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王”与“雄王”问题考辨
——与刘瑞先生商榷

2016-02-15 01:41谢崇安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南越国交趾南越

谢崇安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雒王”与“雄王”问题考辨
——与刘瑞先生商榷

谢崇安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广州南越国宫署遗址的发掘者,曾根据遗址出土木简文书和今人辑佚的《南越志》,提出了中越古史记载的“雒王”是“雄王”误写的观点。作者经考辨却认为: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文书,报告者是把其中的“雒”字误释为“雄”字,反而是再次证明中越古籍中的“雄王”是“雒王”的讹变;而且,今人辑佚的五世纪的《南越志》也多经后人改写,称越南古代“雄王”得名是因越地“厥气惟雄”的观点也不成立。越南古史记载表明,把“雒”改为“雄”或“貉”,是越人为了强化父系君权崇拜和民族独立的意识。

中国与越南;古代民族关系史;“雒王”与“雄王”考辨

《民族研究》曾刊载过广州南越国宫署遗址发掘报告者刘瑞先生一文(下文简称刘文)[1],因该文立论颇为新颖,引起了学界的关注。若其考证不误,的确是对解决中越古代民族关系史的一大学术争讼迈进了关键一步。然而,待细阅并核对刘文中引用的考古资料和文献史料,笔者却由此而得出相反的观点,这里将对刘文的不同认识考辨如下。

一、南越国简文的“雒”释读为“雄”之辨误

国学者马伯乐、中国学者徐中舒、蒙文通、饶宗颐诸先生已多有考证,皆认为后出越南古史所载之“雄王”为此前中国古籍所记之“雒王”的汉字讹变[2]6-14,对此前人多有论述,此处不再赘举。然而,刘文则根据近年广州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南越国木简文书的记载,可谓是以第一等史料提出反证,认为前人的确是将“雄”误释为“雒”。这条木简文书报告者隶写如下:

“野雄鸡七,其六雌一雄,以四月辛丑属中官租纵。”(简073,原图版叁,2)[3]

由13世纪后期成书的越南正史《越史略》等文献开始,越南史籍多有将中国古史记载的岭南雒(一作骆)越族始祖“雒王”称为“雄王”,针对类似的文献记载,中外学者在雄王建国是否属实以及究竟是“雒王”还是“雄王”等问题上形成了不同观点,如法

刘文根据释文认为,不管“野雄鸡”性别是雌是雄,均可称为“雄鸡”,而且与秦汉民族史、文献学上长期争论不休的交趾地区的“雄王”与“雒王”究竟何为正写的问题直接相关。刘文还认为,南越国“雄鸡”木简文反映的命名特点与交趾地区“厥气惟雄”的风俗,不仅地域上同在南越国境内,而且时代相同,南越国简文正可为《旧唐书·地理志》①《太平广记》等文献中“雄王”的写法是正确的观点提供了新证。

笔者仔细阅读后认为,上述刘文所引木简释文,从汉语的语法常识来说是讲不通的,南越王赵氏家族是出自河北真定的中原秦人[4],其政权体制与文书典章制度是模仿秦汉王朝制度,不可能是“雌鸡”“雄鸡”皆可称为雄鸡。那么,问题的症结是出在何处呢?笔者核对《考古》原文图版(图1),发现正是报告者将木简的“雒”字隶定误写为“雄”字。

事实上前人早已指出,在上古篆书和隶书中,“雒”与“雄”字的写法极为相似(图1-11)。两字的区别就在于“各”旁和“厷”旁。果不其然,从南越国木简图版可明显看出两字偏旁是略有区别的,如“各”(图2)的笔画顺序是左下、右横、左下长撇、一横,下面作“口”,结字笔画特点是向左下撇拖长。“厷”(图7)的笔画顺序是右横、左撇、一横,下面作“口”,结字笔画特点是向左下撇较短。

图1 南越国宫署073号木简(局部)

