲望是人的行为的动力,但只有理性才能给人以知识,教导人以善恶,使人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追求幸福”[1]。也就是欲望或需要是人行为的原因,理性交给人的是知识和辨别善恶的能力。在实际的行为中理性指导人的欲望以促使人获得幸福和快乐,避免痛苦和不幸。但在道德的判断上,卢梭认为理性存在着很多的局限性,忽略了人的情感的作用。“道德是由理智和情感共同建立起来的,哪里有理智和情感,哪里就有道德秩序,没有情感,理性就是不完善的。人类的主要情感是自爱、忧虑、恐惧、向往等,其中基本的情感有两种,即快乐和痛苦。这些情感对人的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激励人去行动,甚至能支配和决定人的行动。而理性能够指导人、约束人,但很少能激励人”[2]。即道德是由理智和情感二者共同作用的,情感具有激励人的作用,理性具有以知识指导人的作用。卢梭同时还强调情感传达了人的需要,才会推动人的理性去进行思考,使得情感感受自己和外界事物之间的利害关系,感受快乐和痛苦。也就理性和情感必须要相互地依赖才能对人实施良好的道德教育,使人正确地做出一定的行为。
这种理性和情感的相互作用促进道德或道德教育得以形成,但在道德的善恶的尺度上,卢梭认为无论是理性还是情感都是不能单独判定或衡量善恶的。善恶的判断尺度只有良心,良心作为人的一种天生的道德本能,“良心是在人们灵魂深处生来就有的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尽管人们在行为时有自己的特殊的准则,但在人们判断自己和他人行为的好坏时,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2]。即良心就成为了判断自己和他人行为善恶的道德原则。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明确地指出:“由于我们的求善避恶并不是学来的,而是大自然使我们具有这样一个意志,所以,我们好善厌恶之心也犹如我们的自爱一样,是天生的。良心的作用便不是判断,而是感觉”[3]。良心的作用就是来自于人天生的一种自然的感觉,而并不是理性的判断。
而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卢梭如何发挥情感的作用且对人的行为加以影响。情感在人的思想中包含着向往、激励和激情,还有良心的评判,理性或理智是起着指导人和约束人的作用。在卢梭的思想里,理性是不能够促使人去积极地投入实际的道德领域的,情感拥有着一种积极的力量去促进人做出具有道德的行为。德育的目的就是使受教者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实际的行为中产生积极的效应,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价值。而要达到这种德育教育的目的,就需要发挥情感的作用。也就是要在道德教育的实际中培养人的道德情感,发挥良心的作用。具体就是要从自爱提升仁爱,或是由利己到利他,“从自爱向仁爱情感的转变、发展的过程,主要不是靠个人所得到的快乐,而是靠痛苦的体验。首先是心里想到痛苦的人;其次是自己也能感受到他人的痛苦;第三是由痛苦的感觉而产生同情”[2]。这就是仁爱情感形成的三条原理,虽然是要经过人对于痛苦的体验,但这种体验是要经过德育的培养才能够得以形成的。德育对于仁爱情感的培养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情感对于道德的教育具有着积极性的促进作用。
卢梭在其教育思想中,指出教育的目的就是教会人如何学会做人。而如何学会做人这是一个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卢梭一方面强调人具有天生的本能欲望,利己和自私的品性,另一方面又强调人天生就具有同情心和良心。做人的基本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利己和利他的关系,在实际行为中把握善和正当。卢梭在其思想里,从自爱到仁爱的演变充分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指出自爱是人的一种本能的需要性,肯定了自爱对于人的合理价值,仁爱就是对于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心,将个人的道德与社会的道德结合起来论述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作为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和顺序,首先应从低层次开始,教育人们不要损害他人。教人为善的原则应该从属于这个原则,建立在这个较低原则的基础上,不然就会是有害的,甚至是虚伪的。在他看来,最高原则的道德是高尚的,同时也是最难实践的,因为它不是为了做给人家看的,即使做得令人满意,也不能因此就在人们心中产生秘密的快乐”[2]。也就是道德教育的顺序应从低级向较高级推进,从自爱慢慢地推向仁爱,从底线的道德慢慢地推向高尚的道德,实现道德教育的目的。而那种高尚的道德就是关于社会方面的道德,强调良心、同情心、博爱心、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培养,突出社会利益或公共福利对于人的重要性。
因此,卢梭的德育思想在以人性作为基础的情况下,发挥人性本身的无善恶性或向善性,使得人有被教育成为人的可能。道德的教育就是要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发挥人性的作用以培养人的品质。而如何发挥人性的作用,卢梭认为人性中具有情感和理智两部分,情感与理性对于人的道德的作用是相互,理性起着指导人和约束人的作用,情感起着激励人的作用。道德的教育就必然要发挥情感的积极作用来促进德育目标的实现,良心就成为了道德善恶的判断尺度。卢梭的德育教育的目标就是教会人如何学会做人,从低级的底线层面慢慢地向高尚的道德迈进,使人具有良好的社会良心、责任心和道德感。但这一思想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德育不能仅仅强调人性情感的作用,更多地还要强调社会教育的作用。德育的目的应是教育人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品质和社会作用的人。
[1]唐凯麟.西方伦理学名著提要[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
[2]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卢梭.爱弥儿:下卷[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416.
[4]张传萍.卢梭《爱弥儿》中的德育思想及启示[J].江苏教育研究,2008(2).
[5]渠敬东.卢梭对现代教育传统的奠基[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