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传释词》“今”字条的训释与词典释义

2016-01-06 00:59
辞书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训诂学虚词义项

贾 璐 章 也

(贾璐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呼和浩特 010022)

(章也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术期刊社呼和浩特 010022)

《经传释词》是清代小学家王引之的代表作。王引之,字伯申,号曼卿,江苏高邮人,清代著名学者王念孙之长子。王引之自幼跟随父亲学习文字音韵训诂之学,父子二人对经传名物实义的研究成果,都收入《广雅疏证》《读书杂志》和《经义述闻》中,而发明虚字古训的心得,则大部分反映在《经传释词》中。王引之在《经传释词·自序》中说:“自九经、三传及周、秦、西汉之书,凡助语之文,遍为搜讨,分字编次,以为《经传释词》十卷,凡百六十字。前人所未及者补之,误解者正之,其易晓者则略而不论。”全书虚词按唐守温三十六字母排列。《经传释词》成书后,在当时就备受推崇,一般认为,此书代表着传统训诂学研究虚词的最高水平。正因为《经传释词》的巨大成就,所以它的很多解释都被后世奉为经典,一直影响到我们现在的辞书编纂。然而,王引之受传统训诂学逐字为训、随文释义的影响颇深,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常常不够理想。本文通过对《经传释词》“今”字条的训释进行梳理,试图指出王引之在虚词研究中的一些不足,这样不仅可以使我们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王引之的学术成就,同时也能对今天的词典编纂和释义有所裨益。

《经传释词·卷五》“今”字条:

孙炎注《尔雅·释诂》曰:“即,犹今也。”故“今”亦可训为“即”。《书·召诰》曰:“其丕能于小民,今休。”又曰:“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皆谓即致太平之美也。(某氏《传》释上“今休”为“成今之美”,下“今休”为“治民今获太平之美”,皆失之。)《吕氏春秋·骄恣》篇曰:“齐宣王为大室,三年而未能成,春居谏王。王曰:‘寡人请今止之。’”《秦策》曰:“臣今见王独立于庙朝矣。”《赵策》曰:“君因言王而重责之,葺之轴今折矣。”《魏策》曰:“楼公将入矣,臣今从。”《韩策》曰:“十日之内,数万之众,今涉魏境。”《燕策》曰:“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史记·项羽纪》曰:“吾属今为之虏矣。”《郑世家》曰:“晋兵今至矣。”《伍子胥传》曰:“不来,今杀奢也。”“今”字并与“即”同义。

按:“今”的本义为表示时间的名词,《说文·亼部》对其的解释为:“今,是时也。”段玉裁注:“今者,对古之偁。”也将“今”视为名词。“今”后来用作虚词表示时间,当为本义之虚化引申。

王引之根据孙炎对“即”的训释“即,犹今也”,将“今”训为“即”,这采用的是传统训诂学里互训的方式。互训是被训释词和训释词可以互相颠倒的单字相训,其格式为:“甲,乙也”;“乙,甲也”。互训虽然在《说文》中就很常见,但其在形式逻辑上却有“循环论证”之嫌。假设我们不知道训释词乙的意思,去查故训中对乙的解释,得到的却是被训释词甲,这对我们理解词义是没有实质性帮助的。

“即”的本义为“就食”,《说文·皀部》:“即,即食也。”徐锴系传:“即,犹就也,就食也。”“即”有“接近”“靠近”诸引申义,由“靠近现在”可以虚化引申为表示时间的副词,表示不久以后的时间,有“立即”“马上”“即将”等义项。王引之以“即”释“今”,是说“今”可以表示动作行为发生在将来。事实上,“今”作为时间副词,更常见的用法是表示动作行为发生在现在,如《左传·僖公三十年》:“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这是“今”的本义的直接引申义。

如此则王引之的训释实际包含了两种情况——训为“立即”的“即”和训为“将要”的“即”,这典型地反映了传统训诂学逐字为训的弊端,即当“甲,乙也”的“乙”是个多义词时,容易把本应分开的几个义项合为一个。虽然从传统训诂学的角度可以不分,但从今天语法学的角度来看,则须分立为两个义项。