图2 南越国073号木简的“雒”字(放大);汉代隶书的“雒”字雒

图3 《居延汉简》

图4 《史晨碑》

图5 《礼器碑》

图6 《袁博碑》

图7 南越国:073号木简的“雄”字(放大);汉代隶书的“雄”字

图8 《马王堆帛书》

图9 《朝侯残碑》

图10 《礼器碑》

图11 《乙瑛碑》

南越简的“雒”字与汉《史晨碑》的“雒”字较相似(图4)。南越简的“雄”字与汉《礼器碑》《乙瑛碑》的“雄”字较相似(图10-11)[5]1395-1396。

事实上,前人区别“雒”“雄”两字,一是根据两个字偏旁字形的细微差异,二是根据文辞例的上下文的意思是否能够贯通,这也是考释古文字的圭臬。因此,笔者认为,通过上述比较,南越国宫署遗址073号简文应隶写为:“野雒鸡七,其六雌一雄(图1),以四月辛丑属中官租纵。”如此,整段简文前后即可读通。

那么,何谓“野雒鸡”?“雒”字在古汉字中通“鵅”,两字作为汉语字词,参考古文献、地方史志与民族语言可作如下解释。

《说文·隹部》:“雒,鵋鶀也。从隹,各声。”清段玉裁注引《尔雅》认为:鵋鶀,即忌欺,怪鸱,今称鸺鶹,也叫横纹小鸮。段注解释“雒”是为猫头鹰之属。[6]141显然,这一解释与“野雒鸡”无关。

《汉语大词典》不收“雒鸡”词条。检索地方史志,有“雒鸡”一词,如清康熙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诸鸡”条载:“岭南多珍鸟,予少时尝喜畜养……有鵅鸡,似青鸡而高大,顶有两角。”

如果结合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研究释读“野雒鸡”,或可能更接近于事实。语言学家蒙元耀曾指出,岭南越人的后裔壮侗诸民族语言的鸟类发音多近汉语的“雒”字音,鸟类词汇的声韵在壮、汉语之间有较整齐的对应关系,可认为读“鸟”为“雒”音,两者是汉、壮同源词。此外,壮语把野鸡叫作kai1或rok8kai1。rok8是鸟,kai1即雉(野鸡)。这表明壮语的“野鸡”发音与汉字“雒鸡”相近[7]107-113,尤其接近汉语粤方言,这绝非偶然。

依笔者之见,“野雒鸡”应当就是南越国初期汉越(粤)语的“野鸡”汉字记音,其字义同汉语的“雉”。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木简为南越国中官记事简簿,相似简文有:“紫離鸟三□白凫一”(简009),以类相从,“野雒鸡七”应当是记录有“野鸡七只”的意思。

二、《南越志》辑佚文的史料问题分析

上述从南越国木简文书的考古发现,为“雒”字讹变为“雄”字找到了新的症结所在,因此,刘文的立论观点已不成立。此外,刘文立论引用的另一主要文献史料就是《旧唐书·地理志》和《太平广记》两书引用的《南越志》佚文。

笔者再来分析刘文引用的《南越志》佚文的可靠性。南朝宋沈怀远《南越志》是公元五世纪成书,但早已亡佚,只有一些残篇保留在其他古籍之中。笔者认为今人所辑《南越志》佚文的可信度甚至不及五世纪成书的晋裴渊《广州记》(《史记·南越列传·索隐》引)的相关记载,更不及四世纪成书的《交州外域记》(《水经·叶榆河注》引)的可信度[8],因为后两者记载的“雒(骆)王”与《逸周书·王会》的“路(通骆、雒)人大竹”[9]381-382、《吕氏春秋·本味篇》的“越骆之菌”[10],以及《史记·南越列传》《汉书·两粤传》《后汉书·马援传》等文献及其注解所记的交趾“骆(雒)越”人史迹是一脉相承的。其中又以《交州外域记》所记安阳王史迹的价值最高,学者多认为这是越南古代有信史的开始[11]。为说明问题,笔者引述如下:

