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农村代课教师工资水平研究
——基于甘肃J县19852012年的数据分析

2015-08-21 08:02刘文华
关键词:教师工资代课纯收入

刘文华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政史系,甘肃 定西 743000)



西部农村代课教师工资水平研究
——基于甘肃J县19852012年的数据分析

刘文华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政史系,甘肃 定西 743000)

以甘肃J县1985 2012年代课教师工资收入数据为基础全面描述代课教师的工资水平,并选取农民人均纯收入、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四个指标与代课教师的工资进行对比分析,指出代课教师是目前农村社会中经济收入上最为弱势的群体,而且制度缺失是造成代课教师工资水平低下的根本原因。最后,提出将优秀代课教师纳入公办教师队伍,按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代课教师的劳动报酬,建立健全代课教师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进而改善他们的经济收入状况。

西部农村;代课教师;工资水平

一、研究目的、意义与方法

“代课教师”是继国家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后在我国农村地区出现的一个特殊教师群体。对我国农村基层学校而言,代课教师的作用近似于民办教师,但与民办教师不同的是,代课教师没有合法的教师身份特别是象征教师身份的事业单位编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发展,代课教师终将退出历史舞台,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还有一个数量比较庞大的“代课教师”群体存在。2015年3月16日出版的《中国青年报》载文报道,根据调查测算全国仍有代课教师20多万人,主要集中在农村中小学[1]。

工资既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主要动力,也是教师解决自己及家人生活问题的重要保障。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的工资问题,多次颁布法律法规、制定政策制度来保障和改善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然而,几乎所有有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都是针对体制内的公办教师制定的。代课教师作为体制外教师,由于不具有正式教师编制,自然无法享受与教师工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福利。代课教师的工资按照“谁招聘,谁负责”的原则发放,也就是代课教师既享受不了公办教师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不能像其他普通劳动者(比如农民工)一样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确定其劳动力价格。无论是在代课教师工作的学校还是在他们长期生活的农村社会,他们都是经济收入上的弱势群体。虽然代课教师只是我国社会中众多弱势群体中数量相对较少的一个群体,可我们并不能因为代课教师数量少就忽略他们。就像温家宝总理常说的一句话“百姓无小事,一些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可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大事。”代课教师弱势群体问题的存在,说明了目前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还存在着盲点。只有改善代课教师的经济状况,给予他们合法的教师身份,让他们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也要让小群体问题的圆满解决体现出社会的大和谐,这既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责任,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

本研究兼具描述性与探索性研究的双重性质,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甘肃J县1985 2012年代课教师工资的有关数据的分析,描述代课教师工资收入的现状,并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将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劳动者的经济收入水平进行对比分析,进而探索解决代课教师工资问题的可行路径。另外,本研究之所以选择1985年为起点,在于1985年是国家基本完全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与之后代课教师开始大量出现的分界点,可以说,从1985 2012年这近30年的历程,浓缩了中国农村代课教师的发展史。最后,本研究中关于甘肃 J县(1985 2012年)代课教师工资的数据来源于实地调查,甘肃省以及甘肃J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5个指标数据来源于《新中国 60年·甘肃》、《甘肃发展年鉴(2010 2013)》,其他来源数据作了专门标注。

二、代课教师工资现状及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对比分析

(一)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现状描述

1.工资绝对数量低且增长缓慢

工资作为教师工作的主要物质报酬,充足的工资可以起到保障教师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的作用。然而,由于代课教师临时性的教师身份,他们不能享受国家财政提供的工资,再加上负责发放代课教师工资的基层学校经费有限,代课教师只能获得数量微薄的工资,在有些地区,代课教师的工资甚至连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刘文华在《中国社会转型期:西部代课教师的现状调查及思考——基于甘肃省7个县的实地调查数据分析》一文中指出,2013年,甘肃省代课教师月平均工资为817.27元,明显低于甘肃省四类地区102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2]。就甘肃J县代课教师的月工资而言,1985年为22元,2004年增长到100元,2012年为744元(其他年份见图1),是1985年的34倍。

