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2015-02-07 02:22林江,张明,唐云锋
财政监督 2015年13期
关键词:乱收费涉企收费

关注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背景材料: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遏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

对于此次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会议从如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一是对去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服务业、保障性住房、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二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坚决纠正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三是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四是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政府性基金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要降低征收标准。五是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让各类违规收费“野蛮生长”,使广大企业不受滋扰、致力发展。

事实上,早在1997年,国务院就曾出台《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组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全国范围的为中小企业减负大行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等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次下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与此同时,相关统计显示,2008-2013年,我国累计取消、停征、减免7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7项政府性基金,2014年取消、停征和减免600多项收费。可以说,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在近年来取得了明显效果。在此背景下,如何解读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部署?一些地方涉企乱收费的“变换名目”、屡禁不止等现象原因何在?涉企收费究竟有多少?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在半年专项整治中又能达到怎样的效果?对于此次部署中所传达的既要规范又要强化透明监管的理念如何做实?本期监督沙龙将围绕以上问题就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问题展开探讨。

亮剑:半年内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主持人:对于背景材料中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您作何解读?与以往清费的部署规定相比此次部署有何特点?

林江:我认为这次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还是十分清晰的,当然,背后是强而有力的来自中央政府的强势介入,先是清理现有的不合理的对企业的收费,后是建章立制,希望能够杜绝今后对企业的滥收费现象。我认为,这次的清费部署与过往相比,是在今天的反腐倡廉的背景下推动的对企业收费的清理。过去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滥收费或多或少涉及少数公务人员的涉嫌贪腐的问题,因此,我相信这次的清费行动的效果要比以往的情形好得多。另外,这次清费行动,中央政府承诺,今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要向公众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全社会接受新形势下政府部门的“清单管理”模式,这应该是政府施政的新气象。

张明:显然,这个“时间表”是集中半年,“路线图”是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遏制收费,挖掉“病根”。集中半年时间清理相关收费项目,时间条件比较充分,表明国务院对解决此问题的决心和态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遏制收费、挖掉“病根”的举措,彰显现代国家治理标本兼顾、改建结合的一揽子综合措施。与以往部署规定相比的明显特点是:一是时间明确。即明确规定清理专项行动时间为半年,有利清理行动由浅入深、由大到小、扎实有效、干净彻底地完成,避免以往“阵风式清理”不彻底所遗留的隐藏和遗漏。二是措施综合、标本兼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等措施,清理、自查、整改、建制循序渐进、逐次推行,既有及时的清理查改成果,又有长期的制度建设、规范行为方式的治本效果。三是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而此次则明确规定“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四是明确监管责任,此次清理整改突出监管举措,明确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表明习近平及党中央“监督制约权力”的治国方略,已贯彻落实到遏制收费权力领域。

潘铎印:与以往清费的部署规定相比较,此次清理对于规范政府行为、限制政府权力将会带来更强、更到位的约束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可以减少政府依靠审批权“变相谋利”的空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都是违规行为。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遏制 “任性”收费,要堵住政府乱伸手、乱收费的口子,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扭曲变形的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这次清理,有助于政府从微观经济活动中“退出”,转向服务型政府,也能够为企业增强竞争实力,更加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主持人:李克强总理在会上说:“有些环节,之前统计的收费有几十项,跟企业实际了解,林林总总的项目有上百项!”如此名目繁多的涉企收费缘何存在?对企业及相关方有何影响?