“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民为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雒将铜印青绶。后蜀王子将兵三万,来讨雒王、雒侯,服诸雒将,蜀王子因称为安阳王。后南越王尉佗举众攻安阳王,安阳王有神人名臯通,下辅佐,为安阳王治神弩一张,一发杀三百人。南越王知不可战,却军住武宁县。按晋《太康记》,县属交趾。越遣太子名(赵)始,降服安阳王,称臣事之。安阳王不知通神人,遇之无道,通便去,语王曰:能持此弩王天下,不能持此弩者亡天下。通去,安阳王有女名曰媚珠,见始端正,珠与始交通,始问珠,令取父弩视之,始见弩,便盗以锯截弩讫,便逃归报南越王。南越进兵攻之,安阳王发弩,弩折遂败。安阳王下船迳出于海,今平道县后王宫城见有故处。晋《太康地记》,县属交趾,(南)越遂服诸雒将。”[12]861

中、越后世文献,无论是史家言或是古史传说神话,叙述骆越始祖“雄王”建国大多不离《交州外域记》的基本内容,南朝宋沈怀远《南越志》《旧唐书·地理志》皆不例外。

刘文引用的是今人辑录的《南越志》佚文[13],其中有信史,也有误说,可谓古史与神话传说杂糅,而且被后人改写旧文本的痕迹十分明显。

《太平寰宇记》引《南越志》曰:“菖蒲涧,昔交州刺史陆允之所开也,至今重之。……太元中襄阳罗支累石涧侧,容百许人坐,游之者以为洗心之域。咸平中,姚成甫尝采菊涧侧,遇一丈夫谓成甫曰:此涧菖蒲,昔安期生所饵,可以忘老。”

“咸平”是北宋真宗年号(公元998—1003年),距南朝宋人沈怀远生年甚远。

《太平寰宇记》又引《南越志》曰:广东“高要有石室,自生风烟,南北二门,状如人巧,意者以为神仙之下都,因名为高台,山中多石燕,北海李邕有记,镌石存焉。”李邕,唐代大书法家,曾官贬岭南,后任北海太守,文名天下,时称“李北海”(见《新唐书·李邕传》)。李邕晚生南朝宋人沈怀远数百年,这是《南越志》佚文经后人改写的铁证。

《太平寰宇记》引《南越志》曰:“黄武五年,孙权使交趾治中从事吕瑜访凿(赵)佗墓……卒不能得。掘婴齐墓,即佗之子,得珠襦玉匣之具……”[14]3013,3016,3058按《史记·南越列传》《汉书·两粤传》及考古资料记载,第三代南越王婴齐应当是赵佗的重孙。[15]

《后汉书注》引《南越志》曰:“蕉布之品有三,有蕉布,有竹子布,又有葛(布)焉。虽精粗之殊,皆同出而异名。”事实上,蕉布是用芭蕉茎纤维所织之布;竹子布是用竹子细纤维所织之布,《太平寰宇记·岭南道三》载循州风俗:“织竹为布,人多蛮獠”;葛布是用葛根的茎藤纤维所织之布,清屈大均《广东新语》有详述。三者不可混为一谈。[16]169-172

《太平广记》引《南越志》又曰:“南越民不耻寇盗,其时尉(赵)佗治番禺,乃兴兵攻之,有神人适下,辅佐之。家为造弩一张,一放,杀越军万人,三放,三万人。佗知其故,却垒息□还戎武宁县下,乃遣其子为质,请通好焉。”此载明显是对《交州外域记》传本的改写,如“雒(骆)越”改成“南越”,神话更为夸张,符合小说家笔法的特点。

清康熙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六“弩”条又引《南越志》曰:“交趾之地最腴。旧有君长曰雄王,其佐曰雄侯,地曰雄田。一曰骆田,食其田者曰骆侯。诸县则曰骆将。铜印青绶,如今之令尹然。蜀王尝将兵三万,讨雄王灭之,以其子为安阳王,治交趾,其城九重、周九里,土庶蕃富。尉(赵)佗窃据番禺,遣兵攻之。安阳王有弩一张,一放杀越军万人,三放杀三万人。佗乃却垒息卒,还戍武宁,遣次子(赵)始为质通好。王之女媚珠,见始丰姿闲美,遂私焉。始求观神弩之妙,媚珠示之,因潜毁其机。驰使报佗,复兴师袭之。军至,安阳王如初放弩,弩败,师徒崩散,遂破之,佗遣二使者,典主交阯、九真,即瓯骆也。”[17]445-446此《南越志》佚文,明显是将《史记·南越列传》及司马贞《索隐》《汉书·两粤传·功臣表》《交州外域记》等相关记载作了糅合改写,故存“雄”“骆”二说,不下定论。

