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微博公信力分析
——以“长春盗车弑婴案件”报道为例

2014-09-19 02:01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公信力长春吉林

刘 敏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 116002)

公安微博公信力分析
——以“长春盗车弑婴案件”报道为例

刘 敏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 116002)

公安微博作为公共媒介的特殊形式,对其公信力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吉林公安微博报道“长春弑婴案件”为例,以媒介公信力量表为参考,结合公安微博的特点,对公安微博公信力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为如何重构公安微博公信力的提升路径提出建议。

公安微博;公信力;分析;评判

表1 吉林公安微博对“长春弑婴案件”报道情况

①20∶08@姚晨、刘芳菲、李玉刚、陈里、陈士渠、刘烨。②11∶27@央视新闻、新文化报、新文化网、吉和网、东亚经贸新闻、城市晚报官方微博、FM1038吉林交通广播、吉林广播网、人民微博、新华吉林聚焦。

18 3月6日14∶24长春市公安局已将“304”案件列为重大刑事案件,成立强有力工作专班,全面固定证据,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734 391 75 19 3月6日14∶31此前,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从未就“304”案件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是否影响其定罪量刑问题发表任何消息。178 414 75 20 3月6日15∶07公安机关已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办事机制,坚决依法严惩犯罪(长微博的通告)。2476 2298 124 21 3月8日11∶20经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对“304”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周喜军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333 630 63 22 3月7日18∶26“304”案件犯罪嫌疑人周喜军已于3月7日下午6时被检查机关依法批准逮捕。965 771 66 23 5月27日20∶22 5月27日,长春“3.04”盗车杀婴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被告人周喜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7098.5元。99 55 11

二、“长春盗车弑婴案件”中吉林公安微博报道公信力分析

微博的用户交互模式是衡量微博影响力的重要因素。微博的功能有发布功能、关注功能、转发功能和评论功能。发布功能体现的是微博作为内容生产者的影响力,这是所有交互的起点;关注功能体现的是微博作为内容消费者的影响力,只有通过信息的再生产才能实现信息的流通;转发功能体现的是内容扩散的广度,被转发次数越多,受众范围越大;评论功能体现的是内容扩散的深度,被评论次数越多,信息就被解释得越深入。

(一)时间集中,更新频率高,时效性强

微博数量是微博发布功能的一个整体体现。英国政府在2009年公布的一份《政府部门Twitter使用指南》提出,每个政府部门每天发布2-10条微博客,每发布一条博客中间需相隔30分钟,“以避免阅读者被超量信息淹没”。从表1可以看出,关于此事件的信息发布主要集中在3月4日、5日两天,分别为11条和8条,占据全部24条的87%。从时间段上看,昼夜值班留守发布最新信息,最短的更新时间仅为2分钟(3月4日17∶14-17∶16),说明吉林警方充分重视所在辖区内的“涉警舆情”及“新闻事件”的发生,能够迅速通过官方媒介表明警方态度、行动及案情进展等情况,为澄清事实、断绝谣言、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赢得有利的话语权和舆论权。

(二)播报主体的权威性,内容的严肃性

微博是微博客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及时分享。[5]不可否认,政务微博的传播主体仍然是政府官员或政府网络发言人,传播的内容和叙述的态度都具有一定的“官方色彩”。此次事件中,作为案件发生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吉林公安微博第一时间公布了案情,在有限的字数内囊括了新闻事件的5W要素。我们看到,围绕着案情推进,警方全面部署、积极行动,省市领导做出指示,并3次澄清事实 (第12、14、19条),避免了谣言四起。值得称赞的是,吉林警方通过微博呼唤社会力量寻求失踪婴儿 (第1、10条)。曾有专家指出,发达国家警方破案常常借助民众和媒体的力量,而在我国还不十分成熟。虽说发动民众提供线索与案件侦破的保密性存在一定矛盾,但是吉林警方呼吁民众积极参与本身就是警民互信基础上的警民协同作战的有益尝试。

(三)民众较为关注案情,支持和互动较少

此次事件的发生使得吉林公安微博的转载量飙升,粉丝量猛增。从 (表1)中看到,第13、16、17、20条内容转载量分别为 20000次、6700次、3250次、2476次,这四条微博都是基于案情通报,尤其是当“发现被盗车辆,未发现婴儿”得到警方确认后,转载量突破了2万次,一方面说明民众此刻对此事件的格外关注,另一方面认可官方发出的声音,希望通过传播“真相”来澄清事实,这本身也是传递正能量的过程。但是我们看到,民众的互动积极性较低,发表评论的不及转发量的1/2,持“支持”意见更是微乎其微。与其说是民众对吉林公安微博的参与互动,不如说是对发生在长春的“盗车弑婴事件”的关注而产生激增的转发量。

