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物所见的南越王国职官

2015-04-14 04:41郭俊然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南越王官制南越国

郭俊然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论实物所见的南越王国职官

郭俊然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史籍关于南越国的记载本来就很少,有关官制的内容更少。考古活动发现了许多载有南越官制内容的实物,使得人们可以更进一步认清南越国官制的概貌。出土资料所见而传世文献所遗的南越职官笔者发现共有9种,有帝、南越中大夫、景巷令等。由出土资料中所见的南越王国职官可知,“与中国侔”的南越王国不仅皇帝制度与中原王朝相同,而且政府机构设置、官僚制度都基本上模仿中原王朝。同时,南越官制也有一定的民族特色,并显得很不完善。

西汉;南越;出土资料;官制

南越王国非汉政府封立,乃秦人赵佗拥兵自立。它处于少数民族地区,王族是中原人,但后归附于汉,接受汉朝册封,所以应将其作为汉地方王国来看。南越国深受汉文化影响,职官设置基本仿照秦汉制度,亦有一些带有民族特色的自创职官。史籍关于南越国的记载本来就很少,有关官制的内容更少。《史记》《汉书》所见有丞相、中尉、内史、御史、太傅、将、左将、校尉、郎等中央职官,有郡守、郡监、使者、县令、苍梧王、西于王、长史、兵率等地方官。考古活动发现了许多载有南越官制内容的实物,使得人们可以更进一步认清南越国官制的概貌。

关于南越官制的研究,有余天炽的《南越国的官制沿革初探》(《学术研究》1986年3期)、萧亢达的《从南越国“景巷令印”、“南越中大夫”印考释蠡测南越国的官僚政体》(《广东社会科学》1994年5期)、黄展岳的《“朱庐执刲”印和“劳邑执刲”印——兼论南越国自镌官印》(《考古》1993年11期)等论文。这些研究基本上揭示了南越国职官设置的概貌。本文试就出土资料所见而传世文献所遗的南越职官做一归纳总结、考论。出土资料所见而传世文献所遗的南越职官笔者发现共有9种,现分别考论如下:

(1)帝。《汉书·南粤王传》载赵佗先称“南粤武王”:“南粤王赵佗,真定人也。……秦已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粤武王。”“南粤”史籍中又称“南越”,南粤、南越二者相通。后高祖十一年汉朝追封赵佗为南粤王,将南越名义归入汉朝地方诸侯之列:“遣陆贾立佗为南粤王,与剖符通使,使和辑百粤,毋为南边害,与长沙接境。”高后时,赵佗僭称 “南武帝”,“乘黄屋左纛,称制,与中国侔。”汉文帝时赵佗向汉朝承诺放弃帝号,但玩两面派手法,“其居国,窃如故号;其使天子,称王朝命如诸侯”。[1]卷95赵佗之后,其继承人称“文帝”。《汉书·南粤王传》载南越“婴齐嗣立,即臧其先武帝、文帝玺”。表明南越国曾有武帝、文帝之称号。文帝亦见于实物资料,如有西汉金印“文帝行玺”[2]311,有封泥“帝印”[3]40,有铜器铭文:“文帝九年,乐府工造。 第一。 ”①《文帝九年勾鑃》。又有第二、四、六、七。《文帝九年铙》作于西汉元光六年(前129年)。1983年出土于广州象岗山南越王墓中。[4]188

《汉官六种·汉官旧仪》载汉朝皇帝有六玺,皆白玉螭虎纽, 分别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5]卷上等六玺。可见汉朝有“皇帝行玺”、“天子信玺”,而无以武帝、文帝、景帝等谥号称帝玺者。南越赵佗生时曾称“南武帝”,不同于中原皇帝死后才被谥为武帝的做法。南越印章“文帝行玺”表

明南越帝玺不用笼统的“皇帝”、“天子”,而是直接用现任皇帝的称号。由此可见,南越官制对秦汉官制有继承,亦有改变,二者有些地方的区别很大。

(2)南越中大夫。实物有印章“南越中大夫”[6]34。“南越中大夫”印是迄今所见唯一一枚官名前冠有“南越”二字的南越国官印。[7]关于此职官,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萧亢达和香港中文大学的王人聪[8]皆认为该印是南越国内属汉朝后,由汉朝赏赐的。二是叶其峰认为乃陆贾入越到平定南越之间造的,时代大致为惠帝、高后时代。[9]此两种说法都没有直接的证据,准确答案还有待新的实物资料出土才能确定。在此,笔者仅提自己的一点看法,即两汉赐予各个少数民族的官印众多,基本上都是王、令、长等主官之印,而基本没有赐予如中大夫这类掌议论、出使之职官的。所以,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说法,即南越中大夫当是南越自置之官,具体从事与汉朝的出使任务。

