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梅 苏红 周利平
[摘要]“新常态”是新一届领导集体在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审视的基础上提出的。“新常态”下的发展是全面而稳定的发展。而腐败不仅会破坏社会公平、影响经济健康发展,还会对应对“新常态”产生阻力。基于政府回应模式视角纵观众多网络反腐案例,可以得出政府对网络反腐反应速度和积极程度有以下三种模式:一是消极抗拒型,二是漠不关心型,三是积极回应型。探索网络反腐在反腐倡廉建设上的有效运用,可以为应对“新常态”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新常态腐败网络反腐政府回应
“新常态”是经济术语,指一国经济经过快速发展后又进入缓慢艰难的低速增长期。它是美国太平洋基金总裁埃里安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首次提出的[1]。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河南行程中提出“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也提到了“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习近平第一次系统地阐述新常态,是2004年11月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这是我国新常态理论形成的标志[2]。目前,学术界关于新常态讨论较多的是对习近平在APEC峰会上的讲话进行解释。陈莹莹认为,进入经济新常态的特征应该是适度的经济增长速度、优化的经济产业结构、较高的经济增长质量和有利的经济制度环境。显然,中国目前并未达到。我国现阶段仅处于进入新常态的过渡期即三期叠加时期:经济增速的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3]。也有人认为新常态并不仅仅只是个经济用语而只能用在经济领域。王建华、邵律的观点则是认为新常态包涵了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等我国各领域发展而出现的各种挑战的调整,并且认为反腐是我国实现新常态的自我改革、调整、纠错的重要举措和利器[4]。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实质上也是为应对新常态采取的重要举措。本文试从新常态背景下,对政府面对数字化迅猛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异于传统反腐方式即网络反腐的回应模式进行探索。
一、新常态背景下的网络反腐的重要性
从国际角度看,新常态是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经过高速增长后所进行“换挡”的正常现象。例如:日本在1952年至1972年GDP的年增长为9.7%,在1973年回落至4.26%;韩国在1961年至1996年GDP增长为8.02%,于1997年至2012年调整到仅4.07%;我国台湾地区在1994年至1995年也经历过相似的调整。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说,虽然有许多国家都是从8%的“高速挡”直接切换为4%左右,但中国是一个发展极不平衡的大国,各经济单元的接力会使得发展能量巨大并且持久,因此,我国经济可能会在7%至8%这样的“中高速挡”运行一段时间[5]。
能否顺利过渡到新常态,将决定我国经济换挡是否成功,也将决定我国是否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2013年,我国的人均GDP达到6700多美元,这已是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典型代表。除此之外,老百姓对于社会公平正义和合理的分配收入也愈来愈关注。国际案例中,未能成功跨进新常态的国家也比比皆是。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四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从8%左右降到3.9%,到1998年甚至掉落到-7.5%。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其发展模式的转型不及时,创新跟不上;二是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公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两极分化问题严重;三是政府效率低下,腐败问题严重。这一时期,未能顺利进入新常态的国家中,政府的腐败事件层出不穷,这不仅侵害到市场的活力,而且也破坏了经济内生动力的健康发展[6]。由此可见,政府对腐败问题的处理,对我国能否顺利过渡到新常态有着重要的影响。
新常态的实现以创新为发展动力,反腐倡廉也需要创新。在如今以数字媒体充斥我们日常生活的电子时代,政府在行政过程中的行政效率,通过及时又准确的回应表现出来。由于互联网自身所具有的传播快速、辐射面广、透明度高等特点,也使网络反腐具有同样特征。政府通过对网络反腐的及时回应不仅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也能拉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从而为实现新常态打好基础。
二、新常态的网络反腐政府回应模式
