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治学之路

2015-02-21 22:12赵世超



我的治学之路

赵世超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我可不是什么专家,而是一个很普通的老师,很普通的史学工作者。随着年龄的增长,王国维先生的两句诗“人生过处唯存悔,知识增时只益疑”常常萦绕在我的脑际,意思是说人到了老年的时候,脑子里边留下来的只有两个字:“悔”与“疑”。我想我目前就是这样一种状态。“悔”,既有对公事的“悔”,也有对家事的“悔”;“疑”,既有学术上的“疑”,也有思想上的“疑”,年龄越大,怀疑越多。自己尚处在“悔”和“疑”的状态,还有什么体会可谈呢?今天,硬着头皮接受《西北大学学报》的约请,与其说是来介绍治学经验,还不如说是想把自己的疑惑和盘托出,与大家共同“释疑”。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思与学中度过老年生活,恐怕要比王国维的最终选择积极得多。不过,大家也不要把我的一些观点看得太认真。

一、我与史学研究的结缘

我年轻的时候相较于历史,更喜欢文学。我在念初中的时候,当时有个比较著名的作家叫李凖,著有小说《李双双小传》,后拍成电影,风靡全国。他曾经到我所在的中学去访问,对我影响颇大,也激发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文学梦,所以我一直想从事文学写作,当个作家。高中毕业填报志愿的时候,我所选择的十所高校第一志愿全部填的是中文系,准备交表时,遇到了我高中二年级的班主任。他看了我的表以后就说,你这个娃啥都不懂,大学的中文系不是培养作家的,大学的中文系主要有两个专业,一个是文学专业,主干课程是文艺理论和文学史;另一个是语言专业,讲的主要是音韵、文字、训诂、语法这些东西,很枯燥的,学这干啥呢?历史不一样啊,是人文学科的基础,你把历史学好了,将来往哪个方向发展都可以。说着便亲自动手把我的十个第一志愿改成了历史系。现在想来,这位老师帮我确定的人生路径,简直太重要了。

就这样,1965年我被北京大学历史系录取。那时系主任是翦伯赞,副主任是周一良、张芝联,齐思和、邓广铭、邵循正、杨人楩、许大龄等一批知名教授都活跃在教学第一线,像汪篯、田余庆、张传玺、魏杞文、王文清等都曾为我们授课,马克垚还兼任我们年级世界史班的辅导员。可以说,北大历史系名师荟萃,学习条件很好。非常遗憾的是,我进校刚刚一年就开始了“文化大革命”,老师们不能上课了。但我们并没有停止对学问的渴望与追求,大家都在偷偷地读书,到图书馆随便地选择自己喜欢的书,或者读同学当中传阅的书籍,而且是对什么感兴趣就读什么。那时是不让读偏要读、偷着读;今天是让读也不读,差别很大。自由读书这样一种方式自有它的好处,就是有助于拓宽知识面,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也有弊端,就是缺乏严格、科学、系统的训练。从后一点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我的大学五年,在一定程度上算是虚度了。每当想起这些,我都感到非常遗憾。

1970年毕业后,我到河北省定县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在县“三支两军”办公室和革命委员会承担文字工作。但自己内心仍非常向往从事历史方面的学术研究,并且一直为此寻找机会。当时全国都在开展“农业学大寨”,各地在修梯田、平整土地、兴修水利的过程中,大量古代的遗址和墓葬被发现,有些严重破坏,所以急切需要进行抢救性的发掘和清理。为此,省文物局特派一名文物干部到定县,县里再出干部予以配合。我和同班同学信立祥就借此主动把配合清理文物的工作应承了下来。那段时间我们主要清理了一些塔基和小型墓葬,并在文物工作队刘来成同志的带领下,参与了定县八角廊大型汉墓的发掘、清理和报告编写工作,同时参加了一个由河北省文物局在工地现场办的文物考古短期培训班,填补了自己在文物考古知识方面的空白。也许自己在考古方面干的时间较长,以至于后来有一次在成都遇到了俞伟超老师,被他误以为是考古专业毕业的,就对我说“你也归队吧”,而我却婉拒了俞老师的好意。至于原因,主要是经过几年实践,我个人感到考古工作要求心细,而我的心比较粗,似乎不适合在这方面发展,所以最终没有走上这条“探索与发现”的神秘之路。

