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转型期我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综述及展望

2015-04-02 07:23□田
关键词:阶层分化分层

□田 珍



加速转型期我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综述及展望

□田 珍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加速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分层加剧,社会结构快速变迁。因此,全面分析农村社会分层状况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论文从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单位、分层现状与趋势以及农村社会分层对农村公共政策的作用和影响等方面对既有的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在简单述评的基础上分析了未来农村社会分层的研究方向。

加速转型期;农村社会分层;农村公共政策

社会分层主要是指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因社会资源占有的不同而产生的层化或差异现象,尤其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制度化的社会差异体系[1]。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出现了大规模、高速的社会阶层分化,农民不再是一个高度同质的群体,均质同构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农民从静态的、固定的传统身份逐渐向流动的、多元的现代身份转化,农村社会的异质性不断增强。中国的农民实际上已经分化成若干利益有别,需求各异的阶层,而且正在进一步分化之中[2]。

学术界对农民分化和农村社会分层问题的研究与其在现实中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农民分化的内在原因(何建章,1986;李培林,1995;朱光磊,1998;刘祖云,1999;陆学艺,2001)、农民阶层的划分(刘洪礼、李学广,1983;陆学艺、张厚义,1989;林后春,1991;唐忠新,1998;武言等,1999)、农民分化的特征(北京大学社会分化课题组,1990;陆学艺,1992)和农民分化的社会影响(金榜,1986;陆学艺,1989;曹忠斌,1997;方向新,1998)等方面。

21世纪初,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开始全面进入加速转型期 (杨宜勇,2005),“三农”问题的严峻现实日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如何更加全面、系统、深入地认识农村、分析农村正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因此,在中国农村社会分层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全面分析农村社会分层状况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本文旨在梳理新世纪以来学者们关于农民分化和农村社会分层已有的研究成果,以期分析未来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的趋势,提出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研究

西方学者关于社会分层的标准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提出的按照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占有关系进行社会阶层的划分;二是韦伯的三位一体分层理论提出的从财富、权力和声望三项标准来进行社会分层;三是布迪厄的阶层消费理论提出的根据消费偏好来划分社会阶层,布迪厄认为人们的消费偏好,即阶级品位和生活风格比传统的区分社会阶层标准,如收入、职业、权利等,更能体现社会成员所属的阶层(Pierre Bourdieu,1986)。而从西方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中选取相应的标准来研究我国农村社会分层是一种主流倾向。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从传统的农业劳动中分离出来,伴随着身份变更和地域变迁,农民出现了大规模的分化,并逐步形成了不同利益要求和社会地位的阶层群体。而职业是维系各种利益关系的关键性因素,职业与农民的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生活方式、价值取向以及发展机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早期关于农村社会分层的研究大多是以职业分化作为划分标准的(陆学艺、张厚义,1989;林后春,1991;武言、廖树芬、秦兴洪,1999)。

但以职业作为社会分层的地位指标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市场经济、社会流动自由、工业化程度高和社会结构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才能够运用这一指标,而且以职业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还往往容易造成对“社会分层累积性”的轻视[3]。同时,以职业作为农民的分层标准, 不能充分考虑到农民劳动的兼业性、非农劳动的流动性和家庭内部分工的社会外化性,而且不同领域工作的农民,尚不具备明显的职业身份,也不具有显著的职业声望差距[4]。另外,以社会分工的标准作为划分的尺度对于中国目前的农村社会来说为时尚早,根据职业来划分农村社会阶层会使界限比较模糊[5]。所以,毛丹、任强(2003)提出,社会资源在我国农村地区具有了比职业分层标准更广的适用性和包容性,将其作为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能更有效地观察到重要的层化事实;李全生(2003)认为,应将经济、政治权力、声望、专业技术、族姓五个方面作为农村社会的分层标准;任孟娥(2004)则提出较为可行的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应是经济收入。

之后,众多学者尝试用多元化的标准对农村社会分层进行了研究。刘成斌、卢福营(2005)基于对浙江省十个村庄的实证调查资料,分别根据生产领域的职业分层、分配领域的收入分层、消费领域的房屋分层和日常消费分层选取相关指标研究了农村社会分层,并证实从不同的分析视角采用不同的分层标准所得到的农村社会分层的结论是基本一致的[6];刘洪仁等(2007)则通过农民分化的两个向度,即以职业为主的水平分化和以经济收入分化为主的垂直分化来研究农村的社会分层[7];李鸿、吕文敏(2008)提出农村分层的划分标准应包括外显地位和潜在地位,外显地位主要指人们所从事的正式职业等,而潜在地位指收入、教育程度、技术水平和声望等等[8];黄胜忠(2008)基于对沿海一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普通村落的解剖,揭示了改革开放后农民分化的变迁过程,表明以职业为基础的收入、财产的多少正成为农村社会分层的新基准,新的社会阶层体系也正在形成[9];候麟科(2010)则选取了家庭规模、收入、资产和消费方面的变量指标,利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背景下农村社会的阶层分化情况[10]。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农村社会分层结构相应地发生转型,分层标准也随之发生转变。关于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虽然学术界还未达成共识,但学者们普遍认为,职业分化和社会分层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以单一的职业分化作为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只能描述农村社会某种横向的、不稳定的农民分化状态,不能全面深刻地反映农民纵向的、结构化的分层。所以,农村社会分层必须根据农村目前的特点,采取以职业为基础的多元标准。

