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2016-03-16 13:50张梦洁
武夷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美丽乡村保护传承

张梦洁,黎 昕

(1.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002;2.福建社会科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张梦洁1,黎昕2

(1.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002;2.福建社会科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摘要:中国古来以农立国,优秀丰厚的农业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源和主干,是中华民族永远眷恋的精神家园。美丽乡村建设既是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它的开展,为乡村传统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带来了良好机遇。与此同时,乡村传统文化仍面临着现代化、城市化、人才短缺等挑战,因此,需进一步提高文化保护意识、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以留住民族的根与魂。

关键词:美丽乡村;文化;保护;传承

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做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美丽乡村建设是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工程和新载体,它融入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乡村就是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文化繁荣、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统一到乡村建设实践中去,实现人口、资源、环境、文化和生态等各个方面的相互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使农民也能过上像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但随着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城市化速度惊人,与之伴随的是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产生了新的矛盾和问题。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特殊阶段,能否有效解决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产生的诸多问题,对于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美丽乡村建设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带来重大机遇

“创建‘美丽乡村’是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它继承和发展了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宗旨思路,延续和完善了相关的政策方针,也丰富和充实其内涵,主要体现在更加尊重事物内在发展的规律,更加关注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更加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加关注改变落后农业发展方式,更加关注农村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如何保护和发展农业文明”[1]。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今天,美丽乡村建设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美丽乡村建设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重要契机

为了打造一个“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中央和地方都将文化传承纳入到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中,并作了详细部署。有些地方通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文化遗产名录和发展特色文化项目等,取得了文化和经济的双丰收。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古村落、古建筑得到了及时的保护与修缮,不少民俗也得以复苏,重新迸发活力,农村的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都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实现了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传承了乡土中国的文化血脉。新型社区、绿色生态名镇、风情小镇、特色旅游村等成为美丽乡村一道亮丽风景。

(二)美丽乡村建设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证

在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无论是传承活动的开展、传承人的培养、传承者生活条件的改善,还是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古村落、古建筑等有形文化遗产的维护和修缮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作支撑或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最基本、最首要的任务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村全面进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从这个意义上讲,美丽乡村建设为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三)美丽乡村建设为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空间

美丽乡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建设美丽乡村,就是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通过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舒适的生态人居、发达的生态经济和繁荣的生态文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和安居、乐业、增收的美好家园,实现农村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乡村的美丽化建设,乡村文化遗产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也必将得到保护、改善、修复或营造。

二、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面临的挑战

美丽乡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乡村文化是人文与生态直接整合而成”[2],美丽乡村建设不可避免地改变和影响着乡村文化生态,主要表现在物质环境建设与非物质文化保护上。

(一)现代化进程对乡村文化的冲击与消解

建立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乡村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但在保护与传承的过程中也会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经济增长而不断变化自己的存在形式,发生变异。目前乡村社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原有的乡村传统秩序和自然风貌已经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开放的、时尚的、理性的现代文化,乡村的政治经济结构、社会交往规则、生产生活方式、利益关系以及文化体系等都作出了新的调整,农民的思想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迁,呈现出多元化、差异化、民主化、自由化等特征,他们开始认同与追求现代的城市文化,有的人甚至认为乡村传统文化是旧的、无用的,反而缺少了对乡土文化的热情,传统与现代的激烈碰撞最终导致乡村传统文化逐渐被淡漠化、边缘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乡村传统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与消解,使得许多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民间习俗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致使大量节庆文娱活动、民间艺术、语言文学、民族服饰、历史建筑等远离了人们的视野,它们不再是农民生活必需品,现代工业品和城市娱乐生活渐渐进入广大农村,农民现在更离不开的是电脑、电话、洗衣机、汽车、楼房等这些便利的现代用品和丰富多彩的都市现代生活,以致乡村传统文化处于一种十分尴尬和艰难的境地,不少有价值的民间文化就这样萎缩凋零了。

(二)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变化

“文化生态是从自然生态引申的概念,是文化发生、发展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3],当其中的某一部分发生改变时,相应的其他部分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我国乡村传统文化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存活于相对封闭、稳定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并与原始的自然生态环境有着天然不可分割的联系,是多种环境因素共同孕育的结果,它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它所依附的这种环境,如果这种环境遭到改变,乡村传统文化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甚至会因此面临消亡。但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乡村地区固有的自然与人文环境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使得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的村落文化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大型项目在农村上马,建设用地需求量是日益增长,楼房、工厂、高速公路、机场、铁路等现代设施出现在农村已不是罕见的事情,这种无限制建设扩张,不但造成农业用地的大幅缩减,还严重导致许多历史积淀深厚的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街区等文化遗存被大量拆除,给乡村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活动留下的生存、发展空间越来越小,进而导致乡村传统文化的衰败与消亡,乡村昔日的宁静、从容也不再,反而变得急躁与功利,失去了土色土香的文化韵味。此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乡村社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在给农民带来便利与富裕的同时,也对乡村的自然、人文生态造成了一定破坏,改变了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