从分析亚洲几个国家未能实现新常态跨越的原因中可知,政府行政管理效能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国家迈进新常态的步伐。而政府的行政管理效能又可以通过政府在公共管理中是否能及时准确对民众的需求做出回应加以体现。总的来说,政府回应是一个过程,是政府对公民的建议和诉求所做出的积极反应和回复[7]。在传统行政中,政府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获得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走基层调查,二是通过统计部门进行调查,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公共政策。而民众则主要是通过上访、信件、电话、意见箱等方式来表达意愿和建议。传统的这些回应方式与互联网比较显然迟缓许多。互联网反应快、互动性强、透明度高,刚好弥补了传统行政沟通的不足,特别是作用于政府的廉政建设上则表现得更为明显。
网络反腐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体现政府回应的速度和积极程度。随着中央领导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网络反腐这种新的反腐方式也备受关注。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反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前提,并说反腐倡廉的关键就在“常”和“长”,既要经常抓又要长期抓。由此,反腐也将进入新常态。笔者选择了目前具有代表性的三个网络反腐案例,从政府对网络反腐反应速度和积极程度归纳出三种回应模式。
1.消极抗拒型:彭水诗案。政府对网络反腐反应冷漠或抗拒回复,体现出政府回应的被动态度和对网络反腐的不认可心态。在这种回应模式下,政府最初抱着用权力来控制消息的扩散而不做回应,直到事件发展造成的社会舆论影响强大时才被动的回应。这种在舆论追问下的消极回应所显现出的是政府对权力监督的抵抗逻辑。2006年发生在重庆的“彭水诗案”是政府消极抗拒回应的典型代表。
2006年8月15日,重庆市彭水县教委的一名办事科员秦中飞填了一首《沁园春·彭水》,并分别用手机和QQ转发给几个朋友。由于诗的内容涉及该县几个较为轰动的社会事件,并隐喻到县政府的三位领导——前任彭水县委书记马某、现任县委书记蓝某和县长周某。半个月后,秦中飞被以诽谤现任县委书记和县长之名而逮捕。在秦中飞被关押后,其妻找到他的高中同学李星辰。李星辰是名记者,通过在个人博客上发表博文来披露整个案件,并成功地吸引了网民“眼球”,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由于该博文在网络上被各大网站相继转载,最后出现了很高的关注度,一些媒体记者也都纷纷涌至彭水县进行采访报道,“彭水诗案”因此也愈演愈烈。事件发展的不断升级和强化,对政府形成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逼着政府不得不做回应。在引起中央、重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后,“彭水诗案”也有了新的进展。9月29日,彭水县公安局在无视其家属“拒绝”的情况下,主动为秦中飞办理了“取保候审”。10月24日,重庆相关部门调查后,秦中飞被认定无罪释放,并告知他可向国家申请赔偿。10月25日,在秦中飞还未写任何书面申请的情况下,检察院主动和他联系,告知其无须写书面申请,只要口头申请就可得到赔偿,并很快按照法律规定将2124.7元的赔偿金送到他手中。该案件的相关领导人原县委书记蓝庆华也在12月份被免职。然而,看似完结的“彭水诗案”并没有就此离开公共舆论的视线,公众的舆论转到思考此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其思考和讨论的核心是公权力滥用和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侵犯[8]。
从作为公权力的政府和司法机关对“彭水诗案”的回应上来看,表面似乎是顺应了民意,实则是对于高压社会舆论的权力抵抗策略,其回应显得极为被动。有人指出,这是我国长期的“政治思维”和体制性运行机制所形成的[8]。此案发生之初,正逢换届敏感期,在彭水县的相关领导组成的会议中,用“政治思维”而非法律和司法程序“定夺”了该案件。在社会舆论通过各种方式声援秦中飞时,当地政府态度强硬地回应道,这不是个简单诽谤案,涉及的问题非常严重。就在该案件受到中央和重庆市委关注时,当地相关部门虽给其办理“取保候审”却仍认为他是有罪的。在相关部门调查宣布这是起错案后,却表示释放了秦中飞是他的“幸运”。显然,政府在“彭水诗案”上,对于网民的权力监督回应持消极抵抗态度。
2.漠不关心型:郭美美事件。由于腐败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反腐所涉及的人员自然不仅仅只是政府机关的干部和公务员。政府对于网络反腐事件的回应也是有选择性的。通常情况下,政府对与自身行为没有直接影响的网络事件持不表态、不解释、不回应的态度,即漠不关心型。比如曾涉及我国官办慈善机构红十字会腐败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就是代表。
2011年6月20日,新浪微博认证为红十字会商会总经理的“郭美美BABY”,年仅20岁就拥有豪车、名表、名包及别墅等。慈善机构、炫富等这些字眼一下就激起了网民的怒火,“郭美美事件”因此也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网民们从开始质疑郭美美个人财富来源的合法性,到最后发展成全体民众对红十字会为代表的全国的慈善机构的声讨,慈善事业的信任危机也由此爆发[9]。当网上舆论声讨不断、媒体跟踪报道进行得热火朝天时,红十字会的回应仅是急于与商会、郭美美等撇开关系,而没有寻找问题的根源。2011年7月8日,民政部在网站发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被认为是对此事件的回应。除此之外,任由“郭美美炫富”事件如何演进,官方都未做任何正面的回应,对此事件处于漠不关心的态度。