二、农村社会分层的单位研究

社会分层的单位是内在于分层标准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指在社会分层研究中,学者们认同的某一阶层或利益群体的基本构成单元[11]。在现有的农村社会分层的研究中,选择的单位主要有个人和家庭两种。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韦伯的分层理论,其分层单位都假定为个人。因此,关于农村社会分层的研究,在借鉴国外现代社会分层理论的基础上,大多沿用其分析单位,将农民划分为不同的阶层(刘洪礼、李学广,1983;陆学艺、张厚义,1989;武俊平、徐英,1997;武言等,1999;贺雪峰,2000;项辉,2001)。

但以个人为分层单位往往隐含着三个基本的假设:一是个人都有其相对独立和稳固的职业和收入;二是他们都是一个个独立的社会经济细胞;三是财富、威望、权力在社会区域中呈现一定的弥散分布状态,而这些假设明显与我国农村的现实背景是不相吻合的。所以,以个人为单位来对中国农村社会分层,必然会隐匿大量的人口,造成分层结构出现空洞,而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分层[12]。

同时,家庭也是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的最基层的社会单位,是人类社会中渗透着情感和传统的一种基本制度,它一般不可能迅速发生巨变(Whyte,2005)。家庭在中国不只是生产与再生产的经济单元,而且还是秩序单元、教化单元和福利单元(胡湛、彭希哲,2012)。而在农村,家庭作为一个利益单位和经济共同体表现得更为突出。所以,范会芳(2005)提出农村家庭是一个共同体,是行动的基本单位,以家庭为分层单位是对个体主义视角的社会分层理论的有益补充,不仅从某种意义上更符合社会分层的定义,而且可以更有效地分析农村实际的贫富分化状态和分化水平[13];候麟科(2010)也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成员内部具有很强的同质性,提出以家庭而不是家庭成员个体为单位进行农村社会分层研究。以家庭作为农村社会分层的单位,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认可和重视。

三、农村社会分层的现状与趋势研究

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的粗放型农业生产模式已逐渐向集约型、规模型生产模式转变,农业发展真正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中国农村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单一型社会结构已经解体,传统意义上农民的阶级分化、重组也在不断深入,农村社会呈现出利益分化、价值观念分化和组织分化的局面。

关于农村社会分层现状的分析与描述,学者们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采用相应的分层单位和分层标准进行了研究(见表1)。虽然关于农村阶层的划分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但学者们普遍认为农村存在着管理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农民工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等基本阶层,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比较利益的驱动以及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在农村中出现了失地农民阶层、种养大户阶层、农民雇工阶层、类白领阶层等一系列社会新阶层,他们现在还处于不断的分化和重组之中。

通过对当前农村社会分层现状的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在农民转移分化的过程中,一些农民根据自身的特点逐步向其他合适的产业和部门流动,以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农业劳动者阶层在农村社会中仍占有最大比例(孟天运、尉建文,2003;张云昊,2005;刘洪仁、杨学成,2005;蔡玲,2010;顾和军,2013),且总体来看,农村仍是一个典型的由普遍较低地位者构成的社会(李强,2005),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类金字塔”型结构(何清涟,2005;赵秀竹,2006;林坚、马彦丽,2006)或倒“丁”字型社会结构(李强,2014)。一般而言,不管是“类金字塔”型结构还是倒“丁”字型社会结构,其经济社会资源的分配都存在很大问题,比较严重,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比较激烈,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而只有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被人类社会已经证明了的理想的社会结构。当然,中国经济发展区域不平衡,东西部差距明显,刘成斌、卢福营(2005)在对经济发达地区浙江省的农村社会分层进行研究时发现,浙江省农村社会橄榄型阶层结构已经初步形成。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四、农村社会分层与农业政策

