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冲突的现实表现、归因及协调

2016-03-06 15:30王思源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冲突辅导员大学生

王思源

(汉江师范学院,湖北十堰 442000)



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冲突的现实表现、归因及协调

王思源

(汉江师范学院,湖北十堰 442000)

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和谐的师生关系非常重要,但在现实教育活动中大学生与辅导员的冲突随处可见。其构成体现为个人群体冲突、教育冲突、心理冲突、伦理冲突,现实表现为价值观念、地位权益、行为规则、生活方式、仪表言行的冲突。冲突归因于文化阶层不同导致文化冲突,教育关系不同导致“教”与“学”的冲突,心理需求不同导致心理冲突,社会地位不同导致交往冲突。冲突的协调与消解要求辅导员确立多元文化教育观以协调师生文化冲突,革新教育理念与方法以协调心理关系冲突,采用合理的教育手段以协调教育关系冲突,转变师生观以协调师生交往冲突。

大学生;高校辅导员;冲突;协调

随着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的交集遍布学校的方方面面,上到帮助大学生构建意义世界、指导人生发展,下到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琐碎小事,可以说高校辅导员的工作与大学生密切相关,而且意义巨大。高校辅导员在与大学生交往互动的过程中,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大学生与辅导员之间面临种种冲突,由于冲突的发生导致不管是学生还是辅导员都会出现消极的情感及情绪,“辅导员对本职工作的厌倦和懈怠、消沉低迷、对学生的偏见和冷漠等消极情感则会阻碍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发展,甚至会对学生带来破坏性的伤害,这种伤害可能是伴随一生的思想上的‘毒害’”[1]。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辅导员与学生冲突的管理与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的师生关系氛围以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一、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冲突的内涵

(一)冲突的涵义

一提到“冲突”一词,大家都会想到:争辩、争执、争持、矛盾、抵触、摩擦和龃龉等词,头脑中会映现出人与人之间争吵、谩骂甚至刀光剑影、头破血流等场景。一般意义上的冲突就是人与人或群体之间的思想、情感及言行等的不一致或对立,并且相互作用。美国社会学家特纳认为:“冲突是双方之间公开与直接的互动,在冲突的每一方的行动都是力图阻止对方达到目标。”[2]克·芬克认为是不一致的目标、各自专有的利益、感情上的敌意、观点上的异议,以及有节制的相互干涉。[3]冲突的呈现不仅有直接公开的,还有隐性的存在形式,冲突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人们通过对“冲突”的不断探索和研究,逐渐形成了“冲突理论”。1956年,美国社会学家科瑟尔在其《社会冲突的功能》一书中提出了“冲突理论”,他认为冲突不只是像帕森斯所说的是社会的“病态”,而是对社会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功能。达伦多夫的冲突理论被认为是“辩证冲突理论”,他认为社会中存在着稳定与冲突,社会的发展就是稳定与冲突的循环交替过程。冲突就是由于目标的不一致、利益分配不均、情感和认识上的分歧等原因造成为获取平衡与对等而发生的显性或隐性的相互对抗的过程。冲突在我们的社会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存在于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既然冲突“随处可见”,无法逃离,我们还不如理性地看待冲突、认识冲突,学会接纳冲突,并且通过建设性的方式方法将消极的冲突转化为积极的冲突,以增进我们幸福生活的质量。

(二)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冲突的定义

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不同于任课教师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这是由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工作重心及与学生的互动方式的不同等决定的。任课教师与大学生的冲突主要发生在课堂教学与育人渗透方面,“辅导员不像专业教师那样在课堂上传授知识或帮助学生增进技能,但在课外对学生的政治态度、学业发展、生涯规划、心理健康、生活习惯、人际交往等方面给予了大量的指导。”[4]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之间的冲突是高校师生关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在现代民主、法制和竞争性的社会中,冲突是一种正常的社会表现形式。有了民主、法制及竞争,冲突便会必然产生,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竞争意识更为强烈,使得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冲突难以规避,成为一种常态。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之间的冲突,发生的主要场域是校园内的教育与文化场域,就具体地点而言有教室、运动场、办公室、宿舍、食堂等。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有显性的,也有隐形的。其实在校园内教育与文化的场域中,他们之间的冲突以隐形冲突为主要形式,具有隐蔽性,不易被人察觉,也难于协调和消解。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的冲突是由于他们之间价值观念、行为规则、工作学习方式及目标、仪表言行、情感、利益等方面的不一致或对立而产生的改变或阻止对方以满足自身的相互对抗或对立的过程。