另外,从1985年到2004年,代课教师工资增长非常缓慢,直到2004年才达到100元。从2005年开始,增长速度开始有所加快,但就整体来说,增长不均匀,19852012年这28年间平均增长15.1%,且多次出现零增长、负增长情况(见图2)。比如1987年、1988年、1992年、1993年、2003年、2011年总计6年都是零增长。1991年、1999年、2000年、2002、2006年、2007年总计6年都是负增长。即使出现过几次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也是由于上年度基数太小所致,并不意味着代课教师工资绝对数额大幅多增加。比如,同比增长速度最快3个年度,1986年81.8%的同比增长速度的绝对数是从22元涨到40元,2005年140%的同比增长速度的绝对数是从100元涨到240元,2008年58.5%的同比增长速度的绝对数是从239元涨到337元。而且,以上分析都未考虑物价变化的因素,要是剔除物价增长和通货膨胀因素,代课教师的实际工资则更为低下、增长速度则更加缓慢。

图1 甘肃J县1985 2012年代课教师月平均工资变化图

图2 甘肃J县19862012年代课教师工资同比增长图

2.工资构成单一且无制度保障

在我国广大城乡地区,公办教师的工资基本上是由各级财政来承担的。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劳人薪[1985]第40号)中提出教职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代课教师由于其体制外的不合法身份,因此无法享有财政工资,再加上农村地区学校教育经费紧张,导致绝大多数代课教师无法享有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从甘肃J县代课教师的工资表可以看出,虽然代课教师的工资表套用公办教师工资表的格式,可代课教师并不能获得工资表里所列的其他类型的工资,而只能领到标准工资。比如,从1985 1987年,除了标准工资,代课教师只能每月领到1元钱的医疗补助。副食品补贴、小伙食补贴、地区补贴虽然被列入工资表,可代课教师并不能真正享受。1988年开始,代课教师工资表进行了调整,表中列出了标准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口粮差价、知老补助、地区补贴、书报费、洗理费、副食补贴、奖金10种工资类型。1989年,又增加了取暖补助、小伙食补贴、高原补贴、价格补贴4种工资类型,前后共计14种。1988 1989年间,代课教师实际只领取标准工资和每月7元钱的奖金,其他类型的工资仍然形同虚设。1990年奖金工资涨为16元。1991 1993年又降为每人每年10元。就是这些奖励工资,也仅仅维持了5年,从1994年开始,奖金就被取消了。1999年,代课教师工资表结构又进行了调整,第一部分是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第二部分是补助工资,包括地区差别工资、高原补贴、物价福利、艰边津贴、岗位补贴、知老补贴、取暖补助;第三类是其他工资。不过,实际上,代课教师领到的工资仍然仅有基础工资。从2005开始,代课教师第一次享受学历工资、教龄工资、资格工资,具体来说,大学学历者,每月40元,大学以下学历者,每月20元。教龄工资15年以上者,2005 2007年,每月7元,2008 2011年,调整为每月10元;教龄15年以下者,2005 2011年,每月均为3元;2012年,每月教龄工资额调整为代课教师的教龄数量,也就是说,从教30年的,月教龄工资为30元。虽然2012年教龄工资调整之后其总额并没有大幅度上升,可体现了学历差别,能够鼓励代课教师积极提升自身学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资格工资主要针对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具体标准为每月20元。总之,代课教师不但工资构成单一,而且没有制度政策的持续保障,既没有可靠的法律法规保障资金来源,也没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的制度政策,因此具有很大不稳定性。

(二)代课教师与其他社会群体工资水平的对比分析

1.代课教师工资收入与农民收入的对比分析

图3 19852012年代课教师与农民年均纯收入对比图

从户籍上来看,绝大多数代课教师的身份仍然是农民,他们生活在农村,家属也是农民,教书之余还得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可以说,代课教师是教书的农民,他们离不开农村,农村、农民永远是他们生活的参照。因此,选取农民人均年收入指标同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状况进行对比,同时,为了更加形象的反映代课教师的实际收入状况,特使用代课教师年均纯收入指标,在数值上等于代课教师年均工资与农民人均消费支出之差 。2012年,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 507元,比1978年增长44倍,年均增长12.1%。同年,甘肃J县代课教师年均工资8928元,比1985年增长33倍,年均增长17.2%。从以上数据来看,貌似代课教师的年均工资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不大,特别是2005年以后,代课教师的年均工资开始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但代课教师工资增长绝对数大是因为1985年的基数小,而且平均增长速度不均衡,其中8年是0增长、5年是负增长。然而,在扣除代课教师的生活消费支出之后,用代课教师的年均纯收入来表示其真实收入,代课教师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就显示出来了(见图 3)。同样因为 1985年的基数小(59),1985 2012年,代课教师的年均纯收入增长了80倍,可平均增长速度为65%,且有15年是负增长。另外,代课教师年均收入与农民年均收入的差距大,比如,1985年,代课教师的年均纯收入为59元,约为当年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57元的23%。甚至,在1995年、2000年、2002 2004年,代课教师年均纯收入为负值,分别是15元、 4元、 61元、 245元、 264元。这意味着代课教师的工资除了满足个人基本生活需要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剩余,他们及家庭将有可能陷入绝对贫困的境地。从1985 2007年,再加上2011年,代课教师的年均纯收入一直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008 2010年、2012年,代课教师的年均纯收入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之,代课教师无论是年均工资还是年均纯收入,在整体上都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是以农民的毛收入计算,两者之间的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另外,从家庭总收入来看,农民家庭还有打工、经商等其他收入。而代课教师因大多数时间要在学校工作,农业生产以及家务劳动大多落在其家庭成员身上,因此,部分代课教师及家庭成员就丧失了获得其他收入的可能性与机会,所以家庭总收入也不如当地农民。

