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降为民:勿再吝啬对马化龙的宽容

2015-04-02 03:14王又一牛志敏
山东社会科学 2015年1期
关键词:回民宁夏民族

王又一 牛志敏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北京100081)

研究近代回族历史,无论是时间上的纵向演进,还是空间上的横向蔓延,都难以避开清咸同年间的西北回民起义,难以避开对回民领袖人物的否定或是肯定。对于西北回民起义领袖马化龙的评价问题,学界讨论已久。①对于马化龙的评价,长久以来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部分人予以肯定,如由民族出版社出版、民族问题研究会编《回回民族问题》一定程度上对马化龙予以肯定;马寿千在其文章《清朝同治年间的宁夏回民起义——兼论对马化龙的评价》、马汝衍在其《试谈清咸同年间回民反清运动性质与领袖人物评价问题》(载《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李锴顺《金积堡的陷落与马化龙》都对马给予认可;还有一部分人则持相反态度,其中以《回族简史》、杨毓秀编撰的《平回志》以及马钊在其《<一八六二—一八七三年的西北回民起义>的两个问题——与吴万善同志商榷》为突出代表。笔者旨在于前辈学人的相关研究基础之上,通过对马化龙相关事迹钩沉,来探讨关于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与稳定,并对起义领袖人物马化龙的评价作进一步界定。

一、咸同年间西北回民起义之缘起

爆发于西南、西北边疆民族地区的反清起义,尤其是西北回族人民起义,长久以来,有一个渐进与突变的过程。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的战火燃起之后,中国这个光辉了千百年的国度颓废地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咸同年间的这次回民反清起义,恰恰就是发生在这个国家质变、“变性”的时期。因此,起义的爆发与此时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难脱干系。在清廷长久的发酵,蒸馏下,西北饱受“饥渴”、“压榨过滤”的回民同胞被迫反抗起兵。除了社会经济根源之外,政治上的特殊因素,即清政府对穆斯林各族人民所实行的残暴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更是直接引发此次回民暴动的重要原因。

清政府派往新疆的军政官员,每每借着战争胜利之际,欺凌压榨属地百姓,对于南疆地区的回、汉各族人民“以犬羊视之”、“恣意索取”。此外,清廷还在回汉杂居地区别有用心的挑拨离间。针对回、汉彼此之间宗教信仰不同、风俗习惯各异的现实状况,清朝统治者蓄意挑拨,制造民族纠纷,以期达到其“分而治之”的短视目的。殊不知,自家水域里的鹬蚌相争,得利的不一定是渔翁,很可能是来自外域长久觊觎于此的秃鹰。

此外,地方官吏在处理回汉纠纷时,对回民心存歧视,只要是有关回民的事情,一切从严办理,不辨是非曲直,对回民严加打压。甚至有这样的规定:“回伤汉民一以抵十,汉伤回民十以一抵”。②刘东野:《壬戌华州回变记》,见《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2期,第67页。更具代表性的是宁夏一路,因为回民少,汉民多,以至于汉民往往以多欺寡、倚强凌弱。当回民“以闻于官,多置不问。”①《平回志》卷三,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三册,神州国光社出版,1952年12月,107页。积怨渐多,以至于造成“回积忿深,往往与汉民相仇杀”的恶果。可以想象,回民同胞在面对此法令时的愤愤不平、失望无助。在处理回汉械斗的问题时,清人往往采取“助汉杀回”的措施。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四月二十八日,大茘县称“回汉械斗,请大兵弹压”,次日,当抚台派遣的官员并回绅等前去劝止的时候,“不知汉民将华州所属之回村尽行焚杀”,而且“地方官左袒”,最终导致“其势遂不可止。”②东阿居士:《秦难见闻记》,见马宵石:《西北回族革命简史》,东方书社出版,1951年3月,第93页。“本是同根生”,却怂恿、支持地方汉族团练肆意残杀回民,着实“相煎太急”。陕西各地地主武装团练,在清政府和团练大臣的支持下,以“剿回”、“灭回”为口号,遇有回汉纠纷,“无知官吏不肯详细体察”,“但系回民皆目为“贼””地方上的汉族团练,在官府的怂恿下,也往往对回民村寨进行焚掠,以至于“不容回民行路,擅自截杀”。总之,不论是西北的陕西回民起义,还是西南回民反清运动,一定程度上都是清政府民族歧视政策所滋生、豢养的毒瘤。

再者,各级官府的各种封建捐输勒索也是迫使回民起义的一个原因。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甘肃不少地方,诸如宁夏、灵州等府县,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天灾难免,满口“仁政”的体制下可有对灾区的减免、优待?没有!非但没有,各种苛捐杂税反而变本加厉。以至于后来左宗棠也不得不承认,当时甘肃的军队,不仅不能保卫人民,反而经常扰乱民心,甘肃的官员,不仅不能为民服务,反而激起民众叛乱。