上述可见,《南越志》的流传,经历代文人的传抄改写,已经造成了较多讹误,以今人所辑佚文作为史证决不可盲从。

今人辑《太平广记》引《南越志》佚文又曰:“交趾之地,颇为膏腴,从民居之,始知播植。厥土惟黑壤,厥气惟雄。故今称其田为雄田,其民曰雄民,其君长,亦曰雄王,有辅佐焉,亦曰雄侯,分其地以为雄将。”[18]158刘文即据此载得出交趾地区名“雄王”的原因,是因“厥气惟雄”,“雒王”是“雄王”误写的结论。

笔者前述已指出,刘文因引证考古资料有误,加上文献史料利用不当,其说无法成立,但刘文提出“雄王”的名称和传说是出现于《旧唐书·地理志》引《南越志》的佚文,其文成为“雄王”信史的开始及其由来是值得进一步探讨。

三、改“雒王”为“雄王”的历史背景探析

“雄王”成为越人信史是从《旧唐书·地理志》引《南越志》佚文的记载开始的,《旧唐书》成书于公元941-945年间[19]9,这也比越南最先记载“雄王”的神话传说集及正史,如《岭南摭怪》(11至13世纪)、《越史略》(13世纪后期)等都要早得多,从这些晚出越南文献可看出其中有关“雄王”的神话或古史传说都深受中国古籍记载的影响,是对中国古籍中有关交趾地区骆越人历史及古史传说记载所做的糅合改写。正如一些中、越史家所指出,不论是《旧唐书·地理志》引《南越志》,或是《越史略》《大越史记全书》等越南古籍,都有突显越南民族雄强精神的倾向,将“雒”改为“雄”是越南封建史家故意而为。[20]

《越史略》称交趾其“部落十有五焉……至周庄王时,嘉宁(今越南富寿省境)部有异人焉,能以幻术服诸部落,自称碓(雄)王,都于文郞,号文郞国。以淳质为俗,结绳为政,传十八世,皆称碓(雄)王。越勾践尝遣使来谕,碓(雄)王拒之。周末,为蜀王子泮所逐而代之。”[21]这段雄王建立文郞国的记载于史无证,可视为野史编著。

岑仲勉先生指出,所谓“文郞”是“麊冷”的古汉字记音。宋《太平寰宇记》卷一七○载:“峰州(今越南永福省境),古文狼国”;嘉宁县:“麊冷,古文狼夷地”。越南正史视为他们的最古之国。[22]麊冷即汉朝交趾郡麊冷县(南齐时废名,见《汉书·地理志》等)[23]97-107,也是雒越人世居地,《后汉书·马援传》记雒将之女二征姐妹反汉称王就先起于麊冷,2012年1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雄王庙”就在麊冷故地——今越南富寿省越池市羲岗乡(社)古迹村,东南距河内市50公里左右。

笔者认为,越南古代文人史家把“雒王”改作“雄王”,不仅是为了突显越南人雄强的民族精神,更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强化父系君权崇拜和民族独立的意识。这在越南早期正史中表述得很明显,如《大越史记全书》(13至17世纪)载:“雄王,貉龙君之子也,都峰州。雄王之立也,建国号文郎国,分国为十五部,曰交趾,曰朱鳶,曰武宁……曰九德,以臣属焉。其曰文郎,王所都也,置相曰貉侯,将曰貉将(原注:“貉将”后讹为“雄将”),王子曰官郎,王女曰媚娘,有司曰蒲政,世世以父传子曰父道,世主皆号雄王。”[24]

越南学者已经指出,雄王创建“文郎”国分国为十五部的名称,大多数来自越南北属两汉王朝至隋唐王朝的郡县地名[25]104-105,可佐证“文郞”是“麊冷”的记音汉字。上载强调父系君权继统与雄王独尊,将“雄侯”“雄将”改为“貉侯”“貉将”,汉越(粤)语的“雄”(音:宏hong)字,与“貉”(he)字发音相近,可通假②,越南正史明显是为了避“雄王”讳,三者不能并称为“雄”,故取音近字改“雄”为“貉”。越南学者陶维英认为越南史籍将“骆”(雒)字和“貉”字混淆是由于字形相似[26]103,这是忽略了汉字古音通假与越南封建史家必须避讳的问题。

