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教育“小产权”

2014-11-29 03:38
教育 2014年31期
关键词: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办

教育是国家大计,规定教育这一专属权力的是《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法》等一系列教育法规。依照法律的规定,教育领域体现的应该是平等的权利:学生的权利平等、教师的待遇平等、不同性质办学主体之间办学权平等。但在现实中,同为学生、教师或者学校,其权利往往是不平等的。这种现象,有些像房地产领域中的“小产权”现象,明明是各项功能指标都一样的房产,却有着不同的待遇。我们借用“小产权”这个称谓,来指代教育领域中的权利不平等现象。

那么,有哪些现象是教育领域中的“小产权”呢?

原因:因为“名不正”

“小产权”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被普遍认可的比喻,主要用于房地产领域中由当地政府颁发产权证的房产,而国家颁发的产权证,被称为“大产权”。同样的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地理位置,“小产权”房就不如“大产权”房名正言顺,得不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其实现自身权利的能力远远不如“大产权”。在教育领域中,也有一些类似的现象,比如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和就近入学学生,代课教师和在编教师……在他们之间,实现各自法定平等权利的能力并不相等。

教育“小产权”,一样有着实现权利能力不足的现象。

比如:2013年被中央电视台评为“最美乡村教师”的甘肃省宕昌县乡村代课教师王世明,教龄30年,每月工资却只有400元。王世明因曾外出打工4年中断了教龄,至今没转正。当年与他一起代课的教师,转正后月工资拿到了4200元。王世明被中央电视台评为“最美乡村教师”后,除了带回一块奖牌外,他的生活没有发生变化,工资条上还是雷打不动的400元——尽管他在极其艰苦的教学环境下,创造了“没有一名适龄学生辍学”的奇迹,可是这无法改变他是村里最穷的人。

同样是教书育人,创造出惊人的工作业绩,为什么不能转正?这是权利的不对等。

再比如,很多地方的民办学校比公办学校招生更宽松,招收了大量随迁子女,教学很负责,成绩也不错,却得不到相同的待遇。深圳市的民办学校提供了当地近半的小学学位,但在待遇和地位上仍然与公办学校相差甚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仅为公办学校代课教师的三分之二,户口也无法解决,导致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很不利于学生和学校的发展。尽管深圳出现了部分知名民办学校,但大部分民办学校仍然只是公办学校的替补,教学质量不能得到正名。和公办校相比,民办校起步晚,师资、环境和公办学校差距较大。深圳宝安区华一实验学校校长徐灵提出:“要解决教育均衡化问题,不能只对好的学校锦上添花,还要加大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这所创办于2005年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如今已成为宝安区的明星学校。徐灵表示,近几年,深圳市政府加大了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拿出一部分教育附加费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校学生进行学位补贴,还对民办学校教师发放补助。深圳市政协委员陈力鹏也认为,深圳学校之间的差距不仅存在于原特区内外,而且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差距也很大,必须想办法扶持民办学校发展,让民办学校从单纯的公办教育替补变为义务教育的主力之一。近年来,深圳市教育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学校与教师的交流,使更多学生分享优质教育资源。但要改变民办学校的“小产权”现象,关键还是要正视民办学校的地位,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平权是法律规定

不完全统计,以国家名义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第十条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

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各类不同办学机构之间、所有学生之间的办学权利和受教育权利是相等的,不受包括财产状况和个人家庭出身的影响。但是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本应相等的权利呈现出种种不相等的状态。最典型的就是因为家庭经济原因和城乡差别原因导致的,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人们也曾经对此习以为常。直到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和推动教育均衡政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促进教育资源均衡,以此实现教育的平权。