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的冲突构成:首先,大学生与辅导员都是一般意义上的人,辅导员与学生发生冲突就双方人员数量而言是一对一或一对多,由于辅导员可能面对一个人或多个人,学生的思想认识、价值观念等也是多样化的,所以他们之间最基本的冲突是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群体的冲突,即“个人群体冲突”。其次,大学生与辅导员作为人,他们一个为了求学、求进步、求发展而来到学校,一个为了生计、事业、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而来到学校,在学校相遇、相识,辅导员为了实现国家学校的教育目的管理、教育学生,学生为实现自身的成长发展而与辅导员产生关系,这就是辅导员与学生的教育关系,即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在辅导员管理、服务、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冲突,这种冲突就是大学生与辅导员之间的“教育冲突”。第三,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之间最尖锐、最深刻的冲突其实是“心理冲突”。由于心理结构、心理成熟度、心理素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等的差异而容易造成大学生与辅导员之间在管理和教育中的心理抵触、隔阂、冷淡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心理上的冲突“张力”,在教育系统内他们之间心理上相互依存而又相互挣脱的过程。第四,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之间的“伦理冲突”。“师生伦理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5]这是对于一般师生伦理关系的解释,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伦理关系更倾向于对待学生的地位、情感、态度、权益等,因为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的互动方式是更为直接和开放的,不过多涉及知识技能的教授与学习,更注重民主、平等、信任、理解和尊重,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由于辅导员个人素养、教育理论、管理方式等偏差,在对待学生上先入为主,认为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就是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不能平等的看待辅导员与学生的关系,忽视学生的情感需求,不能给予学生更多的信任与理解,一味地试图去压制和控制学生,让学生服从辅导员的管理,而不是民主的方式。学生希望辅导员给予自己绝对的自由,不想辅导员过多的干涉自己,更是漠视规则和规范,我行我素。从而导致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伦理冲突”。

(三)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冲突的类型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之间的冲突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冲突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划分为显性冲突与隐性冲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显性冲突往往表现为肢体上的暴力、攻击、摩擦,语言上的争辩、争执、谩骂等。他们之间的隐形冲突常常表现为表面上不表现出来而心理上抵触、隔阂、对立及不一致,或不直面冲突的一方而是背后进行语言和肢体上的发泄。

2.依据冲突产生的功效,可以将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分为积极的冲突与消极的冲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积极冲突往往表现为“对事不对人”,对某事件或活动的看法、组织目的、方式、策略等存在分歧,通过相互交流,更加能促进学生的成长和感情的加深。学生与辅导员消极的冲突是“对人不对事”,由于其他事件或活动的发生,导致学生思想、情感、权益等受到了压制和侵犯,进一步导致学生对辅导员本人存在看法,认为辅导员就是针对“我”,就是因为看不起我、嫌我太笨、家里没钱没权等,这种消极冲突要及时发现并及时的解决,不然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加深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冲突升级。

3.依据冲突表现的强度,可以将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划分为激烈的冲突与温和的冲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激烈冲突一般表现为激烈的肢体、语言、思想、心理等攻击,不会轻易停止或缓和冲突,而是试图用最直接惨烈的方式阻止或压制对方以达到对方思想、言行等方面的转变,在冲突的当时看来是无法调和或协调的。辅导员与学生的温和冲突表现为虽然他们之间有冲突,但这时的冲突状态是比较平和、相对平静的,通过双方的对话、退步及第三方的介入使得冲突是可以调和或协调的。

4.依据冲突所导致的结果,可以将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划分为建设性的冲突与破坏性的冲突。不是所有的冲突都是破坏性的、消极的,冲突从另一层面揭示了组织或群体活力、生命力的迸发。冲突爆发在当时看来都是具有破坏性和伤害性的,冲突的建设性、积极性的转化需要转化主体,在辅导员与学生之间一般由辅导员主动的担当,因为辅导员是教育者、组织者、引导者和管理者,必须肩负起冲突的建设性转化,营造平和的氛围,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平等对话,辅导员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充分地理解信任,公正平等地对待学生,增进彼此的了解,相互吐露心声,加深辅导员与学生的感情,将冲突转化为增进师生关系的切入点,以及教育学生的契机。