(四)“三层级”媒体联手,强调名人效应

在信息传递方式上,微博与传统媒体相比最显著的不同是基于“twitter”创造的一种“followee-follower”的机制,即用户发布的信息会以广播的方式呈现给每位跟随者,然后跟随者可以转发或者评论收到的信息,而跟随者转发的信息又可以被跟随者的跟随者继续转发和评论,由此实现信息的传递。[6]吉林公安微博自然意识到借助其他媒体和名人的影响力所产生成倍扩散效果。共有6条微博 (第2、3、4、5、6、14条)转发到其所关注的名人微博 (即@)中,包括大众媒体微博与名人微博。其中,全国媒体(央视新闻、央视今日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网、凤凰网、中新社、中国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人民公安半月谈、中国之声等)、省级媒体(新文化网、吉和网、东亚经贸新闻、吉林广播网、吉林交通广播网等)、市级媒体 (长春交通之声广播电台)“三层级”互相配合,央视媒体起到“领头羊”的作用,始终成为第一个被@的微博。例如,3月4日16∶50发布的第3条微博于17∶14@众多媒体后,转发数由332上升至1073,足以说明微博较大众传媒的巨大传播效果。与此同时,吉林警方微博注意到名人微博效应,就微博第7条内容@姚晨、刘芳菲、李玉刚、陈里、陈士渠、刘烨6位名人微博,但是在选择上较为单一,以演艺明星居多。

三、“长春盗车弑婴案件”中吉林公安微博公信力评判

作为新兴媒介,微博在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形态上与传统媒体有很大区别。公安微博作为政务信息的平台,其诉求和目的与“草根”阶层的微博又有显著的区别。从服务对象上看,公安微博既要服务于大众,又要与公安机关领导的思想、步调保持一致,具有全局性;从播报内容来看,公安微博的发文内容必须要恪守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具有保密性;从内容的选取方面来看,公安微博代表公安机关的决策和部署,因此要选择对决策有直接作用和较高参考价值的材料,具有决策性;从播报形式上看,为了融洽警民关系,常采用贴近百姓的叙述手法,具有亲民性。政务微博是政府部门电子网络问政的新举措,是对行政行为的一次改革。有学者指出,为百姓说话、具有社会关怀的媒体成为媒体公信力的更为重要的砝码。同样,公安微博如若获得更多的公信力的确要从亲民性方面下工夫。综合参考国内文献对政务微博公信力的研究,考虑到公安微博的特点,基于靳一《中国大众媒介公信力影响因素分析》中建构的媒介公信力测评量表,将其修改为15个指标 (4个因子,如下表2)。

表2 公安微博公信力影响因素探索

以上探索只是基于对以往资料的整理和文献的梳理得出的粗略假设,还需要进行焦点访谈、开放式问卷,以及实证数据验证等几个步骤。但是从中可以对吉林公安微博在“长春盗车弑婴案件”中的公信力做出初步判断。

一是单一面孔的正面报道, “高、大、全”的公安形象。“正面报道”一直是我国官方新闻报道中常用的方式。然而,近年来媒体中“高、大、全”的政府形象逐渐遭到百姓的诟病。正面报道非但没有使政府公信力得到强化,反倒使得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不断降低。因此,现代传播学理论指出,在突出报道某一重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个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其他相反的意见。[7]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又处于转型期,出现问题是很正常的。因此公安微博在处理舆情警情的时候,要学会平衡正面和负面公安形象,不否认过错、不避讳失误、不掩盖错误,展现全面真实的公安工作和成绩。

二是民众的参与度还处于浅层次、单向度的沟通。公安微博必须兼具激发和引导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与“长春盗车弑婴”事件相关内容的微博被广大网民迅速转载,而名人的加入让信息传递效果呈几何数上升。但是从转载量、评论数、支持数来分析 (表1),可以看出网民更关注事件本身的进展,即对“婴儿的丢失”表达出一种焦急的心情,而对公安机关的所作所为却“关心甚少”,因此,持“支持”态度的网民数量只占转发数量极小一部分。在评论中,对公安机关执行力的质疑声也不在少数。此外,通过微博建立面向全体公众的政务公开机制,既拓宽了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又成为民众诉求的新途径。