上述可见,《大越史记全书》的历史重塑,与此前的中国古籍记载和越南古史传说及神话大不相同。如《汉书·五行志》云:“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这反映出古雒(骆)越人女性的“雄勇”并具有非同寻常的社会地位和号召力,史载实际上是反映了岭南古越人有母权制的遗风。

《后汉书·马援传》等文献记载,东汉建武年间率交趾地区骆越人反汉称王的首领是征侧、征贰姐妹,因此,上古的雒越王或雒侯、雒将并不一定就是男性。再如,《南越志》也载:南朝宋九真郡“军安县(今越南清化西北)女子赵妪,尝在山中聚结群党,攻掠郡县,著金箱齿履,恒居象头斗战。”(唐《初学记》引)而且,不论是中国古代的西南夷或者是岭南的俚僚人及明清土司,都没有像中原王朝那样严格执行男性嫡长继承制度,这在岭南民族史志记载中皆不乏其例。如越南北部许多村落的神话,都传说征侧、征贰二雄(雒)王麾下有许多女将[26]66-67,两广地区也有著名的陈朝冼氏夫人、明朝瓦氏夫人等。

然而,为何到了《旧唐书·地理志》引《南越志》会出现将“雒王”改写为“雄王”的现象?笔者认为,这与南朝至唐末长期战乱、藩镇割据,导致古越南人欲脱离中国王朝及其父权国家的形成密切相关。公元939年,越南人吴权割据称王,这是越南建立自主国家政权的前奏,到越人丁部领削平十二使君,建立丁朝,获得了中国承认,宋朝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其子为检校太师、静海军节度使安南都护。宋朝与丁朝建立邦交,标志中越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27]312-313。这种社会现实的转折变化,自然也会导致古越人主流意识形态及其观念文化的改变。因此,古越南的封建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的确需要摆脱《交州外域记》等汉籍记载的“雒王”鸟族图腾崇拜的中国标识,树立起全新的男性始祖神“雄王”,为了进一步强化父系君权独尊和民族独立意识,此后越南文人与民间相关的造神传说可谓层出不穷,并最终被官方定本列入正史,这其中也应当包括《南越志》佚文所谓命名“厥气惟雄”的说法。即便如此,这种历史改写,仍然割不断越人文化传统及其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如“雄王”虽为男性崇拜,但仍然与骆(雒)越人的鸟崇拜有关,《说文·隹部》云:“雄,鸟父也。从隹,厷声。”即取鸟类一夫多妻生性,以雄鸟为长之意。“雒王”改为“雄王”,的确是十分巧妙和自然,其“层累地造就古史”即由此而来。

那么,该如何去解释《旧唐书·地理志》引《南越志》出现将“雒王”改写为“雄王”的现象呢?笔者认为,称古代岭南越人“民风雄勇”和豪酋为一方“雄长”,已经见于中古汉籍。如(晋)陈寿撰《三国志·吴书》卷四《士燮传》载:“士燮,字威彦,苍梧广信人也。……燮兄弟并为列郡,雄长一州……震服百蛮,尉(赵)他不足逾也。”《隋书·地理志下》也载:“自岭以南二十余郡……南海、交趾……椎结踑踞,乃其旧风……诸蛮则勇敢自立,皆重贿轻死,唯富为雄。巢居崖处,尽力农事。”可见自从三国南北朝战乱以来,岭南地方民族豪酋割据称雄已不在少数,但尚未见使用“雄王”一词,表明当时的岭南各地豪酋仍然没有摆脱大陆中原王朝的影响,也意味后来“雄王”名称的出现是与古越南人独立国家的形成紧密相关。

《旧唐书·地理志》引《南越志》,是成书在唐朝灭亡和越南吴权割据称王之后,这应当是其所引用的《南越志》传本已经后人改写,也明显受到了大唐分裂的历史巨变和来自越人建国独立意识及其造神思潮的影响。至于成书于北宋太平兴国年间的《太平广记》小说集,其所搜用的材料,更是广泛采撷稗官野史而来。因此,引用这些材料来否定《交州外域记》等汉籍有关“雒(骆)王”的记载,当不足为信。