俞敏在《经传释词札记》(1987:67—68)中认为:“‘今’就是北京口语的‘现在’。从物理学说,一个人‘现在’刚出口,那个时间的点已经过去了。可是从使用语言的人说,现在可以不光是个点,它可以指一段时间。这一段里往往连近将来也包括进去。……‘今’表示现在,引申以后表示将来,好象英语用We are going away 来跟人家告别似的。‘即’从来没有真正的‘现在’的意思,只表近将来。这两个词不是真正的同义词。”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指出了王引之以“即”训“今”的不妥。

《经传释词·卷五》“今”字条:

今,指事之词也。《考工记·辀人》曰:“今夫大车之辕挚。”《墨子·兼爱》篇曰:“今若夫攻城野战,杀身而为名。”《礼记·三年问》曰:“今是大鸟兽。”《晋语》:“今君之所闻也。”犹言是君之所闻也。宣十五年《公羊传》:“是何子之情也!”《韩诗外传》“是”作“今”。皆指事之词。

按:在《经传释词》的术语系统中,“指事之词”大致相当于我们现在词类系统中的代词,例如《经传释词·卷五》:“其,指事之词也。”《经传释词·卷八》:“且夫者,指事之词。”《经传释词·卷九》:“之,指事之词也。”《经传释词·卷九》:“所者,指事之词。”《经传释词·卷十》:“夫,指事之辞也。”王引之以“是”训“今”,则认为“今”是指示代词。

此条从现代辞书学确定义项的角度当分立为两个不同的义项。“今是大鸟兽”“今君之所闻也”“今何子之情也”的“今”为指示代词,与“是”“此”同;其余的“今”我们认为仍然表示时间,用来将话题转移到当前这件事上,其实质为时间副词“现在”。刘淇《助字辨略》(1954)在《周语》“今是何神也”下注曰:“此今字,犹此也。今是当下之称,故得为此也,即也。”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今”的指示代词的用法,当由表示时间的用法引申而来。王氏将“今”的两种用法视为一条,亦是逐字为训之弊。

用来转移话题的“今”,由于经常跟发语词“夫”连用,所以“今夫”一起被视为发语词,这在唐人的故训中已有论述,《周礼·考工记·弓人》:“今夫茭解中有变焉,故挍。”贾公彦义疏:“记人别起义端,故言今夫。”这种观点被后人进一步阐发,例如卢以纬《助语辞》:“‘今夫’者,即今之所论事意而言。”吴昌莹《经词衍释》:“今夫,亦发语词也。其承上文而以今夫发语者,则犹言若彼也。”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古书发端之词例》:“《礼记·中庸篇》‘今夫天’一节,四用‘今夫’为发端,此近人所习用者。”马建忠《马氏文通·虚字卷之八》(1983):“今,状字也。文中往往先叙他事,而后说到本题,则用‘今’字。是‘今’字非以别时也,乃以指见论之事耳。”

事实上,“夫”的发语词用法是从指示代词“夫”虚化而来的,如果“今”因为常与“夫”连用而有被同化的趋势,那就属于同步引申,但究其来源仍为表示时间的词“现在”。

《经传释词·卷五》“今”字条:

家大人曰:今,犹“若”也。《礼记·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涂迩故也。今墓远,则其葬也如之何?”今墓远,若墓远也。《管子·法法》篇曰:“君不私国,臣不诬能,正民之经也。今以诬能之臣,事私国之君,而能济功名者,古今无之。”今以,若以也。

按:《经传释词·自序》中说:“引之自庚戌岁入都,侍大人质问经义,始取《尚书》廿八篇绎之,而见其词之发句、助句者,昔人以实义释之,往往诘为病;窃尝私为之说,而未敢定也。及闻大人论《毛诗》‘终风且暴’,《礼记》‘此若义也’诸条,发明意旨,涣若冰释,益复得所遵循,奉为稽式,乃遂引而伸之,以尽其义类。”本书中凡言“家大人”云云,其说均采自其父王念孙对虚词的理解。

对于王氏此训,杨树达颇不以为然,《词诠》:“树达按,此乃说一事竟,改说他端时用之。王氏训为‘若’,乃从上下文之关系得之,疑‘今’字仍是本义,非其本身有‘若’字之义也。”俞敏(1987:69)也认为:“这个‘今’还是‘现在’。说话的人用‘现在’,底下说的可以是实在的事,也可以是假设的事;可以是假设的话,也可以是实有所指的话。王氏头一个例子是实在的事,第二个例子是假设的话,所以都可以说‘现在’。至于‘若’,就几乎全是假设的话了,就象北京口语的‘比方’、‘要是’一样。英语Now,if……可以连着用,可总不好说‘今,若也’,也就是now =if。”