5.依据冲突产生的原因,可以将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划分为目标冲突、情感态度冲突、价值观念冲突、利益冲突、仪表言行冲突、生活方式(习惯)冲突、身份地位冲突。

二、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冲突的现实表现

高校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冲突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也是“不拘一格”。但是作为一个是教育者、一个是学习者,他们的思想素质还是具有一定的高度,他们之间的冲突更多的表现为隐形方面的冲突,而且这种冲突不易被辅导员觉察,如果“积怨已久”,将会给学生、辅导员、学校甚至社会带来更大的冲突。因此,高校辅导员必须要有一颗善于观察的“心”,处处留心,事事上心,加强对师生冲突的管理与协调。由于辅导员与学生所接收的教育、经历经验、成长时代、成长环境等不同,他们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价值观念的冲突

高校辅导员相对于大学生而言,已经接受了高等教育的洗礼,生活经验也相对丰富,其价值观念虽然也会有所变化,但是相对大学生而言是比较稳定的,其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比较成熟。而高校大学生的价值观念正在发展和形成的过程中,其价值观念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不够稳定,也不够坚定,所以他们在对事物的看法与判断上会出现差异与不一致,从而产生价值观念上的冲突。价值观念的冲突是辅导员与学生冲突的关键方面,因为“价值观念,是指在某种世界观的基础上对各种事物、行为以及可能做出的选择等进行评价的标准和据此采取的某种行为的态度及倾向,人类社会的各种规范,实际上是特定的价值观或价值标准的具体体现。”[6]价值观念决定了一个人对事物的看法、评价标准、态度等。比如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由于思想认识不够深刻,看法和认识只是表面的,看不到事物的本质。当辅导员表达出与学生不一致的看法时,学生就会产生价值观念上的冲突,争执、争辩声不断,甚至面红耳赤,这个时候就要充分体现辅导员的语言艺术,站在学生的角度,逐步转变学生的价值观念,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二)地位权益的冲突

由于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教育理念不同,在对待教师和学生的地位方面尤为明显。自古以来我国的教育就倡导“师道尊严”,相对学生而言教师具有较高的地位。教师是整个教育教学的中心,这种“师道尊严”的观念至今在不少教师的心中还有残留,虽然现在倡导师生平等,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个学生,尊重学生,这些都是理论上的倡导,然而在现实的教育活动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不是每个教育者都能做到的。一些辅导员从一开始就将自己放在了学生的对立面:“我是辅导员,就是你们的老师,老师说的、让你们做的都是对的,必须遵守。”这种先入为主的教育思想观念从教育管理学生开始就是不对的。它使得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越走越远,让学生感觉到辅导员“高”不可及,有心里话或有问题不敢主动去找辅导员倾诉,甚至有些辅导员用所谓的教师身份一味地试图控制学生,让学生按照辅导员的安排和想法行事。这让思想意识活跃、自主性强、民主意识强、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强的大学生难以接受,从而使得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以顶撞老师、心理诅咒老师的方式呈现出来。

现代的大学生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极强,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便采取一系列的手段来挽回或保护自身权益,甚至不顾及所用的手段。如在评定助学金、奖学金等“敏感”事情时,学生一旦发现有所“不公”,一种方式是直接找辅导员理论,态度强硬要求一定要将自己列入名单之中,不惜跟辅导员恶语相向;另一种方式是不问“青红皂白”四处散播“谣言”,如辅导员偏袒某某某,受了某某某家长的行贿等等。这一系列的冲突都让辅导员措手不及,难以料想。所以辅导员在现实工作中不要高高在上,要拉近与学生的关系,亦师亦友,及时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平等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