2.代课教师工资收入与甘肃教育行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对比分析

因代课教师的主要工作是在学校教书,在大部分人眼中,代课教师的职业身份是教师,工资收入也是多数代课教师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所以,将代课教师的年均工资与甘肃社会平均工资、甘肃教育行业职工年均工资作对比分析,能够真实再现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社会平均收入的经济收入差距。从图4来看,从1985 2012年,甘肃省教育行业职工年均工资略微高于甘肃省社会平均工资,差距不大。但是,它们和甘肃J县代课教师的年均工资相比,就显示出了很大的差距,并且出现了差距不断增长的趋势。一方面,从绝对数上来看:用除法计算,悬殊最大时,甘肃教育行业职工年均工资是代课教师年均工资的12.4倍(为2003年的13 518/1 092),最小是3倍(为1986年的1463/480),平均5.9倍;同样,悬殊最大时,甘肃社会平均工资是代课教师年均工资的10.6倍(为2004年的12711/1200),最小是3.2倍(为1986年的1555/480),平均5.6倍。用减法计算,甘肃教育行业职工年均工资与代课教师年均工资的最大差距是29245元(为2012年的38 173 8 928),最小差距是983元(为1986年的1 463 480),平均差距9 482元;同样,甘肃社会平均工资与代课教师年均工资的最大差距是29 512元(为2012年的38440 8928),最小差距是1075元(为1986年的1555 480),平均差距8908元。另一方面,从相对数上来看:一是代课教师年均工资增长缓慢,从1985 2004年共20年间,其增长曲线几乎和 X轴平行,从2005年开始,增长速度有所提升,但仍然表现出平缓增长的特征。但在1985 2012年间,甘肃教育行业职工年均工资、甘肃社会平均工资整体增长特征明显,特别是2001年之后,增速明显提升。二是虽然代课教师工资不断增长,但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差距不断拉大。2012年甘肃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860 元/月,全年为10 320元,可以看出,2012年甘肃J县代课教师年均工资(8928元)还达不到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总之,代课教师的经济收入与跟他们从事相同职业的公办教师的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之间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图4所显示的代课教师的年均工资与甘肃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就像一只鳄鱼张开的大嘴,而且越张越大。

图4 19852012年甘肃J县代课教师年均工资、甘肃社会年均工资、教育行业年均工资对比图

3.代课教师工资收入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对比情况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丁伯根认为,分配公平是个人所获得的收入与其对国民生产总值所作的贡献相等,公平的收入分配必须使每个人的福利相等[3]。我国学者曲恒昌用比较人均收入与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方法探讨了我国教师工资收入的问题,提出发展中国家教师工资与人均GDP的比重大概在2.5∶13.5∶1之间[4]。另外,学者杜晓利认为,教师收入与人均GDP的比值主要用来评价某区域的教师工资是否与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也是评价当地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是否努力、教育投资数量是否足够的重要指标,同时,也可为不同国家教师工资的对比提供可比参数[5]。正如国外学者马里斯所言,教师法定工资与人均GDP之比反映了教学人员的经济状况和国家对教育的投入[6]。受以上理论和结论的启发,将甘肃J县代课教师年均工资与甘肃省人均GDP进行比较,得出了表1所示的数值。可以看出,甘肃J县代课教师年均工资与甘肃省人均GDP的比值很小,值域分布在0.18 0.7之间,对应的是1987年和2004年。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甘肃又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滞后的省份之一,因此,代课教师年均工资与甘肃人均GDP的合理比值也应该在2.5∶1 3.5∶1之间。若按2.5∶1 3.5∶1的下限2.5∶1经行调整,可以算出较为合理的甘肃省代课教师年均工资(见表1)。从表1中的调整数据来看,代课教师的年均工资在1985年需要提高4.8倍才能达到1520元的合理标准,这一数值在1986年是2.6倍,1987年是3倍,1988年是3.7倍,1989年是3.5倍,1990年是3.2倍,1991年是4倍,1992年是4.8倍,1993年是5.7倍,1994年是4.3倍,1995年是5.4倍,1996年是6.1倍,1997年是6.7倍,1998年是6.6倍,1999年是7.4倍,2000年是8.6倍,2001年是8.2倍,2002年是9.9倍,2003年是11.4倍,2004年是12.7倍,2005年是5.5倍,2006年是6.8倍,2007年是5.6倍,2008年是3.8倍,2009年是3.7倍,2010年是4.6倍,2011年是5.8倍,2012年是5.2倍。其中,最小值是2.6,最大值是12.7,平均值为5.8,也就是说,在1985 2012年间,代课教师的年均工资最小需要增长2.6倍、最大需要增长12.7倍、平均增长5.8倍才能达到合理水平。可见,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不协调,也凸显出我国部分社会阶层间的收入结构还不够合理。