我们认为,此“今”同样为本义之引申,这是因为“现在”这个时间词是跟“过去”“将来”对应的,只要是从“现在”推论以后的事,也就是跟“将来”相对应的话,就容易产生一种假设。比如“现在不去,你就晚了”,是说如果现在不去,将来就有可能出现晚了的后果,假设句本身就包含着一个时间观念:假设现在如何,将来就可能如何。因此,“今”的“现在”这个意义就决定了它经常要出现在假设复句里,那么它要虚化引申成一个当“如果”讲的假设连词也是很正常的,这是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也就是说,“今”本来只有时间词的用法,因为经常跟“未来”对比出现在假设复句里,就常与时间词、假设连词混用,有一个处于中间状态的过渡,最后才引申出了假设连词的用法。如果我们整理“今”的意义系统,这个引申的脉络是非常清晰的。

王引之《经传释词》关于“今”字条的训释中存在的问题,实际上反映出作者缺乏明确的、自觉的语法观念,同时也因为《经传释词》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虚词词典,其体例还不完善。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我们不能强求古人,但我们今天在编纂词典时却应该从中得到启示,《经传释词》“今”字条为词典释义提供的借鉴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词典释义要尽力避免采用传统训诂学中的“互训”释词方式。“互训”的局限性我们在前文中已经论述过,能够互训的两个词虽然大都为同义词,但是倘若我们不知道其中一词的意思,那通过互训是得不出另外一词的确切含义的。从词典学要求释义明确的角度讲,我们还是不要使用“互训”这种传统的训释方式为宜。

其次,我们应该从现代语法学和词典学义项划分的角度,把一些本该分立却合在一起的义项分开,克服传统训诂学逐字为训的弊端。传统训诂学是以解经为目的的,所用的释词方法就是以疏通文义为目的的逐字为训“甲,乙也”,当“甲”或“乙”分别是一个多义词时,在划分义项的时候就很容易出错,也包括把本来没有区别的一个义项错误地拆分成几个。

比如《汉语大字典》为“今”所立的第三个义项及其书证:“即;立刻。清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五:‘今,孙炎注《尔雅·释诂》曰:“即,犹今也。”故今亦可训为即。’《书·召诰》:‘其丕能于小民,今休。’《战国策·韩策一》:‘十日之内,数万之众,今涉魏境。’《史记·项羽本纪》:‘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经过我们的分析,训为“即”的“今”应该分立为“立即”和“将要”两个义项,上引书证除了《尚书》中的“今”之外,其余的两个“今”都应当释为“将要”。《汉语大字典》没有为“今”设立“将要”这个义项,只是不加分析地承袭了王氏的训释以及书证,这是对虚词的词义系统未加整理而盲从前人的结果,我们在编纂词典时,要特别注意义项的分合问题,努力避免这方面的失误。

第三,词典释义要尽可能地交待清楚义项的来源,即究竟是引申还是假借,若是引申又是如何进行引申的,中间经历了哪些环节等等。比如“今”的假设连词的用法是由其时间词的用法引申而来的,通过我们的分析,这个引申链条是很完整的,我们若能在词典释义中说明词义引申的来龙去脉,就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词语的意义系统。

如果一部词典特别是虚词词典的释义都能尽量做到以上这些,那我们辞书的质量才能从本质上得到提高。

综上所述,虽然《经传释词》在虚词训释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失误,但是瑕不掩瑜,《经传释词》仍然是一部经典之作,它在虚词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依旧是非常值得我们肯定的。在现代语言学充分发展的今天,我们从科学语言学的角度重新评价传统训诂学的虚词研究成果,继承其优点,摒弃其不足,对于汉语语法的研究,对于虚词词典的编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刘淇(清). 助字辨略. 北京:中华书局,1954.

2.马建忠. 马氏文通.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3.裴学海. 古书虚字集释. 北京:中华书局,1954.

4.王引之(清). 经传释词. 北京:中华书局,1956.

5.杨树达.词诠.北京:中华书局,1954.

6.俞敏.经传释词札记.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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