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沉睡资金正在行动
——财政部开展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综述

2015-02-07 02:24本刊编辑部
财政监督 2015年13期
关键词:检查组盘活结余

●本刊编辑部

唤醒沉睡资金正在行动
——财政部开展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综述

●本刊编辑部

3月2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3月20日至4月20日期间开展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标志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此次检查呈现出三大特点:在检查范围上,要求各省市州覆盖面达到100%,抽查部分县级财政部门,并至少应延伸检查4个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完成该项检查任务,无疑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在检查方式上,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专员办交叉检查省本级,财政厅负责就地组织检查专员办抽查之外的其他地市。开展跨地交叉检查对专员办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检查内容上,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清理情况,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情况,以及其他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未严格落实国务院规定,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等问题。

《通知》出台之后,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力量,火热投入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工作中。作为专员办职能转型后开展的首次检查,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纷纷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以确保检查取得良好成效。

查前培训学习,积极提升专业素养

为了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各专员办在开展检查前组织系统培训,开展形式各样的专业学习,为更好地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吉林专员办、安徽专员办通过及时学习政策文件,赴地方财政部门取经,了解系统操作,以适应检查工作需要;北京专员办、广西专员办、甘肃专员办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要求每位参检人员认真自学相关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对重点文件进行集中讨论,同时还邀请地方财政部门同志进行业务培训,使大家对检查工作有深入认识。

由于大部分专员办干部对财政存量资金业务不太熟悉,在开展检查前,海南专员办通过派员去威海参加预算专题培训班、参加财政部视频培训及内部学习互相讲课等方式,提高参检人员专业素质;河南专员办在汇总检查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拟定培训提纲,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对参检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还通过现场观摩学习、熟悉各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等实地学习方式提升检查人员素质;上海专员办将该项检查融入新常态经济形势中,要求提高检查认识,清晰“一体两翼”的思路,“一体”为稳增长、惠民生的总体目标,“两翼”为获得真实完整的财政存量资金数据和疏通财政存量资金出口,做到目标明、思路清,为检查提供明确、有效的指引。

内蒙古专员办对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展开讨论

此外,内蒙古专员办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多方“拜师解疑”,打实知识基础。一是向自治区财政厅学习。邀请财政厅相关处室的同志介绍了财政存量资金相关的制度规定、实际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形态等,详细解读了财政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口径等,加深了对制度的理解和把握;二是向基层财政局学习。组织全体检查人员前往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进行实地学习,实际操作预算执行系统、国库支付系统等软件,查阅财政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等资料,直观了解了财政部门内部管理运行方式,初步确定了检查的入手点;三是向在该办挂职的基层财政同志学习。由其介绍各类业务的实际运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使检查组同志对相关业务有了更具体的认识。

主动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基本情况

及时沟通是有效开展检查工作的前提。为快速了解检查对象情况,尽快打开检查工作局面,河南、贵州、福建、江西、青海等地专员办通过召开进点见面会等方式,及时与财政厅相关部门及被检查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检查高效推进。

北京专员办注重沟通汇报,确保检查有序开展。一是对上向监督检查局积极汇报请示,明确检查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确保准备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对外积极与广东省财政厅联系,获取第一手填报资料并进行深入分析,为做好选户、实地检查等后续工作打牢基础,同时将备查资料清单和有关检查要求及时传递给对方,便于进点后工作无缝衔接。三是对内加强检查组人员之间的沟通。检查组由监督检查处和外聘事务所人员共同组成,通过沟通增进了解,便于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青海专员办财政存量检查组进点湖南省财政厅见面会

上海专员办一方面加强内外联动,既做好与本办后续审核处室统计口径上的探讨,又做好与当地财政部门前期清理经验的沟通,就可能遇到的口径不清、界定不明等事项做好充分的估计和预案。另一方面,加强与检查地财政部门的前期联络与沟通配合,做好检查地财政部门前期清理数据及本办拟定检查材料清单的交流,提高检查对象选择的科学性和检查工作的效率。

甘肃专员办检查组主动与所查省财政厅沟通对接,提前告知确定的抽查地市,便于当地财政厅制定方案,组织检查该办抽查之外的其他地市。同时,与所查省专员办保持积极沟通,提前了解他们对当地财政部门在近年监管中发现的涉及此次检查的相关问题和需要注意的方面,努力做到有的放矢。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检查成效

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有利于提升财政存量资金核查绩效。各专员办在检查中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检查模式。

北京专员办一方面制定指引规范检查流程。在制定详细检查方案的基础上,以表格形式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检查指引,对各项检查内容对应的检查重点、具体检查步骤与方法、所需查阅资料等予以明确,将共性工作规范化,为顺利推进检查各项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时间紧、工作量大的突出矛盾。另一方面,统一口径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小组之间及时沟通,统一共性问题的检查标准和口径。对文件要求和政策内容的理解分歧,及时向财政部请示咨询,切实保证各检查小组都在统一的标准和口径下有序推进现场各项工作。