结论

综上所述可认为:刘文提出不管“野雄鸡”性别是雌是雄,均可称为“雄鸡”,并坚持认为《旧唐书·地理志四》《太平广记》引《南越志》佚文记载的古代交趾的“雄王”称谓,是因越地“厥气惟雄”的命名习俗而得名,此解说难以令人信服,也抹杀了上古雒(骆)越人鸟图腾崇拜的历史原型。因此,刘文认为前人将“雄王”误释为“雒王”的立论不仅无法成立,反而是为“雄王”乃“雒王”之讹变和改写提供了有力的新证。

通过古文献的排比,已可确定“雒”字讹变为“雄”字的先后次序。讹变的原因:一是两字隶书体的字形太相近;二是两字都与鸟类名称有关,“雒”即“鸟”,“雒越”即“鸟越”,是岭南古代崇拜鸟图腾的越人部族的一支。[28]68-69此外,“雄,鸟父也”,也与鸟类及雒越人的鸟图腾崇拜有关。至于把“雒王”改写为“雄王”,是出现于唐朝灭亡后和越南脱离中国王朝之时当不是偶然,从唐末到五代之群雄并起,也正是古雒越人后裔民族独立和国家意识形成之时,将“雒王”改写为“雄王”可视为越南古代父权独立国家崛起的标志。要将雒越诸多部众统合成独立国家,强化国家认同和民族独立意识,代表统治者意志的史家文人必须要树立国家民族共同尊奉的祖神,因此,男性化始祖王当非鸟族之父“雄王”莫属。

注释:

①(后晋)刘昫撰.旧唐书[M].中华书局,1975.地理志四载:“安南都督府,隋交趾郡”:“平道,汉封溪县地,南齐置昌国县。

《南越志》:交趾之地,最为膏腴。旧有君长曰雄王,其佐曰雄侯。后蜀王将兵三万讨雄王,灭之。蜀以其子为安阳王,治交趾。其国地,在今平道县东。其城九重,周九里,士庶蕃阜。尉

(赵)佗在番禺,遣兵攻之。王有神弩,一发杀越军万人,赵佗乃与之和,仍以其子(赵)始为质。安阳王以媚珠妻之,子始得弩毁之。越兵至,乃杀安阳王,兼其地。武德四年于县置道州,领平道、昌国、武平三县。六年,改为南道州,又改为仙州。贞观十年废仙州,以昌国入平道,属交州。”

②“雄”:上古音属匣纽蒸部,《集韵》胡弓切;“貉”:上古音属匣纽铎部,《广韵》下各切。参见徐中舒主编.汉语大字典[M].“雄”“厷”“貉”字条;王力.同源字典[M].商务印书馆,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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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陈国强.百越民族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谢雪莲

Research on King Luo(雒王)and King Xiong(雄王)

—Discussion with Mr.Liu Rui
XIE Chong-an
(College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of 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Nanning,Guangxi,530006) (Guangxi Museum of Zhuang,Guangxi Nanning,530022)

The excavator of the site of the palace of Guangzhou Nanyue Kingdom points out that the error writing of King Luo as King Xiong,based on the unearthed writs in the inscribed wooden slips and The Annals of Nanyue Kingdom.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in the unearthed writs,the reporter wrongly interprets Luo as Xiong,and proves that King Xiong is the erroneous evolvement of King Luo.The Annals of Nanyue Kingdom is rewritten for many times by later generations.The view that King Xiong was named by“厥气惟雄”is not established.Records of Vietnamese ancient history indicate that the reason of the error writing is to strengthen the consciousness of national independence and the worship of patriarchal sovereignty.

China and Vietnam,ancient history of national relations,research on King Luo(雒王)and King Xiong(雄王)

K833

A

1674-8891(2016)05-0030-05

2016-06-15

本文系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批准号:15@ZH002)阶段成果之一。

谢崇安(1953—),男,广西柳州市人,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西南与东南亚民族考古和民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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