(3)景巷令。南越国内官不见文献所载。实物资料中有西汉龟纽印“景巷令印”[2]310,阴刻篆文,方形鱼钮铜印,出土于广州象岗山南越王墓。萧亢达认为,“景”、“永”同属梗韵阳部,古为双声叠韵,所以“景”、“永”乃同音通假,“景巷令”即史籍所见“永巷令”。其进一步认为,从该印无“中”字看,当乃南越国少府属官,而非南越王后之官。[7]据此知,南越亦有“永巷令”,但称为“景巷令”。

(4)执刲。实物有银印“朱卢执刲”①该印乃阴刻篆文,兽首蛇身,1984年海南岛乐东县潭培乡黎民刘志清在山坡上种橡胶时发现,现藏于海南省乐东县博物馆。[10]、琥珀印“劳邑执刲”②1975年发现于广西合浦堂排1号汉墓琥珀质,蛇钮,印面方形,边长2.3厘米,通高2.1厘米。印面阴刻,无边栏,无界格。刻工粗糙,笔划浅细草率,字体在篆隶之间。[11]。两官印皆出土于南越国境内,且制作年代似都在南越国后期。黄展岳认为可能是南越国自镌官印的,分别赐给朱庐和劳邑两个地方官的;但也不排除南越国境内的种姓封君或流徙南越的楚国后人自镌官印的可能性。[12]笔者认为:“执刲”即执圭,乃南越国之爵位。

先秦楚国有“执圭”爵,《史记·张仪列传》载:“楚尝与秦构难,战于汉中,楚人不胜,列侯执珪死者七十余人,遂亡汉中。”[13]卷70《说苑》载:“鄂君子皙,亲楚王母弟也。官为令尹,爵为执圭,一榜枻越人犹得交欢尽意焉。”[14]卷11秦汉之际,刘邦集团的官制多仿楚制,多人曾被封为“执圭”。如曹参,《史记·曹相国世家》载:“破之,虏秦司马及御史各一人。迁为执圭。”张晏曰:“侯伯执圭以朝,位比之。”如淳曰:“《吕氏春秋》‘得伍员者位执圭’。古爵名。 ”[13]卷54如夏侯婴,《汉书·夏侯婴传》载:“从击章邯军东阿、濮阳下,以兵车趣攻战疾,破之,赐爵执圭。 ”[1]卷41又如灌婴:“西入武关,战于蓝田,疾力,至霸上,赐爵执圭,号昌文君。”[1]卷41文献不见有“执刲”之名。刲,乃刺之义。执刲,实不可解。“执刲”当即“执圭”,犹如“景巷令”即“永巷令”。“圭”变为“刲”,“永”变为“景”,皆乃越地发音不同于楚地、中原所致。所以,“朱卢执刲”即封于朱卢之地的执刲,“劳邑执刲”即封于劳邑之地的执刲。南越国有王爵,而不见侯爵实不正常。南越执刲印章为银印、琥珀印,又楚国、汉初执圭相当于侯爵,可知执刲亦当为南越国之侯爵。

(5)司王禾。实物有陶文“司王禾”③“司王禾”印文所附着的陶盆是一件形制较大的容器,器底内壁有13厘米长的裂隙,遗存有黑色胶剂粘补的痕迹,至今十分牢固。当为墓主人家的实用容器。赵平安认为,考虑到墓主人是女性,“司王禾”应是她的丈夫所担任过的官职。,见于汉代陶盆篆文印记,出土于广西贵县罗泊湾二号汉墓。[15]赵平安认为“司王禾”乃南越国官,可能是南越王派驻地方管理农业生产相关事务的官吏。[16]既然言“王禾”,当是管理王室田地之官,级别当如汉之啬夫。汉屯田机构设有“司禾府”,实物见于东汉煤精桥纽印“司禾府印”[2]549。南越之司王禾或是仿汉制而来。

(6)家啬夫。实物有南越封泥“家啬夫印”[3]39。余天炽认为,“当为南越国时诸侯王太子之属官”[17]81。 《汉官旧仪》载:“皇太子称家,动作称从。”[5]卷下故有太子家令、家吏。从文献所载看,称家者不仅为太子。如诸侯王有家丞,《后汉书·百官志五》载王国职官:“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中兴以来,食邑千户已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大夫。 ”[18]卷118候有家丞,实物有西汉印章“博山矦家丞”[6]48以及新莽印章“明义矦家丞”[6]99和“安昌矦家丞”[6]98等。公主属官有家令、家丞,《汉官六种·汉官仪》载:“长公主傅一人,私府长一人,食官一人,永巷长一人,家令一人,秩皆六百石,各有员吏。而乡公主傅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5]卷上《后汉书·百官志三》载:“诸公

