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牢国家治理之基

2014-03-28 08:38
财政监督 2014年7期
关键词:资源税委员税收

●叶 青

2014年的全国“两会”,注定了是一个特殊的“两会”。因为这是在2013年三中全会召开之后的 “两会”,而2013年的三中全会又是35年改革开放历程中的第三次大改革的起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内容丰富,涉及包含1个主题、6条主线、15个领域、60项具体任务、300多条改革措施。在我这个十年全国人大代表看来,很多都是近十年来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提的建议的转化。在所有的改革内容中,财政改革的内容是丰富而全面的。有一些争论激烈的问题,在《决定》中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颠覆了一些传统财政观点。这给很多财政学者带来惊喜。《决定》让财政改革从理论走向了实践。

我觉得《决定》中至少有十三个方面的财政改革内容:坚决抛弃“税收任务论”,回归“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的本质;法定支出与GDP脱钩;建立滚动预算制度;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税法升格;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国税地税合并,才能对违规优惠 “零容忍”;事权与财权要结合;增加地方财力;节约成为财政常态;财政治理职能。

2014年的全国“两会”实际上是一次落实改革措施的“两会”。由于三中全会《决定》中已经有了完整的财政改革方案,因此,此次“两会”只是把最近要做的财政改革加以强调。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这些大致就是今年要做的财政改革的事情。

在此基础之上,代表委员又对财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比如,面对“税收法定”的缺位,代表委员呼吁,应尽早让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设立时间表。赵冬苓代表建议税收立法权5年内应该回归人大。有代表建议将现行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改为由房屋产权人分年度向政府缴纳,“这样可以将房屋的成本摊薄,减轻居民购房的压力,有利于拉动居民购房消费。从长远看,政府的收益细水长流,可以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有代表认为,为了治理污染,对企业关停并转,短期内能收到一定成效,但长期来看并不一定有效。除了环保税,与环境有关的税收还包括资源税、消费税等。今年资源税改革会加速推进,将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消费税也在酝酿调整,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有委员提出建议上调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同时把分项征收改成综合所得税。等等。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希望在三中全会、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财政改革主张的推动下,财政工作会在改革、廉政、节约、公开、有效等方面有长足进步。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健康高效的财政是国家治理之基。

猜你喜欢
资源税委员税收
图片报道
省政协委员抗“疫”书法选
对我国黄金资源税立法的若干思考
税收(二)
代表委员履职身影
税收(四)
税收(三)
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税收伴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