改革开放以后,在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农民原有的三位一体的角色开始分化,传统同质化的农民开始分化为不同的阶层。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的农业政策可能对不同的农户产生不同的政策效应。钟甫宁等(2008)以江苏为例,研究农业税减免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收入分配效应时,发现由于农民群体分化,农民拥有的农业资源不但在数量上而且在结构上存在巨大差别,因而农业税减免和粮食直补支出中的一部分被拥有机动地的村集体获得,另一部分则被已经离开农业生产但仍然拥有土地的人获得,对于真正的实际从事生产的农民而言, 前者造成政策支持的部分漏出,后者则是全部漏出[24]。

首先,农民分化、农村社会分层与农村土地制度相互作用,并相互影响。一方面,土地承包责任制将大量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中释放出来引起农民职业分化,而职业差别必然影响着不同阶层的收入来源,使得农户经济社会地位产生差异,造成农户土地依赖程度、土地价值认知、土地产权偏好的不同。已有研究表明,农民职业分化、人力资本分化及收入分化等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地流转的意愿、行为及劳动力转移行为(Paul C. Westcos,2010;秦雯,2012;许恒周等,2012;刘同山、牛立腾,2014),从而对农村土地制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与农民就业非农化相对应,农业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在不断减少,农户对承包地的依附性不断减弱,从而为农用地经营流转提供可能,又为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创造了条件[25]。所以,在农村土地制度设计中,要充分考虑高度分化的农民群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继承、抵押等的诉求差异,以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经营为核心与基础,在不同区域提供多样化的制度设计供给。

其次,农民分化对农业生产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也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但其影响的正负性仍存在一定争议(高强、赵贞,2000;向国成、韩绍凤,2005)。有的学者认为,农民分化会引起农业劳动力的紧张,如果没有足够的替代要素投入,将会影响土地的生产能力[26],同时导致未职业分化农民的整体素质下降,年龄偏大,新增劳动力来源不足,从而影响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27]。但从长期来看,农民彻底分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集中,从而有利于农地规模化经营,同时,农村社会分化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户的专业化优势和竞争优势,有利于提高耕地利用效率。许恒周等(2012)基于天津市、山东聊城市的农户调查数据,实证研究了农民分化对耕地利用效率的影响,证明农民分化类型、农民水平分化程度和农民垂直分化程度都对耕地利用效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8]。因此,在客观承认农民分化和农村社会分层的基础上,如何完善与农民分化、流动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为促进农民彻底分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是当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最后,农民分化与支农惠农政策。自 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问题,基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目标,公共财政资源配置不断向农业农村倾斜,但却在农民分层上存在投入总量不足、结构失调、效率不高等问题[29]。因此,一方面,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政府必须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分化和农村公共服务的结构性阶层化,制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以充分利用有限的政策资源[30];另一方面,在农村的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中,除了应考虑各阶层普遍性的共同的民生需求外,还应结合目前农村社会分层结构的现状,尊重不同阶层的民生需求,有针对性地施行不同的政策(李全生,2012)。

五、文献述评及研究展望

当前,我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加速转型期,社会转型的速度、广度、深度、难度均前所未有(崔丽娜、李西泽,2013),其中社会结构快速变迁、农村社会分层现象最引人注目,理论界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但由于农民分化和农村社会分层的非均衡性和不稳定性,再加上农村新阶层的不断涌现,学者们对农民分化和农村社会分层问题的研究还是初步的,且大多数研究仍局限于社会学的范围。而社会科学的复杂性决定了农村社会分层是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人口学、历史学等诸多学科关注和研究对象。因此,综合运用社会学、农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的相关理论,是未来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的趋势和方向。

如何应对农民分化,以及分化的农民各阶层何去何从将是今后中国经济社会中的中心问题之一(周批改,2003)。只有准确认识、有效把握当前农民社会分层的现状,才有把无序的农民行动条理化、明晰化,而忽视农村社会分层与农村其它问题之间的联系,必将导致各项农业公共政策的制定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也不能有效维护各阶层农民的利益。所以,越来越多的学者在研究农民问题时,不再仅仅针对“笼统模糊的农民”进行分析,而是基于农民分化和农村社会分层的视角,去分析和检验与农民利益相关的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以人为本,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社会分层研究已成为我们透彻地认识农村、实现农村良性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对农民分化和农村社会分层的研究仍将是社会学界的研究的热点,但今后的研究将突破学科的界限走向更深入、更具体的层面,以对现实的农村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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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扩大农村内需:消费补贴制度安排与政策效应研究”(项目编号:12YJC790179);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青年项目“江苏农村消费驱动的战略研究”(项目编号:13EYC020)的阶段性成果。

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 扬州,225127

田 珍(1977- ),女,江苏武进人,博士,扬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

C912.82

A

1008-8091(2015)04-0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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