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约因素及发展对策研究

2015-04-02 03:14
山东社会科学 2015年1期
关键词:人才农业

王 飞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广西 梧州 543002)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市场化经营的保险公司为主体,通过政府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农、林、牧、副、渔等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农业类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将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对接,可协助政府救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可分散农业经营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增长。[1]这种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一、当前农业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保险承保面狭窄且险种不全

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覆盖所有省份,承保农作物品种基本涵盖农、林、牧、渔各个领域。但实际保障的效果仍亟待提高,“大多受访农户认为现有农业保险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五成,赔款太低成为受访者未购买农业保险的主要原因。农户对低负担、高保障的农业保险产品需求强烈,特别是农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对价格保险需求更迫切。”[2]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乡镇基本缺乏金融网点,多数乡镇只有农合行网点是“现代农业”的主要融资渠道,融资主体单一致使投入强度有限。另一方面,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相对小而分散且信用基础不够稳定;涉农贷款相比工商企业放贷而言手续复杂成本高利润少、农业投资风险较大等因素影响,不少金融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加之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巨灾保险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灾害损失理培集中落在直接经营业务的金融机构身上,其承保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隐患。

(二)农业保险人才数量和质量均存在不足

人才的极度匮乏,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人才总量不足。目前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对人才需求急剧增加,我国国内保险业人才储备的供需比例约为1∶4。就一线城市而言,保险人才缺口就有十多万人。[3]在这其中,由于农业保险网点分散,工作环境比较差,对保险从业人员缺乏吸引力,更容易引起人才外流和吸引人才困难。特别是保险业中高级客户服务人员、营销业务主管、营销培训师、财务管理师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中高端人才受其它商业保险特别是外资保险企业高薪诱惑,致使人才流动频繁。二是农业保险人才的专业知识缺乏。农业保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所涉及的知识涵盖了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农业气象、农田水利、畜牧兽医等多种学科,限于目前农业保险缺少专业复合型人才,无法科学掌握农产品的损失程度、损失率、生长期等密切相关知识,直接影响定损的准确性。三是后备人才不足。国内农业保险业对行业人才的需求量很大,除一线承保理赔人员外,还需要大量还包括市场开发、产品设计、保险精算等相关保险业务人员。

(三)农业保险相关业务管理缺乏规范

当前基层农业保险服务体系不健全、承保理赔手续和资金运作不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和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在承保方面还存在承保数据不实、垫交保费现象、虚假承保、承保清单代签名、承保前标的查验不规范和农业保险凭证未能发放到户等不规范现象。在理赔方面还存在理赔数据不真实、协议赔付、平均赔付、甚至虚假理赔等情况。

二、促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农业保险的政府扶持力度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补贴分为中央、省、市、县多级补贴,主要问题在于中央补贴的支付需要在县级财政之后,部分财力不足的县则无力、不愿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下一步应改革现行的中央、省、地、县“配套联动”政策,严格按照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明确要求,“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缩减直至取消地(市)县的20%左右的配套补贴,缓解地方资金压力和有效避免假投保假、理赔套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中央和省一级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支付并由中央统筹安排再保险及巨灾风险分担机制,以降低农业保险的购买门槛。此外,以财务投资或财税补贴等形式加大对于涉农民营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降低涉农保险机构的业务风险。

(二)完善农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村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入推进农业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也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法治的保障护航作用。当前,应充分贯彻落实好《农业保险条例》,《条例》强化了农业保险顶层设计,确立了农业保险经营基本规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来完善和细化。如制定和实施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和加强费率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要求,细化完善农业保险内部管控、风险管理、财务核算等各个方面的规范标准,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三)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

当前,应加快探索和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参与,尽快建立起政府和保险企业风险共担的巨灾风险保障机制。通过加强再保险公司与直保公司的合作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风险分散方案,提升农业保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提升农业保险的人才素质

农业保险业发展的核心离不开人才。一方面要注重人才培养,应加大保险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扩大高校招生人数。鼓励专业性保险企业与高等院校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在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双师型队伍、联合共建专业实训教学基地、学生就业合作和员工在岗培训等领域广泛开展务实的合作;各级政府的研究基金应适度向农业保险类的研究项目倾斜,通过这些重大专项研究培养研究队伍,促进学科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保险从业资格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职业培训。在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规范性专业知识教育,提高新进人员的业务水平的同时,高度重视中高端人才的培养。

(五)积极开发农业保险的新险种

当前,应努力克服保险公司创新动力不足、创新型农业保险技术支持难点、创新型产品理解障碍等不利因素,创新保险服务产品和积极开发新险种。如可以针对“三农”发展的多个环节,开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农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农产品仓储损失保险、制种基地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不断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普惠性和个性化保险服务需求。

[1]王东东.试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与对策[J].商业时代,2013,23:64-65.

[2]我国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面积超11亿亩[EB/OL].[2014-09-11]

[3]保险人才培养亟待升级 大专以上文凭人员不足三成[EB/OL].[20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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