(三)行为规则的冲突

行为规则就是指一个人在行为表现方面所遵循的一定的规范和法则。行为规则往往与一个人的思想观念密切相关,因为行为是一个人思想观念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行为所遵循的规则或法则其实就是思想观念。行为规则更多的表现的是道德方面群体约定成俗的行为规范,包括在一个组织单位中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行为方式。高校是人们接受高层次教育的机构,对学校自身、教师、学生具有一定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以从道德和法规两个方面规范教师、学生的行为。但是由于大学生思想意识的不成熟,行为规则意识淡漠,功利性目标过强,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破坏或不遵守正当的行为规则,最易于出现的是学生群体违背行为规则或学生自身为目的的达成不择手段。高校辅导员作为社会、学校、成人的代表,其职责就是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按照正常的行为规则行事。当学生出现上课迟到、旷课、考试作弊、随地吐痰、抽烟,男女之间表达爱意不顾场合,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损害其他同学的正当权益等等现象,辅导员肯定要采取一些措施引导、帮助学生改变这些不良或不正当的行为,这个时候辅导员与学生就会产生行为规则上的冲突。辅导员要清晰地认识到学生行为规则的不恰当是一个长期养成的过程,所以在引导学生改变这些不良行为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注重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规则、契约及法治意识。

(四)生活方式的冲突

目前大学生存在一系列不良的生活方式:沉迷网络,尤其是熬夜上网;集体宿舍抽烟,男女生都存在,而且女生抽烟的比例在上升;不注重身体的健康,只顾追求外貌的美丽;不合理的消费方式,过分攀比,贪图小便宜;缺乏体育锻炼,不吃早餐,饮食不规律;崇尚饮料、辣条等零食,喝白开水太少;生活习惯较差,被褥长期不晒,床上用品长时间不清洗;宿舍卫生差,烟头、纸屑、零食袋随手乱扔等等。这些不良生活方式的形成与家庭教育方式、生活习惯等有着很大的关系,在辅导员的眼中,以一个教育者的身份看待这些不良生活方式是不能够容忍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教育引导,转变学生的不良生活方式,而学生感觉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问题,维持现状挺好,于是生活方式的冲突就会爆发。学生常常会在心里嘀咕:我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主,为啥大事小事都要管,比我妈还烦人。宿舍脏了、不吃早饭了等等跟你有多大关系,我只要按时去上课了,考试成绩合格了,学费按时交了,不就行了吗,何必管那么宽。他们之间的冲突便会发生,这个时候辅导员作为教育者,不能跟学生制气,而是要采取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从多方面慢慢改变学生的生活方式。要想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不是一件易事,所以这就需要辅导员对学生的理解、包容、信任及对这份事业的坚守。

(五)仪表言行的冲突

仪表泛指一个人的外表,包括发型、发色、容装、着装等,言行就是一个人的语言和行为举止。他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人的素养。在现实中由于学生与辅导员在仪表言行上的种种差异也往往容易导致冲突。

大学生与辅导员之间的仪表言行冲突表现具有时代性。大学生对自己的仪表追求更加个性、另类、时尚、不拘一格,具体而言就是男孩子穿小脚裤、打耳洞、带耳环、头发颜色随喜好时变。女孩子开始追求美丽至上,整容、五颜六色的头发、大红唇、着装更是大胆个性,甚至在课堂上化妆。有些学生穿着背心拖鞋抽着烟在教学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如入无人之境。言语上更加习惯使用网络流行语言、个性词汇等,以“赶时髦、跟上潮流”为自傲,在学生的心中如果不会使用或不知道这些语言那就“OUT”了,这些盛行的网络语言中有些十分低俗;学生在行为上我行我素、情侣当众做出不雅举止、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随地吐痰、随手扔垃圾、教室墙上厕所门上乱涂乱画、教学楼阅览室大声喧哗等等。学生以上的仪表言行在辅导员的眼中难以接纳,有些辅导员不注意引导方式方法,只是采取简单的说教和批评,导致学生心理上更加抵制,于是冲突愈演愈烈。

三、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的冲突归因

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的冲突是多种多样的,其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样的,必须从不同方面和层次进行分析,才能全面的认清导致冲突的原因所在,才能有的放矢地协调好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冲突,让冲突有效地消解以促进学生健康全面的成长成才。