1976年,为了解决两地分居问题,我离开定县,设法调入开封师范学院,即现在的河南大学。当时系里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朱绍侯老师安排我给孙作云教授做助手,我很高兴,因为孙作云教授曾跟闻一多先生作研究生,是《诗经》《楚辞》和神话考古方面全国知名的专家。在孙先生的帮助下,我主要过了“教学关”,完成了几篇学术论文,初步掌握了从事科研的方法,收获很大。然而,还不到两年,孙先生竟溘然长逝,这令我感到非常悲痛,也顿时失去了学术研究上的依靠,陷入了彷徨与苦闷中。我们系的郭人民老师曾做过孙海波的助手,是先秦史方面的专家,所以我就转而找郭人民老师请教教学和学问上的疑难。当时郭先生的右派帽子已摘,但还没有获得彻底改正,因而被限定不准担任“阶级性”较强的历史课,只能教历史文选,颇有空余时间。他见我基础尚不坚牢,便主动提出要给我系统讲授一遍《左传》。在接下来的一年多里,每周三次,从不间断,边讲边议,到一部大经读完,郭先生长期积累的心得,也如春风化雨,融入我的胸中,使我在三方面得到了提高:一是提高了我的古文阅读能力;二是对先秦史有了系统、整体的了解;三是对先秦史方面存在争议的问题渐渐有了自己独立的看法,不再人云亦云,被动盲从。随着“四人帮”的覆灭,政治气氛终于轻松起来,郭先生的境况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忙了。他觉得百废待举,急需为学科建设培养人才,于是,就建议系上送我到外边去进修。

在郭老师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我先后参加了教育部委托四川大学徐中舒教授主办的先秦史师资培训班和国家教委委托华中师范大学张舜徽教授主办的中国文献学研究班,从而得见大家风范,开阔了学术眼界。尤其是徐中舒教授,他是史学界重量级的人物,在培训班上,更是以80多岁的高龄坚持每周给我们上两次课,讲的都是他一生当中积累下来的、千锤百炼的学术结晶。对我影响最深的是这样一句话,他说:“在研究古代历史时,倘能取民族材料、考古材料、古文字材料同文献材料相互印证,便有左右逢源之乐。”这便是现在所谓的“多重证据法”。但在多重证据法中,徐老特别强调民族材料,我觉得这一点在我们西北地区的学校做得不够好,需要弥补。

徐老的研究方法和学术观点成了我努力践行的一个目标,也很想多找一些机会跟他学习。1985年,我又考回四川大学,做徐老的博士生。然而,徐老的身体却大不如前。由于川大对博士培养高度重视,历史系成立了一个由伍仕谦、唐嘉弘、常正光、缪文远、罗世烈五位教授组成的指导小组,并指定罗世烈教授做我的论文指导教师,协助徐老来指导写作。在徐老的关怀和上述老师的具体帮助下,我于1987年底完成了20多万字的博士论文《周代国野制度研究》。自己虽然投入了一定精力,但书中更多凝结了各位导师的心血,不少地方则是对郭人民先生学术观点的整理与归纳。

可以说,我走上先秦史研究的道路完全是仰赖于前辈学者的引领和帮助,他们中无论是卓然名世的大家,还是当时尚在盛年的学术骨干,都毫无例外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把培育人才当做他们最大的乐事,当做最大的享受,都愿意主动帮助青年人成长。所以相比之下,我觉得我们现在的校园里可能少了这些精神,多了一点市侩习气。

二、1974年至2004年: 30年的学术探索

我大约1974年进入学术领域,到2004年卸掉行政职务,又回归教师队伍。自己冒昧地将这30年的学术活动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 1974年至1985年。这段时间主要是发表了《殷周大量使用青铜农具说质疑》《殷周农业劳动组合演变略述》《周代家长制家庭公社简论》等十几篇文章,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这十几篇文章一方面使自己初步掌握了科研的方法,进入了学术研究的角色,另一方面也为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打下了基础。

第二个阶段: 1985年至1988年,也就是在川大读博的三年。我入校的时候已经39岁,作为一名真正的老童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很强烈,想趁着这三年认真做一个自成体系的东西。恩格斯研究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我以为还应继续研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之后的发展。因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实际上是人类早期社会的鼎之三足,把它们的起源和发展都弄清了,先秦史整体的面貌也就弄清了,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工作。基于这种考虑,我就以《周代国野制度研究》为题进行梳理,从国野问题入手来统领整个先秦史。这篇文章尽管存在很多缺陷,但是我觉得自己对家庭、私有制、国家早期形态的看法基本上得到了表达,而且这些看法到了今天也还不过时。