(三)乡村文化人才的不足与缺位

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需要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文化人才队伍,发展乡村文化,人才是关键。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乡村基层文化人才的培养,且采取了各种措施,但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不少乡村精英人才不断向城市流动,而城市和大中专优秀文化人才又很少主动愿意从事乡村文化事业,使得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雪上加霜。目前,我国美丽乡村建设中文化人才的不足与缺位主要表现为:一是乡村文化专业人才的缺乏,包括乡村规划人才、演艺人才、文化精英等。首先,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涉及诸多方面的知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同时具备文化学、建筑学、历史学、美学、规划学等基础理论知识。但这种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在农村十分缺乏,他们大都集中在大学、研究院这些地方,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使得乡村建设实践中问题重重。其次,许多从事乡村文化事业的演艺人才、手工制作人才、书法篆刻人才等,出于生活压力被迫转行,导致土生土长的乡村文化人才不断流失;再次,我国乡村文化人才的总量不足,基数小,专业技术人才和文化建设管理人才都相对缺乏,人才数量储备有待进一步增加。二是文化专职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文化队伍不够稳定。随着国家对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视,各地方政府加大了对文化人才的招聘,但还是缺少专业级别的人才。尤其是一些乡镇文化专职人员,大都没有从事文化站本职工作,而是被借调处理乡镇其他行政事务,基本很少开展乡村文化工作。有的文化专职人员由于工资待遇低,而纷纷调离岗位,造成文化人才的大量流失。

三、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路径选择

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速发展的今天,乡村传统文化正在遭受种种破坏,中华传统文化面临严重传承危机,因此,探索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文化保护与传承路径迫在眉睫。

(一)提高文化保护意识,优化文化生存环境

文化建设作为党的十八大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缺少文化的乡村建设是没有生命力的,即使是物质建设搞上去了,最终也不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因此要把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提到一个新高度上来,全面落实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4]要求,发动全民自觉加入到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行列中,切实增强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具体来说,应从政府和民众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应通过编制规划、健全机制、展开宣传、加强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渠道,让美丽乡村建设有一个良好的政策保障,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千篇一律,尽最大限度保留乡村原始风貌,还居民一个天蓝、地绿、水净、人美的美好家园;另一方面,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作的主体作用,提高农民文化自觉和文化素质,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等,转变其对乡村传统文化的旁观和漠视态度,并使其积极参与到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来,真正成为乡村传统文化保护的主要力量,保障他们在乡村事务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争取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最大贡献。

(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

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体制机制是乡村传统文化得以保护传承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虽有专章规定破坏文化遗产后应遭受的处罚,但范围过于宽泛,对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制定与完善各项文化法律法规,优化各项文化政策,健全体制机制,为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加强文化立法和标准制定,在全国性文化保护法案的基础上,各省市应积极加快制定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品宣传的专项法规,对乡村文化遗产的认定程序和标准、保护原则和措施等做出具体规定,将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使乡村文化保护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涉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依法在项目批准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再进行保护措施后再实施。要在法律框架内展开对古建筑和历史街区的修缮改造、文化遗产的开发、文化产品的包装,确保我国乡村能保持其传统的文化氛围、鲜明的民族特色、独特的地域特征和优秀的文化传统;三是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第一要职责明确,细化权力义务,“对传承人、学界、媒体、企业、社会团体作为协同治理主体的责任、权力和义务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5],第二要转变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政府由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准确定位,把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上来;四是建立考评机制,把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到党政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与奖惩体系之中,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文化保护意识与正确政绩观,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督促他们按照国家方针政策不断调整工作重心,使乡村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

(三)举办文化活动,加强宣传教育

如何保护好乡村传统文化,关键在人。因此,我们要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来,唤起人们对乡村文化的关注和尊崇。第一,政府和各级文化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以重要节日和重大纪念日,特别是乡村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诸如元宵灯会、地方戏曲、民俗表演、歌舞晚会、书画展览、农民体育运动会、民间工艺等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群众文化活动,既能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又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还可以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认同感,弘扬民族精神;第二,要加强媒体的舆论导向,新闻媒体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多开辟一些专门针对乡村传统文化保护的频道或栏目,有意识地引导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播,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民间技艺、民俗事象等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体现当地传统文化的特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保护乡村传统文化;第三,应在乡村社会开展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民群众认识到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意义,以及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与其自身利益的关系,培养广大农民尊重和保护乡村文化遗产的意识,积极引导和鼓励他们参与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各地政府部门要广泛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宣传讲座、发放文化保护宣传单页、播放传统文化宣传片等活动,将文化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村民的文化自觉和文物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陶良虎,陈为,卢继传.美丽乡村——生态乡村建设的理论实践与案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3.

[2]李娟.新型城镇化视阀下的中国乡村文化及其产业化问题研究[J].学术交流,2014(11):124.

[3]周楠.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D].宁波:宁波大学,2013:19.

[4]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克强作重要讲话[EB/OL].(2013-12-14)[2013-12-15]. http://news.12371. cn/2013/12/15/ARTI1387057117696375.shtml.

[5]孙雅坤.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研究——基于协同治理的视角[D].石家庄:河北经贸大学,2014:41.

(责任编辑:冯起国)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ZHANG Mengjie1,LI Xin2
(1.School of Marxism,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Fuzhou,Fujian 350002; 2.Fuji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Fuzhou,Fujian 350001)

Abstract:China since ancient times founded on agriculture, excellent agricultural culture is the source and backbon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is the spiritual home of the Chinese nation forever. Beautiful village construction is not only an upgraded version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but also the foundation and prerequisit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China. Its development provides an important opportunit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brings good opportunity. At the same time,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the country is still facing the challenges of modernization, urbanization, talent shortage, and so on.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further enhance the awareness of cultural protection, improve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and strengthen the publicity education, in order to retain the root and soul of the nation.

Key words:beautiful countryside; culture; protection; inheritance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109(2016)02-0055-04

收稿日期:2015-10-14

作者简介:张梦洁(1990-),女,汉族,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新农村文化建设研究。

通讯作者:黎昕(1957-),男,汉族,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发展与社会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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