(一)文化阶层不同导致文化冲突

辅导员作为高校教师的“特殊分子”,他以开展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工作,以管理服务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为基础,虽然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之间主要工作职责不同,但是他同样也是高校教师的代表。教师和学生的存在才使得学校有存在的必要性,学校是育人的场所,是一个文化的大熔炉,里面囊括了各种形式的文化,学校文化其实就是一个学校的灵魂所在。“一所学校要有一个文化的蕴涵,文化的底蕴。文化的蕴涵越深厚,学校的基础越深厚。大学本来就是文化的产物,是研究文化、创造知识、创造文化的场所。如果一所大学没有文化的底蕴,是创造不出新的文化来的。”[7]学校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是一种社会亚文化。“学校文化可以定义为:经过长期发展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全校师生(包括员工,下同)的教育实践活动方式及其所创造的成果的总和。这里面同样包含了物质层面(校园建设)、制度层面(各种规章制度)、精神层面和行为层面(师生的行为举止),而其核心是精神层面中的价值观念、办学思想、教育理念、群体的心理意识等。”[8]由于教师和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校园文化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是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所以教师文化和学生文化是学校文化的两大支柱文化。没有了教师文化和学生文化,学校文化也将不复存在。

教师文化和学生文化分别代表了两个不同阶层的文化,不管是教师文化还是学生文化只要有一方的文化不利于教育活动的开展,都会带来文化冲突。辅导员的“教师文化”是指辅导员在教育管理服务学生的过程中形成的教育管理服务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包括作为教师的辅导员的职业意识、角色意识、教育管理服务的价值理念、情感及行为反应等。大学生文化是指大学生在学习、生活的过程中与学校、家庭及社会交互形成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辅导员文化代表的是作为教师的成人文化,大学生文化代表的是青年文化,他们各自代表着各自不同社会层次的文化。辅导员作为教师,试图将国家意志、文化趋向和价值观念传授给学生,注重对学生文化的规范和引导,让大学生适应社会需求。而大学生文化则是青年这一代人对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认同,总以“特立独行”“我的生活我做主”为口号,试图挣脱成人文化的控制和束缚。“我们为什么总是要按照你们的要求来生活和学习?我们有自己的想法为什么事事都要听你的?”由于对自身极端或过分的标榜,对成人文化的反抗,在认识和行为上会出现偏差,从而导致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文化冲突,这种冲突有可能演变为对整个社会的反抗与不满。

辅导员代表着成人意志,在社会中具有较高的知识权限,他们拥有更多获取知识的资源和渠道。虽然在网络的快速发展下,大学生在获取知识上其权限有所提升,但是与辅导员相比还是处于劣势。这个时候大学生为了从辅导员那里获取“知识”,只能“委曲求全”。一旦当辅导员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不能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无法教授或满足学生的知识需求时便会导致“师生之间的知识冲突”。有时他们也会产生质疑:“我为什么要从你那里获取知识?”甚至“我完全不想获取你那里的知识,你奈我何?”

(二)教育关系不同导致“教”与“学”的冲突

辅导员与大学生在教育关系中一个是教育者,一个是教育对象。一个具有教育者“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一个总是试图打破权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教”与“学”的关系与一般的教学具有其特殊性:辅导员教给学生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或技能,而是教给学生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做人的道理、与他人相处的方式、生活的态度、良好的生活习惯、恰当的言行举止等等。辅导员具有正确价值观念的授予权,而且是社会标准的权威性代表,学生已有的很多价值观念等不符合社会主流标准的价值观念,亦或当辅导员教授方式方法失灵时,将会导致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教”与“学”的冲突。