与此同时,太平军、捻军、云南回民起义等革命风暴的影响,也为此次起义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对起义领袖马化龙之评论

被左宗棠断定为“甘肃逆回之巨魁”的马化龙究竟应当被赋予什么样的历史角色定位?后世之人众说纷纭。总体而言,有一部分人对马化龙持肯定态度。代表人物有著名回族史专家马寿千先生,在其《清朝同治年间的宁夏回民起义——兼论对马化龙的评价》中指出“以马化龙为首的宁夏回民则是时战时降,战是为了维持桑梓而自卫抗击,降也是为了维持桑梓而忍辱求生。”③马寿千:《清朝同治年间的宁夏回民起义——兼论对马化龙的评价》,《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第40页。显而易见,马先生对马化龙是予以同情与肯定。马汝衍先生在《试谈清咸同年间回民反清运动性质与领袖人物评价问题》一文中,认为“为了民族自卫直到最后牺牲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因此,对马化龙的评价,应该基本上予以肯定。”④马汝衍:《试谈清咸同年间回民反清运动性质与领袖人物评价问题》,《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第36页。相比而言,持此类观点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当属关连吉先生,关先生认为应该充分肯定被清朝统治者杀害的回民起义领导者,他们身上表现出了不屈的民族气节和坚定的民族立场。显然,在关先生的视野里,马化龙,作为被满清统治者杀害的一名从未丧失民族气节和立场的回族领袖,应当是被歌颂的。此外,因为马化龙意识到了回汉长时间对立的危害,所以“运动的领导者马化龙和马占鳌曾经看到了这种对立的不利,曾经劝回民不要与汉民为仇”⑤民族问题研究会编:《回回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80年,第31页。,这种致力于民族团结、缩小回汉对立的行为,《回回民族问题》一书对此予以好评,某种程度上也是肯定了马化龙的历史地位。“马化龙并没有在西北战胜清军,实行封建割据的思想,相反,在当时他维护的是国家的统一”。⑥李锴顺:《金积堡的陷落与马化龙》,《宁夏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第39页。从这个角度考虑,马化龙维护了统一,同样理应被历史铭记。

当然,也有部分学者批评说马化龙“惑众敛财”、“役使回民”,以至于宁夏回族群众对他的信奉几乎达到“如醉如痴,牢不可破”的境地。在这部分人的眼里,马化龙煽动回民对抗中央,奴役平民,聚敛财富,迷信说教,完全是一副叛逆、丑恶的样子。对于《平回志》评论马化龙“马化龙始终为陕西乞抚,用济其阴谋,复潜驱其众,使抗官军”⑦《回民起义》第三册,第193页。的说法,笔者表示质疑。不管是“乞抚”还是反抗,这一切和“阴谋”二字尚有段距离,充其量只能称得上是马化龙在纠结于自己的阶级地位、既得利益与民族角色、宗教担当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对清政府的矛盾的政治态度。戴着有色眼镜对历史人物所做的一切评价,难免有失客观、真实。“马化龙为了金积堡回民免遭屠杀”,“而一个人负罪”,这是逃避“求开生路”的口实。还有彻底否定马化龙功绩的说法认为其即使领导了回民起义,也没有改变其统治阶级的阶级本性,为了自身的利益,多次向清军投降,甚至连《回族简史》对马化龙进行了某种程度上的否定,说“马化龙对与金积堡一带的汉民也是能够进行团结的。但不把汉族反动上层和汉族人民群众严格加以区别的错误,给以后的汉回民族关系带来了不良影响。”①回族简史编写组:《回族简史》,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48页。其实对于这些指责、批判,我们可以用马化龙这样一段自述予以反驳:“吾本念经人,遭逢乱世,为众拥戴,不得不维持桑梓,苟延残喘,俟东南军务平定,甘肃重见天日,必有贤明长官主持西北大局,届时吾即投诚,当一太平百姓,于愿足矣!”②慕寿祺著,赵元贞、李炳校:史料五编《甘宁青史略·六》卷20,广文书局印行,1972年,第23页。马化龙的这段自述,最能反映其真实的政治态度。由此可见,他并不想彻底造反,只是不得已,“为众推戴”,“维持桑梓”而已,绝非《平回志》中“阴谋”可言。

笔者以为,马化龙作为宗教的上层人物,虽然出身大地主的身份决定其阶级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有着很大区别,但不能说他的民族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不一致。换句话说,在马化龙身上,阶级利益和民族利益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阶级利益的获取并不意味着民族利益的放弃。作为回民、穆斯林教众的一员,马化龙放弃了原有的优越地位与富足生活,为了民族利益而战直至牺牲。即使有一些错误和缺点,有一些个人思想的动摇和宗教思想的影响支配,但也是应当视为英雄而肯定、尊敬的。