河北专员办坚持全面分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调阅资料、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被查省份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计和统筹使用情况,特别是结合工作实际设计一套检查表格,开展数据比对分析,总体把握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及沉淀情况。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管理情况、收入缴库管理情况、偿债准备金管理情况等作为检查重点,并有针对性地选择存量资金数额较大、情况较为复杂的两个市区作为延伸检查对象。

内蒙古专员办围绕“三性”认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工作。一是重点关注数据填报的准确性,防止数据 “跑偏”;二是重点关注数据填报的真实性,防止数据“失真”;三是重点关注数据填报的规范性,防止数据“走样”。

宁波专员办通过三个“透析”提升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实效。检查组按照“查清现状、揭示本质”的目标要求,着力查透、分析最本质的三个方面:存量资金的数量和分布,成因和状态,盘活的规模和内容。通过三个“透析”,检查组初步达到了摸清底数、发现问题、掌握现状、评估盘活质量的标准,有效提升了检查的整体效果。

山东专员办积极探索检查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五统一”检查管理模式,即“检查思路统一”、“工作重点统一”、“方式方法统一”、“口径标准统一”、“问题定性统一”,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努力降低监督检查风险。

河南专员办从四个方面创新方式,提升财政存量资金核查绩效。一是拓宽思路,准确把握结转结余成因;二是改变检查惯性思维,立足提升预算管理;三是准确把握结转结余内涵,避免混淆概念;四是树立大国财政理念,注重预算收支地区差异。

海南专员办结合检查具体情况,在审核财政总决算报表数据的基础上,以“两表两账”为突破点,对某市财政存量资金数据进行逐一核实,有效提升检查成效。一是从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表入手,有效核对数据,筛查重点项目;二是从部门决算结转结余表入手,选择延伸检查预算单位;三是从暂存暂付账入手,重点关注上缴库款滞留专户、资金违规转出等问题;四是从专户的预算内项目账入手,重点核查以拨代支形成的存量资金。

甘肃专员办检查组一分为二,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反映在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加强数据分析,挖掘数字背后的内容,指定专人,明确职责,分别负责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清理、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情况;一方面依据省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部门性质等因素,延伸检查预算部门和单位,同步开展检查工作。

查调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检查仅仅只是手段,检查之后,还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深化成果利用。各专员办坚持查调结合的工作思路,为财政部科学决策出谋划策,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福建专员办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检查进点会

在检查过程中,各专员办注重收集相关数据、材料,为调研做好准备。如江苏专员办检查组在进点一周后召开的阶段工作情况交流会上,专门对盘活存量资金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制作了《省(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总表(调查报告采集数据)》、《预算收支及结转结余资金统计表》等,布置各检查小组采集调研需要的数据和第一手材料,为高质量完成调研任务做好准备。福建专员办要求各检查小组注意收集、掌握各被查单位贯彻落实国办70号文和财预15号文的具体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完善的制度办法和建立的有关盘活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挂钩机制等情况。同时,认真听取省、市财政部门和各被查单位对存量资金形成的原因分析和有关改进意见,了解、掌握实地的真实情况。

检查结束后,在全面摸清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各专员办全面梳理归纳发现的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财政厅(局)、资金使用和管理部门深入交流沟通,分析存量资金成因,并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如北京专员办对检查发现的部分文件与新预算法规定差异、偿债准备金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间滞后等问题,提出源头治理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管理等对策建议。河北专员办、山东专员办、广东专员办紧紧围绕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正常收回制度、加强地方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以及提高预算资金到位率等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完善财政改革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严肃检查纪律,防范廉政风险

在检查过程中,各专员办通过制度筑牢防线,要求检查组成员严守廉政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检查。

河北专员办检查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规范检查程序。坚持工作底稿的复核制度,确保用语规范、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取证完整。检查组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廉政纪律,执行保密规定。特别是成立临时党支部,并明确了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提供组织保障。

厦门专员办通过三项措施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检查进点前,专门召开廉政纪律会,重点强调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不受宴请、不收礼品、不接受旅行邀请、娱乐活动等。要严格遵守差旅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落实财政部和厦门专员办制定的内控制度规定,检查工作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集体研究议事、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外出接访两人以上办理、廉政建设检查组长负责、设立廉政监督员等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点会上,检查组就将廉政监督卡与检查通知书同步交送被查单位,公开检查期间廉政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落实检查公示制度,张贴检查公示,向被查部门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公示检查情况,公开廉政监督电话。

广西专员办通过三项制度加强工作纪律。一是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员制度,任命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检查组廉政监督员,监督遵守工作纪律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检查违纪行为反馈制度,向被查单位提交违纪违规反馈表,自觉接受被查单位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事中事后回访制度,由机关党委在检查期间或之后,就检查期间有无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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