(三)心理需求不同导致心理冲突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应该像一般的人际关系一样寻求心理上的自我满足。但是由于在学校这样一个环境下,受到教育理念、教育制度的影响,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遮蔽。一方面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由于教育者和受教者的存在而相互依存,不能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方,不然无法产生教育上的心理关心;另一方面,除了作为自然人辅导员与学生都有潜在的欲望和期许的冲动倾向外,辅导员还要依照教育制度的要求将符合社会心理需要的基本思想观念等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发展成符合社会需求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加以塑造。辅导员按照学校教育的需要或其自身教育的理念要求学生:“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坚决不可以做。”较少考虑学生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需求,大学生则希望更加民主、自由,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学习,甚至有些学生希望辅导员可以放任自己,想学习时就学习,不想学习时不学,学习的方式方法更无须干涉,只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学就行了。辅导员则强调:“你一定要按照我说的方式去学习,如果今天不按照我说的方式去做,等将来你一定会后悔,最近一次的后悔就是无法拿到或顺利拿到毕业证。”由于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心理需求的不同使得他们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四)社会地位不同导致交往冲突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冲突其本质是社会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种社会性的交互关系,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他们分别代表了“两个社会”,一个代表成人社会群体,一个代表青年社会群体。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是一种社会性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他们之间的冲突可以说是两个社会的冲突。辅导员希望将大学生从青年社会解放出来进入成年社会,以适应成年社会的需要;而大学生希望坚守青年社会的阵地,以青年社会群体的方式行事。在教育教学中应坚持倡导师生平等,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他们彼此是异质的,本身就存在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在所追求的目标、生活学习的方式、遵守的规则、拥有的资源等方面存在诸多的差异。要正确合理地看待这种冲突,而不是消极的对待,因为他们背后的社会基础不一样、社会地位不对等、所承担的社会角色的不同等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辅导员与学生在社会中的话语权也是存在差异的,辅导员的话语权影响力要强于学生的话语权,甚至在话语权上辅导员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具有话语霸权。辅导员利用话语霸权,凭借其成人社会的权威性,每次试图控制与学生对话的内容及形式,希望将自己的思想观念不容质疑地教给学生,让学生接受,从而剥夺了学生在对话中的发声权力或削弱发声的力量,对学生的思想、情感、言行进行了潜意识的操控。大学生不同于小学生和中学生,他们更强调民主、自由,这个时候学生一旦察觉,便会进行反抗,将自己的音量调到最大化,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话语权冲突一触即发。

四、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冲突的协调与消解

大学生与高校辅导员之间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无法避免的,所以作为教师,必须正视与学生的冲突,遇到冲突要及时了解并采取措施进行协调和消解,逃避或是回避只会加深冲突,让冲突累积并进一步发展升级。

(一)辅导员要确立多元文化教育观以协调师生文化冲突

教育观念是高校辅导员从事教育活动的先导,没有教育观念或没有合理的教育观念是无法对教育对象进行有效教育的。所以高校辅导员必须要确立多元化的文化教育观念,为协调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文化冲突提供观念保障。鉴于学校文化主要是由教师文化和学生文化两大亚文化组成,作为辅导员在教育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能动性,自身的教师文化是已经形成了的,而且也是社会职业所需,不能为了消解师生的文化冲突而完全摒弃教师文化,而是要充分发挥教师文化的优势,接纳多元文化,向学生开展多种文化的教育活动。首先,辅导员作为主流文化的代表,必须坚守自己的文化阵地,向学生宣讲主流文化,让学生明确主流文化的重要性,为今后走向社会打下基础。学生虽然代表着青年文化,但是终究还是要社会化,成为主流文化的一份子,所以加强学生的主流文化教育是不变的主题,也是学生发展所必须的。其次,教师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理解、尊重多元文化的存在,对于扭曲的、不正确的文化观要进行及时的纠正,并将正确的多元文化传授给学生,开阔学生的眼界,增进智慧,学会包容和理解。

(二)辅导员要采用合理的教育手段以协调教育关系冲突

因为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有冲突,所以通过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可以有效协调冲突,从而使教育关系走上正轨,这样才能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在教育系统中,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教”与“学”的关系是师生最基本的关系。一个为了学而另一个为了教使得他们才发生了关系,如何使教育关系的冲突得以协调,主要看辅导员如何合理地使用教育手段。对于教育者而言,教育手段有很多种,比如规章制度、监督、布置任务、德育测评、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定、优秀班干部的评定、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定、学籍处分和纪律处分等。这些教育手段如何恰当运用是协调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教育关系冲突的关键。首先,要把握每个教育手段的教育功能,面对不同的教育问题使用不同的教育手段,使教育效果达到最佳。其次,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手段只是手段而不是教育的全部,不能为了使用教育手段而使用教育手段。第三,教育手段的运用要讲究“度”,不能滥用。第四,教育过程中可以综合使用多种教育手段,要更多使用激励性的手段,少用惩罚性的手段。