第三个阶段: 1988年至2004年。1988年应陕西师范大学斯维至教授和何清谷教授的约请,正式转来西安工作。从1988年到1994年间,我发表了十几篇文章,并在中国史学界较早使用“早期国家”这个概念,原想把这些研究补充到我的《周代国野制度研究》中,对这本书进行修订,让它真正成为自己安身立命的学术奠基之作。然而,正当学术思想渐趋成熟,准备在业务上进一步发展的时候,1994年,教育部突然任命我做校长,千头万绪的行政事务一齐向身上压过来,学术活动受到了严重影响。待诸事粗定,才暗自定了个硬指标,即:至少一年完成一篇论文。从1994年至2004年,我主要发表了《藏冰新解》《浴日和御日》《铸鼎象物说》和《天人合一论述》等。在写作过程中,我运用了詹姆斯·乔·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的巫术理论,对张光直的断章取义做了批评,一些想法则得益于孙作云先生早年对我的教诲。

在30年的学术研究中,我也总结出一些感悟与体会,主要有五点。

第一个体会,通过这些年的学术活动,我认识到社会是很复杂的。在每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上,都有多种文化因素,这些因素大致上可以分为新和旧两大类。新和旧两种因素并存,应当是我们观察社会、观察历史的一个切入点,两种因素此长彼消就构成了全部的人类社会史。因此,我们今天从事历史研究,必须将两类因素的消长作为重点。如果能够把两种因素的消长生动地、具体地描述出来,我们的研究对象也就活起来了,我们的历史也就活起来了。

第二个体会,一定的文化因素和各类文化因素之间的消长都与一定的社会环境相联系,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就有什么样的文化元素,社会环境变了,文化元素以及各种文化元素之间的结构也会随着发生变化。换句话说,旧因素的衰亡和消退,新因素的产生与发展,新旧之间的相互消长与走势,都取决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人民的最基本的祈望。环境变了,文化习俗也变了,这才构成了不同的时代。研究环境的变化,找出文化更新的原因,对我们的学术工作很有好处。

第三个体会,一般来说,新因素要战胜旧因素,甚至取代旧因素,社会才能够不断地向前走,才能够进步,才符合大多数人最根本的利益,也才真正代表了历史前进的方向。历史上有很多杰出人物,他们后来被人怀念、被人肯定,主要就是因为他们在某一个领域为促进新因素的成长作出过有益的贡献。我们对历史人物和事件进行评价的时候,要看他究竟是支持了新因素还是维护了旧因素,这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标准,这样得出来的结论才较为准确,较有意义。但同时我也赞成侯外庐先生的一个观点,即:中国的历史既是新旧消长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死的拖住活的”的历史,我们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死的拖住活的”这句话,是侯外庐在《中国古代社会史论》里边正式提出来的。“该死的”老不死,“活的”老是成长不起来,这是中国历史很独特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史学工作者不仅要探索新和旧之间的消长及原因,同时,我们每个人对两种走势取何种立场,也应该做出正确的抉择;如果没有抉择,或者抉择错了,也会影响到论文的学术影响力及致用功能的发挥。

第四个体会,当前,特别是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后,增强文化自觉意识的呼声确实很高,甚至可以说已经成为潮流。但我发现,有些人在讲文化自觉和文化建设的时候,并不知道我们要建设一种什么样的文化。六中全会的决定讲得很清楚,就是我们要建设的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但是在我们一些学者的口中、文章中、著作中,我们看不到三个面向,甚至也看不到科学的、大众的,只剩下了一个民族的。“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儒教救国论”都不妥当,都经不起推敲。我觉得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应该回到六中全会决定上去,也就是回到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文化方针上去,对其他各国优秀的文明成果也要积极吸收。可能只有这样才是既不同于民族虚无主义,又不同于狭隘民族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态度。

第五个体会,谈到立场和态度,这又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大难题,正如《庄子·齐物论》所言:“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胜若,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吾谁使而正之?”经反复考虑,我觉得只有诉诸理性,即一切言说都得合乎常理。是否做到了这一点,则必须扪心自问。检验的办法是若干年后不要为自己写过的东西脸红。这句话是曾在西北大学任教的同向荣讲的,一位朋友转告给我,我觉得很好,便时刻牢记在心。即使不得已,也应如季羡林先生教导的那样:“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康德的标准是“在一切事情上”都“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一切”和“公开”是难点,连季先生都不敢保证完全做到,何况吾侪凡夫俗子。但日暮途远,再不朝这个方向努力,就来不及了。

三、2004年至今:重拾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1999年,我得了非常严重的糖尿病,在治疗的过程中又发现了胃癌,感谢疾病,它让我下定了辞去行政职务的决心。几经周折,终于在2004年获得解脱。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以后,我原来打算继续按照孙作云先生的方法,阐释一些古文化现象,选一些文化史方面的小题目做做算了。但是后来反躬自省,既然身体和思想还没有完全衰竭,为什么不去尽一点知识分子应尽的社会责任呢?因此我决定用历史来观照现实,发挥历史学经世致用的作用和功能。