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18]卷116考之文献,可见余说非是。南越家啬夫为南越所封之王、候以及太子、公主之属官皆有可能。

(7)中府啬夫。实物有南越封泥“中府啬夫”[3]42。文献所载,西汉诸侯王、公主有中府,《史记·田叔列传》载鲁王:“鲁王闻之大惭,发中府钱,使相偿之。 ”正义注言:“王之财物所藏也。 ”[13]卷104《汉书·东方朔传》载公主:“主(帝姑馆陶公主)因推令散财交士,令中府曰:……”师古曰:“中府,掌金帛之臧者也。”[1]卷65实物又见齐国后宫亦有中府,如西汉封泥“齐后中府”[2]500。南越中府啬夫或是南越诸侯王、公主之属官。由前述“家啬夫”以及此“中府啬夫”可知,两汉时期啬夫一官设置的普遍性。

(8)候。南越国内诸侯有王,如苍梧王,《汉书·南粤王传》载:“苍梧王赵光与粤王同姓,闻汉兵至,降,为随桃侯。”又载有“西于王”:“故瓯骆将左黄同斩西于王,封为下鄜侯。”[1]卷95未闻有其他王、候之设。实物有封泥“邻乡候印”。此“候”当非指爵位,如《西汉南越王墓》报告所言:墓中出土的“邻乡候印”封泥表明,南越国的“邻乡候”职责似应与汉代边郡太守都尉下的候官相近。[19]其言当是。

(9)厨丞。实物有封泥“厨丞之印”[3]40,又有陶文 “大厨”[20]79-81, 二者可相互参证南越国亦设厨官。厨丞,西汉詹事、内史、主爵中尉属下皆有设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又,王莽摄政时亦置家丞,《汉书·王莽传上》载:“益安汉公宫及家吏,置率更令,庙、厩、厨长丞……”[1]卷99上厨官乃负责饮食之官。《汉书·王嘉传》载:“长安厨给祠具,道中过者皆饮食。”师古曰:“长安有厨官,主为官食。”如淳曰:“祷于道中,故行人皆得饮食。”[1]卷86南越之厨丞无疑乃南越国负责饮食之官,或有厨令。

文献所载南越王国不仅官制简略,而且南越王国机构亦简略。从《史记》、《汉书》所载之丞相、中尉、内史、御史、太傅看,其设有丞相府、中尉府、御史府等。《史记·南粤列传》载南越赵佗“乘黄屋左纛,称制,与中国侔”[13]卷113。此“侔”字所指是皇帝制度,还是整个官僚机构、职官制度相“侔”呢?就文献所载,不得而知。好在实物资料中亦载有大量关于南越王国机构名称的内容,如食官,见陶文“食官第一”①陶瓮,又见于陶罐。1953-1960年出土于广州西郊两汉墓葬。[20]79-81;泰官,见封泥“泰官”[3]40;居室,见陶文“居室”[20]79-81,又见广州淘金坑 16号西汉墓陶瓮印文“长秋居室”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条下载有“居室”、“甘泉居室”。《史记·武安侯列传》载如淳注言:“《百官表》居室为保宫,今守宫也。”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一书认为居室的职责是管理宫内房屋。长秋居室当是负责管理长秋宫房屋之官。[2]509;私府,见广西贵县罗泊湾1号西汉墓出土的一残木器上有“私府”烙印文[21];乐府,见铜器铭文“文帝九年,乐府工造。第一。”[4]188由此可知,南越王国当还有食官令、太官令、居室令、长秋居室、私府令、乐府令之设。所以,“侔”字不仅指南越的皇帝制度,而应当指整个王国的官僚机构、职官设置。

综上所述,“与中国侔”的南越王国不仅皇帝制度与中原王朝相同,而且政府机构设置、官僚制度都基本上模仿中原王朝。同时,南越官制也有一定的民族特色,并显得很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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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红亮

K207

:A

1008-3537(2015)04-0033-03DOI:10.13844/j.cnki.jxddxb.2015.04.005

2015-09-11

郭俊然(1979-),男,河南商丘人,讲师,中国古代史博士,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在读博士后,研究方向:秦汉史。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6.1211.G4.20151209.1123.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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