(三)辅导员要革新教育理念与方法以协调心理关系冲突

一个人的满足,最重要的是心理上的满足与慰藉。辅导员与学生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其实也是两种心理上产生的关系。辅导员与学生心理关系的冲突从根源上是双方心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导致的冲突。辅导员必须革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理念是指人们对于教育现象(活动)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其所形成的教育思想观念和教育哲学观点,是教育主体在教育实践、思维活动及文化积淀和交流中所形成的教育价值取向与追求,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延续性和指向性的教育认识、理想的观念体系。”[8]辅导员的教育理念既可以借鉴他人先进的教育理念,也可以在现实的教育活动中不断地对自己的教育经验进行反思和总结,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理念。当下辅导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懂得“尊重和关爱学生的生命本性”,学会“培养学生丰富的社会属性和鲜活的个性”,最终“观照学生的全面持续发展”[9]。大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具有生命的本性,辅导员要充分尊重和关爱学生,理解、信任学生,既要培养他们社会化的属性又不能埋没他们个性发展的需要,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全面的人生指向的发展,而不是只着眼于教育当下。辅导员不能用压制、控制的方式对待学生,不是让学生被动的接受或顺从辅导员的要求,而是积极主动的去构建。教师应“积极鼓励学生思考,正确引导学生进行自主选择,帮助学生进行自我教育”。[10]学生只有自己懂得如何去学习和生活,并且乐于学习乐于生活,他们才会积极主动地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辅导员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管理者,更是教育者,如果只是用上级命令下级的方式强行要求学生执行,只会让学生永远地丧失自我,他们之间的冲突越发不可收拾。

(四)辅导员需要转变师生观以协调师生交往冲突

人与人的交往本身就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搞好人际关系需要高超的交际艺术。师生交往是人际交往的一种形式,而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交往更加直接、开放,更加讲究技巧。由于辅导员与学生分别代表了不同的“社会阵营”,所以他们之间的交互作用是其背后社会基础、社会地位及社会角色等的作用过程。辅导员需要转变师生观念以协调师生交往的冲突。第一,辅导员自身要从思想上弱化教师的“职业划分角色”。由于职业划分使得在学校有了教师和学生的角色,虽然辅导员制度还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但是其职业角色使得辅导员总是以“老师”自居,处理事情的方式常常将职业角色带入到与学生的交往当中去。辅导员主要的工作对象是学生,其方式方法需要更加灵活、自然、具体,更加有血有肉。辅导员要对学生充满爱意,爱是协调和消解辅导员与学生之间隔阂的良药。当然辅导员不能为了彻底的消除职业组织角色的危害而放弃作为教师应有的权威和职责。第二,民主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充分信任和尊重学生。在这个民主、法治的社会中,不能将民主看成是手段和工具,而应该将民主作为我们追求的目标,把民主看成是每个人应有的基本权利。辅导员要在民主的基础之上,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为个人喜好或关系远近而偏袒或照顾个别学生,长此以往将会为冲突埋下祸根。辅导员对于自己的学生应该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要信任他们,放手让他们去做自己能够胜任的事情,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尊重他们,让他们知道自己也是有人格尊严的。第三,辅导员管理学生需要一定的权力和威望,如果没有了权力和威望,谁还会自主地接受你的教育呢?辅导员的权力首先是作为教师的社会职业赋予的,辅导员的威望则是通过自身的知识、素养、人格魅力等获取的。辅导员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好“教师的权力”,同时在与学生的交往中充分展现自身的才华和人格魅力以提升在学生心目中的威望,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辅导员会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大大减少冲突的发生。第四,转变师生观念,平等对待学生。由于教师具有教育的权力,容易使得辅导员感觉自己与学生相比要高上一等,从心理上认为学生应该围着自己转,从而忽视了学生也是有思想的人,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有跟老师相同或相近的东西。因此,辅导员要平等的对待每一名学生,不要凌驾于学生之上,要以接纳、包容的态度对待学生,让学生感受到自我的存在,通过平等沟通对话的方式潜移默化的感染学生,让学生对辅导员也能坦诚相见,吐露心声。当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发生冲突时更需要以真诚、开放的方式积极协调,而不是一味地批评、讽刺与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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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Manifestation, Attribution and Coordination of 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College Students and their Counselors

WANG Si-yuan

The conflicts between college students and their counselors are common, though a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 is very important. The culture hierarchy results in cultural conflicts and the difference in education leads to the conflicts between teaching and learning. Different psychological needs cause psychological conflicts. The coordination and settle of the conflicts need the counselors to have multi-culture education view and use reasonable teaching means to coordinate the education conflicts.

collge student; college counselors; conflict; coordinate

2016—09—02

王思源(1986— )男,汉江师范学院辅导员,硕士研究生。

G641

A

1009-5152(2016)04-0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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