林江:名目繁多的涉企收费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地方政府近年来的财政收入因经济不景气而增长放缓,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需要考虑拓展新的收入来源,既然税收来源有限,只有依靠收费了。另外,中央政府尽管多年来三令五申要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费,可是在执行力度上可能有所欠缺,也有可能是中央政府也一定程度上默许了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收费也是“万不得已而为之”,故清理的力度也不一定很到位。而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默许”下会变本加厉地顶风而上,最终中央政府也对这种行为忍无可忍,故需要再出台政策来勒令地方政府必须要取消名目繁多的收费。如此繁多的涉企收费对企业的影响还是相当大的。本来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企业更需要休养生息,政府应该减少企业的税费负担,可是税负也许下降了,但企业收费大幅上升,甚至还抵消了税负下降的部分,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乃至扩大投资的意欲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张明:我国涉企收费名目繁多的原因,主要是一些行政部门权力膨胀,导致收费一直屡禁不止。同时一些地方部门开征名目繁多的收费,也表明行政权力过大,缺乏法律约束。个人以为,这种现象的根源是我国几千年 “官本位”封建文化糟粕形成的“人治”大于“法治”、“权大于法”、权力缺乏制约监督。这种剥夺企业利润甚至增加企业负担的做法,通常会降低企业发展力,不利于企业正常发展,对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如有东南沿海地区上市公司老总披露,早期曾在西部地区开办企业,因收费太多,经营困难而注销,后到东南沿海地区注册公司经营,成为上市公司。亚当·斯密1776年就在《国富论》中提出“小政府”和“夜警国家”观念,来遏制盘剥民间资本,保障国家经济发展。但殊不知在200多年后的中国西部,在东部高速发展的条件下,仍然陷入了这个斯密“窠臼”。

唐云锋:涉企收费的大规模存在,简单点说本质上源于政府自身的逐利性,由于现实中对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张与边界缺乏界定与约束,权力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企业由于是利益的主要生产者,自然成了一个主要对象,而且收费的名目也会随着权力贪欲膨胀而无节制的扩张。至于涉企收费的影响,由于收费名目繁多,对企业的影响直接表现为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甚至不堪重负,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但具体说来,还要看是国企还是民企,要是国企,特别是垄断性的国企,最终会把这种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普通的国企也可能由于政府对企业的亏损补贴也会把成本间接转嫁给纳税人。要是私企,则只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最后自然也会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对政府自身来说,则更助长权力的寻租与腐败,使政府执政能力与公信力都遭受严重毁损。

潘铎印:名目繁多的涉企收费对企业来说,就是政府部门搞“税外税”,随意“拔毛”,势必加重企业负担,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对企业生存可能是雪上加霜,直接拖累实体经济;就市场环境来说,政府无原则、非规范地向企业胡乱摊派和收费,也是权力对微观市场经济活动干预过多、过滥,对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带来严重的阻碍;就政府来说,一些官员逼迫企业“出血”,是典型的以权谋私,甚至是赤裸裸的受贿腐败行为。

政府向企业乱收费,不仅会直接导致企业财务成本增加,企业的赢利能力下降,企业核心竞争力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而且还会造成地方营商环境的恶化,政府向企业乱伸手还助长了不正之风,形成了不讲规矩、不守程序、不依法行政的不良习性。有少数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利用对企业的监管优势,大行部门收费之实,“拿人手短”,无视监管职责。而乱伸手所必然附带的收费随意性、不透明性,更为“讨价还价”留下了权力寻租空间,滋生腐败现象。

主持人:近年来,国家曾多次发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一些地方乱收费仍屡禁不止,一些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甚至改头换面,沉渣再起,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根源是什么?屡禁不绝又说明了什么问题?

林江:我认为涉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根源,一是部分地方的政府部门出于对财政收入之中非税收入的依赖的考虑,而对于乱收费问题视而不见,二是这些地方的企业可能也存在着欠税的问题,地方政府会以此为理由要挟企业要向政府部门交费,哪怕相关的收费是很不合理的,因为不遵从的话可能政府部门就会调查企业的欠税问题,企业的损失可能更严重,故只能选择哑忍;屡禁不止则说明部分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府所发的文件无动于衷,我行我素,或者在执法的“一阵风”过去以后,乱收费又故态复萌了。

