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C节能减排审定部 郑 玲 梁苗苗 田 硕
伴随着湖北和重庆最后两个试点的开市以及国家碳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中国碳市场在2014年实现了快速增长。2014年底至2015年初,部分试点根据2014年试点区域交易情况纷纷对交易管理办法或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2015年第一季度刚刚过去,各试点碳市场的表现各有不同。其他非试点地区在地方碳市场建立过程中获得哪些启示呢?
回顾2014年,中西部两个试点市场的最终启动使得七个试点碳市场的设计版图最终完成。2014年6 ~7月,在2013年开市的五个碳交易试点迎来了市场运行的首次大考—履约。对于深圳市、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天津市这五个市场而言,履约标志着碳市场首年运行的结束,也是对市场设计的总结和考验。
北京市纳入企业约490家,上海市纳入191家,广东省184家,天津市114家,湖北省138家,重庆市企业总数为242家,深圳市635家(另200栋大型公建),7试点纳入企业总数近2000家,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总量达到12亿吨,全国碳市场规模预估在3000亿元到4000亿元,中国碳市场成为继欧盟之后的第二大碳交易体系。
表1 各试点线上线下成交量和成交额
自深圳市启动碳交易开始,全国七试点地区碳交易情况运行良好,交易量和交易额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根据表1,2014年各试点碳市场成交总量3287万吨(线上交易总量为1296万吨),日均成交量13.20万吨;成交总额13.85亿元(线上交易总额为4.78亿元)。成交均价42.16元/吨(线上交易均价为36.84元/吨),各市场年均价格区间为20 ~61元/吨。
初期各个试点碳市场的配额价格差异较大,之后有逐渐趋同的趋势,到2014年底价格集中在20 ~55元/吨之间。此时,价格最低的试点市场是天津、湖北和广东,价格区间为20 ~25元/吨;上海配额价格在30 ~35元/吨之间;深圳较高在30 ~45元/吨;北京最高,达50 ~55元/吨。重庆仅在开市日成交一笔,均价为31元/吨。深圳、广东和天津碳市场历史价格波动范围较大,上海、湖北和北京波动范围较小。
图1 各试点碳市场成交价格均值走势图
根据《北京碳市场年度报告2014》,20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期间,北京碳市场共有243个交易日,其中188个交易日有交易发生,全年碳配额累计成交量2114626吨,累计成交额104865511元。其中,线上公开交易成交量1071505吨,成交额63734508元,成交均价59.48元/吨;协议转让成交量1043121吨,成交额41131003元。
纵观2014年,北京碳市场的成交量和成交额在履约高峰期占据全年总成交量的80%以上。成交价格也从年初的50元/吨左右逐步上涨,最高达到了77元/吨,最低为48元/吨,全年成交均价为59.48元/吨左右,总体处于合理区间。由于是首年履约,北京市场的功能尚以履约为主,因此成交量集中在6 ~7月份。年末,北京市场放低了机构投资者门槛,并对具有实力的个人投资者正式开放,此外还增加了林业碳汇、节能量等抵消交易产品。
2015年1 ~3月,成 交 量 分别 为56972吨、92590吨 和96056吨,共计245618吨。总成交额为11794111.10元,成交均价为48元/吨。成交价格在38 ~55元/吨间浮动,其中林业碳汇项目价格为38元/吨,低于其他类型项目。
根据深圳排放权交易微信平台的统计(天津交易所无总量统计),天津碳市场2014年配额交易成交总量1073440吨(其中协议交易成交量820180吨),配额成交总额22248811.20元(其中协议交易成交额14773191.00元)。线上成交均价为29.52元/吨,协议交易均价为18.01元/吨,全年均价为20.73元/吨。
2015年第一季度,天津配额总成交量为12940吨,成交总额为323115元,成交均价为24.97元/吨。2015年第一季度天津碳配额成交量较低。
根据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由于重庆碳交易启动时间较晚,只完成启动首日的交易量14.5万吨,交易额较少,仅为4457500.00元,成交均价为30.74元/吨,至2014年12月31日再无交易。
2015年起直至3月17日,重庆才成交了2015年首笔配额,成交量为10240吨,成交额为24.6万元,成交价格为24元/吨。重庆碳排放交易依旧低迷,和天津碳市场排名均靠后。
根据深圳排放权交易微信平台的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深圳碳市场配额成交量2120429吨(线上成交量为1728983吨),成交额130217121.81元(线上成交额为109728956.09元),成交均价为61.41元/吨,最高价达到86元/吨,最低为30元/吨。
2015年第一季度成交量为659282吨,成交额为23581266.5元,成交均价为35.77元/度。作为运行时间最长的市场,深圳本年度价格波动有所放缓,市场更加平稳。
