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象”思维与中国古都规划

2015-10-21 17:19何敏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6期
关键词:古都周易图像

何敏

【摘 要】本文从分析什么是“象”出发,得出“象”是一种思维方式的结论,并分析“象”思维的特点及其对中国古都规划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传统思维 以象喻意 图像体系 主体的价值判断 “器物”的象征意义

引言

有幸拜读过吴庆洲教授的《象天法地意匠与中国古都规划》一文,文章提出影响中国古都规划的三种思想体系,并着重论述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体系中“象天法地”意匠对中国古都规划的影响。文章读完后了解了以前所不知的一些知识。然而,因此文而产生的疑问也一直盘旋在笔者脑海中:中国古都规划在表达这种象天法地的“意”(规划理念)时,为何独独采用了象征手法?由于疑问,而查阅了相关文献。本文试从传统思维方式入手,解此疑惑。

一 什么是“象”

中国古都规划中的“象天法地”出自《周易》,《易·系辞》提出:“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与天地相似,故不违”。

《周易》对“象”的讨论集中于《系辞传》,《系辞传》言及“象”者共19处,凡37见。《易·系辞上》第八章说得很明白:“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从上文可以看出“象”的最初意义,即象征意义。

《易·系辞上》第十二章又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因此圣人创立象征形象来全面展示他的思想。可见,“象”是中国古人表达观念的一种手段,《周易》的思想用“象”的方式得以表达出来。

那么,这个“象”的手段,具体是用什么方式呈现的呢?也就是说,用的是一种什么思维方式呢?我们需要回到《易》象本身的形成。《易》的产生、发展和形成巨大的范畴体系,其间是经由作者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借助于语言(不是文字)把天地人间万事万物的共性加以概括,并经过演绎,造成“— 袴”两个蕴含哲学概念的图像,借以蕴含与表示宇宙万有的共同本质与法则①。总之,在“象”自身蕴含的内在语言的帮助下,《易》象以“阴阳二爻”( 即“— 袴”二象、阴阳二象)为基础,发挥其象征性、演变性等特殊功能,重叠组合,反复变化,终于发展成为八卦乃至六十四卦的图像体系。其间,图像在演变发展过程中“象”所象征的特定事物从抽象性、共性(阴阳)演变为具体性、个性,以至于《易》象这套图像系统能够最终“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

二 “象”思维特点

从前文的阐述表明:“象”已完全成为一种思维方式,那么这种思维方式有什么样的特点呢?

1、“象”思维的表现形式不同于其他思维

如上文所述:“象”思维,凭借图像反映事物情态和蓄藏事物义理,其在表现形式上大异于运用符号的数理思维、单纯用文字说理的逻辑思维、运用文字描写生活的形象思维以及运用声音或色彩或具体形态(比如:西方思维模式下的建筑、雕塑等)反映生活的艺术思维。

2、“象”思维中的“象”既是形式也是内容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王弼《明象》)在这里,物、意、象、言四者的逻辑关系是:意(观念)生于物,象生于意,言生于象。用西方结构主义符号学的术语说,就是象和言是“能指”,而意是“所指”②。“能指”与“所指”是语言符号(在《周易》里,则指《易》象这套图像系统)的一体两面,本身就不可分割。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在“象”思维当中,图像不仅是形式同时也是内容。周易为自身的特定内容——意,找到了合适的特定形式——象,经过殚精竭智的思维,做到了两者的统一,从而形成了一个“弥纶天地之道”的巨大范畴体系,发挥出伟大的哲理功能。古今中外的所有书籍,只有《周易》的思维是这样:“以象立意”,用“图解”或“图示”的方式来解释世界。究其原因,还是孔子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确,从语言学的道理上说:语言是抽象的,事物是具体的,抽象的语言不能完满地表现具体的事物(黑格尔《美学》)。但“象”不同,因为它缺乏规定性,比语言更加模糊和不确定,从而超越了单个的、具体的事物而成为对具有普遍性的“类”的描述③。

3、“象”思维强调主体的价值判断

“象”思维是以象喻意,以象寓理,通过具体形象表现抽象意义,但“以象喻意”中“象”与“意”的关联性却是不确定的、松散而直观的④。(因此,“以象喻意”中的“喻”的含义与其理解为“象征”,不如理解为“类”其实更为准确) “象”生于“意”的过程是直接省却严密的逻辑推理,通过经验直觉与顿悟的方式得出结论,是在“直觉形式的模仿、比类、演绎的基础上对宇宙世界和人生的直观的整体把握” ⑤。这种思维方式,强调的是主体的价值判断(价值论),而不是把客体作为研究对象来进行认知(实证论)。

三 “象”思维与中国古都规划

通过上文的简单分析,我们了解到“象”思维的特点,那么这些特点对中国古都规划产生了什么樣的影响呢?

1、“象”的表现形式采用了“图解”或“图示”的方式,也正是因为此,笔者终于可以理解:为何如此多的中国传统建筑在表达“天圆地方”意匠时都不约而同的采用了这样看似很“直白”的宇宙式构图;也正是因为此,我们后人在解读中国古都规划的“象天法地“意匠时,脑子里的直观感受总是这样的:古都规划中,地面上的构筑物(“象”)总是通过其在总平面(图像)上的位置关系的设计来与天上的“象”取得一一对应的关系。从这个角度,似乎也正好印证了中国古人营造时不注重建筑单体的形态推敲,而倾向于在群体布局时,把建筑单体(或任何构筑物)作为一种“符号”(“象”)来对待,推敲的是“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所形成的意境。

2、“象”是形式也是内容,因此“象天法地”既是意匠也是表现手法——象征手法(或更准确的说叫“类”的手法)。这种象天法地的思想从春秋吴大城至秦咸阳、隋唐长安、元大都以致明清北京城,在城市规划设计中都一脉相承。清紫禁城之建筑布局可谓天地间最贴切之象征:紫禁城(皇帝居所)居城市之中心——“类” 紫微垣(天帝居所)居宇宙之中心;紫禁城之四门(地上东华门、西华门、午门、玄武门)——“类”四象(天上东、西、南、北四个星象)等,描写故宫象征手法的文章甚多,在此不详述。

3、中国古都规划中,春秋吴大城设计“陆门八,以象天八风”“水门八,以法地八聪”(《吴越春秋》卷四)以及秦咸阳“渭水贯都,以象天汉”“横桥南渡,以法牵牛”。可见,中国古人营造都城时,非常强调的是设计者“类”赋予“器物”的意义,即和“象”思维强调主体的价值判断是一致的。陆门有几个,水门有几个,城里是否贯通河流,城里有几条道路,道路的宽度如何等,用现代规划专业语言来说,这些都属于“交通疏散”的问题。现代规划专业会把这些与疏散有关的“器物”作为研究对象来考察,从功能层面或者意识形态层面,但是“象”思维却不会。因此,在中国古都规划中导致的结果是:这些“器物”的象征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要远大于其本身的功能意义,尤其是在为中国古代最高权威者服务的那些都城布局中。这种情况大致和中国古代的城市功能较现代都市更简单有关,也与中国古代的城市是为少数人服务而现代都市是为大多数人服务有关。

参考文献

① 林满之编著,《周易全书》p541,北方文艺出版社,2007

② 蒙培元,《论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哲学研究,1988

③ 陈志霞,《周易之“象”的文化涵义及其审美意义》,河南大学硕士论文,2005

④ 孙旭辉,《“类”之运思与“观物取象”的审美关照方式——<周易>山水审美内质解析》,浙江工业大学学报,2012

⑤ 董睿,《论易学意向思维与中国传统建筑象征手法的关系》,东岳论丛,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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