从2004年到现在,除了一些应景之作,我主要写了四篇论文。

第一篇文章原题《夹缝中的自由》,四万五千字,发表时,《陕师范大学学报》张积玉主编建议把题目改成《论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运动》,实际是用副标题代替了正标题。这篇文章一方面谈了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特征,即学术自由;另一方面谈了在战国百家争鸣这样一种学术自由中孕育出来的诸子文化,我认为诸子文化才是中国的原创文化。同时我还提出,我们今天应该让诸子时代的自由精神在更高的层次上获得提升,而且是螺旋式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在这篇文章里,我着力分析了战国时期学术自由产生的三个历史条件,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是两种专制在交替,也就是说以礼乐制度为核心的古典式专制主义“崩坏”了,而以秦始皇为集中代表的新的中央集权式的专制主义还没有完全长成,还不成熟,所以政府的控制能力打了折扣,这才让战国诸子有了自由著述、自由讲学、自由批评、自由流动的可能。到了秦汉时期,新的集权统治逐渐成熟了,学术自由就被禁止了,所以百家争鸣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绝唱。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关注的现象。

同时我还想到,在中国的近代史上也有一个“夹缝”,就是从清王朝垮台、结束帝制到国民党党天下和训政的确立。这两个“夹缝”在时间的跨度上相差很远,但却有惊人的相似。主要的相似性有三点:一是这两个“夹缝”都处在新旧交替时期,旧制度垮台,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二是这两个时期都是分裂割据时期,前一个是战国七雄,后一个是军阀割据;三是在这两个时期都出现了学术大家,前一个出现了诸子文化,后一个出现了我们今天所能够屈指而数的大师,从陈独秀、李大钊、胡适,到鲁迅、郭沫若,甚至包括刚才谈到的徐中舒先生,当然更有清华园的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四位教授,他们都是在第二个“夹缝”中产生的。

第二个“夹缝”过后,就进入了“没有大师的时代”。这就存在一个问题,究竟是“统一”好,还是“分裂”好呢?这是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我觉得不能简单化轻置可否。“统一”可以把人民从更加琐细的分裂和更加激烈的战争局面当中拯救出来,这是社会走向安定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这点是不能动摇的,应当肯定“统一”。但是,我们也不能绝对化地赞美“统一”,绝对化地批判“分裂”。我们至少应该看到,在“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高度集权统一下,会出现扼杀个性、扼杀学术自由的局面;相反,在分裂的状态当中,由于控制不严,由于不同政治势力都注重争夺人才,反而给学术自由提供了一定的环境和条件。我们肯定“统一”,但是不主张绝对的高度集权的“统一”,我们要在坚持统一的前提下,给地方、给个人,尤其是给思想和内在行为留下自由的空间,否则这种绝对化的高度集权的“统一”本身就埋藏着要将自己炸毁的火药桶,总有一天会使专制统一走向毁灭。“物极必反”,这是一个简单的哲学道理。中国历史上存在周期性的循环,原因就在于我们只有高度的集权,从而常使事物走向反面。

第二篇文章题为《拨不开的迷雾》,约三万多字,我列举了黄帝和炎帝作为案例来说明历史和文化既相互关联又有区别,不能把两者完全混同。文化简单说来它是可以传播的,一切物化的崇拜对象,例如陵、庙,都是可以人造的,但是历史不能够伪造。在这样一个理念下,我经过分析,认为黄帝是被神化了的传说人物或历史人物;各地的陵、庙、故里等都是纪念性建筑,没有必要争论真假;但历代王朝用规范礼制的办法确定下来的公祭地点却有约定俗成的意义,有助于加强统一,应当沿袭和遵守。同时又指出,湖南的炎帝文化肯定与汉代阴阳五行学说流行起来以后把炎帝配成了“南方之帝”有关;浙江缙云县也有黄帝文化,则应是魏晋以后道教中心南移的产物,道教把黄帝封为大神,于是,在南方的浙江就造出了黄帝庙和许多黄帝的遗迹。我在这两个案例当中讲的这个道理并不深,甚至很浅显。很多学者都知道,但就是不说话。我现在只看见葛剑雄教授对黄帝祭祀有所评论,其他的人都闷声不响,结果让历史和文化相混淆,几乎搅成一团乱麻。我觉得这个现象反映了我们学术界缺乏责任心,因此我认为现在存在着“迷雾”,而且“迷雾”重重,很难拨得动,所以我才这样命名这篇文章。尽管自己势单力薄,“迷雾”拨不动,但我还是拟了一些题目,将来准备在有机会时一个一个去做“拨雾见日”的工作,比如女娲、尧、舜、禹、诸葛亮、关羽等等,我准备一个一个去写。因受到地方政府邀请,参加过防风氏文化、商汤祷雨文化的讨论会,写了两篇还很粗率的文章,也附在炎、黄的案例之后,算作“拨雾”工作的初步尝试。