表1 甘肃J县代课教师年均工资与甘肃人均GDP对比表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代课教师是西部农村社会中经济收入上最为弱势的群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各阶层、群体的经济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也得到持续改善。据人民网报道,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 917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12.8%[7]。 可代课教师的经济收入特别是工资收入水平无论是绝对数还是相对数增长都非常缓慢,他们的工资收入增长水平明显与经济发展速度、劳动生产率提高水平不协调。无论跟农民相比,还是跟整个教育行业的平均收入、社会平均工资相比,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都是最低的。可以说,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社会整体上进入了小康社会,广大城乡群众分享了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多种红利,可代课教师仍然处于经济贫困之中,他们成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中经济收入上最为弱势的群体。

2.代课教师微薄的工资难以保障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如上所述,代课教师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中经济收入上最为弱势的群体。2012年,甘肃J县代课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744元,年均工资为8928元,年均纯收入4 782元。以这样的经济收入水平不要说养家糊口,就连支付代课教师个人日常生活开销都显得非常困难,要是遇上天灾人祸、子女上大学、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需要大额经济支出的事件,代课教师的经济负担将更加沉重。另外,与女性代课教师相比,已婚男性代课教师、夫妻双方均为代课教师的家庭经济压力更加突出,对他们来说,一是家庭负担重,二是其他经济收入来源有限。还有,拮据的经济收入状况不但影响到代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职业成就感,也拉低了代课教师的社会地位与身份。甚至,少数代课教师因为经济、生活上的压力,社会资本缺失等因素,容易产生自卑、悲观心理,久而久之会对社会产生不满和抱怨情绪。

3.制度缺失是代课教师工资水平低下的根本原因

因没有合法的教师身份,使得长期以来代课教师的工资一直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保证。一方面,没有专门的财政资金来保障代课教师的工资,代课教师的工资主要来源于教育主管部门、招聘代课教师的学校的教育经费。即使一些县级政府对代课教师的工资进行了预算,但主要针对的是县聘代课教师 ,而且,代课教师的工资与公办教师差距悬殊巨大,用代课教师们的话说就是“自己的工资相当于公办教师工资的零头”。而作为学校招聘的代课教师(他们是代课教师的主体)的工资则没有进入县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代课教师的工资调整(主要是增长)也没有可参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虽然代课教师的工资有过调整,但这种调整不是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而进行的有规律的调整。多数情况下,政府调整代课教师工资都是一种被动行为,主要是因为代课教师不满现有的工资收入而经常采取申诉、上访的行动,相关政府部门为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不得不提高代课教师的工资,但这种提升非常有限,往往每人每月增长几十元到一两百元不等。

(二)建议

1.将部分优秀代课教师纳入公办教师队伍,享受国家工资福利待遇

众所周知,30多年来,代课教师为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部分基层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招聘代课教师时也曾做出要转正代课教师的承诺,再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已经具有了解决代课教师这一特殊弱势群体(制度造就的弱势群体)的强大经济实力,而且,解决代课教师这一现实的民生问题有利于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可将一部分教龄长、贡献大、学历合格、热爱农村教育事业的优秀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并享受和公办教师一样的工资福利待遇。近几年,西部一些省份已经开始通过考试的方式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考试达标的代课教师获得了公办教师的身份,工资待遇也获得极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通过考试转正的代课教师毕竟是少数,一是考试录取比例过低;二是代课教师的已有的知识结构不能适应考试要求。也就是说,通过考试的方式不可能彻底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特别是工资收入问题。而应将部分特别优秀而又不具有选拔考试优势的代课教师通过严格筛选、民主推荐、科学考核的方式直接转为公办教师,提高其工资福利待遇,让他们继续为西部农村基础教育贡献力量。