三、荣辱等身,战降为民

马化龙,应该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历史性人物。“世居灵州金积堡,富甲一乡,有智计权谋,纳卷为武职,远近回民皆悦服焉。”③《平回志》卷三,见《回民起义》第三册,第112页。作为金积堡的大地主,同时又是宁夏地区伊斯兰教哲赫林耶教派的大教主,这样的显赫身份使得安逸富足的马化龙除了在宁夏备受尊崇之外,远至云南、汉口以及黑龙江、北京等地,还都有他的信徒。更让人称奇的是,他还制造了一些“疗病则愈”、“求嗣则得”的所谓“奇迹”,使得其教下的群众惊叹不已,仰慕不已。也正是这些所谓的“奇迹”,让后世的批评者抓住了辫子,指责马化龙以此“惑众敛财”、“役使回民”,以至于宁夏回族群众对他的信奉几乎达到“如醉如痴,牢不可破”的境地。

世居灵州金积堡的马化龙,依靠秦渠、汉渠的甘甜水源灌溉着这片广大丰腴的土地。耕作之外,马化龙遗传了回回人善于经商、理财的基因,来往于包头、归化以及北京、天津等地,广交回民之“洋商”,笑迎五湖之金户。“富而优则仕”,凭借经济上的雄厚实力和宗教上的特殊地位,马化龙捐纳了一个千总的头衔,顺理成章,成为了宁灵地区富甲一方、武断乡曲的最有实力的豪门地主、尊崇教主。总之,他在回民群众中拥有很高的威望,各地回民都“唯马是瞻”、纷纷效仿。对于其特殊的政教地位和巨大的地区影响力,我们还可以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认识:左宗棠的“平匪”大军首先挥刀用兵在哪里?就是金积堡。“每一个城市或堡子的被打破,即有成千上万的回民死于刀下。”④民族问题研究会编:《回回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80年1月,第31页。素有“左屠夫”之称的左宗棠选择率先从马化龙开刀、着手,进而镇压整个西北的回民起义。或许从这个角度,我们也能体认到金积堡的重要意义,认识到马化龙的在西北回民心目中崇高无上的地位。

作为当地的大地主、大教主,优越的政治、宗教地位,富足的经济实力,客观上让作为社会既得利益者的马化龙不可能具备坚决的反抗意识。然而,从民族成分的角度考虑,作为被压迫民族的上层人物,马化龙心底不可或缺地又有着一套代表自己民族意志的话语,有着一种捍卫自己民族利益、摆脱清廷压迫的诉求。恰恰是这种既得利益与特殊角色,无形之中将马化龙推向了矛盾的政治态度的漩涡。

回顾马化龙所领导的宁夏回民起义的整个过程,不难发现,马化龙这种矛盾的政治态度的表现贯穿始终。第一个阶段,即起义发动阶段,当在平远所首举义旗的马兆元率众进攻灵州受挫,此时的马化龙的选择是“与之拒绝”,明确表示自己不愿与之共同抗清的主张,态度明确,立场坚决。随后,同治四年二月,清军雷正绾部攻陷了固原州城,意图会合曹克忠向金积堡进军。原打算毕其功于一役的雷、曹,期望通过此次对金积堡的联合用兵,一举扑灭宁夏回民反清的火苗。这两支清军一度还妄想攻破金积堡回民各村寨后,大肆掠夺一番,“得其积聚”,以填补其贪婪欲壑。在起义高潮时期,马化龙被同胞推举到反清前线并且担当了领导。但是由于其阶级地位的制约和牵绊,隐隐约约马氏并不想与清政府彻底决裂。所以,马化龙一而再、再而三的派人为清军送钱送粮,并且递交书信乞抚求和。马化龙的委曲求全换来的却是清军的残酷冷漠,以及更加嚣张地进攻、劫掠。无奈之下,金积堡的回民果断出手,取得了强家沙窝自卫反击大捷。然而,在马化龙看来,此时的双方如果都能做出让步,达成和局,那将是再好不过。清宁夏将军穆图善可以利用马化龙在回族群体中的声望和地位,去“开导”、影响各地反清的回民,以达到自己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而获得胜利的战果;马化龙则可以保全自己的实力、地位,同时也维护了金积堡同胞的安全、利益,取得一个太平安稳的局面。一个“双赢”的棋局,何乐不为?所以,当穆图善采用招抚政策时,马化龙立即接受了清政府的招抚,促成了宁夏地区一定时期内的“抚局”。在此期间,马化龙为清军倡捐了数万两银子和数万担粮食,并且配合光伏扑灭了宁灵一带零星的反抗活动。此时的马被穆图善赞曰“秉性忠义”、“办事认真,不护同教”,并且被赏提督官衔,改名“马朝清”。

