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泽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重要的文化资源,具有传播先进文化职责的图书馆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省级公共图书馆应结合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重视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播,明确图书馆的保护职能,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质,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监督管理,科学、客观地对其进行保护和传承。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公共图书馆
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和理论成果,美国、日本、法国等大都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利用基金会、合作组织等通过公共图书馆或民间图书馆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机构在非遗保护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近年来,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日益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逐渐形成了政府、媒体和民间等群体共同关注的焦点。由于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研究热点,因此还存在保护机制不完善、学术成果较少、缺乏公众参与等问题。如何全方位、多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传承,是每一个文化工作者需要共同面对和深入研究的课题。
1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1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图书馆的社会职责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重要的文化资源,突出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内涵及文化底蕴。随着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法规的出台,我国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正在逐步进入法制轨道。目前,我国承担知识服务的文化机构日益增多,除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地方文化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既是公共文化传播的阵地,也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保存者以及见证者,有责任挖掘、保护和传承这些弥足珍贵的文化遗存,自觉承担起这项历史使命。因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研究范畴是图书馆学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发展的必然要求[1]。
1.2 有利于拓展和延伸图书馆的业务职能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图书馆的文化责任。图书馆应凭借其开放式的环境和平台,汲取民间营养,吐故纳新,将文化遗产的采集、挖掘、整理、保存和传播纳入到自身的业务范畴,以期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并扩大传播范围,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水平,拓展和延伸图书馆的业务职能,更好地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图书馆的顺利开展。此举既扩大了图书馆的公共服务功能,也提升了图书馆的影响力,使图书馆成为城市的第三文化空间,从而更好地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1]104。
1.3 优势与可行性
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丰富的馆藏资源、先进的技术设备、完善的服务功能、优秀的人才队伍和成熟的理论体系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保护和传播提供平台,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图书馆利用自身的公众影响力和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展示、传播和推广,能够形成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遍关注和文化认同,既能满足不同读者的多元化信息需求,又能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机制,更好地促进图书馆的人文发展。
2省级公共图书馆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使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在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方面都有显著的提高。除了进行传统的基础性服务和资源建设,各级公共图书馆还应创新传播内容和方式,拓展业务职能,以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引导社会、教育民众的功能,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在此列。省级公共图书馆应结合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认真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2.1 数据库建设
近几年,各省级公共图书馆以不同方式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如整理、搜集文献资源,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建立专题网站等。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拥有大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因其分布的无序性、分散性和隐蔽性,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而建设相关专题数据库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真实、完整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播和推广。此方面成功的案例有很多,如四川省图书馆制作的“藏族唐卡数据库”“绵竹年画数据库”,云南省图书馆制作的“云南独有少数民族多媒体资源库”,黑龙江省图书馆制作的“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等。这些数据库囊括了各级各类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传习、研究等保护成果,完整地诠释了各个地区非遗项目的传承区域、历史渊源、表现形态、文化价值以及濒危状况等,使资源从无序向有序过渡,加大了共享力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奠定了基础。
2.2 深入挖掘馆藏资源,配合“申遗”工作,完善地方文献资源体系
现阶段,图书馆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大都只起到了资料保存与信息支持的作用,并没有对馆藏资源进行深入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导致其相关信息未得到最大程度的揭示和传播。笔者认为,依靠省级公共馆海量的文献资源,科学合理地对其进行整理和开发,能够为本地区的“申遗”工作提供最原始的佐证和依据,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提供参考和资源保障。如黑龙江省的“五大连池药泉会”、沈阳的“东北大鼓”等非遗项目,都是在当地省级公共图书馆的配合下,通过系统地搜集资料,确保了“申遗”的历史真实性。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个地区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又是地方文献的一部分,省级公共图书馆可以把本省的非遗文献资源建设和本馆的地方文献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出版资讯并重点采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非遗文献资源,二者相互促进,一方面补充了地方文献资源体系,突出馆藏特色;另一方面完善了学科体系,提高了省级公共图书馆整体的服务水平。
2.3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普及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