3.积极回应型:雷政富事件。政府对网络反腐事件的积极回应,体现在政府对事件的反应速度和执行的效能上。有人指出,政府在面对公众质疑或诉求过程中,若能快速做出有效回应,不仅能遏制事态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引导舆论走向,还可以通过对信息的公开透明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升政府的权威性[10]。曾在网络上引起轰动的“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就是政府积极回应的典型代表。
2012年11月20日,“雷政富不雅视频”在新浪微博发布后,就在网上迅速蔓延和传播,遍布整个网络。起初网友对此仅是转载和调侃,随着爆料人进一步对信息披露,即爆出视频中雷政富为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并涉及腐败行为时,网络舆论被推向高潮。11月21日,重庆市纪委回应这起网络事件“正在核实和了解情况”。11月23日,经核查后,重庆市委决定免去其北碚区委书记一职,并进行立案调查。随着官方的积极正面的回应,网上又接着爆出雷政富利用职权之便为其弟弟公司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通过网友提供的信息,重庆市纪委顺藤摸瓜进行了深入调查,挖出“雷政富不雅视频”所涉腐败官员竟达十余人,并一一进行调查和处理。
整个事件,从发起到立案仅用63小时,网友们称网络“秒杀”了一位厅级官员。在这起网络反腐事件中,官方反应之快速、执行之高效是空前的,这不仅大快人心,更激起了网民反腐的热情。政府正面积极的回应还原了事实真相、消除了猜忌,也及时平息了舆论,因此其结果也是积极的。
三、实现新常态跨越的网络反腐的政府回应分析
腐败问题是社会毒瘤。政府的腐败会降低政府的行政效率,影响社会公平,破坏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实现新常态的阻碍是显而易见的。网络反腐作为数字时代发展的新型反腐方式,其辐射面广和传播快速,要求政府改变原官僚式的行政方式而快速地做出反应。从以上网络反腐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对于网络反腐事件产生的时间、类型,政府有选择性的作了不同程度回应。
第一,从时间上来看,政府对于网络反腐的认识是有个过程的,因此对网络反腐发展各阶段的反应自然也是有所不同的。学术界对于网络反腐发展阶段的划分基本一致。认为从2003年到2007年属于网络反腐的萌芽蓄势阶段,从2008年到2010年为网络反腐的迅猛发展阶段,从2011年至今为网络反腐发展较成熟的理性阶段[11]。政府对于发生在网络反腐的萌芽蓄势阶段的“彭水诗案”回应显得极为被动。在这一时期,政府对网络反腐认可度低,加上长期的家长式行政的惯性思维,使得政府对于网络民声的回应选择压制和封锁而不是疏通。舆论发展到压不住时,政府的回应仍然是极为被动地去抵抗群众对权力的监督。政府在这一时期对于网络反腐回应速度和态度上,显然深深地印着传统行政的烙印。毫无依法行政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政府,对于实现新常态自然是阻力。然而,对于发生在网络反腐的理性成熟阶段的“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的回应上明显积极许多。这和政府对网络反腐的认可度和对网络民意的重视是息息相关的。
第二,从网络反腐的类型来看,政府对网络反腐回应是选择性的。对于直接涉及党和政府形象的腐败事件,政府通常反应快,回应也会比较积极。比如“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仅网络曝光63小时,就对其撤职和立案调查。2006年的“彭水诗案”,政府虽然对网民不回应,但在这起案件上所做的压制行动反应却是比较快。相反的是,网络反腐事件若是对政府行为没有实际影响的,政府通常持不解释、不表态、不引导舆论和消除猜忌的态度,而任由事件去发展。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就足以说明。
亨利·亚当斯说,“权力与声名对所有人的效果是:它导致自我的膨胀,发展成为一种毒瘤”,而防止这种“毒瘤”最好的方式就是对权力进行监督。让权利监督权力,不仅有利于公民权利的维护和社会公平的实现,也让经济发展免遭破坏而朝着健康稳定的轨道发展,这正是我国实现新常态的目标所指。网络反腐作用在反腐廉政建设上的积极作用有目共睹,这必然成为我国稳步跨向新常态的一股强大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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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顾钱江,张正富,王秀琼.习近平首次系统阐述“新常态”[J].领导之友,2015(1).
[3]陈莹莹.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观点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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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靳欣.新常态,全面观[J].科技智囊,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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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祖坤.关注政府回应[J].中国行政管理,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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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永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