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挺在前面监督制约权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5-08-15 00:50张旭良
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谈话纪律纪检监察

张旭良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监察局,北京100728)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明确提出管党治党要靠纪律和规矩。“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律检查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转变执纪方式,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冲着纪律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因此,笔者认为,信访监督的内涵顺应了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和任务的发展需要。纪检监察机构应当重新认识,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把信访监督工作逐步细化深化。本文将结合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切实深化信访监督工作做些思考。

1 纪检监察信访监督的内涵

信访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中反映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等,可采取特定的方式方法及时的方式进行处理的组织行为。实施信访监督,主要目的是教育、爱护、挽救干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构要准确把握适用的对象和适用范围,审慎采取稳妥的方式方法,严格审批审核环节,注重实效。

2 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权力如果不受监督,就容易被滥用,从而滋生腐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是确保权力正确运行的关键。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信访监督工作,就是结合运用党内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有重要的意义。

1)实施信访监督工作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落实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措施。“信访处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是党内监督十项制度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党内监督,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尤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行使权力的失范,有重要意义。”实施信访监督可以让“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常态,达到早发现,早解决教育提醒警示,纠错整改,预防犯更大错误目的。通过实施信访监督,加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落实了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纪检监察机构前移关口、创新方法、砥砺作风,在狠抓落实中践行监督职责的务实精神。

2)实施信访监督工作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途径。当前,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通过实施信访监督,可以通过信访谈话、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等方式,直接与被反映人沟通,进行面对面的批评教育,促其检查问题、认识错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严肃性,有利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怀律己之心,自觉规范行为。通过实施信访监督,切实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收到“治病树”、“正歪树”,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的重要效果。

3)实施信访监督工作是教育、关心、爱护和挽救党员干部的具体手段。“严管就是厚爱。实践证明,党员干部从违纪到违法,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实施信访监督,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发现不守规矩现象就要马上去管,看到违反纪律行为就要及时处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跌入腐败深渊。这既是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

因此,开展信访监督工作,有利于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违纪的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

3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实施信访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信访监督作为一种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有效方式,被越来越多的纪检监察机构在实践中应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大多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对信访监督的内涵、作用、意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逐步认识到信访监督是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并不断探索建立实施信访监督的规范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随着对信访监督的理解加深,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也在增强,多数接受过信访监督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信访监督有利于自己向组织说清楚问题,也有利于防微杜渐、改正小错误,避免犯更大的错误。

当前,中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三转”工作的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务必按照“三转”的部署要求,厘清职能职责,转变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实践信访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信访监督工作实效。

3.1 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信访监督程序

制度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实施信访监督,必须梳理和完善信访监督工作的职责、程序和制度,不断推进信访监督工作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

1)明晰职责划分。要履行好信访监督职责,首先必须明确信访监督工作所涉及单位部门的职责定位,从根本上避免推诿扯皮、权责不对等等现象。重点要对涉及信访监督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进行梳理,清晰描述每一项具体工作所涉及的责任部门、横向部门和基层单位及其职责,尤其是对横向单位、基层单位如何配合责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确保权责一致,体现制约。如在信访监督方式方法上,基层单位对党风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与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等涉及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的工作分工,一一对各自的职责作了明确,为实施信访监督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再造流程程序。建立流程程序,关键是要力求流程精练、程序严谨、环环制约,确保每个环节体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重点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以及上级有关信访处理工作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情况,对信访监督涉及的工作流程作根本性的再思考、再设计,实施流程再造。有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绘制了信访处理程序,用流程图的形式清晰了信访处理必须经过的环节,以及相对应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权限,实现了监督工作的流程化、图表化、规范化。

3)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制度建设,既要确保制度明确的原则要求,又要确保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总结以往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规定》、《廉情测评管理办法》等有关信访监督制度,对谈话对象、范围、步骤、程序及相关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还制作了《与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情况呈报表》、《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廉情预警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等表单,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增强信访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效性。

3.2 拓展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把信访监督作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预防腐败问题滋生的重要手段,对信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探索实施通过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提醒、批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严肃开展廉洁谈话。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存在一般性问题或不正之风苗头,需进行批评、提醒教育,或者其主管的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且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等方面问题开展党风廉政谈话。谈话时,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分工逐级实施,纪检监察机构视情况派人参加谈话。二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诫勉谈话主要是对被反映人确有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立案查处追究纪律责任来实施的。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提出了对未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等12种情况,实施诫勉谈话。谈话事先由纪检监察机构提出意见,填写“与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情况呈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实施,并以书面形式向被谈话人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谈话时,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主谈,要求被谈话人负责任地说清问题,对谈话中涉及的有关需要被反映人做出书面说明和落实整改问题的,要求被反映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说明和整改情况报纪检监察机构,达到让谈话对象虚心接受、诚恳整改的目的。三是开展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与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重点围绕信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方面情况,与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者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谈话前,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了解有关情况,进一步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是对信访反映领导班子存在的需要引起重视和加以整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议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自查自纠。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针对信访件多次反映一下属单位存在制度执行不力、少数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主动向公司领导提出建议,责成该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3)加强问题通报。要注意克服信访监督满足于一谈了之、一说了之的做法,对一些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信访件,利用各类检查手段,带着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廉洁提醒,达到教育、保护干部职工的目的。坚持定期分析信访情况,对一定时期群众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从业等方面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以及反映某单位(部门)较为突出的问题,经综合整理后,采取会议通报、书面通报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讲明情况,进行集体警示,并提出整改要求,努力起到举一反三,警示震慑的作用。

3.3 加强成果运用,增强综合效应

加强信访监督,关键是要注重结果的运用,下力气做好信访监督后半段文章,避免信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结果使用的综合效应。

1)建立部门协作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并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审计部门等各自通报各自掌握的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的措施。通过搭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把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各有侧重的监督成果有机融为一体,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和实效性。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始终坚持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做到严格把关,从严管理领导干部。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坚持在各类评先评优以及党代会、职代会、工代会等代表资格审查中充分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把信访监督等相关情况作为参考和依据,进一步放大和延伸监督效果。

2)做好信访监督后半篇文章。对信访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着重甄别属于制度性因素还是人为因素,属于制度缺失还是制度缺陷,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实行跟踪回访,验证问题的纠正、整改落实情况。如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近几年来通过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等手段,进一步加强信访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除采取经济责任制考核外,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停止供应商业务关系、取消供应商资源市场成员资格等具体措施,较好地取得了抓苗头、堵漏洞、促管理的效果。

3)实施廉情预警。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重点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作为总体工作控制评价,把信访举报处理、查办案件以及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作为监督控制结果评价,纳入廉情测评范围,并实施蓝色、黄色、红色“三色”廉情预警分级管理。加强了预警处置和监督管理,落实了廉情测评考核扣分制度,较好地推动了监督工作从被动、事后、静态监督向主动、事前、动态监督的转变,强化了信访监督的效果。

4 结束语

当前中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转变执纪方式,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冲着纪律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信访监督工作,就是结合运用党内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有重要的意义。

[1]窦克林.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执纪方式怎么转--抓早抓小动辄则咎[J].中国纪检监察,2015(8):13.

[2]中央纪委监察部教材编审委员会.新编纪检监察业务教材(下册)[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954.

[3]邓频声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研究[M].北京:时事出版社,2011:2.

[4]闫洪.什么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J].中国纪检监察,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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