三是社会关怀还只限于嘘寒问暖的“提醒”。在整个事件发生始末,吉林公安微博刊载了10余条关于车辆与儿童安全的文章,给整个悲恸的事件带来些许人性的关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公安机关本身如何看待、规避此类事情的再发生?公安机关如何思考?下一步如何去做?如若吉林公安能够做出深刻、理性的思考,才是一份能够体察民情、反映民心、回应民意的满意答卷,才是缓解社会矛盾、解决公安实际难题的良方。广大民众不仅仅只是希望看到锦上添花的“提醒”和“补救措施”,更是渴望得到雪中送炭般的解决实际困难和疑惑。

[1] 人民网,http://media.people.com.cn/n/2012/1129/c40606-19739526.htm l,新浪发布 2012年度政法微博报告。

[2]蔡紫慧.新媒体环境下微博公信力的研究 [J].探索思考2012.5

[3][4]靳一.中国大众媒介公信力影响因素分析[J].国际新闻界 2006.9.

[5][6]蔡紫慧.新媒体环境下微博公信力的研究[J].探索思考2012.5.

[7] 李 鲤, http://media. people. com. cn/BIG5/137684/13566442.htm l,全球性媒介事件中网络媒体与国家形象的建构与传播—人民网“世博专题”有关中国报道的阶段性分析。

(责任编辑 蒋凌燕)

Analysis on Public Credibility of Police M icro-blog——Based on Reports on Changchun Car Theftw ith Baby Killed Case

Liu Min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Dalian,Liaoning 116000)

As a special form of public media,micro-blogs of police organs are of significantmeaning to the research on public credibility.This essay takes the reports posted by the Jilin police Micro-blog on the Changchun car theftwith baby killed case as an example,by making reference to themedia credibility table and the traits of police micro-blogs,furthermaking analysis and comments on the public credibility of the kind ofmicro-blogs.It also gives suggestion on how to rebuild public credibility of policemicro-blogs.

Police Micro-blog;Public Credibility;Analysis;Assessment

D631

A

1672—6057(2014)01-59-07

近年来对政务微博的研究呈不断上升趋势,公安微博作为政务微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警情通报、信息公开、警民互动、工作创新、传递正能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公安微博成为政法微博的主导力量。[1]根据新浪网发布的2012年度政法微博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0月底,公安机构微博10152个,18个公安机关微博跻身成为全国政法微博影响力的前20位。[2]公安微博的诞生可以视为民众通过微博这一媒介建立对公安机关信任的过程。国内学者靳一在《中国大众媒介公信力影响因素分析》中,把大众媒介公信力视为公众对大众媒介的社会期待与媒介实际表现之间契合程度在公众心理上的反映。[3]此文按照准确性、重要性、简明性原则对媒介公信力的指标和因子进行了综合分析,通过项目检验、探索性与证实性因子分析等几个步骤,得到由18个指标、4个因子 (新闻专业素质、社会关怀、媒介操守、新闻技巧)构成的媒介公信力测评量表[4]。公安微博作为公共媒介特殊形式,对其公信力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吉林公安微博报道“长春弑婴案件”为例,以媒介公信力量表为参考,结合公安微博特点,对公安微博公信力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为如何重构公安微博公信力的提升路径提出建议。

一、“长春盗车弑婴案件”中吉林公安微博报道内容分析

吉林公安官方微博于2012年11月6日在新浪开通,迄今为止 (2013年7月7日)共有发文1664条,关注357,粉丝42万。应该说,在全国各地开通微博的公安机关中,吉林公安微博无论从开通时间、内容形式,还是粉丝数量而言都远远不及诸如“平安北京”、“广东省公安厅“、“平安肇庆”、“济南公安”等这些走在前列的公安微博。2013年3月4日长春的“盗车弑婴”事件的发生①2013年3月4日早上7:20,长春一市民向警方报案称自己一辆汽车被盗,车内一名两月大婴儿随车丢失。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网民的关切和行动,公共媒体、官方媒体、名人微博等的网络追踪和呼应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我们看到吉林公安微博第一时间反应,全面跟踪案件进展,从案发当天3月4日到5月27日结案,共发布相关微博34条,集中在3月4日、5日两天。通过合并和删除相同信息,整理得到23条微博 (表1)。

2013-12-30

刘 敏,女,陕西宝鸡人,东北财经大学2012级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传播学、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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