第三篇文章是《引礼入法的得与失》,五万字。自汉代开始,就通过“引礼入法”来矫正先秦法治的失误,经西汉、东汉、魏晋南北朝发展到隋唐,基本上实现了礼与法的结合。法学界认为礼法结合、以礼统法,这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征。这个特征好不好呢?也不能简单回答。好的地方是有,主要是纠正了先秦苛法过于严酷的一面,既有主观的善意,也有巨大的实践意义,甚至提出了刑罪相应的先进司法理念。但也带来了新问题:第一个是“引礼入法”以后出现了双重标准,礼也是个判断标准,法也是个判断标准。既然是两个标准,就造成了司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形成了有法而不循法的情况。第二个是“引礼入法”以后,规定要“准五服以制罪”,造成了“抑卑幼以奉尊长”,断案时按血缘关系来判决。犯了同样的罪,如果是尊长伤害了卑幼,可以减轻处罚,甚至可以减轻到杀人而不处死,但如果是卑幼上犯了尊长,则要加重处罚,所以中国古代的法律有着严重的血缘性,主要是用压制卑幼的办法来巩固尊长的地位。第三个是它通过八议、爵减、官当、收赎这四种手段使一些权贵得不到惩处。有爵、有官、有贵族身份可以免罪,家里有钱也可以赎罪,“急于黎庶,缓于权贵”,对权贵温柔轻缓,对普通老百姓则极端严厉,这就是等级性的特点。第四个是中国“引礼入法”以后,法律变成道德警察,以违背礼制为名,干涉人们的日常生活,更造出了大量的文字狱,甚至还有“腹诽”罪,不仅管人的外在行为,也管人的内在行为。这篇文章发表以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都有摘登,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我在文中批评过的人却不出来回应。

第四篇文章为《挡不住的诱惑》,副标题是《中国古代等级制度述论》。可以说,每一种古文明,都有自己的等级制度。我早有兴趣梳理中国古代等级制度的发展脉络,评估其利弊得失,观察其未来走向。我的基本看法是:等级制度虽是由野蛮进入文明的推进器,并在早期社会中,充当过历史进步的不自觉的工具,但它重特权,尚差等,以牺牲民众基本权利为代价,其本质是恶而不是善,因此便与以工业文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律至上为特征的近代社会格格不入。平等与否,实为近代与古代的分水岭,也是鉴别先进与落后的试金石。任何开放的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贫富差别。然而,更大的原则却是,人人都是人;人生而平等;后来的不平等都是人为的。国家的目标是实现正义,正义即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让所有公民都从阶级、等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充分享有政治平等、法律平等、机会平等、宗教平等、性别平等和尊重的平等。平等的生活可以激发激情与活力,角色随时转换,大门为所有人洞开,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智慧与创造。一个国家发展的快慢,实取决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个人平等。平等是一个伟大的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庄严地将它纳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等没有终点,与已取得的成就相比,总还有更多的地方没有做到。但是,采取行动和不采取行动效果截然不同。只要我们坚定地把平等的程序当作立国的出发点和重要方法,就能在广大人口中造成一个近似的平等。

四篇文章做完,我刚好也70岁了。接下来是修订我的《周代国野制度研究》呢,还是接着做文化史方面的小题目呢,还是把我上述这四篇论文扩充成书呢?现在还没有盘算好,一切都要视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而定。但不管做什么,北大的精神不能丢,科学、民主的传统不能丢,理性的立场、态度不能丢。不然,就太对不起人民的哺育和母校的培养了。

[责任编辑刘炜评]

【历史研究】

收稿日期:2015-06-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15-05-001

中图分类号:K061

【作者简介】赵世超,河南南阳人。1946年生。1965年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1970年毕业,曾在河北定县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又“就地消化”到县革命委员会任宣传干事。1976年调入开封师范学院历史系任教。1979年至1980年,参加教育部委托四川大学徐中舒教授主办的先秦史师资培训班。1983年至1984年,参加教育部委托华中师范大学张舜徽教授主办的文献学研究班。1985年至1988年,回四川大学随徐中舒、罗世烈教授攻读博士学位,通过答辩后分配到陕西师范大学工作。曾任历史系副主任、主任、陕西师范大学校长,现任中国史学会理事、中国先秦史学会副会长、陕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