2.按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代课教师的劳动报酬,保障代课教师的劳动权

劳动并靠劳动获得收入是大多数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基础,劳动权是否被尊重、劳动权能否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权与发展权[8]。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最低工资权等”。虽然代课教师长期承担着实际教学任务,可他们的劳动权利特别是劳动报酬权并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具体指代课教师获得的劳动报酬与劳动付出并不匹配。调查发现,甘肃J县2012年代课教师的月工资为744元,而甘肃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同工不同酬”、“干的多拿得少”是关于代课教师劳动报酬现状最形象的概括。可以说,代课教师的劳动报酬既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也没有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思想。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课教师的劳动报酬也远远低于其劳动力价值。因此,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我国《宪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保障的相关规定。同时,完善代课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体制,多方筹措资金,按市场劳动力价格确定代课教师的劳动报酬。

3.建立健全代课教师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代课教师群体之所以在我国农村地区基层学校长期大量存在,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教师流动体制机制。主要表现在:首先,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缺乏对优秀教师和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以致出现了农村教师向城(镇)市单向流动的不良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教师短缺的现状,不得不用大量代课教师来补充。其次,编制就是公办教师的“护身符”。除了违法犯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外,很少有公办教师因为教学能力差、不热爱教师事业而失去编制。但不管代课教师多么优秀,却几乎没有上升为公办教师的可能性。因此,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不断健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学校对优秀师资的吸引力,引导优秀教育资源向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山区流动。还可以通过选拨和考核制度把部分愿意扎根农村、服务农村教育事业的优秀代课教师直接招录为特岗教师,让他们成为服务农村教育“留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另外,在老代课教师问题未完全解决的情况下,要封死代课教师入口关,不要让新的代课教师再继续大量产生。

总之,无论采取以上何种措施解决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问题都需要发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牵引作用,一方面部分代课教师(主要指县聘代课教师)是地方基层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招聘的,而且当时地方政府对代课教师做出了以后可能和民办教师一样转正的许诺。另一方面,代课教师长期在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的基层学校坚守,为西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天,绝不能以少数代课教师不能适应时代的步伐而忽视他们,让代课教师自生自灭。相反,各级政府理应承担起解决代课教师的责任和道义,制定提升代课教师工资收入、身份地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让代课教师享有师者的尊严,通过对代课教师问题的圆满解决展现出和谐社会的无限魅力。

注释:

[1]智学.农村代课教师为何消失不了[N].中国青年报,2015-3-16(9).

[2]刘文华.中国社会转型期:西部农村代课教师的现状调查及思考——基于甘肃7个县的数据分析 [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03):44.

[3]丁伯根.生产、收入与福利[M].北京:经济出版社,1991:117-118.

[4]曲恒昌.关于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的几个问题 [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5(03):48.

[5]杜晓利.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的比较分析与若干建议 [J].中国教育学刊,2015(04):29.

[6]西尼斯卡尔科·马里斯.世界教师队伍统计概览 [M].丰继平,郝丽平,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40.

[7]国家统计局.改革开放铸辉煌、经济发展谱新篇——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N].人民日报,2013-11-6(10).

[8]周子凡.劳动权的法律保障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3):1.

Salary Level of Western Rural Substitute Teachers——Analysis Based on Data of J County from 19852012 in Gansu Province

LIU Wen-hua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History,Dingxi Teachers College,Gansu Dingxi 743000,China)

Based on data of salary incomes of J County from 19852012 and four index including per capita income of peasants,average salary of education industry,average salary in society and gross national product per capita to compare with the salary of substitute teachers,the author described the salary level of Western rural substitute teachers in detail and argues that substitute teachers are the weakest group in incomes,and lack of polices is the reason for low salary.Therefore,we should receive excellent substitute teachers into public teachers,to decide their salary level according to the market price and set up rational mechanism of exchang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ir economic incomes.

western rural area;substitute teachers;salary level

C912.82

A

1674-7356(2015)-04-0017-07

10.14081/j.cnki.cn13-1396/g4.2015.04.004

2015-6-14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3XSH012);2014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14YB112)

刘文华(1981-),男,汉族,甘肃岷县人。讲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网络出版时间:2015-11-11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396.G4.20151111.0943.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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