目前,教育均衡已经深入人心,进入各地教育部门的工作计划,也得到了普遍性的进展。但是,在一些具体地方,一些弱势群体身上,还存在着大量教育不平权的现象。

教育法定权利被压制

教育的“小产权”现象,最普遍的原因,是地区和城乡差距带来的教育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使得这些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的教育者之间与受教育者之间不能平权。《求是》杂志报道过20个地市的农民人均收入:上海地区和甘肃地区农民之间的收入就达7倍以上,一些地市之间的人均财政收入差高达10倍到50倍,在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情况下,因县财政困难,必然造成教育的困难。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不受财产状况影响,享有平等的教育权;但是,在发达地区的中小学校,由于地方经费充足,校舍宽敞、楼宇考究、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另外一些地方因财政投入困难,教育经费极低,造成学校场地狭窄、房屋破旧、寄宿困难,有的学校采用的教学手段仍然是一块黑板、一枝粉笔和教师的一张嘴;一些经济落后县市由于财政困难,教师工资偏低,工作八九年的中学教师,月收入才只有一千多元,导致教师流失严重;一些县财政投入困难还造成很多小学不能按国家要求在三年级开电脑课和英语课,直至小学毕业一些学生还没接触过外语和电脑;有的学校没有音乐、美术教师,此类课程也不能开课,导致一些地区的孩子在起跑线上就同发达地区和城市孩子拉开了差距。endprint

由于教育水平高低不同,是就近入学制度回避不了的问题。义务教育应该就近入学,但是一些优质学校,对就近的低端小区关闭大门,招收稍远一些的高端小区的生源,多年来用择校生代替就近生源,使得一些普通家庭的孩子即使住在学校门口也不能入学。北京中关村附近一些小学能直升附近的人大附中、北大附中、清华附中等重点中学,成为全国各地有钱人子女的求学目标。据海淀区教育部门今年公布的统计数字,中关村一带个别小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只有不到5%,超过95%的学生是外地户籍……这些本地的孩子只好去更远的较差学校就读。法定的就近入学权本来是“大产权”,但在各地择校生的金钱面前,变成了“小产权”。

各地高校的水平严重不均,令一些省区的高考生难以享受别的省考生轻易就能得到的高等教育。以河南为例,全国每1000万人拥有普通高校14.22所,河南却不到9所;全国本科与专科在校生之比为6:4,而河南仅为4.5:5.5,本科在校生,同全国差距甚大。从重点学校布局看,河南9800万人口,只有一所“211院校”(郑州大学 )。“985院校”河南没有一座。

体制改革是“出路”

大量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多年,但是享受不到和本地人相同的子女受教育政策。在广东东莞,外来务工人员约等于本地人口的5倍,接近1000万人,地方公办中小学满足不了农民工的真正需求,很多农民工还只能把子女留在家乡读书。一部分农民工把孩子带在身边,这些孩子只能在民办中小学就读。东莞为农民工服务的民办学校有200多所,但学校条件同公办中小学差很多。公办学校教师工资一年10万元到12万元,而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一年仅2万多元。仅这两项差距,足以导致农民工子女所享受教育质量也必然与公办学校相去甚远。

同是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进民办学校,不仅享受不到国家法定的两免一补,教师工资还要由这些学生家长来支付。这是因为中国的教育经费都划拨到了他们的户籍所在地,而不是他们的实际就读地。教育经费发给了地方政府,而不是学生本人,这是制度性问题。

美国的人口流动频率仅次于中国,其使用教育权解决国家义务教育拨款落实到个人的问题。即把国家拨款直接拨到个人名下而不是地方政府,学生在哪里就读,经费就拨到哪所学校。在美国,也有大量反对教育券的声音,反对者和中国一样,主要是教师群体。美国的教师工会就是最主要的反对实施教育券的政治组织。在中国,地方教育局是教师利益的代表,一旦实施教育券制度,则大量农村地区的学生将把教育经费带到大城市,农村地区的教育局得到的经费将大量减少。所以越是落后地区的教育局,越是极力反对实施教育券。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行行政组织制度和财政拨付制度的改革。这方面,我国农业部从2004年开始,就进行了把农机补贴直接拨款到农民个人的全国性试验,十年来,每年给农民发放上百亿农机补贴,全部落实到个人账户,无一出错。

教育经费是给每个学生,而不是给地方政府的。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行政权的博弈,使得学生的受教育权成了“小产权”。

可喜的是,在国家政策没有统一变化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加大了地方投入,对外来工子女给予了补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杨女士的儿子在罗湖一所民办中学就读,今年领到了6000元的学位补贴,“和一学期近万元的学费相比,补贴不算多,但是让老百姓看到了政府的关注。”杨女士说。endprint

猜你喜欢
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办
亚运城再添一所公办学校! 广铁一中天峰中学落成启用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活动掠影
全国近两成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
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深化改革的思考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非营利”是一大进步
长沙严禁公办中小学接收择校生
芜湖:社区卫生机构公办民营
进一步改善民办学校教师待遇
篆 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