张明:个人以为,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根源,是相关部门及地方利益驱动下的权力失控。一些地方乱收费屡禁不绝也说明权力始终失控,正如当下通俗所言“有权就任性”,“任性”的根本原因就是权力未受制约监督。人人都崇尚孟德斯鸠的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但在几千年“人治”和“官本位”的传统行为方式影响下,“法治”和“制约监督权力”实际上已成为一种价值判断、一种理想、一种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屡禁不绝,就说明我国权力制约监督不力,权力滥用和“任性”。

唐云锋:涉企收费的屡禁不止根源除了上述所说的权力逐利本性外,现实中跟我国的政府机构臃肿,人员人浮于事有关,很多收费机构就是为了自身利益,特别是为了解决子女或亲戚的工作而设的各种编制内与编制外的“养人机构”,这种机构的既成事实与大规模存在,才是涉企收费症结难以根除的根源。在近年来的政府改革中,随着财政供养的比例缩小,要解决这些人员的饭碗问题,相关机构自然就会想方设法利用权力向相关企业伸出牟利之手,这也是涉企收费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

潘铎印:近些年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一些地方乱收费仍屡禁不止,造成这种现状主要是由传统的管理机制体制形成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管理模式,使得政府对经济的运行承担了几乎无限的责任,很多管理职能的形式都是通过各种行政审批、资质审查等有关监管方面的做法来实现。政府在行使职权时,会产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自然地嫁接在企业身上,形成了企业成本。因此,一些行政部门的权力膨胀,是收费一直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部门开征名目繁多的费用,也意味着其行政权力过大,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

强化监管,杜绝涉企乱收费死灰复燃

主持人:近期,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计署、工商总局等多部门及有关地方减负办组成调查组,赴福建、山西、吉林开展了涉企收费系列调查。各地也纷纷出台文件,响应政策号召,清理规范工作正如火如荼展开。据此并结合背景材料会议部署中对于涉企收费的清理规范标准,谈谈在您看来,何谓涉企收费的设立标准?为做实这项全面清理规范工作,应把握哪些关键点?

林江:我认为涉企收费有些还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比如有些收费属于政府部门收回成本性质,就不应该定性为乱收费。至于标准如何确定,我认为有以下考虑:一是收费的性质的界定。我认为,如果政府对一家企业提供了服务,而这项服务的外溢性不大,不是太多的周边企业受益,换言之,受益主要是这家企业,那么政府就可以向该企业收费,但是收费应该以收回成本为原则;至于这项服务的外溢性较大,我认为就不应向企业收费。二是企业的承受能力。尽管地方政府声称收费幅度是考虑了收回成本,但是也不能离开当地企业对于相关收费的承受能力,换言之,对于同一种类的收费,经济欠发达省份有可能向企业收取比经济发达省份更为低的收费;三是收费要公平透明,包括收费的依据,收费的规模,收费的去向等都要向社会大众作出公示,让公众和媒体得以监督政府的涉企收费行为。

张明:涉企收费的设立标准就是基本的涉企收费依据、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正如主持人所言,这是做实涉企收费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的基本参照标准,也是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基本工作制度。要健全完善涉企收费的设立标准,至少要解决好以下三个关键点:一是清理规范批准收费机关及依据。如清理规范是否无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或越权设立收费,是否强制收费或中介机构依托机关事业单位强制收费,是否是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等。二是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如清理规范收费标的是否合理,收费是否巧立名目,是否重复收费,收费环节是否合适,是否扩大征收范围等。三是清理规范收费标准。如清理规范计费依据是否与收费标的相适,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负担,是否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是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

唐云锋:涉企收费的泛滥,除了政府权力扩张之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涉企的政府相关职能机构的责权利不明确,使得各机构都只盯着自己部门的利益而忽略甚至无视自己责任,这样各部门分别逐利的叠加后果,自然就成了企业无尽的收费负担。而如果要全面有效清理收费项目与设立合理标准,关键是先找出涉企收费部门的清单,对相关的收费项目与规模进行摸底;在此基础上再重构政府涉企管理职能中的责权利,并精简与撤并不必要的机构与人员,即清理掉多余的“婆婆”,这才是根本;最后在涉企标准的设立全程中,必须引入收费企业与社会的参与,让涉企收费企业在标准设立过程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必要时候可以考虑通过听证会形式来确立收费的标准,即尽量让利益相关方参与并使过程公开。