战局发展到新的阶段,当左宗棠、刘松山等率军向金积堡大举进剿时,为了捍卫民族的生存权,马化龙率领同胞们与清军展开了殊死搏斗。凭借纵横的沟壑、坚实的碉壁,回民义军寸土不让,血战到底,使得骄横的清军每前进一步,每攻占一座堡寨,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然而,蚍蜉终究难以撼树,同治九年,被围困了许久的金积堡回民处境更加艰难。回民援军依然望不见踪迹,堡寨水源陆续被破坏,青苗被蹂躏。可清军的粮运、补给依然充裕,更为要命的是,清军的包围圈日益缩小。好在回民军的战斗意志始终满血,男女、老幼一个个拼尽力气,顽强不屈。无奈,寡不敌众,独木难支,堡寨被攻破,“堡中老弱妇女皆赴火自焚,军械什物皆成灰烬”。①《平回志》卷5,见《回民起义》第3册,165页。直至马家河滩战役,回民义军只剩下一个大堡和一个小堡以及几百名兵力。可悲可叹的是,此时的马化龙矛盾的政治态度重新骚动作祟。同治九年年底,金积堡由于援军不至、钱粮不继,回族军民不得已只能以草根、杂牛皮等充饥。马化龙被迫“十六日,亲身赴刘锦棠营濠外,伏地叩头。”②《平定关陇纪略》卷9,见《回民起义》第4册,第92页。并令自己的一名随行,过桥递书,声称“罪民所犯情罪,自知不赦,仰恳恩施。如蒙念族众无辜者多,禀求曲宥,愿以一人抵罪,死无所恨”,大义凛然、亲赴敌营的马化龙此去实是为了求得统治者对广大回民同胞的体谅与宽恕,可歌可泣。然而,马化龙似乎忘记:统治者在面对既得利益受威胁时所表现出来的维稳的决心与暴力。所以马化龙的大义凛然、真诚、善良在清统治者面前无异于自取其辱、白费心机。自己的大义凛然换来的却是清军对家园的屠杀血洗。同治十年正月十三日,马化龙父子、亲属以及回民军中抗清英雄共一千八百余人惨遭杀戮。

事实证明,马化龙的“乞抚”思想是错误的,这种思想的危害更是巨大的,甚至是致命的。但他的“乞抚”绝不同于叛变求荣的马德新、马如龙之辈。“事实上,马化龙在宁夏回民自卫抗清过程中,作为这一斗争的组织者、领导者,应该说是功劳还是主要的。”③马寿千:《清朝同治年间的回民起义》,《清代中国伊斯兰教论集》,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21页。

总之,清廷对宁夏回民的时剿时抚决定了马化龙对清或战或降的最终态度。清军实力雄厚时,便选择对回民大举进剿;缺粮少草、无兵可调时,便采用招抚的举措。以马化龙为首的宁夏回民同胞被迫时战时降。战,以维持桑梓而自卫抗击;降,也是为了保境安民而忍辱求生。

后人在分析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时,要充分考虑当时的历史条件,历史环境,不能孤立地对人物进行好恶的评价。马化龙的个人行为受到当时斗争性质、敌我双方力量对比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们应该站在历史的大背景下看待其所做作为,用带有温度的眼观看历史。对于强家沙窝反击大捷、同治八年开始的逐堡逐寨的拼斗等,马化龙在其中的作用应该是予以充分肯定的。除此之外,笔者以为,在民族关系问题上,马化龙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马化龙主张“安辑地方,保卫汉民”和睦相处的民族政策,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就这一点,甚至连清廷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在回民起义期间,宁夏和灵州等地不仅城里衙署和居民“均尚完好”,而且“回汉民人亦俱安堵”,“交相贸易,和好如初”。最具代表性、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当属固原州属肖河城地方,同治四年回民接受朝廷的招抚,当地汉民多达一百六十余庄出面具保。良好的回汉民族关系的形成,与马化龙正确的民族政策和主张息息相关。

马化龙在调和地区民族关系、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保障地区有序发展、净化地区社会风气等方面的举措,不仅在当时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后世乃至当今边疆、民族地区吏治、稳定、发展都有借鉴意义。对于马化龙的评价,乃至对于历史上所有类似人物,作为后世者的我们不妨试着用一种“历史宽容”的眼光去分析、看待。如此,非黑即白、非是即非、非善即恶的历史才可能会更多一些宽容、谅解,多一丝温度以及五彩斑斓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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