根据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微信平台《广东省碳排放配额12月31日成交行情》显示,截至12月31日,广东碳市场累计成交配额15215199吨,总成交金额813640,782.8元。其中二级市场交易1390418吨,成交金额73197182.80元,其余为配额拍卖成交量。二级市场成交均价为52.64元/吨,配额拍卖均价为53.56元/吨。
2015年第一季度广东碳市场成交配额量为633400吨,成交额为19470756.1元, 成 交 均 价 为30.74元/吨。从第一季度交易数据来看,2015年第一季度的交易较2014年活跃,但均价却有所下降。这主要源于广东碳市场试行的阶梯底价制度。
根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发布信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北碳市场总成交量1020万吨,其中公开拍卖200万吨、协议转让120万吨、二级市场交易7001171吨。总成交额为2.34亿元,其中,公开拍卖成交额约为3962万元,协议转让成交额为2700万元,二级市场成交额为167382858.90元。全年成交均价为22.94元/吨。
目前,湖北交易中心累计开户943户,其中省外投资者占比55%,累计引进1.5亿元。市场交易活跃的湖北长期保持了良好的流动性。
截至2015年3月31日,湖北碳市场总成交量1186万吨(公开拍卖200万吨、协议转让150万吨,协商议价转让836万吨),交易总额2.7亿元。二级市场上,协商议价交易总额2亿元,占全国的32%;累计日均成交量为3.4万吨,占全国的55%。
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2014年12月31日每日成交数据显示,上海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为1996984吨(协议转让624449吨),成交额为76138199元(协议转让成交额为24534960元),成交均价为38.13元/吨,最高达到45.4元/吨,最低为25元/吨;2014年底,上海市场成交量稳定放大,市场活跃。
2015年第一季度交易总量为564183吨,均为挂牌交易量;交易额为17208675.8元,交易均价为30.5元/吨。
七个试点中仅有深圳和上海2015年第一季度交易量略高于2014年季度平均交易量,其他5个试点均有所下降。(见图2)
对于2014年已开始履约的五个试点,广东省的表现最为突出,主要原因在于广东碳市场试行的阶梯底价制度。从图2中能明显看出,广东2014年季度平均交易量要远高于2015年第一季度交易量,这说明在2014年后期在阶梯底价制度下广东碳市场交易异常活跃。相较之下,北京、天津、深圳和上海碳市场的表现平平。
湖北和重庆2014年并未开始履约,但是2014年湖北碳市场表现优异,不但几乎每天都有交易量,而且2014年交易总量仅次于广东碳市场。相对于湖北,重庆碳市场至2015年第一季度结束仅有两笔交易,交易量少且交易价格较低。湖北碳市场的活跃的首要因素是有赖于其交易的多样性,其交易方式包括公开拍卖、协议转让以及协商议价。其中,2014年协商议价的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70%。这说明至少在碳市场初建阶段,协商议价是买卖双方偏好的一种交易方式。湖北市场活跃的第二个因素是引入了省外和境外资金。不像其他多数试点碳交易仅对省内企业和个人开放,湖北积极扩大了交易主体的范围,使湖北碳市场交易流动性增强。而相较于湖北,重庆交易方式较为单一且交易主体仅为市内履约企业和个人。
2015年第一季度,各试点地区的交易量均为线上交易。从图3可以看出,2014 ~2015年所有试点地区的碳交易平均价格均有所下降且大部分市场(除北京之外)价格均趋于24 ~35元/吨之间,价格也逐渐趋于合理。价格的降低来源于市场环境的影响以及价格政策的建立,如广东碳市场试行的阶梯底价制度。
综上所述,随着2015年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和深圳五个省市企业的第二次履约以及湖北和重庆的首度履约,国内的七个试点碳市场交易逐步走出试探和调整阶段。2015年部分非试点地区也逐步开始了碳市场的建立。非试点地区可以借鉴试点碳市场碳交易政策和手段,适时调整或编制适合本地区交易市场碳交易管理政策以及推出较为合理的指导价格。此外,2014 ~2015七个碳市场交易的经验将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指明方向并提供有力的技术和经验支撑。
根据以上对2014 ~2015年各试点交易量和交易价格的比较,笔者对非试点地区和全国碳市场交易和价格控制政策的建立提出以下建议:
(1)对已出台的交易管理办法或相关政策及时快速地做出调整,使碳交易体系尽快走出试探和调整期。
(2)大胆尝试多样化的价格控制手段,如广东碳市场试行的阶梯底价制度。一则可提高交易主体对市场的信心,提高市场的活跃度;二则可以稳定市场、促进全国市场建立。
(3)对交易潜在参与方进行广泛的调研,推出普遍采纳的多样化的交易方式以及操作指导,使交易主体易于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方式。
(4)扩大交易主体范围,提高非履约企业的交易参与度,增强市场在非履约期外的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