潘铎印:我认为,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督查力度,强化检查涉企乱收费的执法力度。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举报处理、社会监督等各项工作机制。

主持人:涉企收费,需要规范,也需要监管。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突出了监管举措,明确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对于这一部署,您怎么看?并就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建立健全谈谈您的建议。

林江:我认为强化举报机制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和救济方法,也让地方政府在乱收费的问题上保持警惕,但是我认为要认真考虑如何把这种方式加以落实。一般而言,企业是不敢举报地方政府的,因为即使企业举报,也不会有什么机构敢于受理,因此,向谁举报就很重要。从目前情况看,公众人士可能向纪委监察机关举报地方政府乱收费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纪委监察机关有足够多的人手去处理这些举报吗?另外,处理涉及调查,纪委监察机关凭怎样的依据去判断相关的举报是否成立?我认为,既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那么,我们也应该把涉企收费尽可能纳入法律范畴,即将来如果我们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某项涉企收费是合理的,也是必需的,那么就应该纳入立法程序,即费改税,只有纳入税收范畴,才能够用法律方式予以规范和制约,乱收费现象才能够从根本上得以遏止。

张明:建立清理规范后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并向社会公布,强化乱收费举报机制并严肃追究责任的部署,表明国家对涉企乱收费的治本“挖根”决心与实际行动的逐步推进。个人以为,这种实际行动最能让人信服,也最能使国民获得更大满足感。如果照此坚持不懈,可以预期习近平及党中央逐渐展开的国家治理措施,会充分增强国民的更强希望感、光明感,树立更强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民族自信和国家自豪感。

健全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一是健全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对所有涉企收费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等,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内容全覆盖。二是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不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实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三是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如相关法制授权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报相关政府审定,调整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根据各自职责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四是强化涉企收费清单监管,如分别落实收费及监管责任,细化责任内容;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收费清单执行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大涉企收费问责力度,追究责任人责任。五是建立涉企收费清单配套措施,如涉企收费清单纳入各级政府政务信息运行服务平台监管和公开范围,各级政府要有专门机构督促检查涉企收费清单落实,并纳入相关效能考核;有关部门收费项目取消和暂缓征收后,履行职能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唐云锋:对于此次的监管举措,虽然比较认可其安排与力度,但关键如果继续缺乏企业权利的制度保证,只靠一时运动式的风暴,企业仍然无法面对诸多强势“婆婆”私下的各种索取,尽管暂时可能收敛,但运动过后,各种收费死灰复燃甚至变本加厉反而会成为一种常态,因此关键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顶层制度上重新设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利边界,还企业与社会正当权利,通过法治来规范政府与企业的权利。只有在这基础上,再通过推进社会监督,特别是媒体的舆论监督,这样的举报制度也才相对有效,但如果前面的前提缺失,而只强调所谓举报机制,显然又是一种本末倒置,效果暂时也许有效,长久自然仍然不能乐观。

潘铎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突出了监管举措,明确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是很有必要的。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建立健全,一是坚定法治原则,以市场为企业服务为目的,要对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形成目录清单,并通过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收费项目;二是政府实施权力清单,要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将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府的权力透明化,更多地交给市场,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三是政府要加强权力自我约束意识,转变观念,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内的涉企收费逐步减少项目数量,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让涉企收费与官员官帽挂钩,促进政府从管理型朝服务型发展。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清单之外违规收费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此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要想效果更明显,除了严格落实会议部署外,还要把收费权真正关进制度笼子,并破除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只有让企业轻装上阵,才能抵御经济下行压力。显然,为企业减负是稳增长的重要手段,由此企业减负效果值得期待。■

(本栏目责任编辑:阮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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